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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貌似情侣

柳寒烟醉创作的《万能翻译之天生一对》, 第四十二章:貌似情侣在线免费阅读下载。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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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餐厅用过餐,刘鸿筝说这里晚上有点冷,现在身上穿的晚上出门会凉着,于是让洪珍陪着他去买点衣服。

    洪珍就不怎么乐意了。

    中午吃饭的时侯,因为他手臂有些痛,切牛排时一直扭着眉毛,扯着嘴角只差没有啧出声,洪珍实在是看不过去了,又加上内疚心理,只好主动提出给他切。他也仿佛正在等这句话,洪珍才一说出来,他就立刻点头同意,然后推过自己的盘子。洪珍也笑着帮他切,却没有想到,洪珍才刚切了一下,刘鸿筝就长手一伸,拿过她已经吃了一口的她那份,并在洪珍尴尬怔楞中拿起叉子就开始吃。洪珍在反应过来后,欲言又止。刘鸿筝却给了她一个很灿烂的笑容,“我好饿,你切快点。”于是乎,他就两盘换着吃,洪珍两盘换着切,她切一块,他就吃一块。当然他也是心地很好的人,在自己吃的同时还不忘叉给洪珍吃,自己喝红酒时也把杯子端到洪珍面前也让她不啜一口。那样子俨然就是一对情侣,当然,两人都知道不是。这状况让洪珍好气又好笑,这伤员也伤是太可耻了吧。

    现在,又让自己陪他去买衣服,还指不定他又会多弄出些什么事情来。再想想前两天,他们晚上不出去,还不是过了。为什么现在要出去玩,真的是没事找事做。

    可是,刘鸿筝何其人也,以洪珍的智商,跟他扯皮,哪里是他的对手。没十分钟时间,还不是乖乖地跟着他去了商场。

    洪珍本没有多大兴趣,可到商场后还是情绪渐高。原因是她跟商场那些卖衣服的小妹很是聊得来,这是她多年来在买衣服时从没有的感觉。以前吧,她买衣服,对衣服的要求并不高,经济划算,穿得上身就是。她家居衣服一般就是运动套装,也没有什么款式可言,都是看中付款就走。

    一进专卖柜台,刘鸿筝就去看衣服,而洪珍就和店员跟在刘鸿筝身后亲切友好的交谈着。刘鸿筝在挑衣服的时侯偶尔也回头瞅上洪珍两眼,洪珍跟那妹妹聊得正起劲,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刘鸿筝有看她。

    “这个,拿去试一下。”刘鸿筝在小逛了一圈后,挑了一件白色v领长袖线衣和一条黑色休闲长裤直接递到洪珍面前。

    洪珍吓了一大跳,是他要买衣服,自己又不买。“总裁,我没有打算买衣服。”

    “我知道,是我打算给你买的。”

    要不要这么理所当然。洪珍没有一点刚才跟人家聊天的笑容,“总裁,我是陪你买你的衣服。”

    “我们进来的是女装店,”刘鸿筝一脸平静地说到:“我们进来这么久了,你也看到我在挑衣服,如果不同意,你应该早就跟我说才对。可你并没有对我说一个不字,我只当你是同意了。”

    一下子说得洪珍好理亏。对哦,这是纯粹的女装店,没有一件男装,自己刚才一进来也有看到,可是为什么先前就没有反应过来他这是在给自己买衣服呢?只不过她转念又想到,你身边那么多女人,你就不可以给你的女人们带回去吗?

    买就买,大不了我不用你的钱就是。洪珍心里有点恨地嘀咕到。一想通,洪珍就拿着衣服进了试衣间。三分钟后,她有些扭捏地出来,站到镜前一看,这黑白分明的观感和看起来更显修长的效果让她自己都吓了一跳。好家伙,对女人的服饰搭配也这么有眼光。不禁回头看刘鸿筝,他也正两眼专注地看着镜前的她。刘鸿筝没有料到她会回头,正好跟她来了个四眼对视,他倒还好,无惊无怪的,可把洪珍羞得一脸通红,匆匆回过头去。

    “很漂亮,有气质。”刘鸿筝走到她身后,看着镜中的人儿说到:“只不过我觉得还缺点什么?”说着,眼睛就停在了她的v领处。

    洪珍抬起眼在镜中看到他的眼睛,右手不自觉地摸到自己的领口。他这人太挑剔了吧!这样很好啊,没有少什么吧。

    “脖子上少了东西了?”刘鸿筝考虑了一会,认真地说到。

    “我不要项链。”洪珍脱口而出。

    “谁说要项链?”刘鸿筝淡淡地说到。说完就走向柜台,掏出卡就要递给收银。洪珍肯定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非亲非故的,自己怎么可能花他的钱的买衣服。在收银正要刷时,洪珍就马上用俄语跟她交谈,同时把自己的卡递了过去。

    签字时,42000sur,搞错没有,这两件就要一万多人民币,刷金还是渡银了?气愤,然后再侧脸给那始作俑者她的老板恨恨的一眼,叫你乱安排我的钱?恨死人了。你有钱,你当然可以无所谓了,可是你也要考虑一下别人的消费能力吧。

    刘鸿筝看她那纠结的眼神,越看越是想笑。有意思,明明舍不得钱,可是又不愿意花别人的钱。他发现自己真的喜欢这种自立的女人了。以前吧,他总认为他的女人赚不赚钱无所谓,反正自己可以赚钱养她。现在,他又认为女人能像她这样才好,不去想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想要的东西也只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舍不得铺张,也不愿意浪费。

    两人从女装店出来,又进了隔壁的男装店。这一次,洪珍多留了一个心眼,纯男装店里自己总不会再出血了吧。

    只五分钟,刘鸿筝就挑好一套衣服。等他试穿好出来时,洪珍再次吓了一大跳,心脏嘣嘣直跳,居然整了一套款式颜色跟自己刚买的一模一样的。这就是所谓的情侣装吗?他至于这样吗?

    “你觉得我选的这一套怎么样?”看着洪珍一见到他出来就往店外走,刘鸿筝一下叫住了她。

    洪珍一听老板叫自己,只得讪讪地走到他身边,左右看了一下,说实在话,他跟电视上的那些男模身材差不多,应该是穿什么都上身的那种。可是,自己站在他身边就是不自然,于是她背着良心说到:“总裁,我觉得这个不适合你,你还是重新再挑一套吧!”

    “是吗?哪里不好了?说来我听听。”刘鸿筝又在镜前看了两遍,也不看洪珍。

    这下子就把洪珍给难住了,哪里不好?是哪里都好吧!哎。要是他先买,自己后买就好了。

    “说不出来吗?说不出来那就是很好了,我就付款了。”刘鸿筝轻笑到。自己在衣服搭配方面的眼光应该比她好吧!出门之前自己就考虑过两人要穿什么风格的衣服配在一起才协调,而且自己也认为两人现在的造型就挺好的。

    “随变你,”洪珍说不出个所以然,只得板着脸冷冷地说到,“从现在起,你必须得离我三米远。”

    “为什么?”刘鸿筝心中差点失笑,但是脸上却很是无辜,一脸不明白地问到。

    为什么?你说为什么。洪珍真的想一腿给他踢过去,更没有好气地说到:“我说错话了,你觉得好,想买就买吧。”只不过心里又说到:大不了,我就当花一万多买了一件展览品,不穿就是了。

    哎,钱啊!一点也不值的开销。都是这个可恨的人。还是高沐好,高沐就不会这样子强迫她消费。

    一想到高沐,洪珍就黯然失神,刚才的气愤也消失得不见踪影。也不理会刘鸿筝,她提着袋子走到了店面外。前两天,总裁对她也没有什么不同的。只今天,从中午吃饭起,她就感觉到总裁像是要越线了,现在买这样的衣服,基本上也等于是挑明了。自己再笨,经过与高沐的一段感情,自己多少还是能够明白的。偏头看了一眼正在刷卡的他,不禁对他的背影说到:总裁,我们怎么可能在一起。你有那么多像宋影一样的女人,而我,不想做她们当中的一员。就算没有这个,我们之间都还有高沐,我怎么可能跟高沐分手了又跟你在一起。

    从服装店出来,洪珍本以为这下子该结束购物的时侯了,却不料刘鸿筝又把她带到一家饰品店。一个大男人家逛什么饰品店,真的是……哎。看到他直接走到摆放丝巾的架子前,洪珍立刻眼皮直跳————哥啊,你就别再挑了吧,我的钱被你这样子弄没有几下就山穷水尽了。

    有了,洪珍脑子一动,这样子能让自己不出血了吧。

    “总裁,你真好!”洪珍凑近他身边嘘到:“在外边出差都不忘给宋影带礼物,你真的是个体贴的好情人啊!”

    看到刘鸿筝挑丝巾的动作顿了一下,洪珍在后摆了个胜利的pose,呵呵呵呵,这回总算自己完胜了吧。

    这种胜利的喜悦的心情还没有持续半分钟,就给刘鸿筝给完全破灭掉。她的老板挑了一条桃红色的丝巾直接绕在了她的脖子上。

    啊!洪珍僵掉。就算自己说错话,他也用不着这样来反驳自己吧。她发现有这种思维的男人,自己根本就不能和之相处。

    “很漂亮,就这条丝巾吧!”刘鸿筝拉着她走向柜台收银。

    “总裁,我不喜欢这条丝巾。”快走到柜台时,洪珍一把扯下丝巾说到。

    “你应该相信我的眼光,真的很漂亮,跟你很配。”刘鸿筝平静得不得了,好像洪珍这样的反应根本影响不到他似的。

    这根本就不是漂亮不漂亮的问题好不好,洪珍心里骂到。深呼吸了两口气,“总裁,我觉得这条丝巾太贵,我不想买。”

    “没事,我买来送你的。”刘鸿筝不在意的说到。

    洪珍对他这样直白的话又臊红了脸,正要说拒绝的话,没想到刘鸿筝却先说到,“你这是第一次跟我出差,算是我的一点心意。你不会以为我送条丝巾给你有什么别的意思吧!”

    啊!洪珍是羞得无地自容,原来一切都是自己自作多情。很快,她一颗紧绷着的心放松下来,这样最好了,比起自己担心要发生的,这什么都不发生才是最好。

    “嘿嘿,总裁,这样子啊,那我就收下了,谢谢了啊!”洪珍干笑了两下,他的话都说得这样明白了,现在自己不收好像自己心里还真对他有什么别的想法似的。说着,还把丝巾递到他手里让他去结账。

    本来他说只在这里玩两天的,结果却多玩了两天。这几天刘鸿筝让她陪着去看著名的芭蕾舞表演,去看本地的民族舞蹈,去克里姆林宫,去莫斯科郊外体验莫斯科郊外之美,去看这穿城而过的莫斯科河的夜景。两人也玩得不亦乐乎。本不喜欢旅游的洪珍也在这几天才发现高沐以前跟自己说的真没错。每个地方的人文地理还真的是各有特色,很能让人有新鲜感。

    这天下午,刘鸿筝带着她去了书店。车子才在书店门口停下来,洪珍就就傻眼了,她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会跟自己来这种地方。

    洪珍的目标是很明确的,一进去就直接语种类。而刘鸿筝只是很随意,不发一言地跟在她身边,陪她挑书的时侯,他也只有瞟一眼她挑书的封面,然后自己又随意地抽着架上的书随变翻。

    三个小时,对洪珍来说是很容易消耗的时间。

    “谢谢你带来书店。”在晚餐的时侯,洪珍一脸甜笑地给刘鸿筝倒了一杯酒,以表谢意。

    刘鸿筝看她高兴自己高兴,端起酒店杯唱了一下,表示收到。

    “总裁,你真是个好人,”这几天洪珍的日子过得真的很快乐。这总裁只有那天给了她一点错误想法,过后就一直好友般与她君子相处,两人每天吃得开心,玩得开心,要不是她总裁总裁口口声声地叫着,恐怕她都忘记了自己和他是老板与职员的关系。“人家都说当总裁的人狂妄自大,目中无人,最不喜欢跟穷人打交道。以前,我不认识你的时侯,倒也认为是这样的。不过,现在我越来越觉得我以前的看法是错误的。你看,我也最多只是你公司的一名员工,却能跟你跟这么友好地坐在这里用餐,这能说明什么呢?这只能说明你是一个和蔼可亲,平易近人,有骄傲的资本却没有跋扈的姿态的人,了不起!”

    难得,洪珍会以这像极了拍马屁般说出自己心中对刘鸿筝最真实的看法。当然这跟这几日极度友好的相处脱不了关系。她喜欢目前这种亦老板亦朋友的关系。

    刘鸿筝安静地听她把话说完,觉得这烩牛肉口味不错,就不动声色地夹角了一块放在洪珍碗里。

    “总裁,你不觉得我说得很对吗?”看他没有丁点反应,洪珍心里还在想他最起码要说下谢谢。

    “你说我是好人,我的好因人而易。”刘鸿筝轻笑到,“有的人也确实是因为自己有点钱就把什么都不放在眼里,我想我也只是一个比较有钱的总裁,所以还没有达到狂妄自大,目中无人的条件,至于你说的和蔼可亲,平易近人,到目前为止我也只听你给过我这样的评价。最后一点,有骄傲的资本没有跋扈的姿态,这是个人的基本人品问题,我觉得这跟我是不是好人没有多大关系。”

    你还只是一个比较有钱的,洪珍就不同意了,比较有钱的豪车就那么多,那去大街上找几个人问问他这是有钱还是比较有钱。谦虚也不用谦成这样子吧。

    洪珍越是听他讲,越觉得没劲。他做什么的非要驳自己呢,自己只是说他好话,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