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雀斗》 一、我看,你还是穿越吧 二、天上果然不会掉馅饼 三、伤员兄原来是腹黑男 被那伤员兄好听的声音所蛊惑,易玲珑不疑有它,想也没想就走上前,伸手向伤员兄腰间摸去。 却不料手腕处陡地一紧,顿时就失了全身的力气,手脚软站立不稳,忍不住痛呼出声,道:“啊……疼……你干吗?” 伤员兄露在床外侧的手死死地扣着易玲珑的手腕,阴沉着脸,厉声问道:“你一介女流,为什么会穿着我军的衣服?” 易玲珑并不明白为什么忽然之间她就不能动弹了,所以也并不是很着急命门受制于人。听伤员兄问起,就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穿的衣服,黑不溜秋的粗布衣裳,又肥又大又不好看,倒的确像是当兵的穿的。 问她为什么会穿着这样难看的军装?以为她愿意么?被那不负责任的大和尚送过来以后,她就是这幅德行了,她有什么办法?这鬼地方一点人烟也不见,她又找不到别的样式的衣裳换了。易玲珑心里无比地怨念。 可是,到底要怎么跟伤员兄解释呢?总不能实话实说吧,天知道他的心理承受能力有没有她那么好,况且眼下他还那么虚弱,要是被这不可思议的真相给吓了一大跳,一口气没缓过来挂掉了,岂不是白白辜负了她的一番辛劳,还害得她没有谢礼可拿。退一步来讲,就算伤员兄想象力跟她易玲珑一样丰富,能够接受她是来自于异时空的级霹雳无敌天真纯洁活泼可爱美少女的事实,也难保他日后会不会找来一干身披八卦袍手拿桃木剑口中念念有词的茅山道士将她当作是借尸还魂的女鬼给枉杀了。 该说什么好呢?不过一刹那间,易玲珑的脑海里就飞进来了无数个借口,又不过是一刹那间中的一刹那间,她又将这无数个借口一一判了死刑。 我的神上帝以及老天爷,赶紧让我想到一个既能被伤员兄接受又能合情合理地解释她为什么会身穿军装出现在战场上从死人堆里救了伤员兄出来的理由吧!易玲珑在她的心里剧场中凄凉地跪地仰头哭诉道。 然而很明显,像她这种临时抱佛脚的诚意是根本打动不了神氐们的,就像过去的二十多年一样,她的神上帝以及老天爷再一次无情地弃她于不顾了。 不知是不是因为易玲珑神思缥缈时的表情会让人产生她很无辜很委屈的错觉,还未等她想好借口,伤员兄就又一次开了口,语气已经比刚才缓和了许多:“莫非,你是这附近村子里的穷人,随手捡了几件衣服御寒?” 唉,这个理由不错呀。易玲珑心中一喜,正准备顺坡下驴,赶紧点头称是。 却听伤员兄又接着说道:“……可是我记得,这附近因为战乱早就已经逃得没有人了。” 大哥,你知道这附近已经没人住了还说这样的话,你这不是存心阴我么!易玲珑一惊,暗自庆幸多亏她有一个肢体动作永远比思绪慢上一拍的好习惯,这才差点没露出马脚来。 “或许,你是别处逃难偶尔路过这里的孤女,因为衣食无靠迫不得已才扒了死难战士的衣物遮体?”伤员兄又替易玲珑想到了一条绝好的理由。 有了上次的经验,易玲珑再接再厉,继续扬她反应迟钝的优点,傻愣着等待伤员兄的下文。 果然,伤员兄顿了一下,又凉凉地说道:“那就把你之前穿的衣物拿来给我看,证实确实像我说的那样。你总不会之前什么都没穿一路光着身子逃难吧。” 这下子,易玲珑总算明白过来了,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原来这个被她救了的伤员兄居然在赤果果地怀疑她!听听,听听他说的那是什么话!阴险!卑鄙!无耻!下流!狗咬吕洞宾!真是瞎了眼,竟救了这么个狼心狗肺的东西!腹黑,太腹黑了! 盛怒之下,索性扭了头不去看腹黑男的嘴脸,懒得再去搭理他。 可是腹黑男却并没打算就此放过她,反而变本加厉地加重了手上的力道,语气也陡地变得犀利起来:“说,你到底是谁?混在我军之中究竟有何居心?是谁派你来的?又交给了你什么样的任务?说!” “你凶什么凶!这有什么好说的?我本来就是行伍里的人,当然会穿着当兵的衣服了。”被他捏得痛紧了,易玲珑索性信口胡诌道。 “当我是三岁小孩么?撒谎也不找个好点的理由。你一介女流,又怎么会是行伍里的人?”腹黑男根本不信。 “难道就不兴人家女扮男装应征入伍为国效力么?”输人不输阵,他厉害,咱气势比他还凶狠还霸道。 “女扮男装?为何?”腹黑男的手劲有一点点小了。 “因为……因为替父从军呀。”继续胡诌。 “替父从军?”腹黑男的手劲又松了一点。 完了完了,怎么一不留神,顺嘴就把花木兰的事迹当借口给说出来了。易玲珑暗暗叫苦,懊悔万分,可是话已经说出了口,就成了定局,骑虎难下,也只好硬着头皮胡编到底了。 她吸了吸鼻子,努力摆出一副委屈伤感的样子,可惜没那情到戏来的功夫,眨巴了半天眼睛也没能挤出半滴眼泪来,只好拿捏着嗓子,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哽咽悲苦:“常听家父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我虽然是一介女流,可是也懂得有国才有家,国泰才能民安的道理。如今国家有难,狼烟四起,又怎能一味想着自己的死活而不顾国家的安危呢?可是家父老迈,膝下又只有我一个独生女儿,我不忍心看着老父一把年纪还要在疆场上厮杀滚打,又不敢独善其身,所以就,就瞒着父母,偷偷地换了男装投军了。” “你女扮男装投军,难道这么久就没人瞧出破绽认出你是女的么?明明这么明显……” “你试试三天三夜熬着不睡觉,看你还有没有精力去假装!平日里我都是粗着嗓门学伤员兄的样子!”易玲珑气赳赳地吼道,都说声厉胆壮,看来还是有点道理的。 说完,又吸了吸鼻子,把头稍稍侧过一点,低垂着眼帘,做出一副思念家中老父慈母又不愿叫别人看出来的坚强姿态。 心里蹦出一个小小的易玲珑,双手合十一脸虔诚跪地祈祷:佛祖啊,菩萨啊,求求你保佑我吧,让他相信让他相信让他相信…… 还好,关键时刻小易玲珑还算是求对了神。腹黑男沉默了一会儿,终于松开了手:“看不出,你还是个孝女。” 呜呼,腹黑男终于又变身成了伤员兄。 yes!感谢佛祖英明,感谢菩萨慈悲!小易玲珑在心里高举双手呈v字型一个劲地欢呼跳跃,外面的易玲珑还要强忍着激动把戏份演得十足,摆出委屈受气的样子,甩着手跺着脚蹬蹬蹬走到一边去了,背过身不看伤员兄,抽搭着肩膀对着火堆吸鼻子,任伤员兄怎么叫她也不搭理。 “那个,对不起,是你救了我,我不该对你起疑心……” 怎么道个歉听起来都这么艰涩?没诚意。易玲珑仰了头假装没听见。 “你该知道,两国交战兵不厌诈,我,不得不防……” 这算是在替他自己解释了?切,以为自己算老几啊,不过芝麻绿豆大点的小军官头头,人家要算计也不会算计到你头上,真是自作多情。易玲珑搓了搓手继续一言不地烤火。 “我的伤口还在流血,你能过来看看么?” 流血也是你自找的,关我什么事,又不是我在流血。易玲珑跺了跺脚,还是不理。 “你刚才说你三天三夜没有睡觉?是因为……我么?” 不然你以为是因为谁?要不是瞧在你是伤员的份上让你霸着床霸着被子,姑奶奶怎么可能会受这份罪!易玲珑索性蹲下了身子。 “这份情,我会记得。我会报答你的……” 报答!对了,可以看他这个人不顺眼,但是不能看他的谢礼不顺眼!不行不行,不能让他的伤口再流血了,人要是没了,谢礼也就跟着没了。易玲珑挺了挺脊背,慢慢站立起来,徐徐转过了身子,绷着脸斜着眼看着伤员兄,整个一不屑一顾的样子。嗯,就算贪图他的钱财也绝对不能让他瞧了出来。 “没药了。我从死人身上搜到的药全给你用完了。”易玲珑口气冰凉,特意加重了“死人”两个字。 果不其然,她满意地看到床上那人的脸僵了一僵。 “药……你都给我用了什么药?”伤员兄问得很有点小心翼翼。 “什么药?我哪里会知道,那些个纸包瓷瓶上又没有写药名,就算写了我依然是不知道。左右不过是些刀伤药金疮药之类的吧,上战场的兵士身上还能带些什么药啊。”易玲珑有些心虚,药丸都被她塞进了伤员兄的嘴里,药粉都被她撒在了伤员兄的伤口上,这用法,应该没错吧…… 伤员兄的脸又僵了几分。这女子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到底有没有脑子?她知不知道为了防止在战场上失手被敌人俘虏受辱,有点地位的将领们在出征时通常都会随身带着必要时候用来殉国的毒药?她居然不分清红皂白,把死尸身上得来的药全给他用了? 幸好,幸好他福大命大,这次带出来的那一小队兵士中没一个人有未雨绸缪的不良习惯,更没有未卜先知的本领,事先并没有想到此次出来勘探地形,竟会意外地遭遇到敌军的主力部队,所以也就没有一个人带了毒药在身上。至于敌军,那蛮夷之地的人,哪里会有士可杀不可辱的高尚气节,又怎么会带了毒药准备随时殉国呢? 万幸万幸,真真是老天保佑。否则的话,可怜他一世英名,最后却连自己究竟是被谁害死的都不知道,就要到地府去报道了。 男子在心中默默庆幸了一回,说道:“我,我腰间藏着有好药,你取出来给我用。”微微颤动的声音中还带着一丝死里逃生的后怕。 “又来?我又哪里得罪你了,直接说好不好?”易玲珑甩了甩手,表示聪明如她者,是不会在同一个坑里栽倒两回的。 伤员兄愣了一下,旋即明白过来,不耐地蹙了蹙眉头,决定还是再伏一次小吧。放柔了声音略带歉意地解释道:“没有,这回真的不是骗你。我腰间真的有药。” 易玲珑定定地看了伤员兄一会儿,决定看在谢礼的面子上,还是再相信他一次。 于是走上前,探了手肆无忌惮地到他腰间一通乱摸,眼角瞥见伤员兄微微皱起的眉头,和不住抽*动的嘴角,心情便不由得大好了起来:哈哈,小样儿,吃到得罪我的苦头了吧。腰窝这里的痒痒肉最多,偏你受了伤不能笑,一笑就会牵动伤口。忍吧忍吧,看你能忍到什么时候。 直到抽搐从伤员兄的嘴角扩大到了整个面部,脸色越来越难看,易玲珑方才摆出一幅如获至宝的惊喜样子,感慨了一句:“啊,原来在这里啊,倒叫我一通好找。” 两指夹着,摸出了一个小小的黄色纸包。外头没字没画,打开来看,里面包着白面一样的药粉,统共就那么一小撮的剂量,也没什么特殊的气味,看不出有什么稀罕处。 “怎么用?”易玲珑问道。 “撒,撒到伤口处,就,就好。”伤员兄显然还没从刚才的隐忍中恢复过来,话说得有点咬牙切齿的感觉,透着丝丝凉气,“小,小心些,别,别撒外面了。” “知道啦。小气样子。”易玲珑没好气地白他一眼,低头小心翼翼地抖着手,将药粉撒到伤员兄伤口上。 可能她也觉得自己刚才玩得有点过分了,毕竟趁人之危不是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所以在上药的过程中难得地拿出了十二万分的仔细,颇完美地做到物尽其用,一点也没浪费掉。 这包被伤员兄当作宝贝一样藏着的药粉果然是包顶好的伤药。易玲珑将它撒上以后,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就眼睁睁地看着刚才还流血不止的伤口,止了血结了痂,比她以前撒到伤口上的那些伤药有效一百倍。 “这是什么药,居然这么神奇?”易玲珑好奇地问道。 好药不但能止血,还能缓解疼痛感,伤员兄的表情轻松了许多,听易玲珑问起药,鼻子一嗤,不屑地应道:“玄冰蟾蜍和寒玉雪蛛制成的疗伤圣药,十万金难求一两,能不神奇么?” 易玲珑何许人也,自然一下子就听出来男子言语中的傲慢和轻视,刚刚平复的心情顿时又不爽了起来,心想这人到底是干啥的,拽得跟二五八万儿似的,也不想想刚才是谁不依不饶地求姑奶奶给他上药的?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忘恩负义的主!什么玄冰蟾蜍,寒玉雪蛛,少拿噱头蒙人,欺负姑奶奶生晚了年代没能赶上闯荡江湖么?咱也是看过小说的,闭着眼睛都能猜出来你说的这两种鬼玩意长得什么德行! 装作懂了的样子,对着伤员兄点点头,嘬了嘬牙花,笑道:“哦,你说的这些个我知道。玄冰蟾蜍不就是白颜色的癞蛤蟆么,寒玉雪蛛不就是八条腿的白蜘蛛么。这癞蛤蟆的疙瘩皮和白蜘蛛的大肚子捻成的粉,你都不嫌恶心,居然敢往自己伤口上抹,果然够胆色,佩服佩服!” 瞎,十万金买不了一两?鬼才信你呢!你要真有十万金,早给自己盖个金屋子躲起来享福了,还用得着吃兵灶受这罪?不就想显摆一下你比别人多一两个小存款么,姑奶奶偏要让你不舒服! 果然,伤员兄面色一窒,好半天才喘出一口粗气来,久久不再言语。 四、长得好看的男人都是断袖 伤员兄不想再招惹易玲珑,不代表易玲珑也打算不再来招惹伤员兄。 废话,她一个人闷头闷脑地窝在这里三天三夜,不能睡不能走,既没有苍蝇造访也没有老鼠光临,连小强兄都瞧她不上不肯来看她,一个可以说话的对象都没有,早把她给憋屈坏了。此时好不容易叫她逮到一个会动会喘气的活物,而且是个能听懂她说话还能说她听懂的话的活物,岂会轻易就放过的? 易玲珑将手伸进热水里搓了搓,又捞起她那块宝贝布巾摆弄起来。沥水,拧干,叠好,转身,走近伤员兄,浅浅一笑,曲腿,弯腰,低头,开始兢兢业业地擦拭起胸口的血迹来。 初见她摆弄布巾,伤员兄只是有些疑惑,又见她徐徐走近,伤员兄顿觉一阵紧张。再看到她笑了,伤员兄的脑海中立刻闪现一个念头:黄鼠狼给鸡拜年。待到胸前一热,伤员兄觉得他的皮肤都要炸裂了,惊呼道:“你……你要做什么?” “干什么?帮你把胸口的血渍擦干净喽,这样沾着血渍花里胡哨的好看么?不然你以为我在干什么?我要对你有坏心,不救你就是了,干嘛还要费这么大的力气,救醒了以后再来害你?”易玲珑抬起头,眼神清亮,一脸的无害,语气颇为无辜,大有为自己的一番好心又被人误会了而抱委屈之势。 被那样亮晶晶闪花花的眼睛看着,伤员兄也觉得自己确实是疑神疑鬼得有点太过分了,不由得生出了一些谦意,却又不拉不下脸来给这丫头赔罪。眼前这女子,处处透着古怪,言语听上去也不是很可靠,而且,她究竟知不知道她面对的是谁,居然敢用这种语气跟他说话,还敢趁他伤重无奈时戏弄折磨他,还想不想要小命了?总之,和她在一起,别扭,很别扭! 伤员兄想了想,决定先缓和一下两人之间的关系再说,毕竟自己重伤在身,看情形一时半会也不能被别的人寻到,就是说,他还有很长一段时间需要这女子来照顾,关系不能处得太僵,否则吃亏的只能是他自己。 “真是,劳你费心了,呵呵,日后定当相报。”伤员兄也不算迟钝,他已经现每当他提到报答一事时,这女子的眼睛就会飞快地亮上一亮,表情也会缓和许多。 果然,易玲珑闻言露出了喜色,话也不那么冲了,微笑着客气道:“噢呵呵呵,瞧你说的,这是哪里的话?常言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是积功德的大善事,日后定会有好报的,还用得着什么谢不谢的?噢呵呵呵,你真是太客气了,噢呵呵呵,你要实在过意不去少给点意思意思就行了,噢呵呵呵,随便给个五百两就行了,多了我就不好意思要,你应该能看得出来,我这人一点也不贪心,真的,噢呵呵呵,给我银票就好啦,金子带在身上多沉啊再说也不方便跑路,噢呵呵呵……” 伤员兄眼角抽啊抽啊,跟着应了句“自然自然,一定一定”,决定还是另换一个话题比较好,不能再在谢礼的问题上纠缠下去了,不然他刚刚愈合的伤口会被这女人的“噢呵呵呵”声吓得重新裂开的。 “对了,我记得刚才我问姑娘芳名,姑娘好像尚未回答。不知可否告知?”伤员兄问道。 “这有什么不能说的?如今咱们也算是生死之交了,那就是朋友了,朋友之间怎么能不知道彼此的姓名呢,是吧?我叫易玲珑,你呢?”易玲珑自来熟地攀扯着关系,很爽快地报了自己的姓名。其实她心里想的是,所谓萍水相逢,就是说今天他还在你眼前安分地躺着小嘴巴巴地许愿,明天可能就屁股一拍一声不吭地走了,所以套出这厮的名字以后一定得要记熟了,以防日后他就是遁了,咱也能打听到他家去上门讨帐。 伤员兄却不晓得易玲珑打的小算盘,听她问及他的姓名,怔了一下,答道:“我姓宇……单名一个轩。” “宇轩?”易玲珑重复了一遍,低头作沉思状,“你说,我是叫你小宇宇好呢,还是叫你小轩轩好?总要有个昵称才显得够亲切够特殊。” 宇轩眼角又狠狠地抽了抽,牙缝中挤出话来:“很平常地叫我宇轩就好了。不用那么亲切特殊。” 易玲珑却没听出宇轩话中的阴冷,心思依然纠结在昵称的问题上,自言自语道:“我觉得,还是叫小轩轩好听,小宇宇太拗口了。对吧,小轩轩?” 小轩轩……眼角继续抽。 宇轩觉得再这样下去,他的眼角就要抽成羊角疯了。为了安全起见,赶紧再换一个话题吧。至于称呼,随她去吧,爱叫什么叫什么好了,反正她也叫不了几声就该乖乖闭嘴了。 “易姑娘,你擦完那里的血迹了么?帮我擦擦脸好么?我睡了这么久,脸色一定不怎么好看。”宇轩协力压制住心中的怒火,尽量温柔地恳求道。 易玲珑此时表现的很听话很配合,宇轩让她帮着擦把脸,她立刻就点了点头,拿着布巾就往宇轩脸上捂去。 “等一下!”宇轩见状,忙叫住她,“易姑娘,这布巾还是,还是先洗一下比较好吧。”天啊,这么个女人,叫他说什么好呢,脑子有问题,眼睛也有问题么?那布巾刚擦过胸口,上面染的全都是血,她难道就看不见么?就这么直接捂到他脸上,是要给他擦脸还是要给他化妆呢? 易玲珑也没多想,依言洗了布巾重新凑到宇轩脸前,抬手正要去擦,忽然觉得有点不大对劲,停下来仔细看看,忍不住噗哧一下轻笑出声,笑得宇轩莫名其妙,问道:“怎么了?是不是我睡得久了,脸上积了些污垢让你见笑了?” 岂止是污垢!那张脸上,红的,黑的,黄的……简直就像一个调色板,什么样的颜色都有,五花六道滑稽不堪。她在战场上捡到宇轩时他的脸就是这个样子,想来可能是因为之前的那一场恶战,血啦沙啦烟啦土啦什么的都招呼到了他脸上去。她把宇轩拖过来到这木屋里后,就一门心思只注意着他胸前的伤口,哪里顾得上去管他脸上干不干净。 时间一长也就彻底忘了,看的次数多了习惯了,反而产生了一种错觉,觉得宇轩的脸本来就长得那个样子,压根就没想起过应该把他的脸擦擦干净,反倒是胸前的肌肤被她擦了一遍又一遍用来打无聊的时间,最后竟养成了一种洁癖样的畸形心理,只要看到胸前有一丁点不光洁了,就忍不住想去擦拭擦拭。 不过易玲珑却不敢将面前这张脸的真实样子告诉给宇轩。听他的话音,似乎很是注意自己的脸面,要是让他知道在他昏睡的这些天里,这张抽象派脸谱一直被她熟视无睹地放任着不管,不晓得会不会气得连鼻子都歪了。要知道,他的心情好坏,直接影响到将来他给出的谢礼的多寡的。 “没有没有,好着呢好着呢。”易玲珑摇摇头一本正经地保证道,赶紧拿起布巾认真擦拭起来。 有没有洗过油乎乎的白瓷盘子?沾了水之后,滴几滴洗洁精上去,然后用洗碗布轻轻洗刷,洗碗布擦过处,原本黄渍渍脏兮兮的盘子立刻露出来白花花亮晶晶的陶瓷本色,好像变魔术一样神奇。易玲珑此时就有这种洗油盘子的感觉。手中布巾擦过处,五颜六色的调色板立刻就露出了细腻白皙的肌肤本色,好像变魔术一样神奇。 中间又洗了两次布巾,待到全部擦干净见到宇轩的庐山真面目之后,易玲珑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半张着口怔在了原地,一双眼睛睁得史无前例的大,一瞬不瞬地盯着眼前这张脸瞧个不够。 这,这,这男人也太好看了吧!以至于,以至于易玲珑根本想不到有什么词语可以配得上形容他!因为失血过多,清秀的脸上只显出了一种病态的苍白,连轻轻抿着的薄唇也有些白,却平添了一份高贵淡雅的气质。脸侧贴了几缕微微有些汗湿的长,两相一对比,黑的越显得黑,白的越显得白。墨画一般的剑眉下,一双星眸生得真是够勾魂夺魄的,眼珠不动时,那眼睛便如两泓深潭,吸引着人往下掉落,眼珠甫一转动,立时便顾盼生辉,流光溢彩。 妖孽啊,十足十的妖孽啊!易玲珑在心底无声地呐喊道,法海大师啊,弟子愚钝,直到此时才终于明白你的一番苦心了,原来你把我送到这里来,是为了让我替天行道斩妖除魔的。你放心,弟子一定不负所托,势必会竭尽全力将这妖孽收伏了,收归已有! 宇轩见了易玲珑这目瞪口呆的模样,略想想便猜到了原委。他纵横花坛这么些年,那些个大姑娘小媳妇们对着他流露出的表情大抵都是这般无二,他早已见怪不怪了。看来某人的眼睛并没有问题,尚能看得清楚,只是脑子反应得迟钝些罢了,害得他刚才还一直在纳闷,怎么这女人面对着他还能彪悍的如此理直气壮,难道刀剑不长眼,在他的脸上留了点什么,以至于失去杀伤力了? 看现在这情形,他可以百分百地放心了,很好,非常好。 却鬼使神差般的,偏要问出口:“你怎么了?见到什么了眼睛睁得那么大?” “老天,你长得可真好看。”易玲珑依然直勾勾地盯着他,傻兮兮地回答道。 这句真诚的肺腑之言让宇轩禁不住勾了勾唇角,刹那间如百花齐,群星璀璨。他觉得,自他醒来以后易玲珑说过的所有话里,就只有这句话最顺耳,他最受用。 只可惜,他那灿若莲花的笑容尚未来得及全部绽放,就硬生生僵在了脸上。因为紧接着,易玲珑又自肺腑地说了另一句话。 “唉,真是可惜了。长得好看的男人,大都是断袖……” **************** 番外:“长得好看的男人大都是断袖”这一认识的起源: 话说易玲珑在读大学的时候,也是个敢爱敢说敢于向男生表白的猛女。在她第九次表白被心上人拒绝之后,女侠易玲珑奋图强,一口气上了一个月的通宵自习,很快就从失恋的阴影中走了出来,抖擞着精神又盯上了兄弟系里一衣裳穿的干净,流行歌曲唱的很动听的小白脸帅哥。再经过一个星期的暗恋尾随之后,易玲珑再一次无畏地向小白脸帅哥表白了。 表白的结果自然是给易玲珑的失恋次数上升为了两位数,然而更可气的是,这次勇敢的表白很快就成了全院的笑柄,每个认识易玲珑的人都会笑着跟她问候一声:“易女侠,听说你向xxx表白了,佩服佩服,易女侠果然很强大。”搞得易玲珑满头雾水。 直到学期末时,方才弄明白了缘故。原来那小白脸帅哥是个断袖,且断袖断得全院都知道,恐怕也就只有她易玲珑一个人不清楚吧。 这件事给易玲珑的打击很大,以至于她很长一段时间都处在精神萎靡的状态,每日里就以看小说打时间。当埋头苦读了n本**文之后,终于大彻大悟,仰天长叹道:原来,长得好看的男人都是断袖…… 五、火生的有些旺了 宇轩觉得,老天一定是嫉妒他这些年过得太滋润太顺心,眼红他一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把一切都牢牢掌控在手里,所以才安排了易玲珑这么个活宝救了他,在这狭小的屋子里跟他朝夕相对,日夜聒噪。 而他,是不是因为受伤之后失血过多,脑子也跟着变得不灵光了,竟然这么轻易就叫这天杀的女人抓到了痛脚。 她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敢一而再再而三地用那个该死的字眼刺激他! 比如他不经意地问了一句:“易姑娘,你给我擦脸的布巾是从哪里来的?这屋里原本就有的么?看着倒挺新。” 易玲珑顺手将布巾扔进水里,一边洗着一边貌似随意地答道:“哦,不是。是我从死人穿的衣服上割下来的。”为什么敢肯定地说她是“貌似随意”呢,因为易玲珑她很明显的加重了“死人”两个字。 再比如,他因为睡得太久死活再也睡不着了,睁着眼睛百无聊赖时,便随口问了易玲珑一句:“易姑娘,你从哪里找来的锅子?又能烧水又能煮饭,真好。” 易玲珑她就那么大不咧咧地坐在地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搅着锅里的糊糊,很没有形象的边大张着嘴巴搭哈欠,边含糊不清地回答他:“你那是什么眼神?这哪是什么锅子,明明就是打仗时戴的头盔。我从死人头上摘下来的。”大张着嘴含糊不清就含糊不清呗,偏偏把“死人”两个字咬得字正腔圆,生怕他听不清似的。 再再比如,他躺在床上,眼睁睁看着易玲珑这女人抱着那个xx的头盔吸溜得满脸都是饭糜,食物的香味直勾勾地钻进他鼻子里,引诱得他肚子里的蛔虫不住的嘀咕,他可是三天三夜都没有吃饭了。算易玲珑这女人还识相,自己吸溜之余终于良心现,还不忘问他一句:“小轩轩,你饿不饿,要不要也吃点?” 小轩轩……好吧,他忍! 虽然一看就知道,像她易玲珑这样粗枝大叶的女人煮出来的饭一定不会有多好吃,可是他实在是饿的紧了,也只好屈尊降贵,勉强吃一点垫垫饥好了。于是他就施恩一般地应了声“好。有劳。” 然后易玲珑就把她吸溜过的一眼望去惨不忍睹的那个xx的头盔,并着那把被她塞进嘴里吮来吮去吮了半天的木勺直接递了过来。待意识到他起不了身时,愣了一下,方才有所觉悟,把那把还沾着饭糜和她的口水的木勺扔到浸着脏兮兮的布巾的水里涮了两涮,拿出来舀了饭往他嘴里塞。 好吧,不管怎样,他总算是吃到饭了,热乎乎混着肉香气的饭。肚子饿得极了,就算是这种易玲珑煮出来的少盐缺醋的饭,他也能够很畅快的咽下去了。空空的肚子中有了存货,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心情愉悦起来之后,话就跟着多了些。 于是就在易玲珑洋洋得意地问他“我做的马肉泡馍,好吃吧?又顶饱又有营养”后,看她说的得意,吃人家的又嘴短,他也就鬼使神差的跟着点了点头,一时昏,好死不死地往枪口上撞,应了句:“不错。你从哪里得来的饭?还有马肉?” 就听易玲珑笑嘻嘻地回答他:“这饭里的馒头呢,当然是我从死人身上搜到的干粮喽。马肉嘛,自然就是死掉的战马身上的肉喽,放心吧,我割的很及时,保证这马肉还新鲜没有变质。” 一口饭卡在喉咙里,咽也不是吐也不是,可难为死他了。 不行了,不能再继续回想下去了,不然他宇轩一世英名,结果没有死在战场上死在敌人的军刀下,却怨死在了这死丫头的一张毒嘴下,真是作孽呦。镇静,镇静,想你是什么样的人物,岂能跟她一般见识?无视她,当她不存在! 宇轩深吸了两口气,把一颗焦躁的心好不容易抚平顺了,打算趁着这会儿耳边清静,再眯上一会儿养养神。 就听“哐当”一声大响,屋门被人从外面用力的踹开,易玲珑怀里抱着一大捆枯树枝,踢拉着明显不合脚的靴子啪嗒啪嗒进了屋,又“嘭”地一声将门从里面踹闭了。 宇轩不悦地皱了皱眉,本想要提醒她动作轻一些,想了想还是作罢。 易玲珑走到屋角,两臂张开,哗啦一下放下满怀的树枝,顿时掀起一阵尘土。摆了摆手扇去眼前的灰尘,咳嗽了两声,又走到火堆边看头盔里烧着的开水。 “小轩轩,水烧开了,你要不要喝水?我给你兑点凉的?”易玲珑问道。 又是小轩轩,她就不能换个别的称呼么?忍!一定要忍! 宇轩在心里飞快地斟酌了一下,断定这句话基本上不存在什么危险性,可以放心回答,于是点点头说:“好。” 易玲珑另取了一个头盔,兑好了水,用木勺舀了一点凑到自己的唇边试了试温度,这才走到床前,一勺一勺喂给宇轩喝。 大约四五勺以后,易玲珑就收了勺子不再喂了。 宇轩还没喝够,嚷道:“还要。” 易玲珑把脸一绷,一本正经了拒绝了:“不行,你身上有伤,不能喝太多的水。不然血液流动度加快,伤口又该出血了。再说,你躺在床上不能动弹,水喝多了会很麻烦的。” 喝水还能喝出什么麻烦来?宇轩不以为然,不过想想她前一条说的似乎还有点道理,也就住了口不再要水喝。 那边易玲珑往火堆里添了两根枯树枝,又开始忙活着煮她的马肉泡馍。早上刚捡的柴火,夜晚挂上的露水还未干透,此时遇到明火,顿时窜出一股轻烟,呛得易玲珑“阿嚏”声不断,鼻涕眼泪一齐奔流,忙眯着眼睛伸手到一旁摸来布巾,一把捂到脸上连擦鼻涕带抹眼泪,样子很是狼狈。 宇轩躺在床上看得有趣,不由得想笑。笑过之后又觉得,其实易玲珑也不容易,她独自一人又要忙着照顾他这个一点忙也帮不上的伤员,又要忙着张罗他们两个人的吃食问题,真是难为她了。虽然她从死人身上扒东西这一做法让他很不能接受,可是在这荒山野岭里头要吃没吃要喝没喝,她不在死人身上打主意又能怎么办呢?转而想想,像易玲珑这样不管在怎么样的地方都能像杂草一样顽强地生存下去的女人,倒是比他平日里见到的那些娇滴滴的所谓名门淑女可贵多了。 他这么一晃神的功夫,易玲珑已经把肉削碎扔进锅里煮上了,澄清的水渐渐变得浑浊白润起来,出一阵阵肉类特有的香气。趁着没事,易玲珑随手抽出一根粗壮些的柴火,握着匕一下一下很专注地削磨起来。 “你这又是在做什么?”宇轩有些好奇,这个女人,总是会在他想不到的地方折腾些什么出来。 “再给你削个木勺子出来喽。”易玲珑扬扬手中已经有了点雏形的木头,因为已经有过一次成功的经验了,这次她削起勺子来度快了许多,“虽然你没说,不过我也瞧得出来,你其实挺忌讳用别人用过的东西的。所以我再给你削一个单用好了。还有盛饭的碗也一样,反正我捡了好几个呢,以后就各用各的。”易玲珑又指了指脚边散落着的四五个头盔。 被她这样明明白白地指出自己的介意,宇轩顿觉有些不好意思,心想,看不出原来她竟这样有心。想要说些什么,却又不知该说什么好,张了张口,刚说了句:“其实也不必……” 又听见易玲珑接着说道:“其实我也有些洁癖,不习惯把自己的东西给别人用,尤其是像勺子这样的餐具,沾了我的口水又沾上你的口水,不就相当于咱俩个在间接亲亲么?” 口水?亲亲?她还真是胆大,什么都敢说出口!不过这亲嘴也有间接一说,倒是第一次听说。宇轩低笑了一声,偏了偏头没有说话,眼望着易玲珑削木勺打时间。 其实她也不是糟糕得无可救药啦。虽然在那身明显宽大肥阔的衣服的包裹下,看不出她身量如何,不过露在外面的那张脸勉强还算得上是清秀可人,尤其是她此时这样全神贯注的模样,低垂着眼,长长的睫毛投下一圈淡淡的阴影,火光的映照下,有些泛黄的脸上晕出了两抹绯红,竟有些既娇且羞的韵味。 一时间两人都没有出声,屋子里很寂静,火光也很柔和,墙上的黑影一下一下跳得很欢悦,锅里的水开始咕嘟咕嘟地冒泡,食物的香气随着蒸腾出的白气渐渐散开,模糊了彼此的视线。有一种淡淡的暧昧流窜在二人之间。 宇轩感到一阵莫名的心躁,是这火,生的太旺了么? 六、美丽的蘑菇毒性很大 七、劫钱劫命还是劫色 床不大,又担心自己会不小心触碰到宇轩的伤处,易玲珑不得不侧着身子,后背紧贴木屋粗糙的墙壁,姿势很有些憋屈。 明明没有贴近,明明还留着有空隙,为什么她还是能够如此清晰地感受到从宇轩那里传来的撩人的热力。他炙热的呼吸轻轻浅浅地撩扰着她额前的碎,吹得她有些痒。眼睛不受控制地只想注视着他那张波澜不惊的脸庞,好像空气也跟着升了温,热得她鼻尖上冒出了一层细汗。那么好看的唇,不知道,吻上去,会是怎样的一种感觉? 打住,打住,不是刚刚才下定决心抵制诱惑的么,她又在这里胡思乱想些什么?再说,让别人知道她竟然对着一个断袖的嘴巴产生了兴趣,还不笑掉大牙啊。易玲珑赶紧闭上眼睛假寐,正是眼不见心不乱,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宇轩也在一瞬不瞬地看着她。这么快就睡着了,看来真的是累坏了。也是,一连几天不分白昼黑夜的照顾他,就是铁打的身子也经受不了。看这丫头睡着时的样子,娇憨迷蒙,倒是温顺的像只小花猫,可恨怎么一睁开眼,小花猫就摇身一变成了大老虎,真是可恶。脾气不怎么好,举止也不够规矩,说话更是靠不了谱,缺点毛病一大堆,不过,他好像并不讨厌。或许,假以时日,好好调教调教,还是可以让她改头换面,做个进退有礼的小家碧玉。 脑海中还残留着刚才两人身体接触时的感觉。那么柔软的身体,竟然可以负担得住他身体的重量。他和她的身体就那样严丝合缝的紧贴在一起,她紊乱的呼吸直接喷到他的脖颈,引起一阵酥麻……还有她那一双不安分的小手,居然一路攀到了那里…… 身子登时又燥热了起来。宇轩忽然很庆幸他跟易玲珑说了他会负责,虽然当时并不清楚自己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说出这句话的,但是现在,他觉得这个决定,很英明。 这一觉睡得真是酣畅淋漓,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落了山。 易玲珑舒舒服服地伸了个大懒腰,习惯性地抹了把尚且惺忪的睡脸,抬眼才现,一旁的宇轩目光深沉地看着她。 “醒了?”宇轩混浊的嗓音带着莫名的沙哑。 “嗯!睡得好舒服。”易玲珑夸张的点点头,努力证明她的确睡得很好。 “醒了就赶紧下去开门。我早就听见有个声音在门外一直闹个不停,也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宇轩的声音很快恢复了清冷,面无表情地支使她道。 “噢。”易玲珑随口应了,手脚麻利的翻身下床。 门刚被打开,易玲珑就觉得眼前一花,一团白色的东西从她面前一闪而过,直向屋里飞去。待到定睛去看时,原来是一只扑楞着翅膀咕咕乱叫的白鸽子,也不知道怎么就飞到屋子里来了,估计是饿的了昏,被这破屋子里的食物香气吸引过来的。鸽子在屋里胡乱飞了几圈,最后在床上落了脚,就停在宇轩的面前,也不飞也不动,咕咕咕叫个不停。 易玲珑心中大喜,忙蹑手蹑脚地关严了门,冲着宇轩摆了摆手指,又竖到嘴唇前面作噤声的姿势:“嘘,小轩轩,你千万别出声,别吓跑了它。” 宇轩不知她打算做什么,狐疑的看了看她,并没有出声。 只见易玲珑颇滑稽地弓着身子,两手在身前虚拢着,十指张开,一步一探地悄悄向床边靠近。待到近处,足下力,身子猛地前跃,同时双手迅合拢,将只白鸽死死的抓在了手中。 鸽子不安地挣扎了几下,根本逃不脱易玲珑的魔掌,扭了头睁着一双惊慌失措的小眼睛看向宇轩,嘴里出一叠声咕咕咕的悲鸣,小模样十分可怜。 “小轩轩,你看你看,我抓住了,我抓住它了,哈哈。”易玲珑兴奋的将她手中拼命拍着翅膀做无谓挣扎的白鸽子递到宇轩眼前,一个劲地得意道。 原来她捉了赛雪是想要跟它玩耍。虽然委屈了赛雪,不过,暂且就先顺着她意,让她尽尽兴吧。宇轩挑了挑眉,用目光赞赏易玲珑。 然后又听到易玲珑兴高采烈地嚷道:“小轩轩,你有口福了。我捉住了它,今天晚上咱们可以吃烤乳鸽了。” 烤乳鸽……宇轩心下一惊,正要开口告诉易玲珑,这只小白鸽赛雪,其实是他亲手驯养大的灵鸟,此次是循着他贴身佩戴的凝香玉的香气一路寻他找到这里的,可不能被褪了毛架到火上烤了吃。 却看到易玲珑好像被人施了定身法一般,忽然目瞪口呆地僵在了原地。抓着鸽子的手也不由自主地松开。鸽子拍了拍翅膀向屋子另一边飞去,停在其中一个不之客的肩头,很牛气的理了理被弄乱的羽毛,挑衅似的冲易玲珑咕咕叫了两声。 一、二、三、四……四,四个不之客?易玲珑被吓得一时短路的大脑顽强地抖擞了精神,重新开始如老牛拉破车似的,吭吭嗤嗤艰难地工作起来。门,明明关了,窗户,明明没有,地板,明明是实的。这些人,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看他们的样子,绷着四张死人脸,瞪着眼睛好像逢人就欠他们两百吊钱似的,身上穿的,一律是黑衣黑裤黑头,分明就是黑社会,而且还是没地位的小喽罗,穿着古装往火光前一站,显得愈的……冷血。嗯?冷血!他们,他们来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 四张死人脸齐刷刷地看了一眼石化状态的易玲珑,视线又越过易玲珑,看向她身后平躺在床上的宇轩。其中一个微点了点,作势就要走上来。 不料易玲珑猛地冲破了石化状态,好像被蝎子蜇了似的一蹦三尺高,又赶紧缩了缩脖子,“大佬大哥大王爷儿头儿”的浑叫了一气,结结巴巴地开口恳求道:“不,不知大王,那个,驾到,有失,那个,远迎,还,还望,那个赎罪。要钱,没有。要命,唔,不能给。要是劫色,喏,床上那个,尽管拿去!” 这女人在满嘴胡说些什么呀。宇轩无奈地叹了口气,开口说道:“汲风、汲影、汲夜、汲暗,我很好,不要难为她。” 话音未落,四个死人脸立刻扑通一声直挺挺地跪下,头一低异口同声道:“属下救驾来迟,连累主子受苦,属下该死。” “都起来吧,回去再领罚。”宇轩淡淡应了声,轻飘地就像在说今晚月色不错。 “属下遵命!”四个人一齐伏了伏身子,答应道,整齐的好像一根线上拴着的四个木偶一般。 主,主子?黑社会的头头?小轩轩这家伙,到底是个什么来头?易玲珑傻愣愣地站着不动,顿觉一股凉意顺着脊背爬了上来,禁不住打了个哆嗦。 好冷…… 八、好一只气魄逼人的小白鸽 九、今天开始做侍女 十、汲风大哥,你妈贵姓 十一、贴身不是贴着身 十二、狗仗人势的感觉还不错 十三、皇帝的家事乱七八糟 十四、一杯水的威力究竟有多大 十五、自作自受的报应 十六、胡乱钻被窝的后果很严重 一夜无梦。劳累过后的睡眠质量总是特别的好。 易玲珑很满足的嘟嘟嘴巴,徐徐睁开了眼睛。 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头黑亮如缎的长,仅用一根金色丝带松松地系着,蓬松的辫伏贴地绕过雪白的脖子从一侧垂到身前。**的上身,健壮、厚实的胸肌,傲然挺立的红梅,带着原始野性的力量眩惑她的神志。那张倾国倾城的脸上,斜挑的桃花眼半眯半睁,目光中确是带着淡淡的喜色,棱角分明的薄唇轻勾,弯出一个好看的弧度。 这,这是怎样一种状况,怎么一大早睁开眼睛就看见这么劲爆的画面?易玲珑的大脑迅进入真空状态,鼻腔中似乎有某种温热的液体正在缓缓流下来。 那人低低沉沉地笑出了声:“醒了?我的被窝,舒服么?” 唔?被窝?妖孽轩的被窝……易玲珑赶紧抹了把鼻子,迅回想昨晚到底都生了什么。 她记得,她被妖孽轩使唤来使唤去劳累了一晚上,后来好不容易捱到他老人家困了要睡了,她也才终于能迈向自己的床铺休息了。可惜等她合上眼睛没过多大一会儿,宇文轩这个周扒皮又喊她过去给他掖被角。拢好了被角刚躺下,扒皮轩又说太热了,喊她过去给掀掀被子。掀完又说冷,掖完又说热,掖了掀掀了掖反反复复也不知道究竟折腾了多少回。最后她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迷迷糊糊掀开一床被子就躺了下去,接着一觉睡到了天亮,再也没听见扒皮轩喊她。 这么说来,那她昨天晚上稀里糊涂掀的被子是……扒皮轩的? 易玲珑的脑子轰的一下炸开了。怎么办怎么办?她昨晚钻了妖孽轩的被窝,还是主动的,是她主动钻了妖孽轩的被窝,她该怎么办?怎么跟妖孽轩解释清楚说她不是故意要钻他被窝,而是困得受不了迷糊了呢? “怎么不回我的话?”宇文轩低低沉沉的声音再次响起,距离比着上次更近了,就贴在她耳边问道,“告诉我,你就这么喜欢我,的被窝么?” 他温热的嘴唇明明没有触碰到她的耳廓,可是呼出的热气却直直钻进她的耳孔,撩得她浑身一个激灵,手脚刹时没了力气。体温在飞地飙升,虽然之前看到宇文轩半裸的样子,体温已经飙的很高了,易玲珑怀疑再这样飙下去,她会自动变成一只煮的红透了的龙虾。 宇文轩看着她小脸憋得通红,暧昧的粉红色一路蔓延到了脖颈,又顺着脖颈末端没入敞开的衣领。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可以想象得到在那件单薄宽大的白色亵衣包裹下,是怎样玲珑有致的曲线。唔,玲珑有致……宇文轩第一次觉得,这丫头的名字起得还算回事。 说他是出于报复也好,出于捉弄也好,这些天来,他就是喜欢闲来无事为难为难她,就是喜欢看她鼓着腮帮子敢怒不敢言的模样,就是喜欢看她狗急跳墙似的的愤怒,和满含委屈的瞪眼。昨晚他将她捉弄了个够,却没想到她居然胆大到敢钻进来和他同被而眠。 本以为这又是她那些滑稽可笑的报复伎俩之一,他也就没出声,默默地等着看她下一步的行动。谁知道,她就那样睡着了,安安静静,一动不动,像只玩累了的小猫一样蜷在他身旁,小手无意识地抵在他的胸前,手里还握着他的一屡头。这丫头,真像只猫儿,还会出像小猫一样的鼻息声,一起一伏,在寂静的夜里,不可避免地钻入他的耳里,一声一声让他着迷,渐渐地连心也跟着那节奏一起沦落。 有她睡在身边,这深沉的夜晚,似乎也不是那么难耐了…… “嗯?你怎么,不说话?”宇文轩低沉慵懒地开口。他的唇似有若无地撩过易玲珑的耳边,还恶作剧地半张了口,轻轻含住她的耳垂,又迅地离开,似有意又似无意。 “嗯……”不期然间,一声细碎的呻吟破口而出。宇文轩眸子陡地一沉,看见易玲珑惊慌无助地紧捂住自己的嘴巴,一双杏眼泪光盈盈,明明是无辜求助的眼神,怎么在他看来却像是无声的邀请? “珑儿……”宇文轩的嗓声带着莫名的暗哑。他这是怎么了?明明只是想要戏弄她,想要看看在他这样恶意的捉弄下,她的反应会是怎样的出乎意料和有趣。可是眼下看来,却是他先忍受不了了。那声细碎的呻吟犹如一把大火,让他的身体迅燃烧起来,火势,一路漫延到了身下的,某个部位…… 什么时候,他的自制力竟变得这么差了? “珑儿,怎么,不回答我,的话?”宇文轩情不自禁地动了动身子,只是面部的接触,已经不能再让他满足了。 “那个……我……”易玲珑不自觉地弓起了背,红着脸,泪着眼,表情是那么的无辜。 “嗯?”宇文轩随口应着,又靠近了一点。“你什么?” “我,我,我不是故意的……”嗓音中有明显的颤抖,易玲珑说得很委屈。 “嗯……那是为什么……”宇文轩的一只大手已经抚上了易玲珑的后背。只是煞风景的是,那只不安分的手上,缠着厚厚一层白布,包得像只白熊掌。 “求求你……”易玲珑的声音已经带了哭腔,泪珠在眼眶中徒劳地转了一圈又一圈,“求求你,千万不要,告诉廖统领……” 要是被妖孽轩的奸夫知道她居然敢趁他不在时,钻妖孽轩的被窝,吃妖孽轩的豆腐,还不把她抽筋剥皮,撕烂生吃了呀?她还这么年轻,她还没有吃够奶油蛋糕,不想就这样白白死去啊…… 宇文轩的动作也随之僵住,顿了顿,硬生生收回了手。 不让他告诉廖成风?难道这丫头和廖成风之间,有什么他不知道的关系么?宇文轩的心情顿时变得不好起来。 而易玲珑接着又可怜巴巴地说了一句话:“那个,你能不能把衣服穿上啊?你这样整天大咧咧敞着怀,不知道的还以为,还以为你是裸露狂呢?” “易玲珑!”宇文轩登时黑了脸,暴怒道,“你在什么愣!赶紧服侍我起床,帮我穿衣,帮我洗脸,给我叠被,给我沏茶,给我,给我,给我把帐子里里外外通通打扫一遍,扫不干净就不许吃饭!” 呜呜呜,刚才还好好的,怎么说翻脸就翻脸?她又哪里惹他不高兴了,要这样惩罚她?不让吃饭肚子会很饿的。易玲珑万分的委屈。 不过委屈之中也有一丝侥幸,幸好,宇文轩他喜欢的是男人,不然昨晚她就要被稀里糊涂地吃干抹净亏大了…… ============================================= 嗯,大家猜,为什么易玲珑钻进宇文轩的被窝里以后,就再没听见宇文轩叫她了^^ 十七、刁蛮主人神经仆 十八、当女主遇见男配,天雷勾动了地火 “禀告元帅,宣威将军萧逸之运粮归来,现在帐外等候元帅召见。”帐外,传令兵一板一眼的声音隔着厚厚的门帘传进来。 “终于回来了。”宇文轩轻叹一声出口,放下手中,“知道了,叫他进来吧。” 转头对易玲珑吩咐道:“扶我起来,到那边去坐。” 易玲珑并不知道萧逸之是何许人也,听到传令兵的禀报也不在意,宇文轩让她扶他坐下,她便尽职尽责地做她贴身侍女的工作,悻悻走过去,扶了宇文轩坐起又坐下。 “去叫廖统领进来,就跟他说萧将军回来了,让他赶紧过来。”坐定后,宇文轩略整了整稍显褶皱的衣襟,又对易玲珑吩咐道。口调平淡,正常的让易玲珑不禁有一刹那间的怔愣。 微抬眉斜眼瞅了瞅宇文轩,但见他那张俊俏得天理不容的脸上的表情是难得的一本正经,摆出的,虽还是平日里那副慵懒散漫的架势,奈何眸子里透出的那丝遮掩不住的清冷早已神奇地为他镀上了一层凛然不可欺的威严之色。 易玲珑眨巴了眨巴眼睛,不可置信地又多看了宇文轩两眼:坐在她眼前的这个人,真的是那个以欺负她为乐,倾心仰慕廖成风,断袖成癖的妖孽轩么?眉毛,还是那斜挑入鬓的如墨剑眉,眼睛,还是那双电力十足的桃花眼,鼻子,嘴巴,嗯,看上去都像是原装而非山寨的,可是为什么此时瞧上去,跟印象中的宇文轩有点不太一样呢?莫名的,心底窜出一些不安的火苗。 “看够了么?”宇文轩被她一瞬不瞬盯得毛,不由得一个白眼翻过来,懒懒地问道,“易玲珑,本王的容貌可还算是凑合?可还入得了你的法眼?” 只这一个白眼,一句问话,印象中的宇文轩又回来了。山,还是那座断背山,坡,还是那道胭脂坡,轩,还是那个可恨可气的妖孽轩。宇文轩的这个眼神这句话,如价格实惠量又足的灭火器一般,将易玲珑心底窜出的那些小火苗迅扑灭,也将一场燎原之势的大火在尚未成型时及时扼杀了。 易玲珑安了心,听宇文轩语气不善,赶紧吞了口口水,点点头陪着笑脸答道:“入得入得,当然入得。不是我拍马屁,就殿下您这长相,不管是古往今来还是从今往后,呵呵,那是相当的凑合,大大的凑合,无与伦比的凑合,天下第一的凑合,凑合的不能再凑合了……” “易玲珑!” “刺啦”一声轻响,像是布料被撕裂的声音。宇文轩双手按在书案上一动不动,包成北极熊掌的白纱布有明显松动脱落的迹象。 “哎呀,殿,殿下,你,你的手……”易玲珑手捂着嘴巴,一惊一乍道,“曹军医说过的,你这手烫得不轻,要小心才是。曹军医还说过,你的手五天之内都不能见水,不能使劲,不能见风,不能擦着碰着,不能……否则极有可能会受冻红肿,会皮开肉绽,会流脓生疮……” “易、玲、珑,你、敢、再、往、下、说、一、个、字、试、试。”宇文轩一个字一个字地蹦出嘴,咬牙切齿,青筋突暴,手上的白纱布已经尽数断裂成了碎布条,稀稀落落地散布在宇文轩的手掌周围,白色的布条,愈突兀了手掌的通红。 “唔……”敏感地察觉到周围的气压飚降到了警报状态,易玲珑知趣地一把捂住了自己那张没遮掩的大嘴巴。看着宇文轩的黑脸,本能地向后移动着脚步,眼珠转了两转,飞快地移开捂着嘴巴的双手,飞快地嘟噜了一句:“我去把曹军医也一起叫来……”又飞快地捂住了嘴巴,飞快地转身,飞快地向帐外逃去。 可是谁知道,人到了倒霉的时候,喝凉水也会塞牙缝。易玲珑为了逃避宇文轩的眼刀凌迟,和帐子里令人窒息的低气压,逃得太过猛了。刚刚奔到帐门口,尚未来得及挑开门帘,只觉得眼前一花,随即一个小山一样硕大的黑影向她袭来,只来得及出“哎哟”一声惨呼,便被黑影结结实实地弹飞到了一丈开外的地上。 “你没事吧?” “你没事吧?” 心焦担忧的声音从两个不同的方向一同传进耳朵里。 完了,这下子可摔得惨了,耳朵都出现重听了,会不会是把耳膜给撞坏了呀?易玲珑呲着牙,使劲揉了揉耳朵,一脸的后怕。 “你没事吧?” 易玲珑这次听清楚了,她的耳朵没有坏掉,这帐子里有且只有一个声音响起,温和而彬彬有礼,正来自她的前上方。 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伸到了她的面前,随之响起的是低沉好听的男中音:“对不起,是我莽撞了。你没事吧?”吸引得她一时忘了骨裂般的疼痛感,禁不住抬眼向上看去。 那是一张轮廓分明的脸庞,刀削斧斫般的线条,棱角修整的浓眉,如群星璀璨的夜空般清澈剔透的眼眸,挺直的鼻梁,还有一张因为担忧和歉意而抿得紧紧的薄唇。虽比不上宇文轩那样俊得无可挑剔俊得邪魅诱惑,却另有一种独特的魅力,纯刚性的气质,和与生俱来的谦和混合在一起,竟如同春日的阳光一般暖人心沁,让人不自觉地陶醉其中,四肢百骸,腠理深肌,都变得温暖起来了。 望着头上方那男子眼中流露出的不加丝毫遮掩的情绪,易玲珑禁不住全身一个轻颤。那是浓浓的担忧,那是为她而生出的担忧,那是一个陌生的英俊男子为她从心而生的担忧。生平第一次见到有人为她而担忧,心底顿时涌出一阵暖流,汹涌澎湃…… 而在易玲珑的心理剧场中,也闪电般的迅上演了这样一幅场景: 灯光打在她和眼前这个男子的身上。她的脸上洋溢着醉人的笑容。而男子笑眼弯弯,薄唇勾起,嘴里叼着一支还带着露水的红玫瑰。两个人配合默契,身姿灵活,舞步轻盈,一来一往,时前时后…… 背景音乐悠扬唱道:“自从在军营大帐遇见你,(恰恰恰),就像那春风吹进我心里,(恰恰恰),我要轻轻地告诉你,不要把我忘记……” (具体场景,大家可参考《武林外传》之李大嘴思慕杨蕙兰)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啊…… ======================================================================== 555555555,偶的男配啊,卡了两个礼拜才卡出来,都是偶的错,偶太懒了~~~~~ 蹲墙角面壁…… 那个,明天可能不更新了,我要陪妈妈她老人家逛街,累啊~~~ 十九、眼刀与眼电间的P战 “你没事吧?”面前的男子伸着手,再一次满含歉意地问道。目光与易玲珑乍一交接,眼中掠过一丝诧异,又迅掩了下去,只是唇角不由得略略勾起,脸上愧色却越的重了。 “你,还好吧?”男子第四次开口,比着之前的三次,语气更显轻柔。见易玲珑迟迟没有答话,略皱了皱眉头,便俯身作势要亲自扶她起来。 “是逸之啊……” 身后,宇文轩一声极轻极淡的呼唤倒比萧逸之面对面的关怀更有提神醒脑的功效,易玲珑沉醉在“恰恰”中的神思被这一声唤迅拉回到了现实中来,竖耳听去,只听见宇文轩那厮事不关己的淡薄凉意,“逸之你过来吧,不用管她,这家伙皮糙肉厚,偶尔摔一跤不打紧,又不是琉璃娃娃,摔不坏的。” 宇文轩这凉凉的一句话,听到易玲珑的耳朵里,就好比听到了冲锋号响起似的,激得她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怒冲冠,肌肉绷紧,“噌”的一下就跳了起来,扭头怒视宇文轩。而后者只是不经意地眯了眯眼,却让易玲珑明显感到刚才因为萧逸之的进入而消散的暗沉低气压又一次凭空降临了现场,并急加剧,大有摇身一变成为台风肆意催残之势。 不由得打了个冷颤,易玲珑暗暗告诫自己:易玲珑,不能认输,现在认输的话,往后就要被他吃得死死的,永无翻身之日了。为了你和萧将军的大好未来,一定要加油! 想到还有个阳光般温暖和煦的男子站在自己的跟前,彬彬有礼地伸着一只厚实的手掌,仿佛在对她说着无言的邀请:这位温柔美丽的小姐,请问,你愿意相信我,把后半生托付给我,让我带着你奔向幸福的彼岸么? 人,一旦有了精神上的动力,就可以爆出无限的潜能,任何困难险阻都不在话下了。易玲珑心头涌起一阵暖流,顿时便有了跟宇文轩斗争的勇气。 宇文轩你奶奶个熊,你丫才皮糙肉厚好比老母猪呢!易玲珑一记眼刀丢过去,刀尖直指宇文轩面门。 易玲珑,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出口骂我,还要不要你的小命了?宇文轩将头一偏,险险躲过易玲珑的丢来的眼刀,同时桃花眼微眯,一道带着强大杀伤力的闪电破空而出,直劈易玲珑脑门。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不要以为你是什么狗屁三皇子就可以为所欲为,告诉你记住了,姑奶奶不怕你!易玲珑蛮腰一扭,跳着脚躲开了宇文轩的电眼,腰一叉头一扬,连环眼飞刀嗖嗖而去。 反了你了!不要以为有第三个人在场,你就有势可仗可以蹬鼻子上脸了。将军算什么,还不得听本元帅的,这军营还是我的天下!桃花眼频眨,闪电连。 五星红旗用不倒,骗吃骗喝混到老!爱民主,爱自由,爱生活,爱拉芳。连环眼刀飞成直线。 易玲珑,你信不信我现在就叫人进来拿了你!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妖孽轩你想要破坏我的幸福,没门! 你胆敢再说一句试试! 试试就试试,谁怕谁!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以身相许。天若有情天亦老,人不风流枉少年。人生得意须尽欢,混过一天是一天…… …… 噌噌噌,嗖嗖嗖,咣咣咣,当当当…… 电光火花频频乍现,金石之声不绝于耳,整个现场被强大的气流席卷,空气中盈满了无形的杀气,浓郁地连萧逸之这个局外人都感觉到了,不自主地向一旁退了两退,大气也不敢出一声地默看着易玲珑和宇文轩两个人隔着空气用眼神无声地厮杀搏斗。冷汗啊,冒的那是嗖嗖的。 双方激烈的你来我往之下,宇文轩终于暴起,大手一拍桌子,一声怒喝道:“易玲珑,再多加三天不许吃饭!” 此话一出,原本被胜利之焰吹得高大鼓胀的易玲珑顿时便如泄了气的气球一般,飘飘荡荡地缩成了乌龟大小,扑闪着一双泪光盈盈的大眼,瞅着宇文轩无声地控诉道:你不能…… 宇文轩刻意忽略烫伤的手上传来的撕心裂肺的痛感,硬是挤出一副胜利者的姿态,勾了勾唇角,点点头肯定道:不,我可以,这就是我的特权…… 易玲珑:呜呜呜,我错了还不行么。 宇文轩:现在知道错,已经晚了。 易玲珑:我会努力改正的,求求你,再给我一个机会吧。 宇文轩:那就看你今晚的表现吧。 易玲珑:今晚……还,还要帮你翻书点蜡烛端洗脚水么。 宇文轩:端洗脚水……没错,不只是今晚,以后每天晚上,你都要给我端洗脚水伺候我洗脚,还要给我捶肩揉背足底按摩。 易玲珑:呜呜呜,我好命苦噢…… 宇文轩:哇卡卡卡……知道我的厉害了吧…… …… 萧逸之:……完全不明白他们在说些什么…… “嗯哼哼哼。”一头雾水的萧逸之咳嗽两声,示意另外两人,现场还有他这么个宣威将军在,不应该将他当空气无视掉的,“元帅,属下有要事禀告,是有关此次运粮之行的。” “噢,逸之。”宇文轩回过神来,抛下易玲珑独自郁闷着,转而问萧逸之道,“怎样?此次陵阳一行,粮草之事可解决了?” “属下正为此事而来。”萧逸之补施了军礼,清了清嗓子,正色道,“属下此次去陵阳,奉元帅军令急调陵阳粮仓存粮。岂料陵阳郡太守冥顽不灵,死活不肯将存粮征为军用,不仅将粮仓大门紧锁,还将有关粮仓的账簿一把火炬之,委实可恨的厉害!” “陵阳郡太守?他竟有这么大的胆子?”宇文轩不怒反笑,斜挑着眉疑道? 萧逸之闻言,像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似的,嗓子咕噜了两声,又看了易玲珑两眼,终是没有说出来。 宇文轩意会,指着易玲珑笑道:“不妨事。这是我新收的侍女易玲珑,因在军营里头不方便,才特意着了男装的,她也不常去外面,只在这账子里日夜贴身负责我饮食起居的。你知道,有些事情,女人家做起来终是要比男人细心得多。” 不知是她太敏感了还是怎的,易玲珑觉得,宇文轩把“日夜贴身”和“做”这五个字咬得格外清晰。 萧逸之却像并没觉察得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了然地点了点头,继续禀道:“元帅,陵阳郡太守他,原是四皇子的家奴,三年前放的外任……” 宇文轩眼波闪了一闪,惊,怒,忍,又迅归于平静,淡淡应了句:“嗯。然后呢,你,怎么做了?” 二十、匕首的奥秘 “逸之,然后呢,你,怎么做了?”宇文轩问道。 “属下以贻误军机之罪,将陵阳太守他,就地正法了。”萧逸之肃身,凛然回道。 宇文轩鼻子一哼,道:“你倒杀得干净利落。敢情这罪过却是有人替你扛。” “属下办事不利,请元帅责罚。”萧逸之扑通一声单膝跪地请罪道。 “起来吧。反正这罪过也不用我替你扛,四弟要怪罪,自会怪到二哥头上,谁让他当初力保我来做这兵马大元帅的,把我从京城赶到这鬼地方来。”宇文轩冷嗤一声,不以为然道,“照你这么说,这粮仓,是打开了?粮草呢,都运回来了。” “粮仓是被我强行打开了,粮草也都运回来了,只是……”萧逸之顿了顿,思量了一下说道,“陵阳郡的粮仓之中,只有区区二十万石的存粮,除去留给城中百姓的存粮,属下只运回了十五万石的粮食。” “偌大一个陵阳郡,只有区区二十万石存粮?朝廷每年拨给陵阳郡的粮食都不止二十万石,陵阳郡这些年也不曾遇过灾荒,自己也该有存粮的。哼哼,那么多的粮食,都吃到谁的肚子里去了?”宇文轩眸中闪过一道寒光,“逸之,这个陵阳郡太守,你杀得好! 萧逸之知道不能再顺着这个话题说下去,头一低,言道:“这十五万石粮食,就算省着用的话,也大约只够全军一个月左右的口粮。之后便只能指望朝廷的运粮官送粮。这后面的仗该怎么打……还请元帅定夺!” 宇文轩闻言,淡笑了笑,言道:“逸之,你如今是越的圆滑了。怎么,这唯元帅之命是从的为将之道,也是你们萧家的祖训?” 萧逸之一愣,赶紧低下头不再言语。他跟随宇文轩的日子已是久了,自然了解他的脾气,这主儿历来心口不一,表面上越是显得风轻云淡,内心里就越是怒涛激涌。 “罢了,不难为你了。我自由办法。”宇文轩一伸手,“拿来。” “嗯?”萧逸之不知宇文轩在要什么,抬头,却见他是对着易玲珑说话的。 “易玲珑,拿过来。”见易玲珑还傻愣在原地一个劲地数手指郁闷,宇文轩又说了一句。 “拿什么?”易玲珑一边不忘数手指,一边扮演无知的小白。如樱小嘴半张,一双大眼满是迷茫。妖孽轩曾把什么东西交给过她吗?不记得呀。 “匕。在木屋里你用来削勺子的匕。我记得你把它带回来的,赶紧拿来给我。”宇文轩很不耐烦。这丫头,说起来也跟着他这么些日子了,怎么还是这样反应迟钝,丝毫没有做人家贴身侍女的觉悟跟伶俐,跟他这个主子一点默契也没有,看看廖成风,只要他点一点头,或是抛过去一个眼神,廖成风立马就能反应过来他要干什么。 (易玲珑(委屈地):谁说我跟你没有默契,刚才我们两个用眼刀和眼电做的无声交流,难道不算是默契么? 宇文轩(不屑地):你也只有那种时候能明白我的意思。 萧逸之(无助地):拜托,你们用嘴巴念出台词来好不好?我们不是在演哑剧。) “噢。”易玲珑满不情愿的走去墙角处,宇文轩划给她的那一块巴掌大的地方翻找。那把匕的刀鞘金光闪闪还镶嵌着不少宝石,她寻思着铁定值不少钱,所以一直贴身藏得很好,这可是她在那个四处死尸的地方捡到的最好的东西了,就连被汲风像扛白菜一样扛回军营的时候,她也没忘记要把匕带上。谁知道还是被宇文轩惦记上了。唉,宇文轩这个周扒皮,连她这唯一一个值钱的物事也不放过。 “给。”易玲珑恋恋不舍地把匕递给宇文轩,握着匕的小手松了又紧,紧了又送,目光牢牢地锁定宇文轩,企图利用主仆之间的默契做最后的无谓挣扎:这可是我的东西,你要记得还给我。 却被宇文轩徐徐张开的嘴型吓得赶紧撒了手,点头哈腰眨巴着眼睛无声巴结道:嘿嘿嘿嘿,不就是一把匕么,主子看上我的东西那是我的福分,尽管拿去尽管拿去。主子还看上了什么也一并拿去好了,不用跟我打招呼,我的东西就是主子的,主子的东西还是主子的。 宇文轩满意地点点头,闭上了尚未完全打开的嘴型。又转过身子冲萧逸之点点头,示意他上前来。 留下易玲珑在一旁敢怒不敢言。可恶的妖孽轩,居然做出“九”字的嘴型,她已经被勒令六天不许吃饭了,再饿三天,她也不用活了,直接找根面条吊死算了。呜呜呜,面条不行,要是她能搞到一根面条,也不用饿得没办法要上吊了。找豆腐撞死?呜呜呜,也不行,豆腐这种又顶饥又有营养的奢侈品,她更加没有办法搞到。呜呜呜,苍天啊,你怎么就不辟一道闪电下来辟死这个妖孽呢,还要留他在世上为害人间骑在她头上作威作福多久啊?呜呜呜,法海大师啊,快带她走吧,她知道错了,往后打死她也不敢许要穿越的愿望了。 “这是……”一声惊疑,萧逸之那深沉动听的男中音响起在她的耳边。 易玲珑一个激灵,立刻摒弃了寻死觅活的念头。对啊,她还不能死,她的人生,她的旅程,直到今天才出现了萧逸之这道绚丽的曙光。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只有活着,才会有希望。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假以时日,萧美男一定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的。 正所谓,“宽衣解带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再苦再累她也不怕,只要,为了爱情…… 易玲珑打起精神,凝神向萧逸之看去,目光中柔情万千,秋波粼粼,每在他抬头向自己看来之时,便带着脸上两朵浓淡恰到好处的红云,低头抿嘴,睫毛微垂,小女儿情态尽现,并且不曾忘记时不时羞涩地抬起眼帘,给萧逸之送上两把秋天的菠菜。 “逸之,你看出点什么没有?”宇文轩那厮冷冰冰的声音不合时宜地响起,将萧逸之的视线成功拉回到了桌上那把匕上。 “看着匕的造型,还有刻在这刀鞘上的纹饰,并不似我熙泽国之物。”萧逸之边想边说,忽然灵光乍现,“莫非……这是戈特国贵族之物?” “不错。”宇文轩点点头附和道,“听闻戈特国最受宠爱的二皇子拓跋毅素来喜爱收集天下间的神兵利器,在他的所有收藏中,尤为钟爱一把削铁如泥的玄铁匕,贴身佩戴形影不离……” “元帅,你是说……这把匕是拓跋毅的?怎么可能?他的匕怎么会出现在您的营帐之中?”萧逸之疑道。 “前些日子带兵出外,不曾想遭遇了戈特国的主力军。这把匕,是事后清理战场时捡到的。”宇文轩轻描淡写地讲述着匕的由来,丝毫不提易玲珑在其中的功劳,更加不提他在那场遭遇战中的狼狈。 “元帅,这么说来,这么说来……”萧逸之莫名的兴奋起来,“拓跋毅他也在……” “拓跋毅备受他老子喜爱,让他来战场上历练一下挣些军功,以后继承他老子的位子就更加的顺利成章,这也不是什么难猜想的事。”宇文轩却没有萧逸之那样兴奋,话说得波澜不惊。 “元帅,这样一来,那我们正好利用拓跋毅……” 萧逸之一句话尚未说完,便被宇文轩一个凌厉的眼神止住了口。 宇文轩又看了眼一直矗立他身旁的易玲珑。后者此时正显出一脸花痴状,眼睛盯着萧逸之一眨不眨,大张着嘴巴还时不时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舔舔嘴唇。 “易玲珑,你怎么还不去叫廖统领过来?”宇文轩淡淡一哼,却能令人感到空气中的气流明显的波动起来。 “嗯?噢,我这就去。”易玲珑回过神来不敢怠慢,赶紧应了就往帐外跑。 “易玲珑。”宇文轩又叫住她道,“六天不许吃饭的责罚,免了。这次格外开恩,下不为例。” 免了?这么轻易就给免了?不会吧?妖孽轩有这么好?还是说晚上有更严厉更变态的惩罚在等着她?易玲珑心中掠过小小的不安,却不敢怠慢,忙一溜烟跑了出去。 而宇文轩则在暗自回想着,易玲珑刚才盯着萧逸之那垂涎欲滴的表情,让人不由得就想到了偷鸡吃的黄鼠狼。这丫头,她不会是饿得受不了了,竟然把萧逸之当成了红烧肉,恨不能一口吞进肚子里解馋吧。唔,不好,这样不好,不能再让她挨饿了。 ========================================================================================= 经过最近几天的努力,终于把毕业论文的初稿赶出来了,可以安心放假回家过年了,可以期待3月份毕业了~~~欢呼~~~欢呼~~~~ 为了奖励自己最近几天的勤奋,昨天看了一整天的动漫。 先看了《一骑当千,龙之命运》,被彻彻底底地雷到了,雷得我从内而外表里如一地焦糊一片 关羽和刘备跨越千年的同志之恋,周瑜原来一直暗恋着小霸王孙策,张飞和黄忠也或明或暗地有着一腿~~~这种天雷教出品的东西,我居然一口气看完了,嗯,我对天雷教的免疫能力也加强了 之后再接再厉,又看了《完美小姐进化论》,好看呐~~~虽然画风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不过很搞笑哪,一口气看到晚上第四天没有码字了。 555555,蹲墙角面壁去,今天一定要码5k+!!! 二十一、说书先生的职业道德 萧逸之,官拜从四品上宣威将军。祖父萧鼎,熙泽国历三朝的正二品辅国大将军,先帝御封永定公,一生征战无数,最后马革裹尸以身殉国。其父萧华,官拜正三品上怀化大将军,叔父萧齐,从三品上云麾将军,也已在八年前同戈特国的战役中双双战死沙场。萧逸之的出身,可谓是名副其实的官宦世家,军人世家。 而萧逸之本人也不简单,少年时就被特选入宫,成为皇子的伴读,十几岁上就披甲戴盔与父、叔一起征战沙场,勇猛无敌,在数次战斗中屡立奇功,是熙泽国难得一见的少年将军。再加上他出身名门望族,一举一动之间自带着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又从小接受宫廷礼仪的教导,为人谦逊有礼,不骄不傲,既有贵族的尊贵,又有绅士的优雅,也不知道被多少待字闺中的黄花闺女奉为梦中情人。 据传说,每逢熙泽国的军队班师回朝,但凡有萧逸之在其中,那京城大街夹道欢迎的人群中,最靠前的几排一定是被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大姑娘小媳妇们所霸据着,她们沿途遍洒陈酿美酒,双手高举上书“吹箫”的红绸横幅以做粉丝团标志,高声呼喊道:“萧将军,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萧将军,我想你,就像米粽想蜂蜜。”沾他的光,每逢此时与他同行的那些将士们也能够一饱眼福,艳福无边。 萧逸之的青少年时代可谓是风光无限,名操一时。只可惜幼年时代跟错了主子,自从三皇子宇文轩封为翊轩王之后,曾为宇文轩伴读的他就再能没捞到机会上战场风光了。有人说这是宇文轩不想因为自己手下的人军功过大引得别人猜忌,也有人说是太子忌讳宇文轩坐大,不敢让萧逸之掌管兵权。萧逸之在他爷爷传下来的那个空当当的永定公府里一坐就是五年,无人问津。就在他的宝马战甲闲得都快要长蘑菇的时候,突然传出了宇文轩担任兵马大元帅领兵讨伐戈特国入侵军队的消息,备受冷落的青年才俊萧逸之这才重新披上了战甲。 不管萧逸之被排挤的真相是什么,总之,因为宇文轩他家里那些个乱七八糟事情,萧逸之少年将军的英姿也如昙花一现迅湮灭在京城的浮华烟云中了,曾经的吹箫一族粉丝群很快就将如火焰般炙热的景仰和爱意转投给了迅崛起的后起新秀,如雨后春笋般成立了“禽兽”,“百合”,“芙蓉”,以及“菊花”等等一系列的粉丝团体。 以上便是易玲珑经过几天煞费苦心的旁敲侧击,从营地的士兵嘴里掏摸出来的消息。然后她将这些分别来自于官方、小道、八卦及野史的各种消息,在大脑里肢解,搅拌,过滤,浓缩,成型,终于得出了她所认为的最科学最权威的结论——如今年方二十有八的宣威将军萧逸之,无论是从家世背景,从外貌特征,还是从内在涵养,个人经历上来看,都是成为喜剧男主角的最佳人选!况且他已经属于过气明星,不存在桃花满天飞的问题,女主角可以放心地和他手牵手压马路,而不必时刻担心出现因为被狂热的粉丝所妒忌,从而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桂花糕热油饼砸到了脑门一命呜呼的情况。 当然,这做女主角的,自然非她易玲珑莫属。至于宇文轩,易玲珑压根没想过要让他来当男主角,就说嘛,一个断袖,就算长得再倾国倾城又怎样,早在一振就出局了,最多就是个死跑龙套的,连男配都够不上。 盼了这么久,终于把男主角盼来了,自怨自艾演了半天独角戏的易玲珑着实激动了一把,感恩戴德地谢了佛祖又谢了上帝,谢了观世音菩萨又谢了玉皇大帝。而作为她满营乱窜四处打探消息的代价,就是如此刻这般的情景——穿了男装,一手摇着自制的破鸡毛五彩扇,一手摸着下巴(因为没有山羊胡子可以捋),时不时就着面前的破茶壶喝上一口凉水,摇头晃脑,扯着嗓门给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密不透风的士兵们当倒霉的说书先生,借此和士兵们建立牢固的友谊,展友好的关系,增长她在军营中的人气。 “话说这诸葛亮在草船借箭之后,卖掉了白捡来的几十船羽箭,大了一笔横财。兜里有了钱以后,闲来无事他又捣鼓起了木匠的活。其实这做木匠一直以来都是诸葛亮的梦想,以前他没出山的时候就躲在家里头跟他老婆一起做木器玩,做出来的木头人能动能蹦还能跳,打扫庭院端茶倒水一点也不比真人差,给他们家省了一大笔雇佣人的费用。只是他那时候还没有名气,光靠做木器养不活他跟他老婆,实在没办法了,这才跑到刘备那里混吃混喝顺便混上了个军师的头衔风光。但是那会儿刘备其实混得很背,要钱没钱要地没地要人没人还捞不到仗打,他这个军师闲着也是闲着,既然靠卖箭空手套着了白狼,他索性就把那当木匠的志愿重新捡起来了,接着从前在家时的那一套继续捣鼓。就这样过了好一阵子,他又捣鼓出了几匹木头牛木头马来。嘿,你们可别小看诸葛亮鼓捣出来的木牛木马,它们不但长得跟真牛真马差不多,而且还能驮粮运草,自己爬山涉水,日行二十里,最厉害的是,这木头牛马用不着吃饭,也不会知道累。嗯,诸葛亮还给他做出来的玩意儿起了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木牛流马’……嗳?萧将军啊,你好你好,你也来听故事啊,嘿嘿,蛮有空的嘛……” 讲得正在兴头,易玲珑一眼瞥见萧逸之站在人群后头,一身布袍,时而点头微笑,时而眉头紧锁,看那样子,应该也是被她讲的故事吸引来的。 真好啊,看到萧逸之也来了,而且还听得津津有味,易玲珑感到无比的满足。也不枉她煞费苦心斟酌来斟酌去选了三国演义的故事来讲。想这萧逸之祖孙三代都是大将军,从小耳濡目染的都是兵书阵法,要想在短时间内引起他的注意……嗯,她那点说书先生的本事连半吊子都算不上,更谈不上口若悬河灿若莲花了,也只能从故事的选材上来打主意了。虽然具体情节记不住得靠瞎编乱造糊弄蒙事,不过,就现在的结果来看,易玲珑觉得,她实在应该回去给罗贯中烧上三炷香拜谢一下。 “来来来,麻烦大家让个道,让萧将军走近点来听,啊,呵呵呵。”易玲珑很狗腿地招呼道。 一旁的士兵们听见了,也都十分自觉地为长官让出了一条道,几个胆大些的还主动冲萧逸之招呼道:“萧将军快来听啊,小毅子讲的故事可有意思了”。“萧将军,来来来,我这板凳分你半拉坐。”“萧将军,我这里还有瓜子,你磕点吧,刚炒好的,还热乎着呢。” 从“龙公子”到“小毅子”,易玲珑的人气也算是大涨了。 面对着大家的热情殷勤,萧逸之微笑着点点头谢过了,稳步走上前来,大大方方往凳子上一坐,含笑望向易玲珑,即算是跟她打招呼了,也算是示意她可以继续讲下去了。 “好了好了,大家安静,我要继续说了。”易玲珑清清嗓子,粗着嗓门喊道,唉,这装男声还真是累啊,就这样喊上一下午,晚上要不断地起夜好几次,没办法,水喝太多了。 “后来呢,诸葛亮就这木牛流马运粮食……”易玲珑刚刚起了话头,突然感到身后涌起一阵莫名的冷寒,禁不住抖了两抖,心下好生奇怪,却也没有多想什么,咳嗽一声准备接着讲下去。 却听到身后一声冷哼:“龙毅,你倒是自在得很么。” 嘶——这声音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易玲珑倒抽一口冷气,僵着脖子一点一点艰难地扭过去看,只见原来是——宇文轩并廖成风一前一后立在她的背后! “元帅!” “殿下!” “王爷!” 士兵们纷纷招呼道,萧逸之也赶紧站起了身子冲宇文轩行礼。 宇文轩的脸上倒还算是波澜不惊,看不出他在高兴还是在生气,淡淡的一点多余的表情也没有,冲着周围的士兵微微点着头。廖成风的脸却黑的不行,绷得紧紧的,怒视着易玲珑的目光中似乎还带了一丝幸灾乐祸。 “龙毅,跟我回去。”宇文轩说道。 “我……我……”易玲珑直觉到此刻的宇文轩很危险,不由得想往萧逸之身后躲。 宇文轩哪容得下她说不,桃花眼眯了眯,自己先转了身,随口冲廖成风吩咐道:“抗上,带走!” 身子腾空,天旋地转,许久不曾经历的白菜感再一次亲切降临了。易玲珑无奈又无助的趴在廖成风肩膀上,倒是没忘记自己作为一个说德,临走时冲着身后一众目瞪口呆的粉丝们大喊道:“喂,我有事先走一步了。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 那个,今天要跟大家说个坏消息 因为要过年了,所以放假了。因为放假了,所以我要回家了。因为要回家了,所以不能更新了。55555,家里的电脑不能上网 不过可以跟大家保证,这本书绝对不会是个坑的,而且在家期间也会勤奋码字的。 大概会在2月15号左右恢复更新,到时候更新度会比现在快很多,一天一更是最基本的,可能会一天两更会三更。所以也请大家不要弃坑,只要耐心等上一个月,13就会换把大锄头来填坑的^^ 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喽~~~happy牛year~~~ 二十二、肉麻情话吃果果 欢天喜地回来更新~~~~ 收假了返校了,更新恢复正常了~~~~ 话说我今天兴冲冲地跑回学校报到,然后现:早来了一个礼拜-_-! ========================================== “易玲珑,我看你最近,好像清闲的很哪。书,说的不错,伶牙俐齿,口才也挺好。”宇文轩仰卧在软塌上,眼睛半眯,手指在大腿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敲击,看也不看易玲珑一眼,半晌,甩出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 “嘿嘿,哪里哪里,一般好一般好,殿下你太过奖了,我会不好意思的。”易玲珑没心没肺地笑着,身子却不由自主地向后缩了又缩,退了又退,恨不得此刻能化成空气才好。 “不要再退了,成风就在你后面立着,小心踩了他的脚,他可没我这样的好脾气。”宇文轩又甩出这样凉凉的一句话。 奇怪,这厮的眼睛明明是朝着帐子顶的,怎么却能一清二楚地说出她的动向?易玲珑心里犯着嘀咕,也愈坚定了宇文轩乃妖孽转世的论断,而且开始觉得,宇文轩这个妖孽很可怕。 宇文轩并不打算给她犯嘀咕的时间,转过了身子,换了个舒服的姿势侧躺着,对廖成风说道:“成风哪,我看你见天跑来跑去忙个不停的样子,难得这里还有人能这么清闲,你说是不是我这个做主子的太偏心了些?” 唔?他这话是什么意思?易玲珑直觉不好,却不敢在这时候开口反驳,只能无限委屈无限幽怨地向宇文轩望上一眼,企图向他表明自己很无辜很清白:呜呜呜,人家才不清闲呢,人家每天晚上伺候你伺候的腰酸背痛哪~~~ “殿下说哪里话,能够服侍殿下是我们做奴才的福分,哪里敢挑剔主子的不是?”廖成风咧了咧嘴,露出他的大黄牙笑了,一张马脸也泛上了微微的红色,当真是黑里透红,与众不同。 这让易玲珑觉得,宇文轩这妖孽当真眼光独到,能觉到廖成风“与众不同”的美,呵呵,廖成风也亲口承认了他的确是在“服侍”宇文轩呢…… “话也不能这样说,总要一碗水端平的。”宇文轩说着,露了狐狸样的笑容,“正巧昨个儿逸之跟我提过,说最近要打仗了,这能带着士兵们冲锋陷阵的人却还缺上几个。我看这样吧,成风啊,从今天起,你就不要再做我的亲兵统领了,去传我的令,领个游骑将军当当吧。至于这日间伺候的事情呢,就全都交给易玲珑做就行了,她那么清闲,一定没问题的。” 听闻自己一夕之间升上了从五品的游骑将军,廖成风把他那铜铃样的眼睛睁了又睁,不可置信地疑了一句:“殿下,这……”随即又迅闭上了嘴巴,露出一副了然的表情,恭恭敬敬地应了声:“是,属下遵命。谢殿下。” “成风哪,虽然往后你不能再向现在这样时常陪在我身边了,不过,你始终都是我的人,这一点,你记得,我也记得,明白吗?”宇文轩对廖成风的表现很是满意,会心一笑。 看看,什么叫主仆间的默契,这就是了,哪像易玲珑那个榆木疙瘩,除了跟他用眼神顶嘴时一个顶十个,其他的事情上再没有半点的灵犀。(易玲珑:你们两个奸夫淫妇整天厮混在一起自然心有灵犀了,我干嘛要跟你有灵犀啊,又没什么好处。) “是!殿下的话,属下自当时刻牢记。属下生生世世都是殿下的人,再无二心。”廖成风极其郑重的宣誓道。 易玲珑则被他二人之间的一唱一答惊得目瞪口呆,丝毫忘了她自己已经在这一唱一答被卖了的事实,惊讶道:这,这也太露骨了吧,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海誓山盟,有必要说的这么吃果果么?虽然明白人用脚趾头都能猜想出来,廖成风的游骑将军位子是靠什么得来的,可是有必要把这样肉麻恶心的话大咧咧地说出来么,太阳还没下山呢,天还没黑,她这个贴身侍女还在场呢,当她是空气么? 就在易玲珑这么一晃神的工夫,廖成风已经打了千挑了帘子出去了了,而宇文轩也翻身从软塌上起来了,噙着意味莫名的微笑,迈着稳健的步伐,一步一步逐渐向易玲珑靠近,就好像,一只准备扑向猎物的豹子,步履轻盈优雅,却蕴含着危险的气息。 “珑儿,你在想什么呢?”尚未反应过来时,宇文轩低沉的声音已经在她耳边响起。 “唔,我在想,我在想你刚才和廖统领说的话。”仿佛是受到了某种蛊惑似的,易玲珑想也不想就将心事脱口道出。 “不许,我不许你,还再想些旁的。”察觉到易玲珑的神思又在不受控制地飘忽起来,宇文轩不悦地皱了皱眉头,附下身子贴着她的耳垂轻轻低语道,“现在,只许你,想着我。” 面前的这只耳廓,小巧而圆润,迎着漏进帐中的阳光看上去,仿佛透明的一般,泛着诱人的光彩。萦绕鼻间的,满是让他想念已久的淡淡的茉莉香气,仿佛离着他很远,却又很近,撩撩扰扰一刻也不肯安宁。再往下,是光洁白净的脖颈…… 靠得太近了么?原本只是打算过来好好教训一下这个只会气人的小丫头的,怎么训斥的话还未来得及出口,身子便已经贴着这么近了,连带着心,也开始失衡了?宇文轩腾起一阵燥热,尚未反应过来时,已经张口轻轻含住了面前一直在诱惑着他的耳垂。 “你,你,你……”耳上一热,易玲珑的神游立刻被打断,大脑也陷入了当机状态,一连“你”了好几声,也没“你”出个所以然来。 “唔……珑儿……”宇文轩含糊不清的呢喃着,才刚刚好了的大手也不安分起来,一把揽过了易玲珑的腰身,让她不得不正面对着他,“珑儿,别动,我要……” 二十三、初吻哪,就这样没有了 二十四、关怀,真真假假 二十五、一见到你,就不由地想要笑 二十六、有关翊轩王妃的一段往事 二十七、破坏她好事的死鸽子 二十八、男人是应该和女人在一起的 这天晚上,易玲珑躺在被窝里翻来覆去睡不着。白天时候萧逸之说过的话一直在她耳边回响不已。 “元帅他,自从王妃误饮毒酒薨了以后,就终日躲在翊轩王府里,既不过问朝政,也不肯续弦立妃。” 既然萧将军说宇文轩娶过老婆,而且还跟他老婆很恩爱地过了一阵子,可是他现在却变成了一个断袖,喜欢的是像廖成风那样五大三粗的男人。由此看来,导致宇文轩的性倾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根本原因,十有**就是翊轩王妃的去世给他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打击,使得他从此后不敢再去喜欢女人了。 易玲珑觉得自己分析的很到位很有道理。 可怜的小轩轩啊。易玲珑的同情心开始大肆泛滥起来,同时又为宇文轩暗暗担忧起来:他和廖成风之间的同志恋情虽然美好,可是毕竟不符合五讲四美三热爱,不符合这个社会的大众审美观,更何况宇文轩他还是个皇子,是个差一点就成为皇位接班人的皇子,一言一行势必受到很多人的关注。这段禁忌之恋,又能秘密持续到什么时候呢?等到最后,等待他和廖成风的又会是怎样的结局呢?前景,不用乐观啊…… 这么想着,易玲珑仿佛已经看到了这样一幅画面:宇文轩紧紧抓着廖成风的手,两个人匍匐在地上,宇文轩泪流满面对廖成风倾诉道:“成风,我这一生一世的心里都只有你一个人,非君不娶(嫁)!”廖成风也抽着他的马脸哭着回应道:“殿下,你我今生无缘只好来世再见,此情可待昭日月!”而一旁,宇文轩他老子则黑着脸一摆手,手下的奴才如虎似狼地扑上前去,死拉硬拽要将他们生生分来。宇文轩和廖成风紧握的手一点一点被迫松开,直到最后,指尖与指尖一错而过,廖成风忽然出凄利的一声呼喊:“殿下,成风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生生世世都只爱你一个……”血溅当场,余音犹在,绿颜薄命…… 凄惨,太凄惨,那情那景,真是好比罗密欧和朱丽叶,直追梁山伯与祝英台。易玲珑禁不住提前心酸了一把,暗暗决定道:为了避免如此催人肝肠的棒打鸳鸯事件生,她要帮助宇文轩纠正性倾向,让他重新喜欢上女人,从而达到五讲四美三热爱的皇家标准,符合这个社会的大众审美观。 至于如何才能纠正宇文轩错误的性倾向呢?嗯,俗话说,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狠抓思想工作才是硬道理。易玲珑觉得,她应该就这个敏感的问题,和宇文轩好好谈上一谈。 说做就做,她向来都是个行动派。易玲珑再也无心睡觉了,一骨碌从被窝里爬出来,窜到宇文轩跟前。 “小轩轩,你醒醒,我有话要跟你说,是很重要很重要的话。”易玲珑摇着宇文轩的胳膊要把他摇醒。 “什么话明天再说。”宇文轩睡得迷迷糊糊,随口答了一句翻了个身又睡去了。 “不行不行,等不及到明天了。你相信我,真的是很重要的话,是有关你后半生幸福的。”易玲珑摇得很坚定,说得也很坚定。 宇文轩被她闹得没办法,掀被子坐了起来:“说吧。” “嗯,这个……”从何说起呢?易玲珑飞快整理着思路。 “小轩轩,你知道吧,你是男人。”易玲珑咽了口唾沫。 废话!宇文轩翻了个白眼,这丫头又开始抽哪门子的疯了? “呃,这个,男人呢,一般都是喜欢女人的,当然,我这里说得是一般,也不能排除有个别男人不喜欢女人,但是绝大部分的男人还是喜欢女人的,这是人类繁衍的法则,是大自然生生不息的法则,你明白吗?”易玲珑循循善诱道,“你知道什么是女人么?喏,像我这样的就是女人,像你那样的就不是女人。所以你身为一个男人,理所当然应该喜欢像我这样的女人,而不是想你那样的,你说对么?” 这丫头居然好意思说自己是女人?笑话!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她从头到脚到底哪一处有女人味了?宇文轩不以为然地想到。不过,他觉得他有点明白易玲珑的意思了,这丫头半夜三更不睡觉跟他说些莫名其妙的话,不就是拐着弯暗示他么?呵呵,他宇文轩从小到大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见过,什么样的表白没有听过,但像这丫头这种乱七八糟的倒还真是第一次。新鲜,真是新鲜的紧。 宇文轩心情大好,也不着急睡觉了,身子一歪侧卧在床上,手托着头饶有兴趣期待着易玲珑接下来的表现。 一旁,易玲珑还在喋喋不休道:“就像你知道的那样,鸳鸯是分公母的,公狗和母狗在一起才会创造小狗出来,公鸡和母鸡在一起才能创造出鸡蛋来,公鱼和母鱼在一起才能创造出鱼籽来。你看,就连咱们营里的战马,前些日子不是还张罗着给它们搭伙配对创造小马驹么?这人呢也是一样的,只有男人跟女人在一起才能创造出新的人类来,你明白么?” 不是常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么,宇文轩他所在的皇族应该更加看中传宗香火的事情吧,用这个来说服他改正性倾向应该更能让他产生危机感吧。易玲珑定定地望向宇文轩,一副“你觉悟吧”的样子。 “只要男人跟女人在一起了就能创造出新的人类来?”宇文轩勾勾唇角,邪魅地笑了,“我现在不就跟你在一起来着,怎么没有创造出新的人类来?” “啊,这个,这个……”易玲珑大窘,心想宇文轩这厮怎么连这都不知道,真是白到家了。不过她是个很有责任心的好姑娘,既然已经开始教导宇文轩了,就要坚持到底教个通透明白,誓要将他重新塑造成能传宗接代的正常男人不可。 只听她一本正经解释道:“其实这中间呢,还是需要有些别的过程才能行的。至于是什么过程么……”顿了顿,红着脸继续说道:“我们通常称其为行周公之礼,又叫敦伦,嗯,嗯,其实这也算是一种礼仪啦,是从很久很久以前就传下来的仪式。嗯,嗯,其仪,男俯女仰,以合天覆地载的万物推原之理,于是阴阳合谐,乾坤有序,维纲常而多子孙。所以,所以……”所以小轩轩,对这种事你可千万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要正确的认识到这并不是什么大奸大恶的罪行。 “好吧,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却之不恭,只好如你所愿了。”宇文轩笑得越的邪佞,长臂一伸,将易玲珑揽到自己怀里,嘴巴凑到她耳边低低沉沉说道,“记住,这都是你自己要求的……” ================================= 那个,要船戏了,大家期待不^^ 还有,我想写篇廖成风、萧逸之和宇文轩三个人的**番外,大家要看不?想看的要留爪印^^ 二十九、这个吻,难度有点大了 尚来不及完全消化掉这句话的含义,宇文轩的脸就突然在脸前放大,眼神幽暗,嘴角边噙着不怀好意的笑容,这让易玲珑顿时觉得自己好像是一只入了黄鼠狼贼眼、香嫩可口的小母鸡。 “小轩轩,你……”本能的,易玲珑伸出双手抵在他的心口,试图阻止他渐渐逼近的脸庞。从他鼻子呼出的灼热的气息就这样直直地喷到她的脸上,缭绕得她整张脸上的肌肤都迅升了温,连带着大脑也几乎陷入了当机状态,只能凭着仅存的一丝清明抵抗。 “轩。叫我轩。”宇文轩不满地轻哼一声,随即大手拉下她抵在他身前的双手,紧紧握住,不让她再有丝毫反抗的机会。同时揽着她腰身的另一只手暗暗力,将她更紧地抱进自己的怀里。下巴抵在她蓬松的秀上,嗅着她身上淡淡的茉莉清香,心里有种莫名的满足感。 “轩……”身体被男性特有的灼热紧紧包裹着,易玲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整个人都已经完完全全进入到极度晕眩的状态中,只能不由自主地顺从着宇文轩的话,轻唤出口,任他摆布。 这轻轻浅浅有些闷的一声呢喃犹如一捧浇到烈火上的柴油一般,烧得宇文轩不可抑制地闷哼一声,顺着怀中人儿的脸侧便一口一口啄了下来。鬓、耳廓、耳垂、脖颈、脸颊,一处也舍不得放过。 此时被他紧紧抱在怀里任他亲热的,真的就是那个在千军万马中将他从死亡的边缘上救回来的人儿么?真的就是那个守着他三天三夜不曾合眼悉心照顾他的人儿么?真的就是那个明明心里怕他怕的要命却偏要呈口舌威风紧接着就在他一个警告的眼神中偃旗息鼓化作缩头乌龟的的人儿么?真的就是那个时不时就要闯点小祸犯点小错弄得他苦笑不得的人儿么? 这个令他又爱又气又感激又无可奈何的傻丫头啊,今晚也不知道究竟吃对了什么灵丹妙药,竟然开窍懂得向他示好对着他大献殷勤了,如此安分听话的她,倒是不多见。 怀里的身体柔软温暖,随着他亲吻的动作出微微的颤抖,柔弱得仿佛只要他再加大一分的力度便能将她揉碎似的。那双迷茫的大眼蒙着一层稀薄的水气,模样温顺得像只受了惊的小鹿,她那样专注地望着他,仿佛这世上就只剩他和她俩个人一般。宇文轩心中掠过一丝得意,动作也随之愈温柔了起来。 “闭上眼睛。”嘴唇轻轻贴着她的,宇文轩不容辩驳地命令道。 “为,为什么?”易玲珑直觉自己应该反抗一二的,无奈身子偏偏软得像一滩烂泥,只是凭借着身后宇文轩的大手支撑着方才没有倒下,更别说使力抗拒了。只是,她终究不甘心乖乖听命于这个妖孽,不愿意像这样对他千依百顺。 “让你闭眼就闭眼,那么多废话做什么?”宇文轩勾起嘴角笑了笑,语气却是略带薄怒地喝斥。就是说么,这丫头怎么可能会安分听话起来,像这样凡事都逆两下他的意才算正常么。 嗯?他是不是被这丫头忤逆得也跟着不正常起来了? 不管了!这丫头小嘴的一张一合,若有若无地蹭着他的嘴唇,撩扰得他浑身的血液都要沸腾了,尤其是,那个地方…… 她这么做,到底是不是故意的?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宇文轩再也忍受不了了,趁着易玲珑被他刚才的话吓得乖乖闭了眼睛,迅堵上她的嘴唇,同时腰间力,一仰一倒,将她压在了自己的身子下面。 “张嘴”。嘴唇紧贴在一起,宇文轩恶狠狠地命令道。死丫头,嘴巴闭得那么紧,无论他在外面如何辗转哄诱,死活就是不肯开口,却偏还时不时出几声无意识的“嗯哼”声,叫他知道她其实也很喜欢很享受这样亲密的接触,并不是要故意折磨他,只是因为她青涩无知而已。 只是青涩……宇文轩心里闪过一丝莫可名状的情绪,他不知道自己是该为眼前这丫头的青涩感到高兴呢,还是应该感到懊恼,又或者两者都有? 这笨丫头,既然拿定主意准备今晚色诱他了,至少也该提前做些相关的准备吧?怎么照现在这个情势看起来,倒像是他宇文轩在费尽心思色诱她了?有哪一次他宇文轩想要个女人了还需要色诱的?哪一次不是那些女人们乖乖地走到他的床上,对他百般奉承使尽浑身解数力求将他伺候的周周到到舒舒服服? “张嘴!”宇文轩再一次命令道。这样犹如隔靴搔痒式的亲吻已经快把他逼疯了。偏偏对着的却是个不解风情不谙世事的笨丫头,平日里已经够笨的了,现在更是笨上加笨,笨到极致了。 可惜急归急,闭着眼睛大脑又处于极度缺氧中的易玲珑却是丝毫觉察不到。她正在暗自惊讶于宇文轩吻技的厉害,光是这短短的工夫里她就已经被他吻得晕晕乎乎摸不着东南西北了。 只是有一个问题她还没有弄明白,这宇文轩现在贴着她亲的这个吻,究竟是浅吻还是深吻呢?说是浅吻吧,为什么都贴了这么长时间了还是不放开她呢,书上不是说浅吻应该是蜻蜓点水般的呢?要说是深吻吧,按照书上说的和电视上演的,那是应该,应该,唔,是应该用到舌头的,可是现在没有啊。到底是哪一种呢?很难判断啊。 难道说……其实宇文轩跟她一样,在这件事上头也是只大菜鸟?易玲珑被自己刚刚推测得出来的结论吓了一跳。没想到啊没想到,没想到宇文轩这妖孽看起来是那么祸害众生,骨子里却是这么纯情,真真是惹人怜爱哪~~~ 易玲珑心里正小小激动着,忽觉腰上吃痛,忍不住就“哎呦”一声轻呼出口。谁料嘴巴刚一张开,立刻便有一个滑滑粘粘的条状物体像蛇一样扭进了她嘴里,吓得她一个激灵,第一个反应就是赶紧合上嘴巴。于是牙关一紧,紧接着便是…… “哎呦”一声痛呼响在耳边,同时身上一轻,待她好奇地睁开眼时,只见宇文轩一手捂着嘴巴一手指着她的鼻子在跳脚,脸色么,像是要哭,又像是要笑,还有点像是在生气,古怪得活象吞了活苍蝇一样。 见此情景,易玲珑心里冒出来的第一个想法是:唉,原来这么好看的脸也能做出这么难看的表情来,还以为这种极具挑战性的高难度表情只会出现在她那张平凡的脸上呢。 之后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刚才钻进她嘴里的那个蛇状物体究竟是个什么玩意。 原来,他并不是只菜鸟,并不如她所想的那般纯情可爱呀。在易玲珑心中,那个身穿白色长袍手捧金色吉祥物头罩光环一副典型天使扮相的宇文轩瞬间冰崩瓦解随风飘零,而另一个身穿黑色紧身浴袍领子边围了一圈红色毛草,手持三叉戟头长犄角敞胸露怀笑得颠倒众生的狐狸精版恶魔形象的宇文轩则如雨后春笋一般茁壮成长了起来。果然,内容决定形式,外表反应内在,妖孽就是妖孽,无论是外表还是骨子里,宇文轩都是个不折不扣的妖孽,绝不能轻易被他欺骗了。 而且,这回可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地吻过了,她魂萦梦牵的翘脚吻啊,终究还是没能得到机会实现,真真是懊恼无比哪。 =================================================================== 呵呵,所谓船戏其实是个伪船戏。就是说嘛,我怎么能让女主这么快就被人给吃掉呢? 嗯,这一章和上一章之间隔了十几天才写,我真的是越地懒散了。而且,这两天老爸总是跟我争电脑用。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告诉老爸我下了《鬼吹灯》放在电脑上,结果他不看电视的时候就来我房子里看《鬼吹灯》,弄得我觉也睡不了,字也码不了,自能抱着瓜子盒去看电视。无奈之下,只好求助于老妈。在我和老妈两人统一战线的强大压力下,老爸只好无奈交出电脑的使用权,跑去打麻将。 于是,在历经了十几天的辛苦折磨之后,宇文轩的舌头终于被易玲珑成功地给咬烂了,哇咔咔咔咔,这是不懈努力的胜利,这是统一战线的胜利,这是巧取豪夺的胜利……- 还有,今天流鼻血了… 三十、无眠之夜,一个人的内心戏 在大多数的小说里,逢到两个人生过突性的肢体纠缠之后,通常都会总结性地说上一句:“这个夜晚,注定是个无眠的夜晚。” 而易玲珑和宇文轩的这个夜晚,注定也是个从善如流的无眠之夜。 一张床上,宇文轩捂着嘴巴哼哼唧唧疼得睡不着觉。 另一张床上,易玲珑揪着被角翻来覆去想事情想得也睡不着觉。 今晚上实在是有太多的事情值得她好好思量一番了。先是宇文轩他那个稀里糊涂成了替死鬼的老婆事件,以及之后引的一系列连锁反应。其次是宇文轩究竟是个外表魅惑内心清纯的伪妖孽,还是个表里如一彻头彻尾的真妖孽问题。第一个问题太复杂太庞大了,已经完全出了她预设的运算量,放弃不论。而第二个问题已经通过实际的测试得到了明确的答案,宇文轩他是个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真妖孽。 至于现在这个正在困扰着她的第三个问题么,便是宇文轩这妖孽的性倾向问题。据她多日来的观察推断,宇文轩中意的人应该是那个长着一张马脸说起话来粗声粗气地廖成风才对啊,为什么他今天晚上会亲她呢?他喜欢的不是男人么? 莫非,难道,大概,也许,可能……易玲珑侧躺着艰难地咽了口唾沫,想到:宇文轩这厮竟然是男女通吃的双性恋! 恶寒哪~~~ 易玲珑缩在被窝里神经质地摸了摸胳膊。竟然被自己这个想法吓出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不过这也怨不得她。回想一下,宇文轩刚才不是已经亲了她吗?而就是那张在她嘴唇上蹭来蹭去的嘴巴,也曾经常常在廖成风那厚厚黑干裂起皮的嘴唇上蹭过来蹭过去的,这样想来,岂不是相当于,她也和廖成风,亲过了么? 唔,是廖成风哪,是那个老是黑着一张马脸瞪着铜铃眼竖着扫把眉好似夜叉模样跟罗刹鬼有着近亲关系的廖成风哪。易玲珑身上又一次涌起一阵恶寒。好吧,她承认她是不折不扣外貌控。虽然宇文轩和廖成风两个人都是喜欢男人的,但是和宇文轩生那个亲密关系,唔,实际上也没有多亲密啦,准确地说,应该是和宇文轩生kiss关系,她还是勉强可以接受的,怎么说小轩轩也算得上是风华绝代,和他红红的太阳溜溜的山,啵上一个也不算是吃亏,谁吃亏谁占了便宜还说不定呢。但是,对象若换作是廖成风……想都别想! 就是要将以貌取人进行到底,执迷不悟地外貌控下去! 易玲珑使劲摸了摸嘴巴,又把手凑到鼻子底下仔仔细细闻了闻,终究是没有察探出什么来。在被子上蹭了蹭手心,翻了身,继续思索道:也不对啊,如果宇文轩真的是双性恋的话,为什么上次她迷迷糊糊钻到他被窝里的时候,并不见他做出任何喜欢女人的男人应该做出的反应来?还有上上次她贴着他身的时候,他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兴致来,还冷着声要她离他远点?没错,他绝绝对对是不喜欢女人的。 可是他为什么要亲她? 绕来绕去,问题又绕回来了。宇文轩喜欢的,是男,还是女,这还是个问题。 易玲珑想来想去在床上翻了无数个烧饼,终于在天边冒出了鱼肚白时将这个难解的问题想通透了。 答案是:宇文轩喜欢的是男人,这一点毋庸置疑。然而作为他情感寄托的廖成风,前些日子不是凭着跟宇文轩之间“特殊的”关系升官了么。廖成风一升官,宇文轩就寂寞了;那边廖成风要领兵要打仗,这边宇文轩就要独守空房。时间一长,宇文轩的心就难免空虚了起来。正好她易玲珑又每天着了男装在宇文轩面前晃来晃去。于是就有了这样的可能性,处在空虚寂寞中的宇文轩产生了一种错觉,将她易玲珑看做是了面目清秀身材矮小的小白脸男人。 嗯,越想越有可能,越想越觉得事实就是这么回事。易玲珑满怀内疚和同情之心地瞅了一眼对面床上已经睡着了宇文轩,唉,这一晚上也够他受的了,就算是睡着了还时不时会出倒抽凉气的“嘶嘶”声。可怜的小轩轩,舌头被咬烂了,一定很疼吧。多日不见廖成风,一定很想他吧,所以才会把她错当成是男的。 一个问题解决了,另一个问题又紧接着到来了。现在的问题是,面对多情又可怜的宇文轩,她易玲珑应该怎么办呢?是应该将错就错继续穿着男装假扮成男人抚慰宇文轩那颗千疮百孔的心,然后趁机将这个好看到人神共愤地步的妖孽收为己有斩妖除魔替天行道?还是应该本着诚实公开的原则明明白白告诉宇文轩她是女人,并不是他所喜欢的类型? 难啊,真的很难抉择啊。易玲珑仿佛看到自己面前出现了两个小易玲珑,其中一个魔鬼打扮的小易玲珑一边万分妖娆地将整个身子都挂在过来客串的小宇文轩身上,一边极尽妩媚地劝诱着她,好男人少好看的男人更少,既然好不容易逮着了一个就应该抓紧一切机会将他绑到自己的裤腰带上,何必去管他心里喜欢的是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如果她什么都不做眼睁睁看着宇文轩这样倾国倾城的妖孽落入他人的魔掌里就妄称外貌控了。 而另一边一个天使打扮的小易玲珑则手捧圣经义正言辞地警告她,撒谎欺骗是罪恶的根源,玩弄他人的感情更是天理难容,作为一个生在红旗下走在春风里已经跨世纪正在奔小康从小五讲四美三热爱的大好青年,是万万不能做出这等败坏道德风尚有违和谐社会标准的罪行来的。况且宇文轩并不爱她,就算得到了他的人也得不到他的心,弄不好还会人财两失从此走上一条不归路。 一边是魔鬼的劝诱,一边是天使的警告,说着说着一左一右两个小易玲珑就眼冒火花隔空上演起眼刀与眼电的pk大战了。易玲珑唉声叹气地关掉脑中剧场,将激战中的小易玲珑们隔绝在她可见视野之外。上天为什么要出这么一个高难度的选择题给她?从小到大每次考试她最怕的就是选择题了,看看这个选项很有道理,看看那个选项也觉得很对,踌躇来踌躇去考试时间都快过完了她还没决定出要选哪个答案才好,最后只能用转铅笔的方式决定。难道这次也要这样做? 易玲珑任命地叹了口气,决定就用老办法决定了,随便找个东西往天上一抛,落到哪边就选哪条路,管他是康庄大道还是不归路,一条路走到黑便是,不然她要被这问题难为死了。 ========================== 再吼一句:我要看留言,我要看留言!!! 呃,爬走改论文,终于可以毕业了 三十一、易玲珑的女人宣言 易玲珑终于下定了决心之后,便将手往枕头下一摸,试图摸出个什么东西来好替她做出选择。 触手一团柔软。易玲珑心中一惊,一个骨碌翻起身,眼睛盯着那团东西瞬间入了定。 被她从枕头下面掏出来握在手里的,正是她白天时候厚着脸皮从那个如阳光一般温暖和煦的萧将军手中讨要过来的淡蓝色丝质手帕,右下角处,还有她临睡前背着宇文轩匆忙绣上去的一个歪歪扭扭的“逸”字。 “逸之,逸之……”那个被她在心底呼唤多次的名字再一次涌到了嘴边。 她这是怎么了?白天的时候,当她告别了萧将军,怀揣着这一方手帕匆匆忙忙往回赶得时候,不是还在心里一个劲地肯定着自己寻找了很久的人自己喜欢的人自己决定要托付终身的人是萧逸之萧将军么?晚上她不是一边在手帕上绣字一边郑重誓从今以后见帕如见人,会时时刻刻心心念念不忘萧将军的么?怎么还没过一个晚上,就被宇文轩莫名其妙的一个吻给搅乱了心思,忘记了自己曾经许下的诺言,成为了背信弃义寡恩薄幸狼心狗肺的负心人? 虽然身为一个外貌控,但也要立志做一个有节操的外貌控! 更何况,像宇文轩那样好看的人,就算他迷途知返重新喜欢起女人来,还指不定要招惹多少桃花呢,平凡如她,又有什么本事能替他挡得住接踵而来的桃花?只怕桃花还没挡住,就先被凌空而来的桃木剑给顶到墙上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宇文轩和他的桃花桃叶桃根桃枝们嘻嘻笑笑打打闹闹。嗯,美丽的蘑菇毒性大,若是没吃莽谷朱蛤没有那百毒不侵的本事就不要傻兮兮地去招惹它,否则下场只会是肠穿肚烂七窍流血毒身亡。 易玲珑紧了紧手中的手帕,坚定不移地做出了跟宇文轩摊牌的决定。 宇文轩这一觉直睡到中午时分方才醒来,一醒来就有某人一脸忐忑满心歉疚地端来午饭给他。 昨晚舌头太疼迟迟睡不着,他又被某个笨女人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吸啦着凉气直挺挺地躺到将近破晓时方才入睡。睡着了真好,睡着的时候,舌头就不会感到那么疼了。此时醒来,舌头又开始要死要活地疼开了。 他犹豫了很久,不知道要不要叫曹军医过来看看伤势顺便帮他开点药止疼。可是这话该怎么说呢?说他亲某只猪的时候那只猪忽然开始尥蹶子,结果咬烂了他的舌头? 不要不要,丢死人了,传扬出去他还有什么脸面活在这世上?他一世的英明哪~~~~他男人的尊严哪~~~~ 宇文轩无奈又无助地独自呐喊着。天知道这易玲珑是不是上面专门为他量身定做的冤家克星。自从她出现以后,他就大伤没有小伤不断,旧伤刚好新伤又添,小日子过得,那是刺激又精彩,挂彩的彩! 今天这菜烧得是个什么味,咸还是淡?他不知道啦。他根本不敢用舌头去碰,碰一下就生疼生疼。某只猪还真下得去牙,要不是他反应快躲得快,只怕今天成风就要八百里加急赶往京城去报丧:天下兵马大元帅翊轩王爷,因近日战事不利,自觉有负皇恩天德,于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夜里咬舌自尽以身殉国…… 混帐!他要殉国也不会咬舌殉国,怎么着也得要引项横刎,那才够气魄够豪迈够流芳百世够名垂青史够进忠义堂够引为后世典范……晕,好好的他干吗要去自尽?都是易玲珑那头猪害得他脑子也开始不清楚了。不知道这猪脑子会不会传染? 宇文轩卷着舌头嚼饭,嚼得那叫一个咬牙切齿,仿佛他嘴里嚼得不是白白软软的饭粒,而是某只猪的猪肉皮。 易玲珑站在旁边胆战心惊地看着面色不豫的宇文轩,心里那个小鼓啊,敲得咚咚的。从他睁开眼睛那一刻起,目光就牢牢地锁在她的身上,她走哪他就盯到哪,比那雷达定位装置还粘人。那眼神,恶狠狠的,跟头狼似的恐怖,还带着一种别样的情绪在里面。 欲求不满?嗯,估计就是传说中的那个什么火焚了身又那个什么求啊求啊求不满! 挑这么个时候跟他摊牌未免不太明智吧。易玲珑的小心肝颤了两颤,打算先化身乌龟珑捱过眼前这坎儿算了。 手指却意外地触到早上放到袖中的那方手帕,勇气顿时就如打开阀门的氧气罐一般呲呲冒了出来,乌龟珑也摇身一变成了勇斗恶势力的英雄珑。就是,天塌下来有地撑着,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怕他宇文轩个毛! 英雄珑沉了沉气壮了壮胆,终于迈开了两条腿,雄赳赳气昂昂走到宇文轩的对面,隔着饭桌坐下。 “小轩轩。”易玲珑飞快地打了一通腹稿,觉得摊牌这种事毕竟是一种将真相**裸摆在当事人面前的行为,很有可能会对目前精神正处于不稳定期的宇文轩造成一定程度的心理伤害,从而引精神失调内分泌失控大小便失禁等一系列严重问题。所以,还是采用委婉一点的表达方式好,要让当事人逐步意识到自己的意图,有一个缓慢接受的心理准备。 “小轩轩。”易玲珑趁着宇文轩愣神的工夫,握住了他抓着筷子的手,紧了紧,试图通过手与手之间的接触,向宇文轩传递过去她同志般的关怀和友爱之情。 宇文轩因为易玲珑这么突然的亲密动作而晃了神。这丫头,在历经昨晚上的表白之后,又决定换另一种表达方式,采取行动上的主动了么?还是在为她昨晚误伤了他的行为而道歉,努力用实际行动换取他的原谅重新博取他的好感?不管怎么说,她这样热情大胆的行为,让他心里郁结了一晚上的闷气总算是消了点,心情随之开朗了许多。 宇文轩暗地稳定了下情绪,脸依然板着,状似不耐烦地问道:“什么事?说?”样子虽酷,无奈开口却是大舌头,还吸溜吸溜不住抽冷气。 要道歉了吧,要低头认错痛哭流涕着恳求他原谅求他再给一次机会了吧?宇文轩心里得意着,果然还是知道要讨好他的。嗯,如果,这笨丫头的言辞温柔一点,行动热切一点,嗯,最好技术再熟练一点,服侍得再周到一点,或许,要他原谅她,也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 “小轩轩,你是不是……”坚定地回应着宇文轩的目光,易玲珑坚定地开口问道,“你是不是喜欢我?” 说他喜欢她?宇文轩一口没来得及咽下去的饭卡在喉咙里,呛得他面红耳赤咳个不停。咳咳咳,这丫头,咳咳咳,又哪根筋,咳咳咳,不对了? 果然是呢,看他都脸红成这个样子了。易玲珑叹了口气,站起来走到宇文轩后面轻轻抚着他的背:“好些了么?” “唔,好,好些了,不碍事。”宇文轩好不容易顺了气,端起茶水漱口。 “可是,小轩轩……”见他好了,易玲珑又走回到她原来的位子,坐下来,重新握住他的手,瞬也不瞬地望着他,无比真诚无比坚定不移地说道,“你要知道,我,是个女人,货真价实的女人。” “咳咳咳咳……”一口茶水刚喝到嘴里又从鼻子里喷了出来卡,呛得他鼻子酸,呛得他眼泪直流。 不行,不行了,这丫头太危险了,以后要禁止她在他吃饭的时候出现,不然他迟早都要被饭粒茶水之类的给呛死。 咳咳咳,他可不想成为熙泽国第一个因为吃饭时候呛死而英年早逝的皇子啊…… =================================================================== 改论文改得我头大,木有时间码字,存稿快用完了,我都舍不得更新了 三十二、易玲珑的伙夫生涯 天下兵马大元帅的日子不好过,熙泽大军的日子更加的不好过。与戈特军的冲突越来越频繁,起初还有过几次小胜,近些日子却一败再败一退再退溃不成军。 相反的,戈特军的气势却因为这势如破竹般的胜利而愈的旺盛起来,咬着熙泽军的屁股紧追不舍,驻扎大军的营地,已经从初交战时两国接壤的边境后紧逼到了距离边境数百里的陵阳郡附近。 这凌阳郡虽距离边境处不远,地理位置却十分重要。它南临苍山北依碧水,只东西一条大道连接交通,就如一道天然屏障一般护卫着东面的熙泽国大片土地。熙泽国若是再失去了凌阳郡的庇护,那戈特国的大军便会一马平川如入无人之境般直捣熙泽国国都所在。 因此,虽然接二连三的战败损失计算起来并不算是很大,但是鉴于当前的战况委实不容乐观,熙泽国内上上下下恐慌一片,大大小小的眼睛都睁得圆圆,提心吊胆着密切关注前方的战局,原本不过是一场邻国犯边的普通战役,没几日工夫俨然已经上升为了关乎熙泽国生死存亡的危机决战,牵动了无数人的心。朝内朝外主战主和更是争得不可开交,正忙于争位立储的两位皇子倒是空前的意见一致起来,坚决要求主战到底,不惜任何代价将戈特军赶出熙泽国境外。 只是对于要不要阵前易帅换掉宇文轩这个绣花枕头还是有一番互不相让的争执。四皇子宇文焉以督战不力战败辱国为由,坚决要求撤换掉宇文轩,另派能将退敌。而二皇子宇文渊则因为宇文轩是他鼎力推荐的自己人,更担心换掉宇文轩后会导致兵权落到宇文焉手中于日后争位不利,遂顶住重重压力执意不肯易帅。 京城方向飞来的各种各样的旨意、信件,无论是出自于老皇帝还是宇文渊的手,堆积在案头如同小雪山一般,一概要求大元帅宇文轩尽快打出一个完胜的大仗出来以振天国雄威回报皇恩。恰在此时,萧逸之月前杀了陵阳太守运回来的十五万石粮食也逐渐见了底,朝廷派来的运粮官还在路上迟迟不见身影。 熙泽大军就是在这样窘迫困急的情形下,再一次向陵阳郡方向后撤了三十里,已经可以遥遥望见高大暗淡的陵阳城墙了。 大形势不好,小形势就更加的不好了。近来,熙泽军里的每一个人都被这战败的愁云压得透不过来气,行动上更是忙得不可开交。就连危险分子易玲珑,也被她的主人宇文轩大手一挥给配到伙房去做兼职的火头军了。理由是,大元帅他要肩负重责,要研究作战方案指挥大军挽回败局,有易玲珑终日在他身边晃来晃去碍眼不说,还会累他时不时受伤受疼,使他无法集中精神思考应战措施,所以要让这个瘟神在白天的时间段里离他越远越好,到了晚上再回来继续做他的那个贴身侍女服侍他起居。 就差直接说全是因为易玲珑才导致了今日的败局,没有将她拉出去辕门外斩示众祭旗已经是格外开恩了。 或许是事先得到了某位好心人士的劝告,伙房的管事不敢让易玲珑负责烧火做饭等技术难度比较大的活计,又碍于军令难违,便只安排了易玲珑摘菜洗菜的工作。 然而就在易玲珑新官上任的第一天,熙泽军营的伙食便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据士兵们反映,他们的伙食被人克扣,很多士兵只有干米饭吃而没有蔬菜佐肴,这件事让他们本来就惶惶不安的小心肝又平添了一层不满的情绪。 上级对此次伙食克扣事件极度重视,特地派了专人严肃调查此事。历时一个下午的连续审讯,本着坦白从快抗拒从严的宽大政策,经所有火头军共同指认,终于将事情查了个水落石出。 没错,罪魁祸正是才从元帅身边过来兼职的贴身心腹,龙毅公子。龙公子她老人家上午摘好了青菜拿去河边去洗,谁知菜多水急,一个不留神,就让流水冲走了大半筐子的青菜。她人小力薄,冲走的菜追不回来,只好委屈了各位大兵哥哥们。 伙食事件终于有了官方的解释,鉴于龙毅公子认错态度不错,对自己工作上的过失能够作出深刻的检讨和自我批评,再加上她在群众中的人缘还算不错,前些日子给大家说书更是积累下不少人气,况且她更是元帅身边的红人,大家也就再没怎么为难于她。 不过洗菜这工作管事的不敢再交给她做,改为负责淘米了。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为了避免生大米被水流冲走全军挨饿的事件生,这淘米用的水也是由别人挑好了蓄在水缸里,龙公子只要用水瓢将它舀出来浇到米粒上就可以了,只是要注意人身安全,千万小心不要一头栽到水缸里才好。 这工作易玲珑倒是做得很顺手,一连几天军营里的战士除了吃到沙砾、石子、稻草等等附赠奖品的机会比从前多了许多以外,倒没再出什么不得了的意外。直到有一天晚上…… 元帅大帐里。 累了一天的大元帅宇文轩褪了衣裳正要去睡,鼻中忽然闻到了一股异味,有点像是溲水,酸酸的,却并不臭。 “什么怪味道?”宇文轩吸了吸鼻子,问道,“易玲珑,你闻到了吗?” “怪味?”易玲珑也正准备睡觉,刚解了髻披散了一头的黑,“没有啊,我没闻到。”说着,朝自己的被窝走去。 陡然间异味大盛,宇文轩忙用手捂住鼻子,摆着手制止易玲珑道:“别过来!就是你身上的味儿!退后,快退后!” 奇怪,这丫头身上散出来的,不一贯都是他最喜欢的茉莉清香呢,怎么今天会出现这种怪味?莫不是中了什么不知道的毒又或是得了什么不好的病症? “我身上的?”易玲珑蹙眉,皱着鼻子左吸吸右闻闻,“不会吧,我今天才洗的澡,我还特意用了一种我最新密制的洗水洗的头呢。”回到古代最头疼的莫过于这些日常生活上的不便了,洗澡没有沐浴乳,洗脸没有洗面奶,洗头没有洗水。这些还都不算什么,最要命的莫过于每个月的那几天了,偏偏还要跟宇文轩共居一室,害她跟作贼似的偷偷摸摸。那些天里她十分羡慕宇文轩这个“假女人”,女人心,男人身,多好啊。 听易玲珑提及头,宇文轩放下手又闻了闻,确定了异味的来源正是来自于易玲珑披散着的一头黑,捂了嘴鼻问道:“什么密制的洗水?” “唉?你也想用啊?好,我把配方说给你听,是伙房的管事大人告诉我的,很简单的。”易玲珑眉飞色舞地显摆道,“就是把平日里淘完米的水蓄到瓮里,加点醋,封住瓮口搁上几天,等淘米水了酵就成了。管事的说,用这种水洗头可以洗得很干净呢。” “淘,淘米水,加醋,,酵?”宇文轩眼底一抽,就算怎么那么像溲水的味道,原来如此。 “易玲珑,从明天起,你不用再去伙房帮忙了,还是跟在我身边伺候吧。”顿了顿,又补充道,“今晚……今晚你给我把头再仔仔细细重洗一遍才许睡!绝对绝对不可以用你的密制洗水!”最后一句说得很有点咬牙切齿。 于是,易玲珑的伙夫生涯到此结束,从头到尾只持续了四天不到。 第五天早上,当元帅将龙毅公子回调原处的口谕传到伙房后,众火头军们不约而同地将伙房管事高高抬起,齐呼“大人英明”。 而英明的伙房管事在庆幸的同时则在感慨:能够将龙毅公子留在身边多日不厌,元帅果然有过常人之处,元帅才是真英明。 ================================== 收藏咋就是上不去呢? 怨念啊~~~~ 三十三、一方青苔引发的血案 宇文轩懒洋洋抬眼瞅了瞅面前落汤鸡一般湿漉漉的女人,太阳穴隐隐着暴了两暴,有气无力道:“说吧,怎么回事?” 落汤鸡浑身湿透,身上衣服滴滴答答淌着水,手里抓着一团同样湿透,不知道是什么的白色物事。过堂风一吹,冻得瑟瑟抖。 为了能先激出上头的同情心以减其罪过,听见问话,落汤鸡先不答,小脸可怜兮兮地抽了两抽,喉咙里又不知怎么弄的倒腾出了两声哽咽,一双大眼使劲眨巴了又眨巴,终于成功眨巴了一层雾气出来,接着再接再励,眼圈一红,身子如风中芍药般晃了两晃。 雨后梨花形象准备完毕,暗自表扬自己一把,如今这拈手戏来的工夫她练得越的纯熟了,星途无限哪。 正要张嘴答话时,却被一旁的汲风抢了先:“回主子的话,易姑娘不知是因为何事竟然想不开要投水自尽,属下见事态紧急,这才现身出手相救,绝非有意违反主子的命令。至于缘由么,只因易姑娘被救起后不停地哭闹挣扎,属下尚来不及细问,只能将其带回军营听候主子落。” 说这话时,一张死人脸绷得紧紧的,眼睛眨也不眨,大显凛然正气,舍身壮气,精忠义气。 只是,汲风大哥你没搞清楚状况就不要乱说话行不行?鬼才想不开要投水自尽呢。人家那是在河边洗衣服时,不小心脚下一滑掉到了水里。哪知道正准备自个站起来时被你给倒栽葱地捞了起来,害人家白白呛了两口河水。还有,你把人家捞起来后居然一点救护常识都没有。一口水憋在喉咙眼里咳不出来咽不下去不闹不挣扎才怪呢? 易玲珑没好气地翻了翻白眼,暗道这汲风大哥平日里跟个锯嘴葫芦似的问十句答半句,为啥今天倒格外积极起来了?这想象力丰富的,见到跳水的就说自尽,那要见到拽绳子的是不是就说上吊,见到拿刀的就喊行刺呢?这么会瞎掰,怎么不去天桥底下说书? 宇文轩却被汲风的话惊了一吓,目光一寒霍地一下站起来,腿上肌肉绷紧了绷紧却又停住,一双好看的桃花眼直勾勾地瞅了瞅落汤鸡,忽然弯了弯,高深莫测地笑开了。复又懒洋洋坐下,有气无力道:“易玲珑,近来你本事越的大了,已经学会投水自尽了?” 俗话说得好,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在日复一日与宇文轩斗智斗勇的抗争岁月中,易玲珑也总结出了许多宝贵的斗争经验。察言观色揣摩心理便是其中重要的一条,尤其是宇文轩的笑容:越是笑得春光灿烂,便是表示,她的下场将越是惨不忍睹。 因此,在看到宇文轩人畜无害的笑容之后,易玲珑那一副小心肝很没出息地抖了两抖,战战兢兢回道:“其实事情没,没有那么严重啦,投水嘛,我一不小心就学会了。啊不不不,是我一不小心就掉下去了,不,不是我要故意投水自尽玩的,真的。我要是想故意投水自尽玩,那就该去找个水深的不容易被别人现的地方无声无息地跳下去才对呀,怎么会在满是石头的浅滩投水呢,还正好被汲风大哥给看见。选择在浅滩投水自尽是很不明智的,先那里视野开阔人流量较大,容易被喜欢做好事的人看到然后给搭救上来,达不到自尽的目的。而且,如果这种不负责任的投水自尽的行为被路过的小朋友们看到,接着争相模仿起来,从而引严重的青少年教育问题,严重时还会导致青少年迅减少,进而造成劳动力不足问题,适婚人口迅减问题,男女比例失调问题,社会老龄化问题……” “易玲珑~~” 咦,好像听到有人在叫她?管他呢,这时分,不该吃饭不该睡觉的,料想也不是什么大事。易玲珑正说在兴头上,不耐烦地摆摆手,小嘴继续吧吧道:“等会儿,我还没说完呢,这才刚说了第一条。至于其次么,浅滩那里的石头比较多,石头上通常都长着有厚厚的青苔,可千万别小看了这青苔,它可是食草鱼类的主要食物来源,也是水中氧气的来源之一,若是一脚踩上去没注意力使得大了,就会伤害了那些花花草草。如果青苔被踩死了,食草鱼类就会因为没有食物而饿死,接着便是吃鱼的食肉鱼类饿死,再接着就是吃鱼的其他动物包括人饿死,这条河的食物链都会因为这一脚而完蛋。而且被水泡过的尸体腐烂以后还会污染淡水资源,影响生态平衡,导致环境危机……” “易、玲、珑!” “让你等一下了嘛。”摆摆手,继续无视那个没眼色的家伙,“不仅仅是环境问题,如果鱼儿都死了,那捕鱼人就失业了,捕鱼人失业后,他们的生活就成了问题,不得不另谋生路,这就出现了下岗再就业问题,经济可持续性展问题,社会稳定性问题……唉,听声音,刚才好像是殿下你在叫我?” 终于反应过来的易玲珑一脸后怕地向宇文轩的方向偷望过去。呜呼,这下真的玩完了,看那一脸春光的笑容像是定了格的电影画面一样粘在小轩轩脸上,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也不带改变的,真不知道他怎么坚持住的,厉害,殿下果然厉害。 再看看富有想象力的汲风大哥,嗯,不错,死人脸终于起了变化,虽然眼睛依然没有聚焦,不过好歹嘴巴是张开了,连鼻子都微微的皱起来,鼻尖顶着晶莹透亮的汗珠,显得可亲又可爱的,就是脸色比着平时愈地白了。 “汲风大哥。”易玲珑偷偷抬手碰了碰汲风,“你在跟殿下比耐力么,怎么你们的表情都不带变的。眨眨眼吧,眼皮会酸的。” 被她这么一碰,汲风跟被刺猬扎着了一般一个激灵蹦起三尺高,待落下时又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头磕得跟捣蒜似的,口中称罪连连:“主子饶命,主子饶命哪。属下救人心急,一时并未考虑许多,更加不晓得那一脚会造成这么大的后果。主子开恩,属下知错了。” 嗯,这又唱得哪一出啊,汲风大哥告个什么饶?易玲珑奇道。 但听汲风继续道:“依稀记得,属下,属下在救易姑娘出水时,脚下使力大了点,似乎,似乎踩伤了两块石头上的青苔……” 天啊,连汲风他也…… 刚刚恢复正常的宇文轩再次陷入石化状态中…… ========================== 让留言和pp来的更猛烈些吧! 三十四、思春少女的如诗情怀 又是一个良久,宇文轩终于从石化状态中解脱出来。疲惫地摆摆手,无心却犯了大错的汲风大哥便嗖的一声消失,剩下易玲珑孤零零一个,在宇文轩的融融笑意中拈着小心肝瑟瑟抖。 “殿,殿下,我真的,真的不是故意落水的,实在是,路太滑,水太急,衣服太多,我的眼神太不好,这才,这才……”虽然用稀里糊涂丢掉的初吻跟宇文轩做了交易,特许可以在没第三人在的时候叫他小轩轩,不过此乃非常时期,还是小心为妙,规矩些好。 宇文轩抚了抚额,做无力状。这丫头怎么就这么笨,让她倒水她把书桌祸害干净,让她去伙房帮灶她害全军只有白米饭吃,现在让她洗个衣服,她就给他玩心跳大冒险,掉到水里去差点一命呜呼,劳累得一直在暗处跟随她的汲风都不得不暴露出来相救,还把汲风也带得神智不清起来,这白痴病真的会传染么?那他是不是也要离她远一点才够安全? 可是,真的要让她远离出他的视线么?不知为何,宇文轩觉得心头突地一疼,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算了,忍忍吧,忍着忍着,慢慢就习惯了。 再说,眼下也不是跟这丫头算账的时候。离这里向北三十里处,还有黑压压十几万的戈特大军等着他去处理呢。 宇文轩掂了掂搁在案上那把从易玲珑处讹来的匕,懒懒道:“易玲珑,你自己说,你让我还能派你去干什么?” 派我去吃喝玩乐加睡大觉喽,这我保证能出色地完成任务。易玲珑心里嘀咕道,嘴上却不敢说出来,一双贼眼不住地往宇文轩手里的匕上瞄,不住寻思着,究竟该怎样做才能把那把貌似很值钱的匕从宇文轩手里骗回来呢? 宇文轩见易玲珑不回话,以为丫头终于晓得她理亏了,于是再接再厉训斥道:“倒水,你闪神;打扫,你偷懒;跑腿,你嫌累;做饭,你不会;洗衣服,你落水。你这个贴身侍女怎么当的?” 其实,其实还是可以做专职伺候他的贴身侍女的,白天伺候他穿衣吃饭,晚上伺候他洗脚暖床,闲来无事再在灯下替他添个灯油剪个烛花什么的,多贤惠多体贴,也算是贴身侍女工作中的一种嘛。 不得不说,让这笨丫头给他洗起脚真是对他的折磨和考验。那双白白嫩嫩的手按在水里捧起他的大脚搔啊搔啊,哪儿痒就专往哪儿搔,搔得他浑上上下跟着了火似的体温一路狂飚,搔得他下面的某个地方明显的不听话起来,搔得他恨不得把笨丫头连皮带骨头吃个干净。 可是待到看见笨丫头脸上那敢怒不敢言的可怜样,他就心情大好,就觉得自己吃点苦受点累不算什么,只要能让笨丫头有苦说不出就行。 唉,可惜呀,可惜某一天见到某人梨花带雨似的哭了,加上之前刚刚占过某人的便宜,他一时心神荡漾没能抵抗得住,晕晕乎乎就满口答应了不再让某人做上述他希望某人做的工种。真是后悔啊,后悔莫及! “你落了水,那我要你洗的衣服呢?”宇文轩忽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 “嘿嘿,冲,冲走了。”易玲珑立刻露出百年难得一见的羞涩姿态,扭捏着回道。 瞧那小脸,双腮飞红,眼帘下垂,樱唇微启,皓齿如贝,下巴内收,一双小手不安地搓着衣角,多么含羞带怯,多么温顺可爱,多么撩人春心,多么……可是,为什么让她表现出这样表情的时候偏偏是在这时? “都,都给冲走了么?”宇文轩问得很有点小心翼翼。 “没有没有,怎么会呢?”易玲珑忙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否认道。 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唰地一下抖开一直紧紧抓在手里的那团湿乎乎的东西,顺便溅了宇文轩一脸水星子,献宝似的说道:“看,我手疾眼快,临落水时还给你捞了一件没被冲……”“走”字尚未来得及出口,自己也晓得是时候该闭嘴了。 只见那伸展在她两手之间,还在滴滴嗒嗒淌着水滴的白色服装,正是件一裆两管,平腰平腿,样式千年不变的白色亵裤是也,如假包换。 这,这,这是个什么状况?她临落水时眼里看见的明明是那件宇文轩这骚包最爱穿的白色长袍,怎么此时抖出来却变成,变成这种羞人的东西了?是谁在偷偷跟她玩乾坤大挪移?不要玩了,她还指望着骚包轩那件心爱的白长袍将功补过呢。 宇文轩看清后却并没有像易玲珑想象的那样进入到暴走状态,没来由的有些高兴了。这傻丫头,落水前最记挂心头不舍得让水冲走的,原来便是他的亵裤么?嘻,从前曾听大哥跟兄弟们喝酒喝到酒酣脑热时提起过,说有的小姑娘心思重脸皮薄,明明一心思慕着那个人,却又不好意思叫那人知道,相思得深了,就偷偷拿了那人贴身的物事睹物思人。大哥说他就时常丢些贴身的小东西,香囊,扇子,玉穗,用过的筷子,酒杯,甚至是穿过的袜子,鞋垫等等等等全都莫名其妙就不见了。记得当时二哥也附和,四弟、五弟也说遇到过。嘿嘿,今天这种事终于轮到他宇文轩头上了,等改明儿回了京城,一定要记得将此事给二哥四弟他们当笑话讲上一回,恩,讲这事的时候,语气一定要淡然,眼神一定要轻飘。 只是,这傻丫头就不能换一件物事思慕么?这内裤,跟二哥四弟他们说起时,多少有些难为情。罢了,这才更贴身,更显得傻丫头思慕他思慕得深沉么。 宇文轩这心里一轻松,嘴上也跟着轻松了。大有深意地望了易玲珑一眼,佯作不在意的模样,轻飘飘地说道:“罢了,难为你临危不忘主,再加上又落了一回水受过一回惊了,我就不再责罚你了。退下吧,退下去把湿衣服换了,当心着凉。至于,至于这亵裤么,既是你舍命救回来的,便赏给你了罢。”看他,多大方,多体贴。宇文轩不禁为自己居然也能够理解了易玲珑思春少女的如诗情怀而感动了一把。 然而易玲珑却不似宇文轩那般感动。她此时方才反应过来,***,感情妖孽轩这厮,居然塞了亵裤进洗衣篮里叫她洗,这也太,太,太恬不知耻了吧。就算他怀的是颗女人心,但是身子终究是男的,怎么就好意思让她一个黄花大闺女替他洗亵裤呢?现在竟然还板着一副天恩厚赐的面孔让她收下,太龌龊了,太恶劣了! 越想越恶心,一把丢掉手里的亵裤,又是跳脚又是甩手,试图将粘在手上的污秽甩掉。 只是却忘记了,她易玲珑根本就不适合做这种迅捷快的动作,她的肢体动作绝对跟不上大脑思维的度,常常是大脑思维都跑出去二里地了,肢体动作还停留在令枪刚响时的地点。这在临床上叫做“神经性总慢一拍综合症”,而接下来生的事情就是这种症状的最好说明。 只见易玲珑一只手刚刚甩脱了亵裤,另一只手尚未来得及挣脱出来,脚下就已经蹦跶起来了。亵裤离开手的一端将自身质量加上水的质量,再乘以重力加度,准确无误地落在了地上。而易玲珑蹦跶起来的双脚也以完全符合牛顿万有引力定律的形式,准确无误地落在了地上,正巧站在了先她一步落地的亵裤上。还扯着亵裤的另一只手再下意识地向上一拽…… 结果证明,万有引力定律果然是古往今来都存在的真理,是放之宇宙而皆准的真理,即使是穿越了,还是不能违背了万有引力定律。易玲珑,终究还是在重力加度的作用下,十分缓慢的,十分优雅的,十分无助的,摔了个狗啃泥。 趴在地上腿一伸在地上一跐,听到“刺啦”一声帛裂之音,暗叫一声糟糕,伸手偷偷摸去,果然不出所料,刚刚得到的那件极珍贵的赏赐此时在她身下一分为二,变成了两件。 连爬起来的勇气都没有了。易玲珑抬头接触到宇文轩那瞅她瞅得风轻云淡的目光,小心肝迅开始在嗓子眼处活蹦乱跳起来,硬着头皮求饶道:“我,我一定会补,补好的,你别,别生气。” 她怎么那么倒霉呢?这下好了,晚上还要捧着妖孽轩的破亵裤缝补。那个,有谁能借她一条亵裤做个参考啊~~~ ===================================================================== 质量乘以重力加度,符合牛顿万有引力定律——大家看,某无良作者的物理学得多么好啊~~~ 至于那个“神经性总慢一拍综合症”,是某作者瞎编的。某作者多么有医学天分啊~~~ 昨天看到有童鞋说,小轩轩的军队怎么一出场就被灭了,还三天都等不到救援。 这里我要解释一下,那时小轩轩新官上任三把火,带了一小队人马出外勘查地形,没想到遇到了敌人的大部队,于是就差点光荣了。至于三天等不到救援,可能是易玲珑趁着小轩轩昏迷不省人事时,把他拖到了树林深处某个不易被人觉的地方,至于她那样做的目的,我就不知道了,大家猜吧。 当然,如果这样解释或许更简单更合理一些,那就是,以上所有的问题,都是法海大师他老人家一手策划的,其目的就是为了给小易童鞋创造机会。法海大师他,是个很负责任的大和尚。 回答完毕,不知道大家满意这个答案不? 看吧,大家的留言13都有很认真地看呢。所以,要多留言啊。13是个很虚荣也很容易满足的人,每次看到有新留言了就会很开心很开心,然后码字也就有动力了^^ ======================================== 友情拉票。朋友3月要pk,13奉命来拉票 书号:11633oo 书名:宫心为上 文案:她是黑还是白?身为棋,谁是主? 他是生还是杀?身为主,棋何落? 皇宫是棋盘,谁为谁在争斗?落子不悔。 心思是棋谱,谁为谁在伤魂?执云无声。 惊波暗战,她只为上! 宫心谋算,皆为权欲! 一朝醒悟,比心斗智只为他。 落月回,魂牵梦绕原是她。 他和她,她和他。 缤纷花落处,情何归? .qidianeteb/11633oo.aspx 粉笔琴的实力还是很强的,喜欢宫斗文的童鞋不要错过哦。记得把手里的粉红票在3月1号12点以后投给《宫心为上》。谢谢。 鞠躬。 爬走 三十五、小轩轩吃醋了 三十六、互帮互助的快乐 帐外传来了一声通报:“禀报元帅,萧将军在帐外求见。” 宇文轩低咒一声,不情愿地支起了身子,冲易玲珑道:“我先出去一下,你换好了衣服就出帐去。我和萧将军有要事要谈。” 易玲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只要能让宇文轩的身子从她身上起来,让她干什么都行。也不知道他都吃什么育得这么好,平日里看起来修长飘逸的身体,压在她身上时却这么沉重,压得她差点喘不过气来。 宇文轩又磨蹭了一会儿,终于还是起来了。整了整弄皱了的衣服,从腰间掏出一把匕扔在旁边的案子上,出帐去见萧逸之了。 易玲珑偷眼看去,见被宇文轩扔在案子上匕就是从她那里讹去的那把,恍然大悟了:原来刚才一直硌着她的,就是它呀。难怪宇文轩讹了她的匕去不再还了,原来他也十分喜欢这把匕呀,随时随地都佩戴着它。本来嘛,她中意的东西,能有差的吗? 易玲珑换好衣服,想了想,将那条被她撕破的亵裤揣在怀里,出账了。 这就是和宇文轩同住一帐不好的地方。虽然吃住都能沾光享受元帅级别的,但是只要宇文轩说他得跟别人议事时,她就得像条无家可归地流浪狗一样在军营里四处胡乱溜达打时间,直到宇文轩的要事议完了,她才能重新钻进帐子里避风挡雨。每逢这种时候,鸽子小白就是她消磨时间的最佳拍档。 小白气势是逼人了一些,不过自从她现,只要不让宇文轩察觉到她欺负了小白就不会有事时,小白的日子就开始难过起来,逼人的气势也明显收敛了许多。这件事情让易玲珑越坚信了:鸽子,终究是斗不人类的;人类,才是万物之主。 不过今天她还有别的要紧事,就暂时放小白一马吧。(小白:阿弥陀佛,谢天谢地。) 也不知道究竟在原地转了多少个圈了,易玲珑终于盼到了她要等的人。 “萧将军。”易玲珑迎上去,笑得很甜。 “玲……龙公子。”萧逸之见了她,先是一愣,随即笑得如春风般和煦,“真巧,在这里遇见你。” “不,不是遇见。”易玲珑飞红了脸,不好意思道,“是,是我在这里等你。我,有事要麻烦你。” “正好,我也正有事要找你呢。刚去见元帅时,你却不在。”萧逸之笑意更浓,“不介意的话,到我帐中去说吧。” 他邀请她去他帐子里了呦。易玲珑心中冒出一个个幸福的小泡泡,越升越高,充溢得她心里满满的都是幸福。军营里的帐子,就相当于他的家吧。这是不是表示,在他心中,她是不同的? 随着萧将军进了帐子,易玲珑飞快地打量了一番里面的陈设。和她想象中的一样,这个男人的私人空间,处处透着纯阳至刚的气息。帐子里,正中央挂的是军事地图,书案上放的是兵法阵法,旁边摆的是刀枪剑戟。除此之外便是一床一被,几把椅子而已。整洁,干净和他这个人一样的感觉。 “玲珑姑娘,请坐。”萧逸之伸手请她坐。 她便坐了。 “玲珑姑娘,请喝茶。”萧逸之端了茶给她。 她便喝了。 “玲珑姑娘,不知你找我是为何事?”萧逸之客气的问道,眼底全是温暖的笑意。 易玲珑张了张口,却不知从何说起。毕竟这件事情,有那么点难以启齿,何况还是面对着萧将军这样的人。只是,这件事,除了萧将军,她实在不知道还可以去找谁帮这个忙。 想了想,道:“萧将军不是也有事要找我么?不如萧将军先说吧。” 萧逸之笑了笑,也不推辞,直接了当说道:“既然这样,那我就先说了。事情是这样的,前些日子听玲珑姑娘给士兵们说书,甚是有趣。尤其是其中关于诸葛孔明先生神机妙算的段子,更是印象深刻。我记得,当时玲珑姑娘提到过诸葛孔明先生制造出了一种能自行爬山涉水驮粮运草的木牛木马,叫做‘木牛流马’。不知,玲珑姑娘可晓得是怎么造的?现如今我军粮草已成问题,朝廷运来的粮草又不知何日才能到达。我打算派兵从永安城再运些粮草回来暂解燃眉之急。只是从这里到永安城需要翻越陵阳山,山路险阻,不宜通行,又逢眼下战事吃紧,抽派不出太多的兵力搬运粮草,所以我想,若是能着人赶造出‘木牛流马’代替兵士过陵阳山运粮,就最好不过了。” 这边萧逸之缓缓说着话,那边易玲珑暗暗叫着苦。这木牛流马之说是真是假,历史上众说纷纭,现代的学者,民间巧匠也从理论到实践各自验证它的可实现性。自称重现出来的木牛流马也是五花八门各式各样,但是能够集诸葛大人原创的木牛流马功能于一身的,至今还不曾有过。而她易玲珑当初提到这玩意的时候只是一时嘴快顺溜了出来,她哪里会知道木牛流马是怎么做出来的呀? 不知道木牛流马制作工艺这件事还在其次。重要的是,这是萧将军第一次开口求她帮忙,她若是答说不知道,萧将军心里会怎么看她呢?认为她是嘴上浮夸实际草包的绣花枕头?还是认为她是无事百能有事推脱的圆滑之人?换个角度讲,若是她能帮了萧将军这个忙该有多好,粮草这么大的问题给她解决了,萧将军必会记住她的好,承了她的情,搞不会还会以身相许报答她。可惜,可惜。 “玲珑姑娘?”久久不见易玲珑回答,萧逸之不由问道,“可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不便明说?” “没,没有。”没有金刚钻,揽不得瓷器活,易玲珑就是再想助萧逸之一臂之力也是无可奈何,只能硬着头皮答道,“木牛流马的做法,书上记载不详,我只记得了‘方腹曲头,一脚四足’,其他的都不知道了。” “原来玲珑姑娘真的不知道,是我奢想了。”萧逸之脸上依然含着笑,只是眼睛里的失望之色一眼便能瞧得出来,“其实刚才我已与元帅提过此事。元帅也说那不过是个故事而已,要我不必当真,是我自己不死心……” “萧将军,对不起。”易玲珑从座位上起身,无助道。看见萧逸之眼底的失落,她恨不得自己变成木牛流马。 “傻丫头,这怎么能怪你呢?你并没有错呀。”萧逸之起身,按了易玲珑坐下。不自觉地,看似随情随意的一声昵称便出了口,带着淡淡的宠溺,自然的仿佛本来便该如此一般。 只是看到她因为不能帮上他的忙而一脸懊悔无措的模样,他失落烦躁的情绪便渐渐平息了,觉得天地间一片开明,再大的困难他也会找出解决的办法的。 “我的事情已经说完了。轮到你了。”萧逸之的笑容又温暖了起来,“说说,找我是为了什么事情?” 沐浴在这温暖的笑容中,易玲珑也逐渐恢复了常态。暗自踌躇了一把,终于下定了决心,从怀里掏出了那条破亵裤,捏着字眼小心翼翼道:“早上我去洗衣服,后来不小心,把,把殿下的……小裤裤给弄破了。我怕殿下责罚,想把它缝补好了。可是,可是,我不知道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所以,能不能,求萧将军,借,借我,一条,参考参考。”省略中间丢人的狗啃泥事件,终于吞吞吐吐完毕了。 萧逸之一愣,随即开怀的笑意爬满了整个眼角。 有多久了,他没有这样真心实意地笑过?自从父亲和叔父双双战死沙场之后,他便再没有这样放松地笑过了吧。这个女人,就像有魔力似的,只要有她出现的时候,他的心就会很容易地轻松起来。 点点头,萧逸之柔声道:“好。我便给你寻寻。” 三十七、妖孽轩把萧将军扑倒了 暮春时分的天气总是很好的,帐子外徐徐的春风吹油了一茬又一茬的青草,吹艳了一丛又一丛的野花。 立在元帅大帐里站得挺挺的萧将军却丝毫感觉不到那浓浓的春意,站得时候越久,手脚就越是冰凉。 近傍晚时元帅派人传话叫他过去,本以为是又有了什么要紧的军情,慌得他心急火燎地往过赶。谁知进帐站了许久也迟迟不见元帅话,问又不敢问,猜又猜不着。看元帅脸色黑眼神冰冷,不知道是谁又惹得元帅不高兴了? 唉,近来,元帅不高兴的时候似乎越来越多了。 正对面,眉头紧锁的宇文轩端坐着,眼睛望着面前的萧逸之,犹豫不决。 到底问,还是不问呢? 不问吧,心神不定。问吧,怎么跟萧逸之开这个口呢?烦啊,怎么就这么烦呢,怎么最近烦心的事情越来越多了呢? 思来想去,终究是易玲珑的错。若不是她昨晚非要凑到灯下缝补亵裤,他至于一晚上加今天一白天都没睡好觉么?好吧,他承认,最初他看到傻丫头从怀里取出他的亵裤笨手笨脚缝补的时候,他心里还是很高兴很感动的。可是,她为什么从怀里又取出来一条,而且还不是他的?做个样式参考?想要做个样式参考,不会张口跟他讨么?他看上去像是那种叫人望而生畏连个东西都不敢讨的人么? (易玲珑:什么像啊,本来就是! 宇文轩:易~玲~珑~ 易玲珑:啊,我只是来打瓶酱油的,你们谈你们谈,我这就走这就走。) 明明已经有他这样大度的一个人守在身边,死丫头为什么还要故意去招惹萧逸之? 好,好得很!先是一个汲风,现在又扯出了萧逸之,不知道是不是还会再加上廖成风?明明是笨丫头一个,怎么把他身边的人一个个都招惹了个遍呢?更可恨的是,偏还叫他有气不出,一把火全闷在肚子里,烧得他嘴边起了一溜的火泡。 唉,近来,他上火的时候似乎越来越多了。 “逸之啊,别这么拘束着,放松些,今天叫你过来也不是为着什么大事。”这么着僵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宇文轩想了想,决定还是旁敲侧击一下的好。 元帅脸色缓了,元帅眼珠动了,元帅话了。萧逸之松了口气,暗自活动活动手脚,不敢接话,静静听宇文轩说下去。 “最近战事是有些紧了,兵士们有什么别的想法没有?要多加注意啊。”宇文轩道。 “是,属下知道。”萧逸之答。 “粮草有些吃紧了吧?朝廷的粮草还不定什么时候能运到呢。你要多想想办法啊。”宇文轩道。 “是,属下领命。”萧逸之答。 “你这些日子身子骨还好吧?不要光劳心战事,倒亏了自己的身体。”宇文轩道。 “是,属下多谢元帅挂念。”萧逸之答。 “成风在你手下做的怎么样?他虽跟着我的时候长,放外任却是头一遭,你要多指点指点他。毕竟你们两个都是打小就跟着我的,你们风光了我脸上也好看。”宇文轩道。 “是,属下谨记。”萧逸之答。 “你觉得易玲珑这丫头怎么样?叫她做我的贴身侍女是毛手毛脚了一点,可是眼下我却实在想不出能寻个什么活计叫她去做,这兵荒马乱的,我也不放心。你认为呢?”宇文轩道。呜呼,绕了一大圈,终于被他给绕出来了。 听宇文轩提及易玲珑的毛手毛脚,萧逸之不禁联想到自己几次见她时,她笨拙的动作,舒心地笑容,不驯的眼神,一切一切,就好像一匹不服管教的小母马,让人气不得,恼不得,不由自主地就想多宠溺她一些,多呵护她一些。 心底渐柔,笑容浮上了嘴角:“易姑娘她做侍女或许不力,然而她本性天真无邪,活泼可爱,元帅就不要多和她计较了。我看易姑娘言谈间象是个读过书识些字的,可能也是个大户人家出身的娇小姐,平日里吃穿用度都有丫环小厮们伺候着,自然不会做那些伺候人的事。天可怜见,偏赶上这战乱,竟然只身流落到了军营中来。”言语中满是对易玲珑性情的赞赏,对她身世的感慨。 却不知他那一句句话,便如一根根针一般扎上了宇文轩的心头,目光越来越沉,脸色越来越暗, 天真无邪?活泼可爱?他怎么就没觉得呢? 大户人家的娇小姐?他倒想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大户人家,能生养出像易玲珑这样大脑缺个筋的娇小姐? 心底忽然闪现出曾经的一句话来,宇文轩勾了勾嘴角,说道:“她可不是因为战乱流落到军营里来了大小姐。而是代父从军,扮了男装主动应征入伍的,还说什么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有国才有家,国泰才能民安。” 哈哈,萧逸之,珑儿的这些事情你不知道吧。她就只告诉我一个而已。宇文轩心里得意,禁不住又补充道:“怎么,这些事,逸之你不知道么?”没错,他就是在炫耀,赤果果地炫耀。怎么样怎么样,嫉妒他啊?来啊来啊,来嫉妒他啊。 不过好像,他倒是忘了,当初易玲珑是在怎样的情景下说出那番话来的。 萧逸之听完,愣了一愣,脸上的感慨之情中又多了几分钦慕,郑重道:“这些我倒还真的不知道。没想到,易姑娘既是难得的孝女,又是难得的忠义之士,可谓是忠孝两全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有国才有家,国泰才能民安,不错不错。一介女流,竟能说出如此深明大义的话来,易姑娘真乃世上罕见的奇女子也。” 说得宇文轩肠子都悔青了。怎么从萧逸之嘴里吐出来的全是夸易玲珑的好话呀?那笨丫头真的有这么好么?怎么他就没看出来呢?或许,或许他也看出来了点,可是别人怎么也能看出来呢,还比他看得深看得透?他不允许,坚决不允许! 妒火中烧的宇文轩腾的一下站起身子,向着萧逸之一步一步走去。只见他动作优雅,一步,两步,三步……于平稳中暗藏着危险,就像只已经做好了准备随时可能腾起,用利爪撕烂猎物身体的豹子。 忽然,宇文轩身形一晃,迅前倾,猛地向萧逸之扑去。 萧逸之被他的气势所迫,直觉不好,不由得想要后退,却终究是晚了一步。眼前人影一闪,身子陡然失重。待反应过来时,人,已经被宇文轩扑倒在了地上。 这这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元帅为什么要对我猝起难?此时,萧逸之心中这样问道。 该死的易玲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东西用完了要记得收拾好!不知道顶针是硬的圆的,丢在地上会滑倒人么?此时,宇文轩心中这样骂道。 俗话说的好,无巧不成书。当一上一下亲亲密密重叠在一起的两个大男人还没来得及挣扎起来的时候,帐帘一挑,一头汗水的易玲珑风风火火地钻了进来:“小轩……” 第二个“轩”字尚在口中,人已经被从天而降的晴天霹雳雷得外焦里嫩了,嘴巴不受控制地大张成了个“o”。 妈妈咪呀,原来,妖孽轩和萧将军之间,有奸情…… ================================================= 最近整治,不知道“扑倒”两个字会不会被河蟹了…… 三十八、原来他是攻 三十九、三个人的时光 四十、与美男同眠的夜晚 四十一、小轩轩,你还好吗 低沉地声音混合着沙哑的浊音,热气吹着字眼儿钻进她耳朵:“易玲珑,你再敢乱动一下,可别怪我不客气!” 两只界限分明各自独立的被筒不知何时跨越了雷池,亲亲密密重叠在了一起。 身上又格外有半个身子压得她动弹不得,修长的健硕的不属于她的胳膊横在她的胸前,将她死死按在身后炙热的怀抱里,后背紧紧贴着前胸,可以极其清楚地感觉到两人如擂鼓般咚咚的心跳声渐渐汇合在一起,有力的,富有节奏感的跳动着,分不清声音是源自于他的胸腔中还是她的? 抱得太紧了,呼吸不上来~~~ 易玲珑在宇文轩怀里不舒服地动了动身子,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宇文轩闷哼一声,一条腿抬起又放下,两腿一齐使劲,紧紧钳制住易玲珑的下半身,使得她就像被绑成了个人棍似的,手脚失去了自由。 这还了得?易玲珑觉得宇文轩有些欺人太甚,身子像条虫子似的扭动得越厉害,竭力做着无声的抗议。 “易玲珑,你给我老实点!”宇文轩低声呵斥她,嗓音浑浊地可怕,“再这样乱扭乱动,我就不客气了!胡闹也该挑个时候!” 不知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宇文轩说这些话的时候,濡湿的嘴唇就在易玲珑后面的脖颈处蹭来蹭去,引得她跟触电一般麻痒一片。 想要开口笑想要出声求饶,又怕就此惊动了对面沉睡中的萧逸之,只能死命咬自己的嘴唇不让溢出声去。求饶声梗在喉头,生生化作一句呜咽,细细浅浅呻吟出来,飘荡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的暧昧。 听见宇文轩低咒一句:“该死。”压着她的手脚越得用了力,仔细听时,偶尔能听见细碎的骨骼交错声。 身子后头有件长而坚硬的东西隔着衣物抵在她的腰间,硌得她又痒又痛,十分难受,忍不住又挣扎着动了动,想要离那个硬硬的东西远一点。 “跟你说不要乱动,听不懂话么!”宇文轩的话像是从牙齿缝里钻出来似的,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同时手上用力,把个易玲珑朝他怀里又按了按。 随着他这一按,那硬东西硌得易玲珑更加得难受。小脸苦巴着,心里暗暗叫苦:小轩轩这家伙也忒小家子气了,一把匕么,就算是从我这里讹去的,至于要时刻带在身上么?连睡觉的时候也舍不得丢一边,也不嫌硌得慌。哎哟我的小蛮腰,顶得我难受死了。 两个人,一个扭,一个按;一个挣扎,一个压制。在不大点地方上暗暗较着劲。 随着易玲珑不懈斗争的继续,抵在她腰间的“匕”反而变本加厉地硬起来。而妖孽轩那厮着实可恶,仿佛知道那“匕”抵在她腰上让她痛痒难耐使不出劲似的,居然还一下一下做起了小幅度的挺腰运动。 呜呼,痛~~~呜呼,痒~~~呜呼,手脚没力了~~~呜呼,身子动不了了~~~呜呼,谁能救救她啊~~~ 然而,如果这样子就认输投降的话,她就不是易玲珑了。明的不行,可以来暗的! 易玲珑偷偷动了动手指头。嗯,很好,这会儿圈得还不算太紧了,手可以动了。 易玲珑的小手动动停停,停停动动,一点一点终于拱出了宇文轩的禁锢。 胳膊自由了!胳膊能动了!易玲珑心花怒放。按照计划好的行动,趁着胳膊刚得解放,宇文轩还未有所行动时,五指并拢握成拳,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狠狠一拳挥向了身后那抵在她腰间的,该死的,“匕”。 可恶的宇文轩,叫你也尝尝被匕硌得肉疼的滋味。 这勇敢的一拳所付出的代价,可以用一句很流行的语言来叙述。 轩哥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宇文轩出一声似乎隐忍着巨大痛楚的闷哼,同时搂着她胳膊的那只手死命地掐住了她胳膊上的肉。 她疼得眼泪直往外冒,呼痛声还没来得及出,忽然嗓子一哑,一点声音也不出来了。可恶的宇文轩,居然点她的哑穴。 甫一动,身后一指狠狠戳中她脖下三分处,身子顿时僵住,犹如灌了铅似的纹丝动弹不得。杀千刀的宇文轩! 就这样,易玲珑保持着瞠目结舌,脖子前倾,胳膊半抬,脚尖直勾的姿势直挺挺躺了一个晚上。 左边,宇文轩点完她的穴道就放开了他,翻了个身自去睡他的大头觉。仔细听去,能清楚地听见嘶嘶倒抽凉气声,咯吱咯吱磨牙声,还有刺啦刺啦挠床声。 右边,萧逸之的呼噜声渐渐的下去,变成了粗重而绵长的呼吸声。许是这会睡得踏实了,声响也就逐渐平静了。 左边的人和右边的人都在酣睡淋漓,只有她一个人默默地,独自地,睁眼一夜未眠直到天明。 苍天啊,她招谁惹谁了,要受到这样的待遇~~~ 佛祖啊,这就是给随便穿越者的惩罚吗~~~ 早上萧逸之醒来的时候,易玲珑还躺在被窝里蒙头大睡,透过被褥的起伏可以猜到她睡得很香很熟。 萧逸之笑了笑,原本准备好的一句“早上好”咽进了肚里。 转身看到宇文轩顶着熊猫眼脸黑得吓人,已经披着外衣在书案前坐好了。 “早啊。”萧逸之打招呼,“这么早就起来了,元帅果然很勤勉。” “早。”宇文轩答得咬牙切齿。 勤勉?他是一宿没睡好不好。 死丫头那一拳挥的,也忒准忒有力了。疼得他冷汗直冒,恨不得一掌拍死她算了。 昨晚,唉,昨晚他也就是想要试探一下,看看在死丫头的心里究竟是想多亲近他一点,还是想多亲近萧逸之一点,所以才提出了三人同眠的要求。可是…… 唉,什么叫作茧自缚,什么叫自作自受,如今他可是比任何人都清楚明白了。死丫头倒是一点一点挪到他跟前了,他很高兴。可是她要玩要闹总得挑个时候么,旁边还躺着个萧逸之呢,她就那么迫不及待地想要亲近他么? 好吧,他承认,当他将那幅温热的,柔软的,撩人的身子搂进怀里的时候,心里也是很高兴的,身上也是很躁热的,嗓子眼也是很干渴的。可是,毕竟还有萧逸之这个大灯泡睡在他俩个身旁不远,怎么也得忍一个晚上不是?等天亮,等天亮以后萧逸之起来离开了,他们还有很多时间可以一起做很多想做的事情的。 可是死丫头却不干了,一个劲地蹭他缠他绕他,不住地挑拨他诱惑他,害得他险些欲火焚身失去控制。 这些还不算什么,最可恶的是,死丫头最后居然会因为欲求不满,一拳挥向他的……那里! 想想就生气,忍不住就点了她的奇经八脉,让她好好吃点苦头。 笨女人,记住了,就算再欲火焚身再欲求不满,也不能将拳头不能挥向那个地方。砸坏了谁负责?砸坏了,谁给她后半生的幸福? 话是这样说,可是早上给她解了穴,看她揉着胳膊,一脸愤恨地瞪向他时,多少还是有点心疼。这一夜,够她受了吧,希望她往后能长点记性。 当然,宇文轩的这些心思易玲珑并不可能知道。她正在蒙头补觉。梦里面还在剥宇文轩的皮,抽宇文轩的筋,剁宇文轩的肉,榨宇文轩的骨。 爷爷的,大睁着双眼一晚上不带眨巴的,她全身上下包括眼皮子都酸疼的不行了,就从来没有这么累过。 ================================================================ 那个,这一章的最后,我就想代表大家轻声问一句:可怜的小轩轩,你还好吧…… 啧啧啧,各位,八卦一下。易玲珑的那一拳,力道可不轻哪。 昨天都没有看到留言,更晚了也木有人催文,心里,拔凉拔凉的 四十二、满腹辛酸,只在这一望里头 四十三、这个,算是审讯吧 四十四、此事多亏龙毅了 四十五、放心吧,你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四十六、吐啊吐啊就习惯了 当天晚上,陵阳城内挨家挨户征收铜镜。 趁着夜色朦胧,数百面铜镜被高高悬挂于陵阳城西面城墙之上,镜子侧旁延伸出几条细一点的绳子用以控制反射方向。布置妥当以后,将十匹灰布遮盖在镜子上面以防敌军提前现。 第二天刚一得到敌军攻城的消息,宇文轩就兴致勃勃地拉了易玲珑上城墙,要亲眼见证这新措施的妙用。 拓跋毅照旧是一身穿金戴银花团锦簇的行头,骑着高头大马,昂挺胸立在上书了斗大个“程”字的帅旗之下,手抬起,冲着陵阳城颇有气势地挥了一挥,倾刻就有无数士兵带着云梯,抬着木桩粗声呐喊着从他身后的阵营中冲了出来,气势汹汹地向陵阳城门而来。 然而熙泽大军里虽然没有像戈特军中膂力过人的大力士,但是并不代表就没有擅长射箭的神箭手。倘若是像拓跋毅那样置身于射程之外的戈特阵营中,熙泽的弓箭手自然是拿他没有办法。但是一旦敢越过雷池半步,百步穿杨的绝技便不再是空口说说那么简单了。 刹那间弓弦声乱响,投石器齐。城下箭如雨下,乱石横飞。被万箭穿心,生石砸烂的尸体在城墙下堆积,渐渐越积越高,血流成河,染红了城前的空地。 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就是这样的血腥和残忍。在生与死之间做着单选题,就连恐惧都会不可遏止地颤抖起来。 拓跋毅眉头皱紧,原地勒了勒马缰,刚牙咬碎,冲左右道:“给我放箭!” 汹涌而出的步兵停下退后,身负箭囊的弓箭手迈步阵前。 易玲珑只往城墙下望了一眼,立刻便捂着嘴巴干呕了起来,呕得双脚都了软站不稳了还是想吐。 见她这般难受的模样,宇文轩暗自懊悔自己硬将她拽了上来,本来以为这两军交战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她在军中厮混了这么久,早该习惯这样血花四溅的战争场面了,哪知道还是见一次吐一次,吐一次他心疼一次。 宇文轩清了清嗓子,准备趁时候对易玲珑表现一下他的温柔体贴,对其他人表演一下他关怀下属:“龙毅哪,你……” 廖成风突然凑过来,禀道:“主子,拓跋毅要放箭了。” “要放箭了?”宇文轩立刻撇下易玲珑,探身朝城下望了望,嘴角边闪过一丝残忍的笑容,头也不回冲廖成风吩咐道:“撤布!把投石器给我加大射程!” 戈特军的弓箭手刚刚拉满了弓,削得锋利的羽箭还没来得及射出,眼前顿时金光四射,刺眼的光线眩得眼花。心中一乱,手上劲松,原本瞄准好的箭头便四下里横飞起来。还有些被太阳光耀了眼睛的战马,长嘶一声惊了起来,在戈特军中横冲四撞,任谁也拦不住。 同时,熙泽军改良后加大了射程的投石器,把大大小小数不清的石块投得跟下石雨一样,纷纷掷向了戈特军中。士兵们只顾着抱头四窜躲避石雨和惊马了,哪里还顾得上保持什么军容什么阵形?转眼之间,马鸣声,呼痛声,哭爹喊妈声,此起彼伏络绎不绝,戈特军乱得好似一锅熬得稀烂的粥。 “好!”宇文轩拊掌大喜道,“好个措手不及!打得好!给我多投石块,越多越好,我要叫拓跋毅也尝尝溃败的滋味!好珑儿,亏得你献的好计。快过来看戈特军的败况。” 可怜的易玲珑哪里还顾得上去凑那热闹。她蹲在地上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扶着城墙,已经吐得昏天暗地两眼黑了。她疑心,再这么干呕下去,秽物吐不出来,倒会把心肝肺都给吐出来了。 疲惫地正不知天南地北今夕何夕之时,面前递过来一杯温茶,一个温暖的声音柔声道:“还好么?我叫人取了热茶过来,先喝一口压一压吧。待会儿让曹军医看一看。” 易玲珑抬头,见是萧逸之,正弯着腰,一双星目一瞬不瞬望着她,里面满满都是担忧。 糟糕,这么尴尬的时刻都被萧将军看了去了。易玲珑脸上飞红,忙接过萧逸之递过来的茶水,咕咚咕咚两口灌下。 用袖子擦擦嘴角,装作不在意道:“没关系。一开始不太习惯,后来就这么吐啊吐啊就吐习惯了。” 萧逸之眼中忧虑不减,劝道:“城墙上凶险,你一个女……就不要老到这里来了。总这么吐啊吐的也不是个事,身体要吃亏的。” 易玲珑听了只笑不答,心想大哥哪,我也不想来啊,可是你那杀千刀的奸夫妖孽轩非拽着我来,我不来不行哪。要不你看你找个适当的时候跟他吹吹枕头风,让他放我一马?不过看最近他跟那个姓廖的打得热火,恐怕一时半会儿的你也说不上话。 想起这几天里宇文轩和廖成风的那个黏糊劲,动不动就秉烛夜谈同屋而眠,易玲珑不觉一阵心烦。廖成风的呼噜声比萧逸之的还大,就算她睡在隔壁照样被吵得一夜睡不好觉,无事可做之余,她又多了一项听壁角的兴趣,可惜廖成风的壁角不如他的呼噜那么清晰响亮,唏唏嗦嗦总是听不真切,叫她恨得牙痒痒。 灌下一口水,易玲珑强压下涌上心头的一股怒气。 萧逸之见她不知什么原因忽而一脸的愤恨,倒是比着刚才憔悴得模样有生气多了,不由溢出一丝轻笑。取了手帕递过去,本来是想叫易玲珑擦擦嘴角的水渍。手伸到了脸前,却改变了主意。手帕在空中划过一道小小的弧度,轻轻捂到了易玲珑的嘴边:“瞧你,喝完水也不知道擦擦。” 这暧昧的一幕正巧被兴致勃勃扭头叫易玲珑过去看“铜镜大破神箭阵”的宇文轩看到,登时僵在了原地,脸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丝毫不觉宇文轩投过来的能把人凌迟了的眼刀,被幸福冲昏了头的易玲珑傻呵呵地站在那里任萧逸之替她擦嘴巴,嘴角咧得要多大有多大,心里那些叫做幸福的小泡泡又咕嘟咕嘟冒了起来。掏出贴身收藏着的蓝色手帕,羞答答说道:“上次你送我的手帕,我一向收的很好。 温柔,体贴,这样的好男人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竟被她给遇上了,居然还对她青睐有加。易玲珑觉得她快被那些小泡泡撑得飞起来了。 宇文轩先是大惊,大惊过后大怒,阴沉着脸就要迈步过来。 忽觉得身后风声不对,同时听到廖成风大呼一声:“主子,当心!” 宇文轩忙下意识地向旁边一闪。 一支百羽黑漆箭贴着他的衣服险险飞过,直向不远处的易玲珑背心射去。 ============================================ 一夜之间牙齿忽然肿了,肿得我半张脸跟馒头似的又圆又亮 医生给开了5天的点滴,不打点滴的时候就窝在床上养病。 趁着稍微好点了不怕死地爬上来更新。 各位,要是接下来的几天我还是没能更新,那我一定还在病的半死不活中 四十七、嫉恨之花开得很绚丽 四十八、闭门羹与逻辑混乱 四十九、易玲珑送给萧逸之的定情信物 五十、宇文轩被气得脸都绿了 经历过短暂的石化状态,萧逸之率先恢复了过来。 他不在意地冲一脸尴尬的易玲珑笑笑,从容不迫地将肚兜重新叠成方方正正的样子,又将它小心仔细地收好,淡然道:“谢谢。果然很漂亮。我很喜欢。” 他说他……很喜欢! 正在四处找缝钻的易玲珑听到这句“很喜欢”,被无情的事实打击蔫了的身子一振,变得跟打了鸡血似的亢奋。小小的脑袋周围咕嘟咕嘟冒出了一大堆标志着“喜欢”“很喜欢”“我很喜欢”等字眼的彩色肥皂泡泡,载着她越升越高,越生越高……忽然间所有的泡泡一起爆裂,爆出一朵朵五颜六色的鲜花,铺成一篇花的海洋。而她,就在这半空中的,花的海洋中,自由无阻地畅游。 实在是太惬意太幸福了!简直幸福到不可思议的地步了! 所以易玲珑不相信地睁大了眼睛望着萧逸之的嘴巴,眼巴巴地问道:“萧将军,你,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萧逸之笑着重复道,“这手帕的颜色很淡雅,花样很漂亮,样子,样子很别致。我很喜欢。我收下了了,谢谢你。” 样子很别致?他很喜欢?谢谢她?易玲珑被感动地快要把持不住哭了。她觉得她真的太应该找个机会好好拜拜佛祖,谢谢他老人家大慈悲,赐了萧逸之这么一个相貌堂堂又善解人意的完美男人到她跟前,实在是三生有幸,五百年难修到的缘分哪。 那边萧逸之还在说着话:“玲珑姑娘,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刚才你说,那天在城墙上,我替你挡了一箭,对我而言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其实不是这样的。其实我……我……其实我想说,那一箭,若是那一箭当时射向的是其他别的人,我可能就,就不会有那样的勇气去替他挡箭。只因为是你,我才会连想也来不及想就挡了过去。” “也就是说……”易玲珑强按着咚咚直撞的心口,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她感觉着她就要窒息了,心脏像是要把胸腔撞破似的跳得她难受。 “也就是说……”萧逸之忽然探身上前,凝望着易玲珑的双眼,神色很是认真,“玲珑姑娘,我对你……” 话刚说到要紧时候,门外忽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沙哑的嗓音,低沉的语调,一迭大声唤道:“易玲珑,你在里面么?殿下吩咐你去给拓跋王子送饭的时候到了,赶紧过去吧。要是耽误了殿下交待的事,你可清楚会有什么样的下场。”正是廖成风本尊在话,口气严厉,不容抗拒。 廖成风整天板着张脸不苟言笑,说起话来瓮声瓮气带着天生的威严,叫人不由得联想到庙里头的金刚天王。此时他的声音隔着一道门传进来,更是显得有些闷,话里头似乎还带着一丝明显的不悦和引人不的怒气。 吓得易玲珑心也不跳了气也不喘了,赶紧伸直了脖子冲门外答应道:“知道了。我马上就去,马上就去。”喊完又冲着萧逸之点头哈腰赔不是道:“萧将军,真是不好意思。那啥,我先走了,改天再过来跟你聊天。记得一定要等我哦。” 萧逸之并不计较,点头笑着叮嘱她道:“好,我等你。路上小心,仔细脚下别摔倒了。”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正当易玲珑跟萧逸之在房间里情意绵绵你侬我侬之时,相隔不远的另一个房间里,满身寒气的宇文轩正低着头一动不动地听汲风报告易玲珑的去向动静。 “离开这里以后,她立即就过去找萧逸之了?”他整个人都隐在光线之外,更看不出脸上表情如何。语气,也是很淡很淡的。却让生性冷漠,从来不知道恐惧为何物的汲风平白无故打了个冷战。 汲风答了声“是”,垂继续说下去。 他每说一句,笼在宇文轩周围的阴影就浓重一份,房子里的光线就退后一步。说着说着,连汲风也隐隐觉察到了主子的不对劲,停口不敢再说了。 “她说她绝对绝对不会忘了萧逸之救了她一命?”吐出来每一个字,都好像是在嘴里咀嚼了无数次,嚼烂了才用舌头强顶着从牙缝里顶出来。 “是这样说的。”汲风答道。 “她说萧逸之曾经送过她一方手帕?就是那方淡蓝色的?”“萧逸之”三个字说的很是艰难。 “是的,什么颜色的却没听见她说。”汲风答道。 “她买了一件,一件肚兜送给萧逸之?”哪里响起的霍霍磨牙声?房间里的温度怎么降得这么低?还没过夏天,就已经进入到冬天了么“ 汲风终于有些慌乱了,不知道该怎样回答这个问题才能保证平安无事。 忠心耿耿,唯主子命是从的暗卫汲风,第一次对自己这种不加条件的忠诚,产生了更深一层的思索:这样做究竟是对还是错呢? “汲风,回答我的话。”那磨牙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这一次听起来有些空洞洞的,就像是透过另一个世界传过来的幻听似的。那幻听冷冷问道:“她真的买了一件,淡蓝色的,上面绣了一株迎风兰草的肚兜,送给了萧逸之!” 汲风面色白,眉头皱起,双手握拳,像是正在经历着什么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对主子趋于无穷大的忠诚度,以压倒性的胜利抵抗住了和平共处思想的猛烈冲击。点点头,坚定无比地回答道:“是。” “呵,呵呵,呵呵呵。”宇文轩忽然开口笑了,笑得快活无比,笑得酣畅淋漓。 笑得汲风心惊胆战。 很好,姓萧的送她手帕,她送姓萧的肚兜,这信物倒是交换地够快。对了,不能忘了的,姓萧的还送过她一条亵裤,是借了他的名由送的。宇文轩忽然觉得自己很是可笑。这么两个大活人在他鼻子底下做些你来我往蝇营狗苟的勾当,他居然被蒙在鼓里不知道!还一心一意地以为那妮子只会对他一个人示好? 怎么?在为了引诱他什么招数都使上了以后,见还无法得手,于是就打了退堂鼓,转而求其次又贴上萧逸之了么?一条亵裤,一件肚兜,这东西倒送的很有新意哪!呵呵,贴身之物,是怎样一个贴身法呢?他倒很是好奇呢。 不过,易玲珑,既然够胆子来招惹他,就要够胆子来承受下面所生的一切。 ==================================================== (易玲珑(哭天抢地地):冤枉啊~~~我才没有招惹过你~~~ 宇文轩(威严地):我说招惹过就招惹过!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 易玲珑(委屈地):呜呜呜,伦家比窦娥还要冤哪~~~ 宇文轩(笑意绵绵地):易玲珑~~~ 易玲珑(语气坚定地):招惹过招惹过,绝对招惹过!) ============================================================================ 最近的网啊,真是不敢恭维。我看吧,如果下午网络允许的话,2点左右还有一更。 明天回家休息两天养养病,不更了,回来以后继续双更。 争取月底上架,握拳! 五十一、这个鸿门宴吃得惊心动魄 在跟戈特大军的背水一战中取得压倒性胜利过后的第十天,熙泽大军的营地搬出了陵阳城,一路浩浩荡荡地凯旋班师回朝请功了。 在熙泽大军搬出陵阳城的第三天,一支崭新的充满生气的戈特大军犹如从天而降一般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并以闪电般的度迅占领了陵阳郡城,遥遥直追回朝的熙泽大军方向。 同一天,熙泽的军队在班师回朝的路上,迎到了久盼不至的押粮官。 再过了一天,在接到新戈特大军星夜奔驰蓄意雪耻的消息不过一炷香左右功夫之后,从熙泽国都过来,传令“宇文轩即日率军班师回朝接受封赏不得有误”的传令官也赶到了。 用廖成风的话来说,这可真是“倒来得够齐全”。 宇文轩只微微一笑,挥手吩咐底下的人设宴为两位远道而来的朝官接风,转身回了营帐。 傍晚的时候,宇文轩端坐在他的主帅营正中上位,廖成风、萧逸之分左右而坐,下面依次坐着过来陪酒的一干武将和两位满脸笑容,一迭声恭维着“王爷英明”的朝廷命官。 眼风向下扫扫坐了一帐子的官员,宇文轩唇角挑挑,率先端起酒杯干了。 下面的人忙不迭也端起酒杯陪着干了。 宇文轩继续不说话,继续端,继续干。 下面的人见元帅不话,也就不敢先开口说话,只好跟着端,跟着干。 于是便在一片沉寂中酒过了三巡。 三巡过后,宇文轩终于放下了酒杯,整个人惬意地靠在身后那张又宽又大的椅子背上,歪着头,对两位客人似笑非笑客气道:“军中事忙。本王责任大琐事多,没能及时为二位摆酒接风洗尘,怠慢之处万望海涵,还请恕罪。” 两个绿豆小官哪里担得起目前熙泽国最炙手可热的王爷的歉意,连忙欠身离座,口中连说“不敢不敢。” 宇文轩不接话,手里拿着个玲珑剔透的白玉杯不住地左转右转做经典的把玩动作。待两个绿豆官回到了座位上,方才弯了弯桃花眼,笑得和蔼可亲,道:“行军途中食少物寡,不及京城物产丰富。今天晚上这顿虽说是给二位的接风宴,恐怕还不及二位在京城家中的家常便饭可口。万望海涵,还请恕罪。” 两个绿豆小官一口菜尚来不及入口,又忙着欠身离座,口中说着“哪里哪里,不敢不敢。” 宇文轩又不答话,继续转着手里的白玉杯呆,等到两颗绿豆回了座位刚拿起筷子,又道:“本王领的这一仗打得很有些日子。为了本王及众兵士,辛苦两位风餐雨宿颠簸一路了。万望海涵,还请恕罪。” 绿豆只好再次放下筷子,欠身离座,迭声告罪。 王爷啊,您就不能把这个“万望海涵,还请恕罪”一次给说完么?开席到现在,除了喝了几杯空腹酒,一口垫底菜都来不及吃,饿得头昏眼花还要不停地起身坐下,累得两双老眼呦,晕啊晕啊,四条老腿呦,抽啊抽啊。 宇文轩依然在滴溜溜地转杯子。转着转着,也不知道把个玲珑剔透的白玉杯想成个什么东西或动物了,脸上怒气闪现,手腕抖地一翻,把个白玉杯拍个粉碎。 下面一众人不知因为何事,见元帅动怒,忙一齐起身离座跪下。当然,包括那俩绿豆。 宇文轩却又阳光灿烂地笑开了:“不敢?田洵,你倒说说,你不敢的是什么?” 那个叫田洵的押粮官听见宇文轩单点他的名,连忙把头磕得跟捣蒜似的,连称“王爷饶命”。 宇文轩笑意更胜,连嗓音里也带了笑,道:“本王问你不敢什么,怎么你不答,反倒先求起饶了?好像本王喜欢滥杀无辜似的。” 田洵冷汗直冒,惧意更甚,直挺挺怵在哪里连磕头也忘了。 “你不说?还是你尚且不知道?那本王说来给你听听,可好?”宇文轩一挑桃花眼,笑得人畜无害,“若是本王记得不错错,本王挂帅离京的日子是正月初五,刚刚过了年还未出十五的日子,而大军开到边境见到戈特**队的日子才不过是正月二十四,全程一共也就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而你押运着大军的粮草,又是哪一天离的京?哪一天交的差?” 说完,不待田洵求饶,又问另一颗绿豆,传令官,道:“李裕齐,你跟本王说说,你是哪一天离的京,哪一天交的差?” 此时绿豆李裕齐已经回过味来,知道这促起的变故跟他没有关系,他不过是不幸跟个倒霉蛋蛋一前一后来了军中。遂在心底偷偷摸了一把老汗,挺身回答道:“回王爷的话,下官乃是三月初三离的京,今天,也就是三月十七交的差。”声音甚是洪亮。 宇文轩点着头道:“哦,那你倒是比本王走得更快一些。”又对田洵道:“这本王就要好奇了,是什么原因使得田侍郎在只有二十天左右的路程上耽搁了近两个月之久,命名是二月初就押着粮草离开了京城,怎么竟跟三月初三才动身的李副尉只早了一天来到?” 脸色陡寒,厉声喝问道:“田洵,你是打算将本王和这二十万的大军活活饿死在战场上么!本王问你,贻误军机之罪,你可担待得起?!” 田洵顿时瘫在地上,一边叩头一边辩解道:“王爷明鉴。这押后粮草贻误军机之事,便是给下官一万个胆子下官也不敢去做啊。实在是因为,因为……” “哦?因为什么呢?”宇文轩又恢复了风轻云淡地脸色,弯下腰身子靠近田洵,一副好奇的神情。 田洵私下里飞快做了一番计较,狠狠心,出口招认道:“是四皇子他吩咐下官……” “田洵,做了便是做了,有胆子做就要有胆子承认。事情闹大了再去攀咬别人是没用的。”宇文轩随手拍拍田洵的肩膀,截断了他的话 田洵面如死灰,却依然不死心,拽了宇文轩袖子,道:“王爷,下管说的可都是实情……” “是么?”宇文轩那双好看的桃花眼弯得几乎看不到眼仁。只见他贴近了田洵,压低了声音,浅笑道,“我问你,单凭你的官阶、背景、势力,便是说出来了,扳得倒四弟他么?还是你打算反戈一击,就此投靠了二哥?可是,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再说了。”带着戏虐的笑容仿佛是猎人在看垂死的狐狸,宇文轩低声道,“你若不死,我明天开拔征讨戈特军时,要拿什么祭旗呢?” ========================================== 二更毕,闪人~ 五十二、两个首脑级人物的亲切会谈 宇文轩站在辕门外抬头望天,写着斗大“翊”字的军旗在风中猎猎作响。 正午时分的阳光很是刺眼,眩得他有些眼花。 宇文轩望着太阳眯了眯眼,不自觉地就笑了。 五天以前,他和拓跋毅的秘密谈话又浮现在了脑中。 那一天的晚些时候,心情差到了极点的他独自一个人走进了关押着拓跋毅的,由民房临时改建成的牢房中。 平心而论,身为俘虏的拓跋毅生活待遇还是不差的。熙泽军的士兵三顿饭改作了两顿,拓跋毅依然是一天三顿白花花的大米饭管饱,逢了双日还能享受上有酒有肉的小康生活。住宿的条件就更不错了,本身就是清清白白的民房一间,虽然改了牢房转了黑,床依然是宽的,被褥依然是软的。所以虽然拓跋毅贵为皇子娇生惯养,对他的阶下囚生活也没有过任何抱怨之词。 这样的状况所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对于孤身前来的敌军领宇文轩,拓跋毅十分到位地表现出了身为一个国家重要的脑人物所应该表现出来的大度和热情。 当时他正滋溜溜饮着一壶小酒,就着刚送过来的油炸花生米嘎嘣地很有滋味。见到宇文轩进门,只略愣了愣,抬手说:“坐。”举起手里的酒杯,道:“桂花酿,来一口?”放下杯子跟着又说:“可惜我这儿只有这一个杯子。”自然地跟这里就是他家,他原本就在这里住了十几二十年似的。 宇文轩就道了谢坐下,顺手拿起桌上的酒壶,就着壶嘴滋溜就是一口。抿完咂巴咂巴嘴,评价道:“味道太淡了,不似陈酿喝着香醇。但在此时也算难得。” 拓跋毅望了他一眼,夺过酒壶给自己又倒了一杯,一饮而尽,说:“嗯,不错,的确难得。这还都要多谢你了。” 宇文轩再没有去拿酒壶,只偏着头看拓跋毅当仁不让地自斟自饮。待他一壶酒下肚,一碟子花生米吃净,酒也足了饭也饱了之时,这才从袖子中取出一把匕来,黄金打造的刀鞘上镶嵌了不少价值连城的宝石,红红绿绿的很显华丽。 宇文轩双手将匕递过给拓跋毅,口中道:“原物奉还。” 拓跋毅接过匕,刷地一下抽出刀刃在空气中比划了比划,还刃入鞘:“确实是我不见的那把宝刀。原来是落到了你手里。没想到堂堂熙泽国的翊轩王竟然是个偷人匕的贼。” 宇文轩不在意地笑笑,接口道,“毅王子说错了。这把匕,不过是我的随从偶然间在战场上拾了交给我的,怎么能说是偷呢?倒是毅王子你,这么贵重的匕,又是心爱之物,怎么就能随随便便给别人占了去呢?未免太大意了吧。” 碰巧有那么一件东西很中你的意,而且它只属于你的,你也认为它理所当然应该只属于你。然而却在某一天,有某一个人横空杀了出来要抢那件你中意的东西,而你却迟迟没有察觉。等到有一天你终于察觉了,那人却已经把本来属于你的东西抢到了手。倘若真是这么一个情况,不是自己大意了还能是什么呢?不过,既然那件东西注定只能属于一个人,而你又委实很中意它,虽然被别的人抢走了,只要再抢回来便是了。即使抢不回来了,那也不能眼睁睁叫它落在别人的手里! 宇文轩接着对拓跋毅说:“这把匕的确是把削铁如泥的宝贝。只可惜……毅王子,自古名剑朴实无华者为多,你却非要给这样宝贝的匕配上个富丽堂皇的刀鞘,难免就削弱了匕本身的戾气。在下以为,观兵刃可知将帅,像毅王子这样的性格实在并不适合领兵。” 观兵刃可知将帅。只看拓跋毅将小小一把匕雕金镶玉装饰得价值连城,就可以推测出其人必是个好大喜功,虚荣好胜的个性。所以一直以来他都装做拒敌不力,一路溃败一路撤退,诱使拓跋毅虚荣心高涨,以为自己当真是个军事天才,无敌将军,禁不住就涨大了胃口,将一场原本是扰边的战事无限扩大,想要趁机一举攻破陵阳灭了熙泽国。 接着他在陵阳城让拓跋毅吃尽苦头,大拂拓跋毅的威风。本来,出征以后已经掠夺了比先前预料得多的多得土地和财务,后来又对着一座固若金汤的城池损兵折将久攻不下,若是别的将领遇到此种情况,早就该鸣金收兵,回国邀功去了,虽然攻不下陵阳城,但之前所取得的战绩也是天大的功劳了。然而,若是主帅的换成了拓跋毅这样的人就不能这样了。若是没能攻下陵阳城就回去,那之前夸下的海口许下的壮志豪言又该怎么办?面对满朝众口的诘问,面子岂不是要丢个精光? 而最后城墙上射下去正中拓跋毅盔上红缨的一箭更是叫拓跋毅颜面尽失,大有不雪此辱难以为人之势。而他宇文轩,只需要在这时候再推波助澜一把,抛出一招空城计,把个敌帅病逝城中无人的假消息放给拓跋毅,还能不叫急于雪耻立功的戈特二王子乖乖入瓮? 以逸待劳,欲擒故纵,暗渡陈仓,空城计,还有一招回马枪,嗯,常听说书果然大有好处,常听说书,统兵布阵就会时不时有灵感如泉水一般汩汩涌出。难怪某人常常念叨:“子曾经说过,说书是进步的阶梯,(高尔基子),是智慧的结晶。平时要多听书听好书,正所谓,知识者,力量也(培根子)。”原来某人说得果然不错。 该死的某人!!! 拓跋毅手里把玩着失而复得的匕,听了宇文轩的话后淡淡一笑,不以为然道:“哦,是么?那依翊轩王爷之见,在下不适合统兵打仗,却适合做什么呢?” “适合为君为王。”宇文轩立即答道,“为君者的一切起居用度均关乎着一国的尊严脸面,若是太俭朴不够奢华反而不行,倒很适合毅王子的性格。” 拓跋毅眼波一闪,旋即沉寂下去,并不接口,只望着宇文轩等他说出下文。 只听宇文轩道:“在下以为,毅王子实在是戈特国国君的最适合人选。只不过,如今看来是无法如愿了。” 拓跋毅波澜不惊的脸第一次出现了冰崩般的裂痕。问道:“此话怎讲?” 宇文轩站直了身子,一双桃花眼望向别处淡淡开口说道:“今早我派出去的探子回报说,边境处此时又有一支庞大的戈特国大军出现,估摸有二十万之众。挂帅的,正是毅王子的那位王兄,拓跋宏。”望着拓跋毅笑问道:“毅王子,你看宏王子他,是来救你的么?” 拓跋毅的脸顿时变得煞白,咬着下唇一字一句答道:“不是。他是来叫你杀我的。” 宇文轩便很适时地回给拓跋毅一个宽慰的笑容,表示他也早已了然了拓跋宏的动机。 原本,当他通过那把华丽丽的匕,得知被戈特国君视为掌上明珠,最有望接任国君之位的戈特二王子拓跋毅也在军中时,就认为这是上天赐给他的一个绝好的机会,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熙泽和戈特连年不断的边境之争。 大败戈特大军,并活捉拓跋毅,用他的性命要挟戈特国君从此后向熙泽国称臣纳贡,以戈特国君对这个二儿子的溺爱程度,也不是多么困难的事。 实际上也确实如此。据潜伏在戈特国的探子回报说,在拓跋毅被俘虏的消息传到戈特国国都之后,戈特国君立即就召集了文武大臣,并筹备了无数奇珍异宝要和熙泽议和。哪知道大王子拓跋宏却趁他老子担心焦虑小儿子安危无心其他之时,领着自己麾下的一彪人马逼宫,软禁了老子,黄袍加身抢先做了戈特国的国君。 这样一来,拓跋宏虽然做了戈特国国君,却也由此担上了犯上忤逆的嫌疑。拓跋毅的存在更是对他皇位的直接威胁,不能不除。然而他和拓跋毅终归是一父所生的亲兄弟,若是明目张胆地除掉这根眼中刺,恐怕就又要背负上了弑弟的骂名。但是若这个刽子手由宇文轩来做,就又是另一番的说法了。 所以拓跋宏初登大宝来不及整理朝纲,征调了戈特国国内剩余的最后二十万大军,打着雪耻复仇营救拓跋毅的旗号,御驾亲征,长驱直入不断进犯熙泽国腹地,其目的却是要激怒了宇文轩,叫他在盛怒之下杀了拓跋毅祭旗。 拓跋毅惨白着脸沉默了很久,终于抬起头,眼中流露出的神情就像赌桌上输光了一切,就算赔上身家性命也要继续再赌下去的赌徒一般狂热。不成功,则死。退无可退。他定定望着宇文轩,一字一句问道:“若是在下帮翊轩王败了拓跋宏,能从你这里得到什么样的好处?” 宇文轩勾起嘴角,神色也认真了起来,说:“毅王子又把话说错了。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若是在下帮毅王子夺回了国君之位,在下能从毅王子那里得到什么样的好处?” ======================================================= 这一章告诉我们,当两个腹黑人物碰在了一起会触多么严重的后果啊。 所以,为了人类的和平,为了社会的和谐,坚决不能让腹黑凑成了一对,而是应该用小白的力量感化他们,化解腹黑分子。比如用易玲珑软化宇文轩。 话说,貌似这两天都没有易玲珑的戏份呢。下一章该把她拉出来遛遛了。 ps:下午还有一更 何日君再笑(萧逸之番外) 他叫萧逸之,是姓萧的。 萧家自从熙泽开国以来历经数朝盛宠不衰。姓萧的男子,每一个都马革裹尸驰骋沙场为国尽忠直到洒尽最后一滴热血。 从他出了娘胎,便注定了总有那么一天,他要披上铠甲奔向战场。 但是娘却总爱叹口气,感慨说:“逸儿的性子太温和了,不是做大将军的料。” 那时的他,年纪还小,并不明白究竟什么样的性子才叫做温和。小时候的记忆里,他是爱笑的,看到娘会笑,看到爹会笑,看到祖父一把的白胡子也会笑。而每次当他呵呵笑起来的时候,娘就会一边爱怜地抚着他的脑袋,一边神色凝重地说出那句话。有时还会再加上一句:“逸儿啊,你这样的性情,若不是生在萧家该多好……” 娘说的这是什么话?为什么会不希望他生在萧家?生在萧家有什么不好?年幼的他记得很清楚,祖父抱着更加幼小时候的他,一张紫红脸膛上全是喜悦和骄傲,对着帐下两排壮汉煞有介事地介绍他道:“逸之,萧逸之,姓萧的,老夫的嫡孙,日后定又是我熙泽国的一员猛将!” 那时的他便知道了,萧氏的这个姓,加诸在他那颗小小脑袋上的,既有无边的荣耀,也有沉重的责任。 所以娘的话,他不喜欢听。他要改,他要做像祖父,像爹一样的大将军!若是因为他性子温和,他不能做大将军,那他就不要再笑了。 男子汉,说到做到。他真的不再像从前那般时不时就嘻笑出口了,无论见到谁遇到什么事,他都尽力将一张小脸绷得紧紧的,说话做事,总爱学着祖父的模样,小大人似的举止有度。 爹和祖父都说,他越来越像个将军了。他听见了,心里很欢喜。 娘却把气叹得更加深了,动不动就看着他看上大半晌,末了还是那句老话:“逸儿,你若不是生在萧家,该多好……” 明明他的性子已经改了许多,为什么娘还要这样说?他听了,心里很不舒服。 从此后将脸绷得愈地紧了。 八岁那年里的一天,他被祖父领着走进了一座明晃晃的大院子里。那一天,祖父那只青虬纵横的大手一直攥着他稚嫩的小手,攥得很紧很紧。祖父领着他在那座明晃晃的院子里走了很久,久得他以为,他会和祖父一起在那座陌生的院子里一直走下去。然而祖父的脚步最后还是停了下来,停在一个穿着黄袍子的人面前,停在一个半大小孩的面前。 那天,他第一次看到祖父那一直站得很挺很直的双腿打了弯跪下去了,跪在那个黄袍人和那个半大小孩面前,跪得很深很快,没有一瞬一毫的迟疑。祖父拉了他过去,大手按在他肩头生疼,强按着他也跪在了那两人面前。 祖父说:“圣上,这便是犬孙了。” 被祖父强按着跪在地上,尤其是跪在一个还不及他肩高的小孩面前,他觉得很屈辱。脖子梗得硬硬,闷着头不去理睬那黄袍人和小孩,也不去理睬祖父。 头顶上一个陌生的声音兀然响起,明明透着淡淡的倦意,却偏要在话里掺进去些空洞的笑意,道:“萧老将军快请起。萧老将军乃我熙泽国之重臣老将,以后不必如此多礼。” 祖父忙道了谢,这才拉了他起来。 就在他起身的那一刹那,眼角的余光扫到那个一直沉默不语的半大小孩。顶多不过五六岁罢了,模样很是耐看,眉目瞧起来有点像女娃娃似的秀气,只是眼中的神色却有着和年龄极不相称的凝重。身量尚不足他的肩膀高,站在黄袍人的旁边不知在望着什么。 黄袍人几次想要伸手去牵小孩的手,都被小孩闪了过去,闪身动作也是跟他年级不相称的巧妙,每次看上去既像是不着痕迹,又像是在和黄袍人赌气。 黄袍人几次都没能如愿,只好无奈地笑笑,放了小孩,抬头对祖父含笑道:“这就是轩儿了,往后,就让逸之入宫做轩儿的伴读吧。” 那天的他,还不知道伴读是做什么的。那天的他,只知道眼前这个轩儿,才是不爱笑的。他以为他已经学会不笑了,那天见过轩儿以后,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不笑。这个轩儿只是小小一个人儿站在原地,什么话也不说,什么事也不做,周围却忽然变得莫名的清冷起来,他站在对面,只觉得所有的快乐都要远去了似的,从心底涌上来的全是浓浓的绝望和无助。他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个轩儿以后会产生这样奇怪的感觉,他只知道原来从前他所谓的不笑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祖父的遗体从战场上送回来的时候,他刚刚过完十三岁的生日。消息传到宫里去的时候,他刚刚临完最后一张帖子,正在向轩儿讨要一本孤本的前朝兵书看。 他一个人在祖父的遗体前跪了一天一宿,下人都被打了下去,谁也不准来打扰他和祖父最后相处的时光。期间只娘来过一次。娘对着祖父的遗体磕了三个响头,离开时没有回头,只对他说:“逸儿,凡是姓萧的,最后的下场都会像你祖父这般,今天是你祖父,明日便是你爹你叔父,接下来便轮到了你。如今你也大了,这件事,该趁早在心里存个底。你,怕是不怕?” 他不怕。他对着娘的背影回答,他对着祖父的遗体回答,他不怕。他是姓萧的,他不怕死。 宫里很快就有恩旨下来,追封祖父为永定公,父亲叔父各官升一级,封祖母做了钦命二品定国夫人,此外还恩萌了他一个从五品的归德朗将,也算是隆恩了。各王公大臣如流水一般涌进祖父的灵堂,真心也罢,虚情也罢,陪着他落下几滴眼泪,又如流水一般退了出去。爹和叔父还在战场上厮杀,偌大的萧府便只他一个男丁支撑,他虽年轻,却是萧府的天,萧府的顶梁柱。 黄色的,白色的,黑色的……形形色色的鞋子在他眼底轮流走了个遍,最后停在他眼前的,只有一双黑色的半大精制宫靴。 抬眼看上去,那半大的宫靴上头,一双狭长的细眼黯然无泪,正望着他一瞬不瞬。 那天晚上,在萧府白色的灵堂里,在祖父冰冷的遗体前,轩儿对他说:“逸之,你是姓萧的。萧家的人,只会把血撒在战场上,不会把泪流在别人的面前。” 那天晚上,轩儿还说:“逸之,你已经是将军了。是将军就得要有个将军的模样。” 将军的模样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他却还是不懂。做了轩儿五年的伴读,他在变,轩儿也在变。他的笑容越来越少,轩儿的笑容却越来越多。 他的笑容少了,是因为他依然在努力做个将军的样子出来。轩儿的笑容多了,由衷的却还是很少。周围的人都说轩皇子性情温和,待人有礼,他听了便只是一笑,最多不过点点头附和一下。 相处的时候久了,他说了很多事给轩儿听,也知道了轩儿的很多事。他知道轩儿的爹就是当今圣上,轩儿的娘是德贵妃,后宫中除了皇后以外地位最高,势力最大的宠妃。这些,京城中每一个人都知道,他知道并不足为奇。而别人不知道他却知道的是,虽然轩儿管德贵妃叫母妃,然而生下轩儿的,却不是德贵妃。轩儿的亲娘,轩儿只在酒醉后说过一次,是后宫中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宫女,虽然颜色无双机智才敏,却因为出身低下始终不能受封。四岁的时候,宫女郁郁而终,轩儿便被德贵妃收在了身边认作了亲生儿子。 后宫如虎穴。他想,或许他有些明白第一次见到轩儿时,凭空感觉到的那挥之不散的浓浓的绝望和无助,他也有些明白轩儿彬彬有礼的笑容里多隐藏了些什么。 擦干脸上的泪痕,十三岁的归德朗将披上了祖父的铠甲,跨上祖父的战马,千里迢迢,赶赴沙场随爹和叔父杀敌去了。 战场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它可以把一个男孩磨砺成一个男人,也可以把一个男孩锻炼成一个将军。又是一个五年。五年里,他和士兵们一起吃,一起喝,一起睡。学着他们的样子大声说话,大声唱歌,甚至连士兵们睡觉时那如雷的鼾声他也都学会了。骂天骂地骂娘老子,那更是张口就来,生气时骂上两句,高兴时也骂上两句,骂着骂着,他就变得似乎更加像个将军了。 五年过后,爹与叔父双双战死沙场,他扶着一对灵柩回到了京城。 听说,是轩儿,不对,轩儿已经封了王,是翊轩王爷了。听说是翊轩王爷在圣上面前进言说,萧家满门忠烈,如今却只剩下他一脉单传。为了不让忠臣绝后壮士流泪,绝不能再让他上战场了。 爹和叔父入葬的前一天,翊轩王爷深夜来找他喝酒。酒是宫中珍藏多年的御酒,香醇绵甜,后劲却十足。一人一瓮,两人便在灵堂对饮了起来。酒至半酣,翊轩王爷眯起了那双狭长细眼,问他道:“逸之,你恨不恨?你爷爷在打戈特人时尽忠,你爹,你叔叔,也在跟戈特人的战斗里捐躯。你们萧家历代祖宗,死在戈特人的手里有多少个?你,恨不恨?” 他仰头猛灌了一大口酒,趁着酒劲直言不讳道:“恨,我恨。” 翊轩王爷探手敲着他手里的酒瓮,带着五分醉意笑道:“终有一天,逸之,终有一天,我要叫戈特人向我俯称臣。那时你们萧家,便再不用上战场了,更加不用捐躯报国了。逸之,你信是不信?” 他没有笑,也没有回答,只把翊轩王爷的手推开,一口干了剩余的陈酿。酒味入喉沁怀,醇而不烈,待到进到腹中后方才如燃了一把火似的烧得浑身都通透了起来,便如他眼前那个人一样越来越捉摸不透。 擦了擦嘴角,他放下酒瓮,望着灵堂正中那个硕大的“奠”字,他答:“信,我信。”收回目光,又望着眼前人郑重承诺道:“那好,我便为你收起这副铠甲赋闲家中。有那一天,你若做了征讨戈特的兵马大元帅,我再披上这铠甲,去做你帐前的一员先锋。大丈夫一诺千斤,言出必行。我们一言为定!” 大丈夫一诺千斤,言出必行。祖父的铠甲在萧府的祠堂里闲置了八年,他也在家静静消磨了八年。八年里,娘的鬓角边又生出了多少白。八年里,他越的沉默不爱笑了。 八年过后,翊轩王爷真的做了兵马大元帅,亲点他做军前先锋,官拜四品宣威将军。 轩儿当真没有骗他。 八年后,他在翊轩王爷的营帐中遇到了一个人,一个女人。 他每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总是在笑,有的时候是在笑别人,更多的时候,却是在笑她自己。那样纯粹的,不掺杂任何别的情绪的笑意,就如那被他尘封在记忆里的儿时的笑容一般。那时,叔父尚在,父亲尚在,祖父也尚在;那时,他笑得很纯粹,懂得的情绪,只有开心和快乐;那时,他只是一个顽童,并不是什么大将军。 在看到她烂漫笑容的那一刹那,仿佛多年的诅咒终于解除了一般,他那张多年不懂得如何去笑的脸庞上,不知不觉中,竟已有淡淡的笑容溢出。她说,萧将军,你的笑容很温和很温暖,你笑起来很好看。她还说,萧将军,你应该多笑几次。你的笑容能给人带来活力,一看到你,我就浑身充满了干劲。小脸笃定,说得煞有其事,不由得又让他想笑。 仿佛醍醐灌顶一般,多年来心中的疑问终于找到了答案。他终于知道,原来,娘终究是说错了。他那样的性子,也是可以做个将军的。他和“萧”这个姓氏之间,并不是谁成就了谁,谁又束缚了谁的关系。诚然,他是姓萧的。然而,他也是萧逸之。 ===================================================================== 为什么~~明明想写一篇萧易番外出来的,为什么写完以后却成了萧轩**番外?难道最近中**毒中得太深了? 不死心的硬加了一段易玲珑的戏份上去,整个就是一狗尾续貂。 捂脸。大家鄙视我吧。 用这个番外剧透了一点后面宇文轩的事,另外,也再一次劈响了上次那个鼾声天雷~~ 最后吼一声,这一章好长啊~~~累死我了 五十三、一不小心就当俘虏了 五十四、稀里糊涂成了钓饵 五十五、传说中的木牛流马 五十六、名叫易玲珑的小仙女儿 五十七、割了吧,都烧焦了 拓跋毅说错了。这个错,不是小错或者丁点错,而是大错特错。 易玲珑在她那一方小小的帐中,虽然的确是孤着身,的确是对着灯,却的的确确不是黯然,更加没有钻牛魔王的犄角,对帐里帐外的比。 此时她在做着什么呢?答:此时她在睁着圆圆的大眼睛,呆! 也不知道是被外面的闹腾声吵得睡不着还是怎么的,自打天边开始挂黑,易玲珑那一副鲜嫩嫩的小心肝就开始没来由地跳,跳得她心头慌,跳得她浑身不自在,莫名总觉得今晚像是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要生似的。但是究竟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呢?她想破了脑袋也没想明白,想着想着,就习惯性地坐着起呆来了:啊,灯火好美,好美,好美,好美……(此处省略无数个出现在易玲珑脑海中的“好美”。) 于是,当醉醺醺的拓跋宏摇晃进易玲珑的帐篷里准备向她表达亲切的问候时,第一眼见到的,就是易小仙女儿坐在地上望着黄豆大小的火苗子呆的侧影。 传说中有这么一句经典的俗话,叫做月下看英雄,灯下观美人,那意思就是说,在光和影的迷离交错之中,就算看见的是一只皮糙肉厚的侏罗恐龙,也能让观看者产生一种错觉,以为他正看着的是一个肌肤如水,眼波流转,含情脉脉的倾城美女。这也是ps高手们经常玩的一点花样,只要恰到好处地加上那么一道柔和的昏暗地灯光,平淡无奇的脸庞就掩去了恼人的缺点。放大了醉人的优点,平添了蒙人的雾感. 这就是光影艺术地伟大魔力! 传说中还有这么一句经典的俗话,叫做酒壮怂人胆。其实酒精能够壮大的,并不仅仅是怂人的胆子而已。醉得分不清东南西北的拓跋宏,就被易玲珑这么一个出来的活生生的小仙女儿给蒙住了眼。再加上之前喝了点小酒。腹部以下,膝盖以上的某个部位顿时兴奋过头,滋溜溜地就壮大了起来。一阵躁动涌上心头,拓跋宏醉得不能受本人控制地大脑,便转由本能接管了。 全然忘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被本能左右的拓跋宏满怀着如洪水一般滔滔不绝的爱慕之情,蹑手蹑脚地走向他眼中的光影小仙女儿易玲珑。灯下,她那柔柔的长。那娇小的身材,那满含忧郁的杏眼,那如痴如幻的侧脸,一切地一切,都是那样的完美,那样的令人心醉,就如一把烈火一般撩拨着他的心思…… (易玲珑:满含忧郁地杏眼……呆也能看成满含忧郁,拓跋宏什么眼神儿啊这是?青光眼吧他。导演,这是哪儿找来的这龙套,赶紧换人重拍!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跑龙套的也是演员,跑龙套的也很重要,不要随随便便就拉个人来糊弄观众! 长安:抗议驳回!经费紧张,你将就着吧。怎么?你还给我耍起大牌来了?省省吧。你还不是腕儿呢。再给我瞪眼?再瞪眼,再瞪眼信不信我放小轩轩出来咬你。 易玲珑(跺脚,扭腰,捂脸,泪奔):妈 拓跋宏(小心翼翼地):那个,安导,按照梅布斯(梅兰芳,布莱希特。无视。) 跑龙套的拓跋宏晃悠着他那两条不怎么听使唤地龙套腿,屏住呼吸蹑手蹑脚,生怕一不留神惊动了他的光影小仙女儿。只是,这人一被酒精给麻醉了以后,小脑就开始脱离大脑控制。玩起了个人主义。拓跋宏的鼻息未免有点太粗了。步子未免有点太重了,动静未免有点太大了。 正对着油灯在呆的易玲珑也不知道怎么就突然地灵光乍明。很快就接受到了拓跋宏传出来的声音信号。吓得她浑身一个激灵,那只原本托着腮帮的右手“啪”地一声滑落到了桌子上,紧跟着,胳膊下意识地一撑,再一扫…… 只见那燃着星星之火地油灯顿时就做起了完美地抛物线运动,说巧不巧,正好满满一瓯豆油尽数泼在了拓跋宏下身某处,被酒精壮大怂胆正在扯大旗的那个部位。紧跟着,那豆大地星星之火也落到了同样的位置。油助火势,华丽丽的明黄长袍一下子烧得红红火火,映得光影小仙女儿的脸上亮堂堂红扑扑耀眼极了。 明白过来自己又闯了大祸的易玲珑又惊又怕,自觉应该做点什么弥补过失,至少,至少也得将这把邪火先给弄灭了。然而她实在不是个处惊不乱的人,在这个慌乱的时刻,脑海中能冒出来的第一条灭火的方法居然出自于,《大话西游》里那个经典的脚踏场景。一路看中文网 救人救火,刻不容缓。为了拓跋宏的生命着想,易玲珑不敢有些许耽搁,当下不假思索地凌空飞起一脚朝着即将而未成燎原之势的星星之火,狠狠地,准准地,十二分卖力地,踢去。 只能听见拓跋宏怪叫一声,火光顿灭,四周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易玲珑在飞出去一脚以后,没有及时控制好自己的平衡,身子不稳,单脚跳了几步,还是不可幸免地吧唧一下坐在了地上。 而就在她临摔倒前,立着的那只单脚黑灯瞎火里最后一步踩到的地方,恰恰好就是拓跋宏那件被烧了大窟窿说断没断摇摇欲坠垂到地上的长袍的下摆。 可怜拓跋宏晕乎乎还没反应过来究竟生了什么事,正是按照神经系统的指示曲着腰双手捂住受伤的地方惨兮兮地嗷嗷呻吟,忽然又有一股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地大力拽着他的衣摆朝前使劲。酒后的人步子本就虚浮不稳,他又正在伤痛难忍之时。哪里还能经得住这样的扯拽,连挣扎也没挣上两下,一个踉跄就向前扑了个狗啃泥。 拓跋宏趴在地上,只觉得头也是疼,脸也是疼。那个地方也是疼,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的,偏这时帐子里还伸手不见五指什么也瞧不清楚。伸手在地上一通乱摸,想要找个结实点地东西扶着先在起来再说。摸着摸着就摸到了一个热乎乎圆滚滚的柱状物体,触手绵软还算挺舒服的,也不知道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拓跋宏也没心思去管那么多了,晕晕乎乎攀着那东西要挣扎起来。 只听黑暗中易玲珑失声呼喊道:“哎,你别拽我大腿呀!救命啊礼呀开你这个大色狼!呜呜呜。人家不要嘛呜呜,小轩轩你快来救我呀保证以后再也不欺负小白了一边哭喊着,一边用另一只自由的腿死命狠踢色狼拓跋宏。其中一脚踢到拓跋宏的小腹丹田,另一脚踢到了拓跋宏伤上加伤的……某一处。 刚刚费力爬起来一点点的拓跋宏被她这么下了狠劲地一踹,再次扑通一声摔趴在了地上。只是这一次身子下面还有个易玲珑作肉垫,倒不像上次那么地疼痛。 将埋在了易玲珑肩窝里的一张醉脸就着衣服原地蹭了蹭,拓跋宏总算是略微清醒点了。刚抬起头,酒劲上涌,满满打了个酒嗝儿,一口臭气尽数喷到了易玲珑脸上。混着肉味饭味还有各种消化酶地味道,经过搅拌酵,别提多难闻了,呛得易玲珑差点一不小心没能忍住将晚饭尽数吐到他头顶上。 色男人臭男人。男人果然是又色又臭的!看着拓跋宏压在她身上动来动去不肯安份的脑袋似乎还有继续上移的趋势,易玲珑感到了从未有过的绝望:这个大色狼,不会,不会是酒后乱性,要趁着醉倒把她吃干抹净再来个死不认账吧。看,大色狼的脑袋离她越来越近了,难道是,难道是想要亲她轻薄她么? 不要不要不要啊 强忍着心里的恶心。易玲珑一边在拓跋宏身下不懈地挣扎着,一边悲哀又积极地想着能有个什么办法把大色狼从她身上移开呢?那个女子防侵害手册里是怎么教的来着? 用手刀砸昏?估计她没有那个力气。 狠踢大色狼的命根?腿被大色狼压住动不了了。 用头去撞大色狼的鼻梁?够不到。 要不,用牙齿咬断大色狼地舌头?这个可行吧。可是,一想到要和这个又色又臭的大色狼亲亲,心头立刻又泛起一阵恶 呜呜呜,完蛋了。难道她被惊吓得再也不想跟男人有任何的亲密接触了?呜呜呜。难道她以后的命运之途峰回路转转到了拉拉大道?呜呜呜,谁能来救救她啊? 万幸。就在大色狼还没得手之时,帐帘被猛地掀了开,一个黑影飞闪进来,一把拽起趴在易玲珑身上“企图行非礼之事”地拓跋宏。 来人怒不可遏,上面扬起一拳砸向拓跋宏尚自迷朦的醉眼,下面扬起一脚踢向拓跋宏的……没错,还是那个老地方。 映着帐外冲天的火光,在千钧一之时被救起的易玲珑呆呆地望着拓跋宏一手捂着眼睛,一手捂着老地方,好像一只煮熟的虾子那般蜷倒在了地上。劫后余生,脑海中浮现出来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一句毫不应景,一点也不相干的话。 那句话是这样说地:“老大,割了吧,都烧焦了……” 终于跑完全部龙套的拓跋宏禁不住仰天泪流:“这年头,不过想混口饭吃,咋就这么难呢个龙套是多么地不容易啊龙套的不素人啊 五十八、这是一出木马计 来人正是宇文轩! 紧随其后而来的,是萧逸之。再后面进来的,是廖成风。再再后面跟进来的,是跑龙套的各位将军甲乙丙丁。 宇文轩挥完了拳头踢完了腿,跟着就把一个只有出气没有进气的拓跋宏一把扔给了身后的萧逸之。猿臂长伸,想要将那个令他日思夜想欲罢不能备受折磨的女人狠狠地,完全地,真实地揉进他的怀里。 若是他晚来一步,晚来半步,晚来……他根本不敢再往下去想。 多么可笑,原来有一天,这世上竟然也有他宇文轩会感到害怕的事情!宇文轩不禁苦笑,刚才的那一瞬间,除了害怕,除了恐惧,他居然再感觉不到任何其他的情绪了,就是现在,也依然是惊魂初定,心有余悸。 只是,他伸出去的手指,连面前那女人的衣服角还没来得及摸到,便听见“啪”地一声脆响,打人的和被打的都愣住了。 这一巴掌扇得是如此的清脆,如此的响亮,在这一方小小的帐子里愈显得格外的清晰和突兀,回响在在场众人的耳边久久不绝……时间,仿佛在这一声脆响中被定住了格。所有人都望着眼前那只停在半空中还没有收回来的右手,若有所思。 将军甲望着那只手,心下感慨道:“敢在众目睽睽之下,不由分说抽元帅一个大耳聒子,此人真神勇也!” 将军乙望着那只手,心下疑惑道:“莫不是灯昏眼花。将元帅认做了旁人,抽错了?” 将军丙望着那只手,心下八卦道:“萧将军的未婚妻却甫一见面就把个大耳聒子抽到了元帅的脸上,难道这三个人中间,还有什么我等不曾知道地隐情?唉。都说女人是老虎,红颜若祸水,看来,元帅和萧将军两个人,要为个女人徒生嫌隙了。” 将军丁望着那只手,心下激动道:“要文斗也要武斗。看来,今晚注定是个不同寻常的夜晚!” 易玲珑望着那只手,心下……呆。 没错。动粗打人的那盆祸水,就是她!劫后余生,她的第一个反应不是暗自庆幸,也不是感激涕零,更不是哭着扑到过来相救的那个人怀里抽泣,而是用尽全力地,狠狠地,扇了那个人一大巴掌-小-说-网 她不是没看清楚进来地那人是宇文轩,她只是没想到第一个进来的人会是宇文轩。她不是不明白面前的这个人是宇文轩,她只是没想到她会一巴掌扇到他的脸上。她不是不想狠狠扇他一巴掌。她只是没想到她居然真的有这个胆量。 总之,再扇出这么一个惊天动地的巴掌之后,易玲珑便如同石化了一般,眼睛瞅着她那只闯下大祸的右手。入定了。 而宇文轩,顶着那半张被扇得红肿的脸,没有捂也没有揉,只是站在原地,心情复杂地望着眼前地女人。狭长的细眼中,既没有怒也没有惊,只是一片墨黑,黑得就像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的夜晚。混混沌沌,什么也看不见看不清。 廖成风率先反应过来。一只脚踏前半步,轻轻唤了一声:“主子……”声音却轻飘地像是生怕会惊动到宇文轩似的。 宇文轩还是听到了。 墨黑的眼闭了闭,再睁开时,蒙在天空中的那一层乌云便已经被吹散开了,皓月当空。星光闪耀。天空清澈而晴朗。 宇文轩动了动嘴唇,吐出一句:“出去。都给我出去。” 廖成风顿了一下。也不敢再多说什么。朝着宇文轩矮了矮身子算了行了告退礼,领着甲乙丙丁并一个半死不活的拓跋宏,默默地退了出去。 萧逸之却没有走。他挺了挺已有些僵硬的身子,望了眼易玲珑,又望一眼宇文轩,再望一眼易玲珑。涌上心头的,是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涩。 偷袭戈特大营地计划被确定在了今晚执行。 送到戈特军营里的所谓木牛流马,其实不过是一出木马计罢了。易姑娘的故事里所说的会自己走路不吃不喝搬运粮草地木头牛马,想了很久问了很多人找了很多能工巧匠也终究没能造得出来。 后来元帅说,造不出来活的能动的没有关系,照着故事里描绘的样子造个死的出来也可以,因为除了木牛流马之外,元帅他还知道另一种木马,叫做特洛伊木马——自从某人的说书天分曝光之后,就过上了每晚被迫讲故事的悲惨生活,不讲故事不许睡觉。于是某人为了能闭上眼睛,绞尽脑汁把脑子里残存的所有故事掺着拌着轮着番都讲了个遍,其中就包括一则名为“特洛伊木马计”地古代战争故事——元帅说,木牛流马于他,用处其实不大,特洛伊木马才是他真正想要的。 于是二十匹特洛伊木马被连夜赶制出来,肚子里装上粮草送到了拓跋宏面前。拓跋宏纵然多疑,但是当拓跋宏一剑砍出来一地的白米之后,也就不由得不相信了。 三天后,另外四十匹木马也被赶制出来。然而这一次要装进木马肚子里的,却不再是白花花的大米,而是四十个要被作为内应送进戈特军营中,再趁机点火造乱,并负责接应的先锋军,敢死队。 作为熙泽地宣威将军,萧逸之他本打算自告奋勇第一个挺身而进木马肚子里,因为,除了舍身为国地忠心和身先士卒的表率以外,在戈特地军营里,还有一个让他放心不下担忧不止的人儿。可是他没有想到,有一人却先他一步,不顾身份,不顾安危,不顾形象,第一个钻进了木马里面,态度是那样的坚决,底下的人想拦都没能拦得住。 那个人就是宇文轩,天下兵马大元帅,熙泽国三皇子! 便是在那一刻,从前许多被他忽略了,或者一直没有想明白的事情,忽然间全部变得通透明了了。元帅的目的明了了,他自己对易姑娘的感觉明了了,那段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的感情的结局,也明了了。 萧逸之握紧了双手,总是温和的眼眸全然没有焦距,直直地也不知究竟在望着什么。 宇文轩没有回头,依然保持着定定看着易玲珑不动的姿势,淡淡道:“逸之,我有话要跟珑儿说,你先出去。” 萧逸之手握得愈地紧了。两只手背上青筋暴得老高,眼睛却已是重新聚了焦。喉头响起一声不易察觉的哽咽,萧逸之僵硬地躬身,哑声道:“是。属下告退。” 完了,逸之也出局了。可怜的珑珑啊,你注定是逃不开轩轩的魔掌了 五十九、这盘棋,他筹划了许久 宇文轩向前迈了半步,声音很有些无奈,道:“珑儿,你过来。” 易玲珑却没有依言过去,大睁了眼睛惶恐地看向宇文轩,似乎认识他,又似乎不认识他。 宇文轩只好再向前跨了一步,长腿迈过矮桌,不容抗拒,一把将易玲珑揉进怀里:“珑儿,告诉我,你没事,什么事也没有。” 易玲珑头抵在宇文轩厚实的胸膛沉默不语。过了良久,忽然闷声问道:“你要杀我?” 身体有那么不易察觉的一僵,宇文轩揉了揉易玲珑的头,道:“不要乱想。” “你要杀我。”易玲珑这次用的是肯定句,“为什么要杀我?” 宇文轩下巴抵在易玲珑头顶不语。又是一个良久,方道:“没有,珑儿,我没有要杀你。” “那为什么……”娇小的身躯瑟瑟起抖来。宇文轩感觉到了,眉头拧了拧,将怀中的人儿圈得越地紧了。怀中人颤声问道:“那为什么,你要把我扔到戈特人的军营里不管?是你,是你故意让戈特人把我抓过来的,对不对?为什么?” 宇文轩低头在她上一吻,道:“我没有不管你。我派了汲风跟着你,他一直在暗中保护你不会出事的。”末了,一顿,又问道:“你自己猜出来的?什么时候猜出来的?” 易玲珑被这个问题难住,仔细回忆道:“什么时候知道的呢?前天?昨天?还是刚才你跟我说话的时候?要不就是一直都知道?” 就像有一团白雾,始终蒙在眼前看不通透想不明白。待到看得烦了想得累了不愿再去费心它时。不知何时吹过一阵清风,再回时,那雾已是淡了散了,却始终回想不起雾是在什么时候被吹散地。易玲珑偏头想了好一会儿,终究无奈道:“不清楚。想不起来了。” “那就不要想了。”宇文轩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弯了弯,试图将话题转移开了去。 易玲珑却不肯,仍旧攀着刚才的问题不依不饶:“你为什么要把我扔到戈特人的军营里?为什么要让戈特人把我抓过来?” 桃花眼望着易玲珑挣开又合上,合上又睁开,终于叹了气,坦言道:“我总归是要知道,你究竟是不是戈特人派来的奸细……” 易玲珑她不过是一介女流,忽然之间仿佛从天而降一般出现在战后地荒山野岭中。十六k网彼时昏迷不醒的他身旁,行为举止又不同常人,那个代父从军的借口明显漏洞百出,这就不由得他不怀疑了。 将她带回军营中,安排在他身边做贴身侍女,一来是为了感谢她的救命之恩,二来,则是为了监视她,以防她与敌军互通消息。 所幸,她这个贴身侍女倒是当得安之若素。除了言行仍旧怪诞之外,还算是没有做过什么太出格的事,这才渐渐打消了他的疑心。然而她的身份一天没有揭穿,他就一天不会安心。再加上那些天实在是恼了她。委实不想再见到她,索性便行上一招险棋,设法将这个不明底细的易玲珑扔给戈特军来处理。 倘若她真地是戈特人派来的奸细,那她到了戈特的军营中之后身份自然就会暴露,彼时暗中跟随她而往的汲风就会见机行事,神不知鬼不觉地灭了她的口,以防她泄露更多熙泽的军情。倘若她并不是戈特人的奸细,那他便可以放下心了。她在戈特的军营中,明有拓跋毅暗有汲风保护,应该不会出什么差池。“你,还是不信我?” 宇文轩一时语塞。抬眼回望过去,只见面前那人便如一只受了伤地小鹿一般,一双杏眼睁得圆大,晕红的脸上带着显而易见地怒气,还有几分失落,几分期待,并着一丝忐忑不安。 心口兀地痛紧,到了嘴边的一句谎话便莫名说不出了口。宇文轩眉头一紧,一把携了易玲珑的手,不由分说拽着她往帐外走:“你跟我来。” 胯下那匹千里驹脚力非凡,几个起伏腾挪之间,坦途变成了崎岖,平地化作了山梁。 宇文轩抱易玲珑下了马,大手在马臀上轻拍,放千里驹自行去寻草觅食。 他自己则一手搭着易玲珑的肩将她环在怀中不肯放手,另一只手从她身后探出,越过她的肩,伸到她的眼前,指着二人脚下的星星点点,道:“珑儿,你看这火势,烧得可美?” 易玲珑依言向山下望去。 黑暗中虽然看不分明,但仅看山脚下的星罗棋布,大约还是可以推测出来一二。宇文轩带她来的这座山头,应当离陵阳城不算太远。眺目远望,依稀可见天边处陵阳城中的点点灯火。而在他们的脚下,却是一片冲天不绝的火光。那火势虽已略显颓势,但烧在这清冷月夜之中,火光映红了半边夜空,染得那月色也跟着红得妖娆起来了。 趁易玲珑望着火光出神之际,宇文轩低头附到她耳边轻语道:“我亲自领了四十名忠勇之士藏身在木马腹中,趁着戈特军全营大醉之时,破木马腹而出四处纵火,用一把火将拓跋宏的二十万大军尽数烧了干净,从此戈特国中再无可战之兵。偌大戈特,此番定然要向我熙泽称臣纳贡了。珑儿,你的木马计,献得委实不错。这天下,是熙泽的了。” 说完,探舌在她耳中一卷,顿时濡湿温热了一片。又道:“也是我的。” 卷一、见龙于野(完) 第二卷——潜龙出海,敬请期待,小轩轩要做皇帝鸟 六十、关于那天晚上的回忆 六十一、易玲珑的假想敌 宇文轩望着易玲珑红成番茄一般的侧脸,鼻子里哼出一声低低浓浓的笑声,顺带着将一口热气尽数喷在易玲珑的脸上,满意地看到她脸上的红晕愈地深了几分,这才纵马而前,心情大好,对着身边一众簇拥过来的将军副将等人肆意指点,挥洒自若,挺身玉立于马背上,真个是梨花之姿,玉树之态。 留下易玲珑一个人在后面暗自腹诽:骑马就骑马嘛,非要那么多人围在你身边干什么?恨不得全天下的人(男人?)都凑到你跟前去是不是?还,还对着别人指指点点,指得那么风骚,点得那么妩媚,是不是生怕别人不晓得你是个逆天道而行横空出世的妖孽? 宇文轩,那厮就是个病毒啊病毒,而且还是属爱滋的。想她易玲珑一代宅到无可救药的腐女,也曾忝为第xxoo代花痴门门主,也曾放出豪言壮语,自诩纵横美图论坛,阅遍帅锅无数,天天对着电脑屏幕两眼晶亮,什么样的美男没有见过,意志力早已被训练到了坚不可摧的境界,哪里知道一遇上病毒轩以后,意志力也没了,抵抗力也没了,全身的免疫指数比那股市指数崩溃得还快,嗖地一下就飙到了零。 想到这里,易玲珑将满口的牙磨得霍霍作响。都说红颜祸水,可这男色祸害起来,比之女色有过之而无不及啊。这边易玲珑正在咬牙切齿,怒目而视,那边病毒轩仿佛已经感受到了背后投过来的恶狠狠地目光。悠悠回转了头,细目横扫一眼易玲珑,嫣嫣然便弯了唇角。 美人回眸一笑百媚生。方才还气焰嚣张的易玲珑见了这一笑,顿时便如泄了气地气球一般气势全消,蔫了脑袋。缩了脖子,弯着腰趴在马脖子上做鸵鸟,看也不敢看轩美人一眼. 唉,一失足成千古恨啊她居然会,居然会看着妖孽的弯弯笑眼看着了迷,看得大脑缺了氧身心失了魂,等到她回过神的时候,好么。在那么大的月亮底下,小脖子也勾了,小脚也翘了,小嘴巴……小嘴巴也啃了。留个这么大的把柄给那妖孽,此时让他白白调戏了一番,做贼心虚,一举反驳地话也说不出来,真是活该! 而且,而且从那晚以后,还叫她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红烧肉是用来吃的,而不是用来看的……可惜,贫寒如她。并不是随时随地想吃红烧肉就能吃到口的,从前不知肉味诱人可口,馋的时候看看想想也就凑合了,现在知道红烧肉是个什么滋味了,却又吃不到嘴里,再看再想,只会叫她更馋更饿更难受,这不是平白折磨人么。 然而更加悲哀的是。依照她关于那晚残存的记忆来看,即使可以断定是宇文轩主动啃过来,聪明的她,还是清楚地明白,宇文轩之所以要这样做,不过是为了抚去拓跋宏留在她心里地阴影罢了。至于会不会喜欢上她。还是个未知数呢。 唉,该压的不压。不该压的压得那叫一个死沉,天不遂人愿啊上之事,不如意者十之**啊 而她呢?怕是对他,动心了吧。动心了,早在那晚之前,早在她还不清楚的时候,便已经对他动心了吧。 这世上最惆怅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对着一个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来也不可能喜欢上自己的人动了心。从此后,芳心暗许,长夜无眠,辗转反侧,情丝纠缠,到头来,原不过是一声叹息一场空…… (宇文轩:……一场叹息一场空……神啊,你是不是嫌这个世界太消停了?造了这么个笨女人出来……天啊,你为什么不干脆一道天雷劈下来劈了这个女人干净了事!) 无视宇文轩的怨念,易玲珑继续趴在马背上惆怅她的惆怅,悲哀她的悲哀……a小说网。虽然小轩轩这个家伙,脾气太大事儿太多脸色变得太快对待她太刻薄,可是她还是不受控制地对他动了心。那么,要不要顺从心意,去喜欢他呢? 喜欢,不喜欢,喜欢,不喜欢,喜欢……易玲珑就这样苦苦思索了一路,最终还是没能做出个英明的决定出来。左右无法,易玲珑决定,还是先试探一下宇文轩地心意再做决定不迟。 怎么试探呢? 易玲珑低头看了看,暗自估摸了一下从地面到马背的距离,顿时打消了假装坠马落地的念头。 又瞅了瞅跨下骏马那四个碗口大小的蹄子,立刻打消了偷偷扎马屁股,跟着上演美人惊马英雄挺身相救狗血剧地主意。 最后扫了扫身边的大道,空旷无阻直直一条路,怎么看也不像会有暗地埋伏的刺客千呼万唤始出来,将她劫持了作为人质要挟宇文轩。 ……彻底地,绝望了。 天啊,难道她想要受点虐也这么难吗?为什么她就这么健康这么平安,不能像林妹妹那样想咳血就咳血,想晕倒就晕倒? 晕倒!对了,怎么就没想到这一招呢。 头晕啊头晕,头晕真是人类疾病史上最伟大的症状了。一路看小说网不管平日里多么健康的人,不管刚才还多么地生龙活虎,这头晕都可以说来就来,说走就走,而且难能可贵地是,头晕这一病症,脉号不出,针探不出,不但能博取帅哥同情,还能借机傍个肩膀靠个胸膛什么的揩油吃豆腐,百试不爽,真真是天下第一装病妙招也。 易玲珑不禁要感叹上天真是把她造得太聪明了,居然连假装头晕这么高明的一招也被她给想到了,若不是大庭广众之下,她又要马上进入状态了。真是恨不得鼓掌称赞她自己啊! 说头晕,就头晕。 只见易玲珑一手虚握缰绳,腾出另一只手,单手支额,立在马上微晃身子。星眸半闭,做力不从心状。跟着徐徐地,小心地,清清楚楚地,斜倚在了马背上,脚下蹬紧了马镫以防坠马,上半身趴在马背上做一颠一伏状,仿佛随时都可能跌下马背一般。叫旁人看着了毫不担心挂念。 若是小轩轩见了她这模样紧张万分,那就说明他心里有她在乎她着紧她,她就可以下定决心义务反顾地喜欢他了;若是她都这样了小轩轩还是无动于衷,那就说明她对他是无所谓的,她就必须要努力克制住自己地感情了。 等啊等,等啊等,颠伏在马背上地易玲珑等的好不辛苦,却迟迟等不来宇文轩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心里涌上一阵失落,易玲珑探起了身。不死心地想要看看宇文轩究竟在做什么耽搁了这么久也没有注意到她的异状。 (长安:珑珑啊,有件重要的事你怕是忘了吧。小轩轩他可是走在你前面地,他背后可没有长眼睛啊。) 不看还好,一看心头地妒火烧得越得旺了。原来。原来宇文轩那厮正在,正在跟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白面无须地男子相谈正欢,小声说,大声笑,动作亲密,表情暧昧! 后来更加的过分了。宇文轩那厮一摆手招过了萧将军,凑到萧将军耳边唧唧咕咕也不知道都说了些什么,只见萧将军一拱手说道:“元帅请放心。属下定当严加约束三军,不负元帅所托。” 宇文轩朝着萧将军点点头,重重一掌拍在萧将军肩头,紧接着策马转身,放着浩浩荡荡一众三军将士不管,跟着那个白面男扬长而去。 他。他。他果然是,喜欢男人胜过喜欢女人!!! 不过是一个小白脸而已。就把他迷成了这样,连元帅也不做,双双仗剑走天涯去了?易玲珑心里骂了一声娘。看那白面男长得也不是多么倾国倾城嘛,而且眉眼间已经明显有了老态,连小白脸都算不上了,只是老白脸一个了。身份地位形象什么都不顾了,就只是为个老白脸,小轩轩的品味也不怎么样嘛。 一把妒火无处可泄,易玲珑腹诽完了老白脸又鄙视宇文轩,完了还觉得不够解气,也顾不得装头晕了,拍马上前,跑到廖成风跟前,小嘴吧嗒吧嗒诋毁道:“廖将军,那人是谁呀?明明一个大男人,脸却那么白,还不留胡子,跟个太监似的。” 廖成风骑的那匹马比易玲珑地马高出一头,此时正探着身子跟萧逸之讲话。听到易玲珑恶语中伤的话后,斜着眼睛瞥了瞥她,爱理不理道:“那是宫里的莫公公。倒真给你说中了,他原本就是个太监。” 一句话便把易玲珑满腔的妒火活活闷死在了肚子里。想了一想,易玲珑奇道:“莫公公?这里离京城还有一天多的路程,他来干什么?是来替皇上传旨嘉奖我们的么?怎么没见到奖赏,却只见到他拐了殿下一起走了?” 廖成风回头瞪了一眼,正要纠正她言语上的不敬之处。一旁萧逸之怕易玲珑再遇难堪,忙插话解释道:“此次我军大败戈特倾国之军,捷报早已传回了京城。元帅次统兵作战便有如此佳绩,圣上龙心大悦,迫不及待想要召见元帅一面,是以特特遣了莫公公过来传旨,要元帅先行一步进京面圣受封,大军随后便有嘉奖恩旨传来。” 原来如此。还好还好,还好小轩轩和老白脸之间是清清白白的。易玲珑一颗悬在嗓子眼的心顿时放松了下来,话风一转,一脸献媚道:“要说皇上这也是思儿心切嘛。应该的,应该地。” 廖成风不悦地皱皱眉头,正想说皇上的心思如何不是他们这些做臣子的可以随便评论的,却听见易玲珑还在胡言乱语道:“上次陵阳大捷,皇上就迫不及待地要召殿下回京封赏,恩,我记得那次派来的是那个,那个叫李裕齐的绿豆小官传的旨。这次又派来了宫里的莫公公,真是慈父心肠哪,当为天下之表率。” 廖成风顿时怔住,莫名一阵心慌意乱。还没等他想得通透了,萧逸之惊呼一声不好,转身急急吩咐道:“成风,步军暂交你带领!照顾好易姑娘!” 挥手领了骑兵并一干武将,快马加鞭,追宇文轩绝尘而去。 终于上架了。大家若是觉得这篇文还看得过去,千万记得把这个月的粉红票票投给长安^ 多谢多谢 卷二、潜龙出海 六十二、转眼间成兄妹了 被廖成风一路护送回了翊轩王府,不见宇文轩踪影,不见萧逸之踪影,跟着也不见了廖成风踪影。 只剩易玲珑孤身一人在偌大翊轩王府百无聊赖。 王府管家得了廖成风的嘱咐,一日三餐好吃好喝侍候得很是周到,却从不松口放她出府,对于府外头的消息更是不肯透露只言片语,至于宇文轩的下落,易玲珑才刚张了口,便用一句“做奴才的不敢随便打听主子的事,还请姑娘勿怪则个”打了回去。 剩下一干小厮丫头并使唤婆子们不知易玲珑究竟是何来头,和翊轩王爷又是哪一层的关系,因此既不敢怠慢得罪了她,也不愿在她面前多半句的嘴,生怕祸从口出徒惹是非。 易玲珑就是在这样几乎与世隔绝的环境下稀里糊涂过了七天。到了第八天早上,管家过来通知她说宫里来人了,要她即刻换了衣裳跟着进宫去。说话的时候,便已有人送了崭新的宫装进来,广袖衣,望仙裙,腰间一条繁花碎玉锦带,料子针线都极为讲究,颜色是一应深沉无光的暗淡,唯独那条碎玉锦带却是雪一样的白。 “姑娘,这是主子特意嘱咐奴才送来给你的。”说话的正是宇文轩派来接她的人,乃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身材高高瘦瘦的略微显得有些纤弱,模样却长得很是清秀,细细的眉,大大的眼,清澈得仿佛能滴得出水来。肌肤更是令女子也自愧不如的细腻白皙。衬着樱红地嘴唇,真是活脱脱粉嫩嫩新鲜出炉美少年一个啊。 美、少、年! 易玲珑顿觉眼前一亮,不自觉地便多看了他两眼。 美少年见易玲珑看他,不好意思地笑笑,酒窝一边一个。浅浅嫣然,模样越地甜美了。 “请问你是……”易玲珑禁不住出口问道。从前不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大龄狼女放着年龄相当的男青年看都不看一眼,偏要义无反顾地去萌幼龄正太。现在终于明白了,那真是一种令人欲罢不能的俊俏啊 美少年的美不同于宇文轩,宇文轩的美总是带着不容抗拒地霸道和捉摸不透的邪魅,而美少年的美与其说俊,倒不如说俏更加准确,那是一种越了性别之分的美。干净无暇,清纯似雪,老少均可,男女皆宜。 “姑娘不用客气,叫奴才小三就好。”美少年小三回答得很是机灵,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在他雪一般的脸上刷下一层淡淡的阴影。 “小三。”易玲珑点点头,指着小三手上捧的白色宫装问道,“小轩,殿下为什么要送这么一身衣服来给我?” “姑娘难道不知道么?”小三脸上闪过一丝诧异。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噙着两只酒窝陪笑解释道,“先帝新丧,举国皆哀。姑娘这是要跟了奴才进宫里头去地。未免失了大体落个大不敬的罪由,还是换了这身素色的好。” 眼前这座巍峨气派的建筑带给易玲珑的感觉是一种拒人于千里外的排斥感,说不出究竟是为了什么,却是莫名地不安,只想离这地方,这地方的主人越远越好。 脚步停滞在高高的门槛外不动。小三不由得暗暗着急,压低了声音催促道:“姑娘,赶紧进去啊。主子们都在等着你哪。不能让主子们等急了才是啊.” 无处可逃,只能硬着头皮迈步向前。 易玲珑进去的时候,听见屏风后头宇文轩低沉的声音,正对着什么人淡淡说话:“逸之料得不错,莫大林那老东西果真早就被二哥地银子喂了个饱,趁着先帝爷病危不省人事时私自出宫迎了孩儿假传圣旨。想要诱了孩儿一个人入宫。再好与二哥联手,将孩儿擒杀于宫掖之内。亏了易玲珑警觉。及时提醒了逸之飞马来救,孩儿这才幸免于难,没糊里糊涂死在亲哥哥的手里。眼下留老东西一命没有立刻千刀万剐了他,就是想要顺着他,坐实了二哥谋逆弑弟的罪名。” 又听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嗓音不大,透着些许地疲惫,却自有一种凛然傲人的气质流露出来:“依着哀家看,该当趁早剐了那个姓莫的狗东西才好。渊儿虽然矫诏先帝圣旨在先,埋伏禁军袭击皇儿在后,可皇儿你毕竟要叫他一声二哥。留着莫老狗,把这些个窝里斗兄弟反的丑事都捅到朝堂上去,不但有损咱们皇家的颜面,更棘手的是,渊儿犯下的这些事儿一旦坐实了,按律当判斩立决。他死就死了,可却给皇儿留下了弑兄的名声,史书铁笔,千秋万代,总归是不好听地。皇儿,听哀家这个当娘的一句劝,悄悄缴了你二哥的权,遣了他手下的一干人等,只叫他做个无事可做的闲散王爷。你是君,他是臣,你说一,他不能说二,看他还能折腾出什么波浪来?” 宇文轩便道:“还是母后思虑周到。孩儿莽撞,险些给后世留下千古骂名。多亏了母后提醒及时。一切都依着母后的意思去办。” 狭长眼往斜刺里扫去,瞥见易玲珑已经转过了屏风进了屋里来,便向前虚探了探身,并没有真正起来,对着倚坐在秀榻上美貌妇人恭敬道:“母后,这便是易玲珑了。ap.” 易玲珑这才看清,宇文轩通身一色素白,连平日里束用地金龙掐丝白玉冠也换成了纯白地头巾,映得一张俊脸越的宛若凝脂。 秀榻上那位美貌妇人年纪大概近了四十,也是一身暗色,端庄中已是显了些许地福态,却不难看,更显得雍容华贵。许是日常保养的很好,白皙的脸盘上不见一丝细纹。头上没有插丁点饰簪花。只将一头乌黑地长精心盘作反绾髻。此时正一手支着下巴斜靠在榻上,满含忧戚,似乎刚刚才又哭过一回,不施脂粉的脸上带着一层薄晕,眼眶还泛着微微的红肿。 这个口口声声哀家哀家的半老美徐娘。应该就是宇文轩他老娘懿德贵妃吧? 她的,亲亲婆婆啊玲珑心中一凛,看来一定要打迭起了十二分地精神小心应付,争取给“婆婆”大人留个美好的第一印象。那一招叫做什么来着?嗯,曲线救国,农村包围城市。宇文轩这妖孽道行太高心思太深,不是她一个人就能应付得了的。要想替天行道收服了他据为己有,还得要先从他周围的人下手更容易些。 于是。小脑袋低着,小碎步迈着,小膝盖弯着,小嘴巴说着:“易玲珑参见贵妃娘娘。”想了想,觉得只这么干巴巴的一句是万万不能讨得宇文老娘欢心的,又补充道:“愿贵妃娘娘仙福永享,寿与天齐,美貌无双,母仪天下……” 绞尽脑汁拼命想出一些甜死人不偿命的恭维词,可惜还没等她说完。宇文轩他老娘已经摆了摆手止道:“罢了,起来吧。是个懂事识大体的。听皇儿说,你是三番两次救过他命地人,哀家感你的恩。也记着你的功,往后在哀家面前就不用多礼了。” 易玲珑只好将到了嘴边的话又再吞下,起身望向懿德贵妃,安生生等着她老人家话。原本以为,能生出宇文轩这等祸害的女人,必然也是跟苏妲己一样能够堪称一代妖姬的,长得那叫一个千娇百媚,勾魂摄魄。一笑倾城,艳丽无双。万万想不到却会是眼前这样一幅雍容端庄的模样,美倒是极美的,却没有她想象中的媚。这就好像原本以为约见到的人是大漠中那个至邪至性,活色生香地老板娘金镶玉,结果等到的却是七侠镇同富客栈一身正气的老板娘佟湘玉。反差造成的震撼未免大了些。 难道说。宇文轩地妖孽基因,是来源于他那个已经驾着仙鹤西天取经去了的皇帝老爹?要不就是基因在娘肚子里突变了。生了他这么个祸害出来? 又听宇文轩清清嗓子说道:“母后,易玲珑代父从军,其孝心可感天地。她在军中时,不但三番两次搭救过孩儿的性命,还数次献破敌之计于孩儿,陵阳大捷破戈特二十万虎狼之师,便是用了她献上的木马计。可谓是功不可没,该当重重封赏才是。只是她一个女孩家,朝堂上那些个官儿啊爵的却给她不了。依着孩儿之见,要不这样办,就让她进到宫里来住,您也多一个知心的人儿陪着说话逗闷子。至于封号嘛,不如就封她为……” 话未说完,被懿德贵妃一口打断,淡笑着说道:“就封她为玲珑郡主吧。也是这丫头跟哀家有缘,哀家第一眼见到她就喜欢上了,满门心思就想认了她做哀家的义女,正好也给你妹子娟儿再添个能说上话儿的姐姐,前阵子那死丫头还在哀家这里抱怨,说自打你领兵出征,她在这宫里就再找不到一个能说话地人儿,闷都要闷死了。你听听那丫头说的这叫什么话?真真一点天家公主的修养都没有。这回好了,这回宫里添了玲珑这个郡主,往后我可再不用担心娟儿来闹腾了。”末了,又对着易玲珑说道:“打今儿起,你和轩儿就是兄妹了。他若是仗势摆谱欺负你,只管到哀家这儿告状,自由哀家替你做主。” 兄……妹?婆婆哎,虽然一样要管您老人家叫一声娘,虽然一样是跟你儿子终于有了亲密的关系,可是人家想要的不是这个啦,人家想要的,是那个那个,那个“娘”那个亲密关系啦。易玲珑心中叫苦连连,早知道刚才就不要表现得那么好,被宇文老娘一眼看上,放着她这么个机灵可爱地儿媳妇不要,非要认她做女儿。 什么叫做聪明反被聪明误,易玲珑此时算是理解地透透了。一定是佛祖刚才不小心打了个盹儿,把她心里地祈祷听了岔,这才叫她转眼间间就成了宇文轩的义妹,那往后要是再望着他那两片红烧肉流口水,岂不是就要被扣上“**”地罪名了? 一脸的委屈,偷偷斜眼去瞧宇文轩。 只见他脸上有一刹那间的出神,旋即一脸的微笑,点着头回答道:“孩儿跟母后想到一块儿去了。这真是母子相连,心意相通。就依母后说的,封易玲珑为玲珑郡主,拟旨宣召,明示天下。” 磕巴磕巴,终于磕巴完了一章。为什么最近卡文卡的这么死?难道我真的不是写宫闱的材料? 呃,看在偶卡文卡的这么辛苦的份上,把粉红票都投给偶吧,哇卡卡^^ 六十三、转眼间,江山换了新主 六十四、华丽丽滴**生活,破灭了 熙泽国新帝的登基仪式在一片歌舞升平称功道德的和谐中圆满结束了,宇文轩头顶着他那顶镶金戴银珍珠连帘的掐丝朝天冠,背上热汗湿透了重重缂丝衮服,在六月夏日的炎炎炙烤下,昂阔步,气派威严地走出了他的臣子们的视线。又负手挺胸,气宇轩昂地在一众内侍的簇拥下,徐步迈进了那座从此以后专属于他的金碧辉煌的寝宫——长德殿。 进了殿,遣了人,关了门,早有贴身内侍巴巴地凑过来,递上浸过冰水的凉手巾,嘴里一叠声说着奉承讨好宇文轩的话,腿脚已经麻溜地绕到他的身后要去替他宽衣摘冠。 宇文轩接过手巾捂在脸上,丝丝凉意沁入心肺,天气便似乎不是那么热了,烦躁的心情也渐渐平息了下来,头脑也跟着清明了许多。 抹了抹脸,宇文轩出口止住了贴身内侍的动作:“慢着,先不急着更衣。” 贴身内侍忙应了声“是”,垂下双手,习惯性地躬了身问道:“主子可是还要去见什么人?若是去给太后娘娘问安,娘娘适才已着人传了话过来,说今儿日头毒,主子初登大宝,忙了一早上,定然累了热了,便不用急着过去请安,该当多休息片刻凉快凉快才好。太后娘娘还说,她今儿个精神挺好的,正在园子里看锦鲤呢,待会儿看完了,估摸着主子也退朝回来了,兴许还要顺道过来跟主子说会儿家常话,要主子这段时候再别招人过来议事了……,。” 宇文轩拿着手巾的手一顿。脸上略有些诧异:“母后说要朕别再招人过来议事?母后她要管朕什么时候招什么人过来议事?”说完,又勾着唇角笑道:“三两,你看朕的母后兴致有多好,比起自己孩儿地登基大典,她老人家倒更关心御湖里那些花花绿绿的鲤鱼。” 贴身内侍一边给宇文轩扇着扇子。一边赔着笑回道:“主子说的这是哪里话?如今主子已经贵为天子,犯得着和湖里那些个不成气候的鲤鱼过不去么?主子生来就是真龙天子的命,要不然先帝爷怎么早不归天晚不归天,一直等到主子千里迢迢回到宫里见上一面,立下诏书传了主子玉玺以后才归天。这在民间都是有说法地,从前主子在藩邸,那叫龙潜在海,如今主子登基继位。这叫做飞龙在天。那些鲤鱼游来游去也游不出那么几尺见方的水池子,最后还不是要臣服在主子的真龙之威下。也就是或早或晚的关系罢了。” 宇文轩闻言便笑:“好你个李三两,朕才几日没见你,你就不知道从哪儿学来的这些个哄人的鬼话,还一套一套振振有词。几时学的这么话唠?你跟朕听清楚了,就你刚说的那些话,再叫朕听见一次,朕割了你地舌头!” 贴身内侍也不怕,也不跪,依然笑嘻嘻应道:“奴才记住了。.再不敢说了。再说。不劳主子动手,奴才自己动嘴咬断了舌头认罪!”说完,抬眼见宇文轩脸色好多了,赶紧趁势讨好道:“那。主子,奴才伺候您更衣吧。殿里怪热的,搁了八盆子冰块也降不下暑气,这大典的衣裳繁复,厚重,主子千万别捂得中了暑。” 宇文轩抬手捋了捋绑在下巴上的冠带,明黄的丝带早已被汗湿透,磨得下巴红痒一片。他却仍然不叫脱。吩咐内侍道:“去把玲珑郡主给朕叫过来。” 易玲珑脚步颠颠地跟在美少年小三的后面,每走一步,心田里面那含苞待放的花骨朵便噗地一声爆开一朵,释放出催人欲醉的浓浓香气,熏得她几乎分不清东南西北,只知道晕乎乎地跟在美少年的后头使劲犯花痴。 如今。身份不一样了。待遇自然也就跟着扶摇直上了。吃的用地一夜之间奔了小康不说,连时常在身边露脸的人也以八百迈的度奔了小康。那黑马脸的廖成风。跟嫩豆腐小三子比起来,根本就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如果从人类进化地角度来看的话,廖成风分明还停留在白垩纪时代止步不前,而小三早已经飞跃到了二十三世纪。ap. 差距啊!这是多么大的差距啊! 要说这熙泽国还真是美男高产区,既有萧逸之那样纯刚性的阳光帅哥,又有小轩轩那样刚柔难辨的妖孽美男,还有小三子这样粉嫩嫩的可爱正太,啧啧啧,美不胜收,美不胜收。 干脆,找个机会好好磨磨小轩轩,争取让他把小三调到她身边来,专职伺候她一个人。不知道小三还有没有叫做“小大”,“小二”,“小四”的兄弟,要是有,而且长得都跟小三一个级别不相上下,那她也就本着大度的原则,不吝笑纳了。厚厚,要真能那样地话,她这个玲珑郡主可就赚翻了。 易玲珑的大脑再次习惯性地进入到了异想天开的状态,在她那百无禁忌的脑内剧场中开始上演了这样一幅活色生香的画面:金碧辉煌的大屋子正中,摆地是一张双人宽地乳白色的象牙床,床地上方,是既围得尾相接,又什么也遮不住掩不着,轻轻飘飘的一溜白纱帷幔。床的左边,一汪汉白玉砌底,羊脂玉装饰的温泉水正冒着腾腾的热气。而贵为玲珑郡主的她正姿态慵懒地半仰半卧在象牙床上,身下铺的是一尺值千金的极地白狐裘,身上穿着是埃及艳后一般华贵又魅惑的暗红长袍,长散乱,双眼迷蒙,感性中透着性感,性感中不乏感性。 床的右边,小大小二小三小四四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孪生兄弟并排立成一溜,每一个都毕恭毕敬地捧着纯金打成的盘子。 小大咧嘴一笑,露出两颗洁白的虎牙,声音糯糯道:“郡主,让小的伺候您进食。” 小二跟着笑:“郡主,让小的伺候您饮酒。” 小三:“郡主,让小的伺候您更衣。” 小四:“郡主,让小的伺候您沐浴。” 最后一二三四一起咧嘴糯糯道:“郡主,让小的伺候您安歇。” 真是太太太幸福了 易玲珑越想越是兴奋,只顾着捂着嘴巴吃吃地笑,已然已经忘记了自己为什么要跟在小三的后面,更加不会去注意跟着小三已经一路走到了哪里。 所以当宇文轩熟悉的声音响起的时候,她竟被结结实实地吓了一大跳:“易玲珑,你不停的瞅着三公公瞧什么呢?他背后有金子么?” 三……公公?原本正自编自导自演着年度最新艳情大戏《玲珑郡主的**生活》,喜滋滋美的不知今夕何夕的易玲珑冷不丁听到宇文轩的话,就如大热天里被人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顿时冻结住了。 小三,三公公?三公公,小 仿佛看见了那一二三四四个一模一样的小三子围着她,身上褪去了外衣,薄如蝉翼的内衣半遮半掩,面含红晕,色如桃花,含情脉脉地望着她,一个接着一个,羞答答风情万种对她说道:“郡主,小的原是个公公……” “小的原是个公公……” “是个公公……” “公公……” 天啊什么要这样对她?本来以为可以过把老牛吃嫩草的瘾,没想到,粉嫩美少年小三子他,居然是,是个公公! 难道说,命中注定,她这只老牛,就只能一心一意地吃宇文轩这把老草? 可是,就算是把老草,宇文轩那个妖孽,似乎也不是她这只老牛轻轻松松就能吃到嘴里的。唉,这该如何是好呢? 实在不好意思,本来说过的6号更新,可是昨晚码完一章以后不满意,又推倒了重写 最近事情太多太杂,几乎就没有时间码字 今天终于办完了离校手续,明天连电脑都要封起来运走了 要不大家还是等到15号以后再看吧,13号报到,争取15号前就能恢复更新 六十五、侍女侍女,还是贴身侍女 六十六、扯得虎虎生威的大旗 六十七、谁家有男初长成(小三**番外) 六十八、宇文轩他娘的谆谆教导 这一头,易玲珑蹲在案子底下,望着那一对“断袖”美男,浮想联翩。那一头,太后娘娘望着那一对绝色主仆,欲怒还涩。 还不容易等小三伺候着宇文轩穿戴停当了,太后方才羞着她那徐娘半老的俏脸,挥挥手打了随行侍女与小三下去,款步盈盈窈窈向着她的皇帝儿子走去。 宇文轩忙整了整身上衣裳,站起身来迎接太后,顺势一脚踢落了案帘,把不肯老实安分得易玲珑重新踢回进了案子下的小小空间-小-说-网 易玲珑虽不甘愿,却无奈太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只好缩了头,气乎乎地望着眼前一片黄色生气。该死的宇文轩,有胆把姘头弄到身边来,光天花日众目睽睽之下鬼混,却不敢让清清白白的她曝光人前,这算是怎么回事么? 郁结啊郁结易玲珑郁结的时候,就习惯随手揪个什么东西在手里狠狠地掐……掐啊掐啊,反正也掐不坏,掐坏了也不用她赔钱。 太后径自走到宇文轩面前,也不等宇文轩伺候,自己拉了张绣凳便坐下了。摆手示意宇文轩坐下不必多礼,太后仿佛已经忘了刚才的尴尬,表情已是恢复了正常,除了脸上还有些许的红晕,声音还有些许的干涩。“皇儿今日登基,可还顺当?” 宇文轩正襟危坐在他的龙椅上,探身冲太后躬了一躬,表情肃穆。字正腔圆地回答道:“还算顺当。劳母后挂念。” 太后点点头,道:“该当的。顺当就好。先前我还担心你那两个哥哥和弟弟会在你的登基大典上闹腾出什么差池来。没有就好。你知道地,那三个人虽然在争储上败给你了,可却也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从前他们各自为战时。你还勉强应付得了。只是此番落败,你又得顾及着皇家的颜面,不能立即拿他们怎么样。可若是他们狗急跳墙,说不准会联起手来跟你作对,那就越不好对付了。咱们确是不得不防。” 宇文轩一脸恭敬,颔应道:“母后说得极是。还是母后思虑周密,孩儿唯恐不及。” 太后听了宇文轩的话,脸上微微一笑。心里却极为受用,道:“你还年轻,自然会有考虑不周的时候。哀家怎么说也比你多吃了几年地咸盐,能帮到你的地方自然要多帮帮才是。咱们母子二人,本就是一心的么。” 太后这番话说得情真意挚,并没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可是落到案子下面听桌脚的易玲珑的耳朵里却变了味。易玲珑一面狠狠地掐着手里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东西,一面犯起了嘀咕:太后不是宇 六十九、小轩轩,他其实很无辜 七十、人生大起大落太快,实在是太刺激了! 七十一、顶着光圈的漂亮麻雀 七十二、这就是爱,糊里又糊涂 萧逸之这才对着宇文轩、宇文娟、易玲珑一一行礼道:“微臣参见皇上,成阳公主,玲珑郡主。”礼行到易玲珑时,声音中有那么一瞬间的呆滞,转眼却又消失。就像晶莹透明的冰面上有过那么一道细微不可见的裂缝,阳光照过一闪即逝一般。 易玲珑忽然之间觉得投进屋子里的阳光变得晃眼,晃得她脑袋有些晕。 相隔不过短短几天,再见到萧将军时却有如同隔世的错觉。她亲手绑在他肩膀上的绷带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拆取了下去。今天的萧将军穿了一身她从前不曾见过的紫色长衫,紫檀簪,黑皂靴,腰间少了一贯不曾离身的宝剑,只有一条白玉带束得甚是合体。他这样长身玉立地站在门口,屋外的阳光投在他的背上,为他周身勾勒出一圈金色的轮廓。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一个嗜血沙场的将军,倒有几分文人学士的味道。 她见过萧逸之披甲戴盔血战沙场的样子,见过他衣不解带困极而卧的样子,也见过他垂目冥思的样子,忧心军事的样子,更见过他伤重隐忍的样子,然而见得最多的,还是他望着她淡淡地、温暖地笑着的样子。 这些样子的萧逸之,都是她所熟悉的,唯有此时的萧逸之,虽然只是站在那里不动,望着屋子里的一群人嘴角含笑,笑得一如从前一般温暖和煦,却有着她所陌生的疏离感。这疏离感让她感到没有由头地害怕,尤其是从他嘴里吐出的那句“参见玲珑郡主”。让她觉得自己在他地面前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不过是相隔短短几天。 几天前她紧紧攥着藏在袖子里的一方淡蓝色……肚兜,望着他战战兢兢地唤上一声:“萧将 几天后他站在她的玲珑阁里不卑不亢笑着施礼道:“微臣参见玲珑郡主……” 原来,在这短短的几天里,改变地,不只是她.也还有他。 一旁,宇文轩几不可察地皱了皱眉头。 自从萧逸之一出现在这玲珑阁里,宇文轩心中就隐隐有没来由的不安。斜着眼睛不动声色地瞥了易玲珑一眼有一眼。果不其然见她的脸色白了又白,他的心便也跟着紧了又紧。 宇文轩暗地里低咒一声,挑挑眉毛准备开口。 却被旁边的宇文娟抢了先。红着脸,宇文娟完全不见了适才和易玲珑斗智斗勇兼斗齿的张狂,揪着手中的手帕子,羞答答低语道:“逸……逸哥哥。许久……不见了。今儿怎么……怎么有空到宫里来玩儿了?听说前些日子你跟着哥哥出征边疆去了,还受了箭伤,已经好了么?不碍事吧?这宫里但凡有的灵丹妙药,逸哥哥只管拿去使,我去跟太医院说。还有,还有,早跟你说过地,你可以不必对我多礼,也不必叫我公主,只……只跟小时候一样。叫我……叫我娟,娟儿就好。” 萧逸之脸上表情没有一丝的波动,依然含着风轻云淡的微笑回答宇文娟道:“微臣奉太后娘娘懿旨入宫赴宴。原本先去了长德殿叩见皇上,不料却听闻宫人说皇上来了玲珑阁。这才又转道来了这里。劳烦公主挂念,微臣的伤已经不碍事了。公主与微臣上下有别,礼数不可废。幼年时……幼年时逸之不懂事,胆大混叫,有冒犯公主之处,还请公主见谅。” 宇文娟被他如此不上道的话呛得一滞,小脸愈地红了。“几日不见逸之。逸之倒清瘦了不少。怎么?心里有事放不下么?” 萧逸之粲然笑道:“皇上这是说得哪里话?微臣一介武将。一门心思只知道杀敌卫国。如今国家太平边疆安宁,还能有什么心事放不下来?反倒是皇上。微臣瞧着这面色并不是很好。皇上操心国事也要有个限度,至于操心其他的事么……还要多多保重龙体才是。” 宇文轩听了只笑不答。 萧逸之就也跟着只笑不说。 一时间,玲珑阁里仅有的两个男人相对而笑,笑得甚是灿烂,甚是欢喜,也甚是……暧昧。 宇文娟望着那笑着的两个人,莫名其妙,只觉得自己这个堂堂地公主反倒受了冷落,心中忿忿不平,一跺脚,一招手,气呼呼道了声:“回宫。”领着呼啦啦一大帮子随行的宫人侍女扬长而去。她这一走,玲珑阁里顿显宽敞冷清不少。 易玲珑望着那笑着的两个人,黯然心伤。 又来了,又来了,每次都这样,那两个人每次一见到对方,就好像瞬间丧失了语言功能似的,也瞬间丧失了视觉功能,再不多说一句话,也看不到旁边地其他人,只会在属于彼此的二人世界中,傻呵呵的相视而笑了……ap,。都说情人眼里容不下一颗沙粒,原来她在他们的眼里连一颗沙粒都不如,属于直接被无视掉的透明群体。 真是倾国倾城色,相看两不厌啊…… 易玲珑暗自忧伤了一阵,忽然想到自己的身边还有一个同样被忽略掉的透明体小三子。心头一紧,一时间也顾不得自己伤心了,连忙转头去看小三子。 小三子此时正垂手默默立在一旁,低着头看不清脸上表情如何。然而细心的她却注意到了小三子那低垂地眼帘下,长长地睫毛一抖一抖颤动地很是激烈。 看到此时此景。他的心,应该比自己的,更痛吧……易玲珑的同情心转眼便如黄河绝口,一泛滥不可收拾。 不动声色地移步,偷偷靠近小三子。易玲珑伸手握住了小三子的手,只觉手中微凉。紧了紧手,试图将自己手中地温度传递过去。心中默道:小三子,这感情一事最是勉强不来地,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如果宇文轩心里喜欢的萧将军,那你就算是柔肠寸断他也看不见。你又何苦非要为难了自己呢?不如就这样放手吧,从此后让自己学会坚强……” 小三子微怔,联想到前阵子易玲珑看着他是那恨不得生吞活咽了,末了还要舔舔嘴巴意犹未尽地眼神,心中登时如明镜一般全明白了。 小心肝抖了一抖,大惊失色,小三子张慌着要将手从易玲珑的手里抽出来。无奈易玲珑握得甚紧,他又不敢动静太大,唯恐惊动了身前不远处的宇文轩,百般无奈之下。只能眨巴着一双眼睛苦巴巴望向易玲珑,试图用眼神传达道:“郡主您行行好,您,您。您就放过小的吧。小的,小地原是个公公,恐怕,恐怕伺候不了郡主的。再说,再说还有皇上,他对郡主你……” 易玲珑无动于衷,依然握着小三子的手不肯放松。见小三子惊慌,以为他担心宇文轩看见了会有什么想法。不由得更加同情。心中对宇文轩成见也更大:“该死的妖孽轩,吃着碗里的,还要霸着锅里的。这会儿你跟萧将军在那里眉来眼去,四目含情的,也不知道到了晚上又会跟小三子说些什么甜言蜜语地糊弄他!只是可怜了这几个男人,一个个为了你的风流成性憔悴地不成*人样。却又要为了你的风流成性忍气吞声委曲求全。让你风流。让你风流,让你迟早得上风流病。还上一身的风流债!” 或许是感受到了易玲珑毒辣辣地眼刀,前方的宇文轩微晃了晃身子。却吓得小三子更加惊慌,再也顾不上许多,暗中用力,一把甩开了易玲珑的手,索性挑明了低声说道:“郡,郡主,我们是不会有结果的……” 易玲珑听了这话,以为小三子口中地“我们“是指他和宇文轩,不由得暗赞他心境开阔,对事情看得甚开,点点头悄声附和道:“你明白这点就好……其实,爱不一定是要占有,爱也可是是放手,也可以是释怀,当然更可以是挂念。单方面的爱,未尝不是一种令人回味的憧憬。”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抄来的歌词,一番关于爱的话说的甚是文雅,易玲珑不禁要为自己喝彩。 小三子的脸黄了一黄,汗津津问道:“郡主您说,这也是……爱……” 易玲珑点点头,肯定地说:“没错,这就是爱,说也说不清楚这就是爱,糊里又糊涂 小三子的脸开始转绿:“糊涂地……爱?” 易玲珑再点头:“没错没错,你怎么知道?”小三子太厉害了,一说就说中了这歌的歌名! 小三子的脸开始黑,身形晃了两晃,紧跟着扑通一声便昏厥了过去。 满屋子便听见易玲珑大喊道:“来人哪,不好了不好了,三公公中暑了……三公公因为……那个那个,心酸地中暑昏过去了……” 最后附上一老歌的歌词,请跟着易玲珑的思路,一边阅读一边分析小三子和宇文轩之间复杂而糊涂的爱—— 《糊涂地爱》 爱有几分能说清楚 还有几分是糊里又糊涂 情有几分是温存 还有几分是涩涩地酸楚 忘不掉的一幕一幕 却留不住往日地温度 意念中的热热乎乎 是真是假是甜还是苦 这就是爱说也说不清楚 这就是爱糊里又糊涂 这就是爱他忘记了人间的烦恼 这就是爱能保持着糊涂的温度 忘不掉的一幕一幕 却留不住往日的温度 意念中的热热乎乎 是真是假是甜还是苦 这就是爱说也说不清楚 这就是爱糊里又糊涂 这就是爱能抛弃人间的脆弱 这就是爱他再累也不觉得苦 七十三、皇宫里也是八卦无处不在啊 七十四、他究竟有几个好妹妹 七十五、多么容易掉落的筷子啊 七十六、调戏也要有专业精神 七十七、穿越女的才华 七十八、旷古大才女易玲珑 殿内一时鸦雀无声。众人那火辣辣的目光齐刷刷都瞅向了那位当众卖弄文采的“才女”郡主,耳朵竖得尖尖,要听她究竟能吟出什么样的好诗出来才震四方。 但听得易玲珑清了清嗓子,略一思量便朗声吟道:“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一《悯农》出口成章,时间之短,才思之敏捷,意境之高远,意义之深刻,便是那七步成诗的曹子建再世也不过如此吧。易玲珑深深地觉得她是多么一个才华横溢的天纵奇才啊,而且难能可贵的是,她这么一个不世出的旷古大才女,处事却是那么地低调,以至于一直埋没到今天,实在是怀才不遇啊怀才不遇。不过好歹,好歹这怀才就好像怀孕一样,日子久了,终究还是让大家都看出来了。 所有的炮灰喽罗以及龙套们,如果是美男,那就请为她的惊才绝艳而抚掌称绝,继而感动到流泪流得稀里哗啦吧;如果不是,那么就请起身离席,出门右转慢走不送,记得离开时消除掉一切曾经存在过的证据。 此时的旷古大才女易玲珑可谓是志满意得,洋洋得意,只见她昂挺胸负手而立,嘴角边挂着掩也掩不住的喜气,整个人看上去,倒也勉勉强强能算得上是神采飞扬,降低了标准或是偶尔闪花了眼睛,倒也依稀能从她身上瞧出几分才女的风姿。 而易玲珑作为一个长久以来怀才不遇的大才女,也深深地明白:有才华,那是要从别人地嘴里说出来才算数的。倘若是自己主动开口说了出来,那就不是有才华,而是油菜花了。 因此,出口成章的作秀顺利完成以后,跟着便再接再厉。再做一场沉默是金的秀,嘴巴闭得紧紧再不多说半个字,只把一双耳朵竖的尖尖,以便哪里一有动静便立刻转向哪里。 一时间,偌大一座长荣殿内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也听得清楚。既没有美男抚掌喝彩起立称赞,也没有帅哥流着眼泪拉着她地袖子哭得稀里哗啦请求她一定要把自己收入后宫中,即是是某个不入眼的小炮灰脱口感叹几句也没有,除了静悄悄。便只剩下悄悄静。 才女不愧是才女,很快就察觉到了此时殿中不同寻常的寂静感。易玲珑不仅有些纳闷:怎么回事?这帮家伙究竟有没有听懂她这意境深远的诗啊,怎么一点动静也没有呢?好歹也吱两声啊。 拧着两道柳眉,易玲珑终于低下了她那高昂的脑袋,带着狐疑的目光左右转圈扫视。 只见到,她的目光扫到哪里,哪里的人便赶紧低下怔地脑袋,操起桌上的筷子对着面前的珍馐佳肴夹个不停,疾如闪电,快似流星。眼睛一睁一闭之间,只能看到飞影连连,却看不清具体的动作。一桌又一桌的皇室贵人们忽然之间都好似几百年没有吃过饭似的,对着满桌子的菜肴。也不管不顾味道如何冷热是否适中了,只管一个劲地往嘴巴里塞东西,腮帮子鼓得高高的,嘴巴嚼个不停不住,偏还能保持寂静,一点奇怪的声音也没有弄出来。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明明已经吃饱喝足闲来无事开始闲话家常的大家,眨眼之间便像是被饿死鬼附体了一般,吃得这么香甜朵颐?易玲珑带着一脸地不解与好奇。目光扫到了宇文轩。 见她的目光远去,塞得正欢的众人又不约而同地停下了筷子,鼓着高高的腮帮子,目光一致,齐刷刷地也投向了宇文轩。 要说妖孽毕竟是妖孽,易玲珑这么一重磅级地大作抛出去。一屋子的人都为之动容失态。也就剩下宇文轩还能保持着镇定自若的姿态且面含春风般的微笑。当然,除了那勾起的唇角边上。几分不易被人察觉到的抽搐不算。 见到众人向他看过来,宇文轩不负众望地轻咳了一声,气定神闲地话道:“母后您觉得,玲珑郡主的这诗,如何呢?” 一句话,便将球踢去给了太后。果然,听他如此说话,众人的灼灼目光,其中自然包括易玲珑不解又期待地目光,再一次齐刷刷地投去给了太后。 在满屋子人火热目光的炙烤下,太后终于招架不住,终于不能再继续装傻充愣缄口不言了。 眼睛眨了又眨,目光屡屡扫过面前筷子也没动几下的鲍参鱼肚,太后拿手帕子擦了擦额头,故作沉吟道:“嗯,好,好,玲珑郡主这诗吟得不错,委实不错。” “母后觉得它好么?那么好在什么地方?”宇文轩紧跟着说道,“孩儿愚钝,一向与诗词一道上理解甚浅,初听上去只觉得字简意浅,可是听到母后说这诗好以后,又觉得确实有它自己独到的地方,可是究竟好在什么地方,一时之间却又想不明白,是以还请母后能再多点评上一二,也叫孩儿想通透想明白?” 太后刚说完话便端起杯子要喝茶,不料一口水刚喝进嘴里尚未来得及咽下,便又听到宇文轩刨根究底的问话,一时分心险些岔了气将水呛到嗓子眼里去。 捂着手帕子“咳咳”咳了几声,一双凤眼又不自觉地扫了眼面前满满一席面的饭菜,太后抽了抽嘴角,忙用帕子掩住了,不自然道:“这诗词白意远,既通俗易懂,又言简意赅,而且又是在如此仓促地情况下做出来地,实属难能可贵,玲珑郡主才思敏捷,谈吐不同凡响,往日只是听皇上提起过,哀家并不曾亲眼见到过。今日可见一斑。” 呜呼,终于有人夸奖她了!而且还夸奖地这么具体。易玲珑忍不住在心里高呼万岁,一时觉得这太后老娘们也不似平日里看上去那样那么不顺眼了。 然而低调的姿态总是要地,不然就真成油菜花了。面对着当朝太后的“赞赏”,易玲珑表现得很是不卑不亢。深吸一口气,镇定自若地扫视一周,淡淡然答道:“哪里哪里,不过是班门弄斧罢了,太后您太过奖了。不敢当不敢当。” 不过是一句谦虚的话罢了,不料太后却一愣,诧异道:“班门弄斧?” 易玲珑也一愣,脑袋转了好几个弯方才反应过来,原来这“班门弄斧”是有典故的,这旮旯没有鲁班,却是不能乱用的。也是她有些急才,眼珠转了几转,立即解释道:“哦,这不过是我们家乡的一句方言罢了。说起这个词来还有些故事呢。从前在我们村儿里,有个叫做鲁班的木匠,手艺那是相当相当的好,木匠活里他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因为他的名气太大,也就再没人敢在他家门口卖弄自己的木工手艺了,这便有了班门弄斧一词,说的就是不自量力的意思。后来还有人在诗里说道:采石江边一坯土,李白诗名曜千古。来的去的写两行,鲁班门前掉大斧。玲珑才疏学浅,哪比得上太后博学广识,实在是班门弄斧了。” 顺手拍了太后她老人家一个响亮的马屁。不料太后却不领情,依然是两眼茫然道:“采石江?李白?” 糟糕,一不小心又说漏嘴了。易玲珑暗叫一声不好,忙道:“这个采石江,不过是流经我家乡的一条小溪流罢了,不值一提,不值一提。至于李白……李白他是,他是,他是我们村儿里的一位夫子,诗写得不错。” 解释至此,太后也就再没什么话要问了,虽然心里依然很瞧不起易玲珑,暗道果然是小村小户人家的姑娘,见识也是这般的肤浅,不过一个抡斧头的木匠,一个很写几酸诗的夫子,想来本事也不怎么样,小地方的人没见过世面,便将他们捧上了天,还编词还写诗地去吹捧,真真叫人笑掉大牙了。然而这番鄙夷的话却不是她这个身份的贵妇人能够说出口的,即便是表现出来也是十分有失“皇家”体面的,所以充其量也不过是微微颔,转过去自去和她心仪的未来皇后人选闲话家常去了,不再理睬易玲珑半分。 一时嘴快,险险才被她蒙混过去,易玲珑也不敢再多说些什么。见太后不再同她讲话,预想中闪着泪花冲上来同她握手要签名要纪念物拉着她的衣服声称非她不娶的帅哥美男龙套们也没有出现,不觉很是没有意思,挪了挪适才站得僵硬麻的双腿,拉着剩半截的裙子重要坐下。 不料屁股刚挨上凳子未及暖热,耳根便一阵温热。易玲珑心中一颤,想要转身去看,却被人在桌下牢牢按住了身子动弹不得。只觉有一阵一阵乎乎的热气不断钻进她的耳朵眼里,想要更深层次的接触时却又不能得逞,弄得她心里奇痒难耐。 一颗心正七上八下悬而不落时,耳边传来宇文轩沙哑低沉的问话,合着嘴里吐出的热气,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她耳朵里钻:“老老实实告诉朕,你的家乡,在哪里?” 我现我越来越神仙了,连着一个多礼拜折腾到凌晨2点才睡觉…… 明天去看房子 祝大家端午节快乐,记得吃粽子,呵呵 七十九、轻功的奥妙之处 八十、喜洋洋和灰太郎 八十一、介素传说中的H么? 八十二、皇家兄弟齐聚首 八十三、宇文轩的雷区 八十四、就这样,稀里糊涂被吃掉了 八十五、小三儿的小三儿 八十六、流言啊,八卦啊 八十七、美味可口的五花肉 八十八、请你好生对她 八十九、传说中的皇家秘宝 九十、日久情淡的惨案 九十一、为伪断袖正名 九十二、敢问公主,你也是穿来的吗 九十三、长安殿的秘密 厢易玲珑与宇文娟已经亲切交谈切磋了半响,那边厢容嬷嬷才终于扭着她的老肥腰,一摆一摆地来了—— 尚未走进屋里面,便已经听到她那常年做嬷嬷锻炼出来的,异常洪亮的嗓音喊道:“公主哇,眨眼儿一晚已经过去了,那祖传的宝贝您可通读透了?若是都已经记下记熟了,那老奴就要把它拿回去入库了。太后娘娘那里,还等着老奴回禀一声呢。” 说这话,抬脚进了屋,一眼却看见那皇家秘宝正攥在易玲珑的手里,不仅哑了声,也不只是因为自己刚才的话太少女不宜了,还是一不小心又应景地想起了昨天下午,某人趴窗户偷看的事情来。 吭哧了半天,容嬷嬷悠悠吐出一句话来:“原来郡主也在这里啊?不知,那个,昨晚,皇他,还好吗?” 一张老脸憋的通红,神色间竟隐隐有丝不符合她这般年纪的扭捏。两颊侧浅浅的绯红之所以浅,乃是因为老脸擦了许多的粉,映得整个人精神奕奕,看去真是比半老徐娘还要徐娘半老,正是不是徐娘,胜似徐娘。 易玲珑听了一,怎么容嬷嬷张口不过三句,就问起宇文轩来了》难道说……那妖孽的魔掌,竟连容嬷嬷也不肯放过? 易玲珑的脑海中不觉地现出了这样一幅画面来: 天空中,阴暗光,如墨的乌云翻出滚滚的云花。地面,强风中夹杂着沙砾碎石,沿途卷起草皮纸屑。年过半百的容嬷嬷,正一脸凄惶的,以明显不符合她年纪的,飞人刘翔般的速度边急速奔跑,一边时不时地回头向后观望一下。 忽然间,乌黑的天空中炸出一道电,仿佛电母的利剑一般将乌云当中劈开,跟着响起阵阵雷公的咆哮,轰隆隆好不震耳。那雷声响到后来,渐渐就化作了宇文轩的狞笑“哈哈”地笑得好不诡异。 但听得容嬷嬷哀嚎声,急急向后退了两步,无奈却敌不过半空中陡然伸出来的一只巨手。那手自云彩中而出直朝地的容嬷嬷伸来,五指并拢,如猴子捞月一般下子就将容嬷嬷拦腰抓起,跟着手臂收回,带着容嬷嬷向天空而去。容嬷嬷初时还能勉强地挣扎两下,随着距离地面的高度越来越大挣扎也就越来越无力,到得最后,只是虚挣两下,便睁着一双无神的老眼,一动不动了。 天空中地乌云渐渐凝结成宇文轩一张巨脸。高高举起自己地猎物容嬷嬷洞洞地大嘴笑得好不张狂:“咩哈哈哈。终究是我地了。哈哈哈……“ 阵阵狞笑容嬷嬷那茫睁着地一双老眼。形成鲜明地对比。 真是太惨绝人寰了!炎炎夏日里易玲珑不禁打了个寒颤:”太可怕了。实在是太可怕了!“ 思绪完毕。转而回归现实。却发现不知何时。容嬷嬷地身边立了个小丫头。正咬着容嬷嬷地耳朵。叽叽咕咕地说着什么。小丫头眉眼长地很是清淡。只一张薄薄地嘴唇微微勾。显出了一丝干练来。 此时容嬷嬷那榆树皮一样地脸早已褪尽了娇羞。只剩下神色凝重凝重神色。半晌。听完那小丫头地话。川字眉攒得越来越重。目光也沉得越发厉害。 小丫头好容易讲完了。很自觉地退了后。低头垂手站好。一副低眉顺眼地模样。看也不看敢看易玲珑和宇文娟两位主子。 容嬷嬷沉吟了片刻,低声对小丫头说道:”你说的事我已经记下了,这就回禀太后娘娘去。“抬眼瞥了眼易玲珑,有低声吩咐小丫头道:”你先回长安殿那边去。若再有什么响动,不论何时,立刻来报给我知道。“ 小丫头细声细气地应了声“是”,终究是不敢瞧易玲珑和宇文娟一眼,急巴巴地福了一福,低着头快步地走了。 小丫头前脚刚迈出了门,后脚容嬷嬷就告罪道:“公主,郡主,今儿个可是不巧了,老奴这里还有些事情需要去回禀太后娘娘一声,您看,眼下这时候也不早了,要不,要不今儿早就算了,反正公主天资聪颖,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的。下午,下午老奴准一早就到。” 宇文娟心里早巴不得容嬷嬷不来才好,面子却不好表现出来。强忍住溢到嘴角贬得笑容,故作冷淡地挥了挥手,淡淡地说了句:“既如此,那嬷嬷就快去。只是下午定要早来些,不要误了本宫的大事才好。” 容嬷嬷连忙应了声“是”,胸脯拍的梆梆作响,行了礼告退下去。临走前却又对易玲珑说道:“郡主若是无事,也早点回宫去歇着。身子要紧。” 话说的不明不白,丝毫没有来由的。 而已玲珑此时正在心里寻思着:这长安殿三个字怎么听起来这么耳熟,到底从前在那里听过来着?想了半 想起来。待到容嬷嬷再次提起要去回禀太后娘娘的+福至心田地想到,这“长安殿”三个字,最早不就是从太后她老人家嘴里听到的吗? 明白了! 看来,这长安殿,一定是个比宇文轩还要无敌的大帅哥,所以才让太后牵肠挂肚的,明里暗里都想着念着放心不下,不惜坏了宫廷的规矩,自己的名声,安插眼线也要得到他。正是哪个少女不善怀春,哪枝红杏不善出墙,真是老当益壮啊老当益壮。 易玲珑开始想象那个名叫“长安殿”的大帅哥究竟是怎样的音容相貌,想了一会儿,丝毫不得要领,于是愈加地激发了她想要一睹美人芳姿的愿望来。 易玲珑决定,先从老红杏的女儿,也就是成阳公主宇文娟处入手,打探出些许有关帅哥长安殿的消息来。 “公主。”易玲珑向探了探身子,“你说,那长安殿……” “嘘——”宇文娟出声打断了她话,左右四顾了一周,示意站在远处的一众侍女们站的更远一些了,这才回过头来,将嗓音压得低低的,对易玲珑道,“小声点,如今在这宫里头,长安殿这三个字,可不是能随意提起的。今儿嬷嬷也不知到底吃坏了什么,怎么这般地反常起来了,连事情的轻重缓急也分不得。那件事情,岂是能够当着你、我,还有这满殿宫人的面提起的吗?幸亏我这殿里头的几个人,都是从小就跟了我的,口风严实,万不会乱说话的。” 嗯?这么神秘?来果然是设计太后的忌讳了,搞不好还是段禁忌之恋什么,整理整理润润色,说不定还能弄出一本《太后秘史》啥的畅销出来,岂不是又满足了八卦的,又能赚个盆满钵满?易玲珑暗地里打定了小算盘,表面,却摆出一副茫然无知的表情出来:“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宇文娟见她并不明白自己的意,又警惕地向四周看了看,说道:“按理说,这本不是一件你我能够谈论的事情。但是,以你和轩哥哥的关系……” 脸一红,顿了顿,声音的更低了:“……算了,反正你迟早是要知道的,索性我就跟你说了。那长安殿里住着的,你道是谁?乃是前太子的亲生母亲,父皇的皇后娘娘!” “公主的意思是说……” 宇文娟点点头,咬着易玲珑的耳朵,压到不能再低:“不错,母后在派人监视着她。母后的意思,是要她死……” 看着易玲珑一脸震惊的样,宇文娟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黯然道:“我知道,你一定觉得,母后的心未免太狠了,可是又能有什么办法呢,在这宫里头?别忘了,那人虽然住在长安殿里头,可是殿外头,还有她两个年华正茂的儿子呢。其中的一个,还曾做了二十多年的太子,就差那么一点,母仪天下的,就是她了!” “虽说如今在那椅子坐着的是轩哥哥,可是要知道,父皇钦封的皇后,统冠六宫的人,却不是母后哪!父皇对前皇后很是敬重,母后她虽身居贵妃之位多年,深得父皇宠信,却一直郁郁不乐,就是因为,在她面,还有一位皇后压着。 母后她一向并不多么……多么亲和,她被前皇后压了那么多年,如今好不容易熬出了头当了太后,如何还能容得下那长安殿里,住着个前皇后,现太后与她平起平坐?那殿里头的人,早就全部被换成母后的心腹了。” 宇文娟说的有些激动,顿了顿,神色有些悲催:“其实我又何尝希望这样?那皇后娘,前皇后娘娘,她人很是平和的,我小时候她还夸我可爱,时常抱我呢。就算是后来,母后与她明里暗里斗得那么厉害,她也依然对我很好,只说大人的事情万不能连累到孩子身。可是她如今落得如此境况,我又能怎么样呢,我又有什么办法呢?容不下她的那个人,可是我的亲娘啊!我只能,我只能设法,早早地离宫,不亲眼看见就是了,这宫里头,黑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 跟着是片刻的沉默,静寂地让易玲珑以为宇文娟不会再说话了的时候,宇文娟却乍得一动,犹如受惊了似的颤了颤,跟着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握着衣襟的手紧了紧,深吸一口气,脸的深思似有一丝难以忍受的痛苦:“更何况,当今的圣,轩哥哥他,并不是母后亲生的!” - 长安有话说: 那个,我是情客串,出演巍峨宫殿一座…… 另外,问一声,下本名字想叫《长安殿》,好不好听? 九十四、贫僧法号江湖 九十五、调戏别人老婆是要付出代价的 九十六、再现江湖的绝招 九十七、番外:姨娘 九十八、倒霉蛋拓跋毅重出江湖 九十九、孩儿不慎,已经把她给睡了 一百、小两口吵架了 一〇一、珑儿啊,你去学门才艺吧 当晚,吃饱了的宇文轩懒洋洋地歪在床榻上,头kao着床柱,眼睛望着那薄被之下的一抹香肩,觉得心满意足。 上好蚕丝织就的锦被在烛光下泛出黄金一般的明黄光泽,上面飞针走线地绣着龙凤呈祥的图案,配以百花睁眼图,显得既隆重又热闹,既华丽又富贵。 而在这华丽的、富贵的这百花团簇的锦被下面,覆盖着的则是一具温热的,柔软的,光洁的,**。 锦被虽厚,却挡不住春光乍泄;锦被虽薄,却遮住大片春光。 既叫人心猿意马,又给人留出了想象的余地,令人浮想联翩。 香艳,真是香艳! 宇文轩咂咂嘴,似乎那淡淡.的香甜气息还萦绕在舌边不曾离去。他觉得,这个晚上,终于圆满了。 “你在想什么呢?”易玲珑挣扎着要.从被窝里起来。身上的锦被随着她起身的动作而滑落,lou出的便不再只是一抹香肩,而是酥胸半lou了。 宇文轩的眸子顿时暗了暗。忙.伸手拉了被子拥在易玲珑身上,强按着她重新躺好,声音哑哑的,带着些调笑:“怎么,还没吃饱?又来引诱我?不行呀,今晚已经够多的了,你是想让我明天,上不了朝么?” 易玲珑脸红了红,扭了扭身子拜托宇文轩的束缚,.调整了睡姿,眼一横嗔道:“你自己定力不够,却来怪我?” 宇文轩笑了笑,手抚上易玲珑的脸庞,修长的手指.在她脸颊上,眉毛上,嘴唇上游走不停,轻轻地,柔柔的,带着他特有的温度。 食指一勾,抹去易玲珑鼻尖上涌出的几粒细汗,.宇文轩长长唤道:“珑儿——” 易玲珑被他抚.得很受用,听到他这一声唤,闭着眼睛轻轻应道:“嗯。” 宇文轩低头望着她,手指再一次将她的五官一一抚过,长长出一口气,说道:“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易玲珑已有些昏昏欲睡,听到他说话,连眼睛也懒得睁一下,只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嗯,好。” 宇文轩再抚一圈,再出一口气,再说道:“也不要怪我,好不好?” 易玲珑也跟着再哼一声:“嗯,好。” 宇文轩停下了动作,手覆在易玲珑眼睛上,沉默了好一会儿,忽然没头没尾地开口说了一句:“珑儿,要不,你去学一门才艺好不好?” 易玲珑立即哼道:“嗯,不好。”眼睛依然没有睁开。 “为什么?”宇文轩拍拍她的脸颊,示意她睁眼。 易玲珑只好睁开眼睛,不满地翻了翻身子换个姿势,胳膊肘托着脑袋撑在枕头上:“不为什么。不想学没时间。” 宇文轩低头笑笑,手指在被子上很有节奏的敲击着,一边像哄小孩一样地哄她道:“乖,听话,去学门才艺吧,我会更喜欢有才华会才艺的珑儿的。” “可是。”易玲珑从被窝里伸出一截小腿,答道,“我已经很有才华并且会才艺了。你看我不是会吟诗吗?我的诗不是吟得很好吗?那个锄禾日当午哇,汗滴禾下土哪,谁知盘中餐呀,粒粒皆辛苦啦。怎么你觉得,这诗不好么?” 宇文轩敲被子的手指一僵,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略想了一会儿,依然语气轻柔地对她说道:“唔,不错,你的诗已经吟得很好了,很不错。可是,你应该不介意再多学一门才艺吧。” 易玲珑小腿一勾一勾地答道:“我不仅会吟诗,我还会作赋,词也可以的。真的,不骗你,就是莲花落,我也能来上几句的。不信你听,竹板这么一打呀,是别的咱不夸,夸一夸御膳房的灌汤小包子。这包子真是好呀,这包子真是棒……” (长安:女儿,你说的那不是莲花落,那是天津快板。) (易玲珑:娘,你考证过天津快板的源头吗?) (长安:……这个真没有。) 易玲珑说完快板,对自己作总结道:“你说,我是不是才华横溢?” 宇文轩望着她那一勾一勾的小腿,觉得眼睛有些花,白生生的莲藕晃来晃去,让他有点心不在焉了。 可是听完她说的话,却是心中百味交集。想了想,觉得今晚着实是个很圆满的夜晚,实在是不宜将气氛闹得太僵。于是望着易玲珑那闪亮亮充满期待的眼神,硬是昧着良心回答说:“是。” 易玲珑听他终于承认了自己,很有些得意。 可是宇文轩跟着又说道:“可是,我想要的,是不一样的才艺。” “比如说……”宇文轩耐心地启发她道,“比如说演奏一种乐器,或是画一幅画。你想想,我们两个人,一个吹着萧……” “吹箫?”易玲珑望着宇文轩裸lou的上半身,思想止不住向不纯洁的方向飚去,“吹箫不好,无益身心健康,不要吹箫不要吹箫。” “好好,不吹箫不吹箫,换一个。”为了自己心中的画面,宇文轩只好配合道,“换弹琴好了。我们两个人,一个叮叮咚咚地弹着琴,一个在一旁画着画。一首古曲弹成,一幅泼墨山水画也画就,那是何等的美妙……” 易玲珑看着宇文轩呆了一会儿,感叹道:“小轩轩,你是言情小说看多了吧?” 小轩轩这家伙一定是中了言情小说的毒了,且中的还是村上春树型的毒,不然怎么会好好的突然就变得小资起来了? 美妙的畅想被无情地打断,谆谆善诱不敌对方的榆木脑袋,宇文轩终于发飙:“易玲珑,你赶紧去给我学一门才艺回来,不然我活炖了你!” 圆满地夜晚被这一声吼打破,活生生地吼成了不圆满。 真是悲催啊! 然而最终事情还是得到了圆满地解决。易玲珑还是答应了宇文轩学艺的要求,不过,作为回报,宇文轩需要找个机会,放东太后出宫,让她和她儿子团聚。 其实,易玲珑也不是多么的想替东太后求情。她只是觉得,就这样被宇文轩逼着去学习才艺,对她这样一个才华横溢的才女来说太丢脸了,好像她是因为惧怕宇文轩的淫威才答应去学习才艺的。(长安:难道不是么?) 本着有付出就得有回报的精神,易玲珑认为自己理所当然应该向宇文轩提出某个艰难的条件以作交换,以此证明自己其实并不惧怕他的淫威,而是因为有求于他才屈从的。 但是一时半会儿,她竟然想不出来有什么艰难的条件可以提出来难为宇文轩的。皱着眉头想了又想,忽然想起来前天见到宇文焉的时候,他托自己有空帮他老娘求个情,说是年纪大了身体不好,身边没个体贴的人照顾,又老想儿子,希望能得个恩准,出宫去住到儿子府上。 易玲珑知道现在掌权的西太后正惦记着要瞅机会整治东太后,而宇文轩作为西太后的儿子,自然不敢逆西太后的意,所以便觉得这是一个很能刁难宇文轩的法子。于是便提出,如果宇文轩非要一意孤行让已经才艺满身的她再去学一门才艺,除非他答应放东太后出宫和儿子团聚,否则她宁死不屈! 多么有胆量,多么有气魄,多么有气节啊!易玲珑很是佩服自己。 却没想到,宇文轩只是用手指在被子上画了两个圈,便满口答应道:“好,准奏!” 这未免让易玲珑很是郁闷。不免有点想要反悔抵赖。 宇文轩见她皱巴着一张笑脸好像苦瓜似的,不禁有些心存不忍。 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一条紫水晶做成的手链,提在手里,在易玲珑眼前晃了晃:“珑儿你看,这是什么?” “这条手链……”易玲珑盯着手链问道。 那手链由一根金丝穿成,做工考量,精雕细琢,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上面的紫水晶晶莹剔透,质地纯良,似乎还能发出淡淡的紫光,在这夜晚昏暗的光线下,显得很是美丽,甚至还带着一丝妖异。这样特别的紫晶手链,但凡是个姑娘看到了,恐怕也会想要得到吧。 “这条手链名唤紫凝,乃是戈特国库中颇为奇特的一件收藏。”宇文轩拎着紫晶手链解释道,“这次戈特国来朝,拓跋毅便把它进贡给了我,也算是……” “我要问的不是这个!”易玲珑打断他的话说道,“我要问的是,这条手链,你是从哪里摸出来的?” 眼睛望着宇文轩**的身子,做柯南推理状:“你全身上下一丝不挂,这条手链,你究竟是藏到了哪里?难道说……你刚才是把它藏在了……”说着话,猛地xian起宇文轩的被子,“这里!” 锦被之下,除了宇文轩的半截身子,再无他物。易玲珑望着那隐藏在锦被之下,高举的“旗杆”,一时不知该如何处理。 “咳咳。”宇文轩故作镇静地咳嗽两声,道,“珑儿啊,可不可以将被子还给我了?我这被子下面,可没藏什么东西吧。” 易玲珑木讷地点点头,将被子放下。忽又想起了什么,心有余悸道:“还好,还好。本来我还纳闷,你刚才怎么那么老实,kao在床上一动不动,完全不是你往日的作风。我还担心你是不是出了点什么状况。现在看来,还好还好,还能在被子下面扯大旗,应该不用担心了。” 忽而又一想不对,问宇文轩道:“对了,刚才你的手……是不是一直放在下面?” “放肆!”宇文轩被她问得脸都红了,“刚才,我的手一直放在被子外面的。你忘了,我还摸着你的脸说了半天的话呢。” 易玲珑这才放了心:“哦对,我想起来了,的确是这样。这下我就放心了,我还以为,你打算今后自己解决,不需要我了呢。” 宇文轩自动忽略她的胡言乱语,抚了抚生疼的额头,仔细回想刚才说到了哪里。想了想,将那紫晶手链晃到了易玲珑的鼻子跟前,又是诱惑又是威胁地说道:“珑儿哪,五日之后的那场宴会上,你要是能凭着新学的一门才艺给我lou脸,这紫晶手链,便赏赐给你了。”说话的语气,神态,仿佛刚才那段小cha曲压根没发生过,也算是一种本事,一种境界了。 “真的么?”易玲珑盯着那紫晶手链,眼睛都不带眨巴一下的,“只要我能给lou脸,你就把这个给我?一言为定,不许反悔?” “一言为定,绝不反悔。” “要是我用新学的才艺给你lou脸了,刚才答应的那个放东太后出宫的条件也得应许。”易玲珑讨价还价道。 这,这女人怎么这样?她以为她在跟谁说话?宇文轩无奈地抚了抚额,算了算了,她要不是这样,还真就不是她了。 “好的,那个条件也答应了。”为了自己心目中的圆满画面,宇文轩很是痛快。 “成交!”!~! 一〇二、易玲珑学艺记 一〇三、那些可怜的琴弦啊 转眼已是过去了五天。 这过去的五天,对玲珑阁的侍女们来说,是难熬的五天,是痛苦的五天,是灾难到体无完肤的五天。只因为,五天前,玲珑阁的主人玲珑郡主,跟着汲风大哥他,开始学弹琴了。 只见玲珑阁的正厅中新添了一座描金雕花的黄梨木书案,书案上笔墨纸砚文房四宝一应没有,只放了一把黑漆贴金鹿角霜渡的蕉叶牛毛断七弦古琴,造型拙朴,用色古雅,琴尾处篆刻有“御制”二字,不听音色,但看外观,便知此琴不是凡品。 书案后面,一边正襟端坐着玲珑郡主易玲珑,另一边端坐正襟着汲风大哥。两人皆是一副如临大敌的表情,神色严肃地面对着书案上的古琴,抬手挑指,四只手在琴弦上上上下下比划了半天,就是不敢按下去。 “汲风大哥,是这样吗?你刚教的那个指法,是这样的吧?”易玲珑一边比划着一边诚心诚意地向汲风请教。 “呃,是,是吧,应该就是这样的吧。”汲风抹了抹脑门上的汗,很有些心虚地回答道。 唉,他这是造的哪门子的孽.啊。五天前因为时赶背运,被主子宇文轩临危推了出去假扮会弹琴的高人,结果从此就摊上了教授玲珑郡主学琴的苦差事。 还记得那天晚上晚些时候,他一.脸苦瓜模样地去到长德殿,对着那高高在座的主子,怯怯道了句:“主子,玲珑郡主她……” “嗯?珑儿她可答应学琴了?”宇文轩问。 “答应了,玲珑郡主她主动要求.属下教她弹琴的。”汲风道,“可是……” “哦。”宇文轩点了点头,似乎松了口气似的。想了想,又.问,“她可觉察出来刚才是朕在弹琴的么?” “没有。郡主从始至终一直认为当时只有属下和她.两个人在那里,也因此而断定,那琴……”汲风流lou出一副悔不当初的模样,“那琴是属下弹奏的。” “既然珑儿她指定了要汲风你来教授她琴艺……”不.知为什么,汲风忽然觉得此时的主子笑得很像一只狐狸。只见他微微颔首,沉吟片刻,道,“那朕就恩准,接下来的几天汲风你就安安心心地教授珑儿弹琴吧,不必再接受新的差遣了,直到初七晚宴结束以前。” “可是主子……”汲风.大哥猛地抬头,企图做临死前的挣扎,“可是,可是属下,属下这双手,只会舞刀弄剑,不会弹琴啊!” “不会可以学么。”宇文轩走下台阶,来到汲风的面前,拍着他的肩膀安慰道,“你看玲珑郡主,她之前不也不会弹琴?她都可以学,汲风你为什么就不能学学呢?你放心,这段时间里,朕会每日里抽出时间来,亲自教导你弹琴的。朕前一天先教会了你,再有你第二天去教导珑儿,岂不是两全其美之策?” 那一刻,汲风终于明白,自己从此怕是,掉进一个万劫不复的陷阱里了。 “唉,伴君如伴虎啊。”汲风大哥看着自己那双骨节粗大,布满了老茧的手,由衷地感慨道。 “汲风大哥。”专心学琴的玲珑郡主抬头,目光灼灼地望向他,甜甜地开口,“汲风大哥,你刚才教的指法我看得不是很清楚,能不能请你再示范一次呢?” 指,指法?汲风低头看看那七根细细亮亮的琴弦,又低头看看自己的双手,一时无语。 这是一双怎样的手啊?这是一双五岁挥刀如挥旗,七岁舞剑如舞袖一般的灵巧的手,这是一双拳打南山猛虎的强有力的手,这是一双刀伤剑痕遍布饱经沧桑的手,这还是一双会拿筷子会端碗的手。可是,可是要这双手弹琴——主子他,究竟是想让他弹琴呢,还是想让他断琴呢? 汲风很痛苦,汲风很郁闷,汲风很无助。 可是,君有命,臣不得不从。汲风大哥抽了抽鼻子,抬起他那簸箕一般大的手掌,十指张开,万分小心翼翼地将指头按在了琴弦上,先是指尖,再是指肚,终于平安地将十指指头就位了。 “郡主,请看,看好。这一段应该是这样,这样弹的。”汲风大哥一边解释着,一边轻轻拨动了食指。琴弦发出叮的一声脆响,音色纯正,余音悠长,煞是好听。 汲风大哥轻轻舒了口气,僵硬的表情也稍稍有了些放松,再接再厉:“跟着应该是这样,这样,再这样……”粗大的手指随着他的解释在琴弦上来回拨动,发出叮叮咚咚的声响。 一段古曲尚未完结,忽然嘭的一脆声,琴弦崩断。亏得汲风大哥眼明手快,反应敏捷,眼见着乍断的琴弦卷着蹦起,当即指如疾风,迅如闪电,两根手指齐齐并拢,稳稳夹住了断掉的琴弦,跟着手掌带着万钧的雷霆力量向琴柱上一按,那琴便牢牢地静止在了书案上。 汲风大哥于电光火花之间出手,一出手就免去了一场毁容危机,不但保住了自己的万年冰山脸,也保住了易玲珑的一张小脸,其武功之高深,训练之有素,可见一斑。 只可惜了一张好琴。被汲风大哥这么一弹一夹一按,顿时牛毛断变成了碎木断,蕉叶式成了两段式,咔嚓一声一分为二了。说来这琴弦的质量还真是好,琴身已经断裂成两截了,那幸存的六根琴弦却还依然顽强地如小强一般的幸存着。 看着那断成了两截的古琴,易玲珑闭了闭眼睛再睁开,感叹道:“这个,就是藕断了还能丝连,琴断了还有弦在吧。真是生动形象啊。说起来这琴弦的质量还真是不错,是哪一家生产的,下次记得还要再买他们家的。只是,为什么琴身断成这样这六根弦都没断,刚刚那根弦汲风大哥轻轻一碰就断了呢?莫非刚才那根弦偷工减料了?这也难说,树大难免有枯枝,马大难免尾巴不结实。又或者是那匹马没有好好保养自己的尾巴,结果导致尾毛开叉拖落也说不定。嗯,下次记得提醒他们,就算没有霸王防拖洗发lou,最起码也要用皂角洗洗马尾巴,最好再配上人参啦灵芝啦黑芝麻之类的东西,或者也不用这么麻烦,直接包成黑芝麻汤圆喂马吃,让它从内到外都滋养无限……” “郡,郡主……”犯了错误的汲风大哥眼看着郡主大人的眼神越飘越远,知道指望着郡主问他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只好主动承认错误,以求宽大处理,“郡主,对,对不起。属下不慎,将琴……” 易玲珑被汲风拉回了神,看了看汲风大哥,又看了看古琴残骸,默默地想了一会儿,终于顿悟了。 只见她感动地握住了汲风大哥的双手,诚恳地道谢道:“汲风大哥,辛苦你了!你为了配合我,为了让我这个初学者可以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学琴的奥妙境界,不惜牺牲自己放低身段,舍弃了炉火纯青的高朝琴技不用,自愿采用最拙劣的手法向我演示究竟什么样的指法是错误的,是危险的,是不被允许的。而且这几天来,你弹琴的技艺一直停留在和我一样的水平,本来我还纳闷,那天晚上我明明听见过你的琴艺,那是何等的出神入化,怎么到了我的玲珑阁,你的琴技却忽然下降了这么多,难道是我这玲珑阁和你的八字相克,让你的高超琴技显lou不出来了?现在我终于想明白了,原来你是为了将就我,故意把水平降到和我一样的层次,这样才能心领神会地了解到我这个初学者的困惑和瓶颈。汲风大哥,你真是太令我感动了。虽然我学琴时间不长,但是我也知道,这弹琴的技法,由生疏到熟练容易,由低劣到高超容易,而由熟练到生疏,由高超到低劣却是难上加难。汲风大哥你能在一夜之间将自己的水平降到和我一样,可见你的琴艺已经达到了怎样神乎其神的境界了啊!啥都不说了,有你这样的德艺双馨的高人教导琴艺,我,我真是太幸福了!” 汲风有心解释,却不知从何说起,更重要的是,根本就无法cha嘴说话,聂诺了半天,不住重复道:“郡主,其实,其实我……” 易玲珑摆摆手制止住了他:“汲风大哥,你不用多说了,我都明白了。这些天来你的辛苦,她们别人可能不了解,可是我都看在了眼里。你为人仗义,教导心细,我有你做我的老师,真是三生有幸。俗话说的好,一日为师终生为师,你这个师傅,我易玲珑认定了!” 说罢,大手一挥,颇为豪迈地吩咐道:“来人啊,再拿一把琴来供汲风师傅演示。” 一直在一旁侍奉的玲珑阁的侍女们却毫无动静。 易玲珑转头,不解地看向她们。玲珑阁的侍女们这才意识到有话正在吩咐,赶忙扯掉了塞在耳朵眼里的棉花,洗耳恭听。 待易玲珑又重复了一遍要求,侍女摇了摇头,指着书案上的断琴回复道:“郡主,那已经是内库中仅存的最后一把琴了。” “最后一把了?”易玲珑一愣,“没有了?那剩下的琴呢?” 侍女低头望着地面:“剩下的,都在这里了。” 易玲珑和汲风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见一地的——断琴…… ========================================= 易玲珑:姐姐啊,介个,可以有。 侍女:郡主啊,介个,真没有。!~! 一〇四、和亲的公主 一〇五、决战紫禁之巅 一〇六、高手啊高手们 一〇七、没良心的你呀你 一〇八、陈枣做馅儿桃做皮儿 秋分过后,很快就到了中秋。皇宫中,品桂赏月,自然又是一番热闹。 有皇宫的地方就有女人,有女人的地方就有八卦,而八卦的中心绕来绕去自然还是离不开男人。这次八卦话题的中心,便是宇文轩身边的那个座位,到底花落谁家? 根据以往的惯例,坐在最上首的两位人物,自然是宇文轩和太后老人家,这本是没有什么悬念的事情。而够脸面能够坐在这两位人物身边的,从前得以太后老人家身边侍候的贵人非太后的娘家侄女公孙玉瑾莫属,而能够在宇文轩身边端正坐着还有心情好吃好喝的人物,也是除了顶着太后义女光环的玲珑郡主之外不做第二人选。 然而今晚的家宴与以往略有些不同。今晚是宇文轩正式的、从名分上结束单身王老五生活后所举办的第一次正式宴会,所以在座位的编排上恐怕就要有些异动了。 按理说,已经晋位成玉妃的公孙玉瑾自然是要陪同皇帝宇文轩坐在一起了,所谓的夫唱妇随,母仪天下么。可是这样一来,又该把玲珑郡主安置在什么地方呢?把她排坐在太后的身边?不行不行,太后并不喜欢这个名义上的义女已经是宫中人尽皆知的事情了,而又因为这次和亲的事情,玲珑郡主算是把太后得罪到底了,把她安排在太后身边落座,莫非是嫌自己的小命太长了? 负责安排座次表的女官还.未想好要怎么安置易玲珑,宫里头押易玲珑还能不能继续坐在宇文轩身边的赌局早已开始下注了,一赔五十的比例,押宇文轩身边的座位这次将被玉妃所抢走的赌注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 “玉妃娘娘的爹爹是手握兵权的.大将军,兵部尚书,而她本人也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舞艺也是世间鲜有。”有下了注赌公孙玉瑾赢的宫女自信满满地分析道,“听说玉妃娘娘上一次还在皇上、太后跟前献舞了来着,啧啧,那舞姿好看的,跟天上的仙女一样,听说把皇上迷得,太后连叫了三次都没听见呢。那个什么也不会的玲珑郡主,怎么能跟她比?顶多也就是让皇上闲来无事时逗逗闷子而已。” 有说话的,自然也有反驳的,那.持不同意见的便如是说了:“话也不能那样说。皇上要宠着哪个,可不是咱们这些人能够决定的。我就觉得皇上对玲珑郡主不一般。我听说,太后本来没打算让夏家小姐去跟戈特人和亲的,最初的人选却是玲珑郡主。是皇上坚决不同意,执意不肯,太后没办法,这才临时换了和亲的人选。可见皇上还是很宠玲珑郡主的。” 笃定公孙玉瑾的人便又说了:“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玲珑郡主就是再得宠,日子久了,皇上也是会腻的,再加上玉妃娘娘这才刚刚进宫没有几日,皇上对她,正在新鲜热乎的劲头上呢,怎么舍得让她难堪呢?更何况,还有祖制在那里放着呢,不管怎么说,毕竟玉妃娘娘都是皇上有名有份的妃子,自然是要坐在皇上身边的。” 支持易玲珑的人也跟着说了:“你这话虽没错,可是.不见得玉妃娘娘刚进宫就会得宠哪。更何况,据我分析,那个玲珑郡主哪,怕是并没有她表面上那么简单,搞不好,还会些摄人心魄的妖术呢。我听人说,玉妃娘娘刚进宫那一天,皇上原本是宿在长宁殿的,可是没想到后来,玲珑郡主也不知施了什么妖法,站在玲珑阁的门口,朝着长宁殿的方向念了几句咒语,你猜怎么着,半个时辰不到,皇上居然离开了长宁殿,跑到玲珑阁里了。啧啧,一晚上都没有再出阁半步,整宿都宿在那里哪。” 仿佛接到了什么信号似的,一闻到这话里头的.桃花气味,开局的参赌的众人立刻都竖起了耳朵,眼睛贼亮贼亮地瞅着说话人,兴奋地问道:“这种事,你怎么能知道?” 那说话的人立.刻就像做了英雄似的,拍拍胸脯,很有些骄傲地卖弄道:“我怎么会不知道?也不去打听打听,我是什么人?我可是皇上身边伺候的三公公……” 众人惊:“啊?” “……的表弟……” 众人敬:“噢——” “……的邻居……” 众人叹:“哦……” “……的远房侄子……” 众人怒:“哼!” “……的二大爷的儿媳妇的娘家兄弟的小舅子的发小儿!”那人终于一口气禀明了关系,继续说道,“你说有这事儿,三公公怎么会不告诉我?三公公说,第二天早上,他去长宁殿催皇上早朝,没想到皇上居然压根就不在那里,可把三公公给急的呀,就差没满皇宫的贴告示找皇上了。所以我说,皇上身边的那个座位,一定还是玲珑郡主的!” 众人将信将疑,便有人问道:“就算你说的是真的,那你押多少赌玲珑郡主今晚能坐在皇上身边呢?” “这个嘛,既然要押,自然是要押得多点了,这样才能赢得多嘛。我看,我就押……”那人沉吟了一下,“就押一两好了,赢得太多也不好么,呵呵。” 众人:鄙视之。 片刻之后,离赌局不远的某个偏僻的小径上,刚刚下完了赌注散去的汲风大哥回眸望了一眼玲珑阁的方向,心中默祝道:“郡主,一两纹银虽少,却也能稍稍助长一些您的气势,免得让您被那玉妃压制住了风头。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汲风恐怕永远也发现不了自己在琴道上的天赋,你对汲风的恩德有如再生父母一般,而汲风最后能够为你做的事情却也就只有这些了。想来真是惭愧的很。对了,我已经提前做好了公证,刚才下的那一两赌注的受益人是郡主你,万一有幸赢了,那五十两银子就请郡主你省着点花。郡主,以后的日子,汲风不能再在暗中保护你了,还请你多多保重!汲风昨日里已经正式向皇上递了辞呈,从此刻起,汲风要为自己而活。今晚过后,作为杀手的汲风就已经死了,但是不用伤心,因为过不了多久,作为一代琴师的汲风就会诞生在这个世上!” 默祝之后,汲风大哥又回眼望了眼长德殿的方向,擦了擦眼角,跟着挥一挥衣袖,几个腾挪之间,没有带走半片云彩,汲风大哥只带着他的信念,他的理想,他崭新的未来,永远地离开了。 历史的车轮从来不会因为哪个人物的离开而停下来,晚上的中秋宴会也并没有因为汲风大哥的离去而取消。 输赢就在眼前,大家都擦亮了眼睛,盯着看坐在宇文轩旁边凳子上的,究竟是哪一个。 未几,一身盛装打扮的公孙玉瑾就出现在了众人的视线之中,身姿仟美,柳腰轻摆,一路婀娜地走到了宇文轩的身边。 “臣妾叩见皇上。”糯糯地施毕礼,公孙玉瑾仟腰一摆,就要在宇文轩身边落座。 那些押了公孙玉瑾的人不禁喜笑颜开:“赢了~~~赢了~~~虽然赔率不是很高,可是毕竟也有些彩头。” 谁知尚未等他们笑完,上座的宇文轩却已经开了口:“玉妃素来习惯在太后身边侍奉,今晚还是依照往日的惯例坐在太后身边吧,也好跟母后她说说体己话儿,让母后今晚不至于太过沉闷。” 公孙玉瑾虽然心里老大的不愿意,可是却不好说出半个“不”字,期期艾艾地看了宇文轩一眼,道了声“是”,慢腾腾挪到了太后的身边。 那些押了易玲珑的人顿时笑逐颜开:“冷门啊冷门,一比五十,这下可是赚的盆满钵满喽~~~”眼睛闪亮亮的,就等着易玲珑落座,他们好数钱数到手抽筋。 紧跟着进来的是成阳公主宇文娟和驸马萧逸之两口子。见过礼之后,小两口正要去往太后的方向,宇文轩却又开了口,道:“逸之啊,来来来,坐到朕身边来,许久不见你,朕可攒了一肚子的话要跟你说哪。娟妹妹么,就坐到朕的另一边吧,既挨着朕,又kao着太后,离逸之也近,说个悄悄话儿什么的也方便,不至于要叫你暗地里埋怨朕,说朕妨碍了你们夫妻俩过节。” 宇文娟脸上一红,低头应了,便挤在宇文轩和太后之间落了座。 那些设了赌局的人脸上的表情便又是一番变化。 押了公孙玉瑾的人暗暗庆幸说:“没想到已经必输无疑的事情居然还能有转机,虽然没有赢到钱,不过能保住本倒也不错。” 押了易玲珑的人却都哭丧起了脸:“煮熟的鸭子飞了,世事怎么就这么无常呢?” 各自叹息间,易玲珑已经翩翩然到了场。今晚她身着的是嫩绿色水纱宫装,依然是简单朴素的样式,领口、袖口和裙摆处绣着的是盛开的白色茉莉花,腰间云锦织就的腰带将一袭玲珑有致的腰身勾勒的恰到好处,垂落在胸前的束胸丝缎则随着她前进的步伐,在她身旁荡起连绵的浪花。 宇文娟咽了一口唾沫,暗羡道:“这个玲珑郡主,平日里都吃的是什么好东西啊?几日不见,好像,好像又大了一圈。”低头看看自己,不觉郁闷,“什么时候才能达到她那样的高度啊?” 宇文轩则抿起满意的嘴角,暗自夸奖自己道:“这些天来的努力没有白费,这效果,看起来还是很明显的么。” 易玲珑停下脚步,只见上首坐着的几个人,依次是公孙玉瑾、太后、宇文娟、宇文轩、萧逸之,很明显已经没有她的位置了。 一瞬间的尴尬之后,却看到宇文轩正一边淡淡含笑,一边朝着她频频招手,示意她过去。 心头一甜,易玲珑抬脚,立刻朝着宇文轩走去:“小轩轩果然还是有心的。” 转机再次出现,众人再次拭目以待。 见易玲珑走来,宇文轩却是一愣:“你怎么到我这边来了?这里已经没有座位了。” 易玲珑纳闷:“不是你招手叫我过来的么?你还笑得那么灿烂。” “我招手是因为下午练习骑射时不小心扭伤了手腕,活动活动松松筋骨。”宇文轩一边搓揉着手腕一边解释道,“至于我笑么,今晚是中秋佳节,月光姣好,家人团聚,自然是要笑的了。”眼角处波光一闪,一抹笑意转瞬即逝。 易玲珑怒:扭伤?最好扭断你的手腕!你个没良心的妖孽轩。 再次大逆转!众人的心数不清是第几次的有上有下,有些个心理承受能力不好的,已是觉得心头噗噗撞得厉害,赶紧从袖中摸出救急的丸药来干吞了下去,纷纷发誓,从今往后一定要痛下决心戒赌:妈呀,别人赌博那输的只是钱,咱赌博输的咋还有小命呢! 兴许是被易玲珑眼刀中的杀气所伤,宇文轩感到心头一颤,背上不觉有丝丝冷汗浸出,沉吟了片刻,指了指自己和宇文娟的中间,语气颇有些冷淡:“小三子,这里加个凳子给玲珑郡主。” 此话一出,众人齐叹道:“圣心难测啊~” 易玲珑落座时,太后正拉着公孙玉瑾的手,眯着老眼细细地瞧那白藕似的手腕上戴着的手链,瞧得一时兴起,也拉了宇文娟和易玲珑一起去瞧:“你们看,玉儿腕子上戴着的这副串子,哀家怎么瞧着这么眼熟呢?” 易玲珑也跟着好奇地凑过去瞧,只见戴在公孙玉瑾那串手链,颗颗水晶晶莹剔透,在大殿灯火的映照之下,淡淡紫色光芒蜿蜒流转,仿佛带着灵性一般,任是怎样的旋转,那淡紫色的光芒都围绕着那链子上的珠子凝结不散。 这,这不是……易玲珑心头猛地一颤,不由自主地转头去看宇文轩。 在接触到她的目光那一刹那,宇文轩的肩膀似乎颤了那么一下,转眼却又掉转了头不看她,只跟萧逸之有的没的说着话。 “母后忘了,玉姐姐戴的这串子,不就是戈特国进贡来的那件宝贝么。”不待易玲珑继续想下去,宇文娟已经抢先说出了口,“上次我跟轩哥哥要过来着,可惜轩哥哥满口的不答应,说是串子已经许了人不能给我,却原来是为了玉姐姐。轩哥哥也真是的,那个时候玉姐姐还没进宫呢,他就知道母后一定会恩准玉姐姐入宫为妃么?居然特意巴巴地把串子给玉姐姐留了这么久。” 被宇文娟这样口无遮拦地说笑,公孙玉瑾只是低着头,并没有半句的反驳。末了,红着脸蚊子哼哼般的嘤咛了一句:“皇上他,的确是很疼我的……” 心,仿佛是被人攥了一把牛毛在狠狠地扎,很不舒服,却觉察不出有任何的痛意。那难受的感觉如梗在喉头的鱼骨头一般上不去下不来,卡在胸腔中,硬硬的,结结实实的,仿佛是有形的,伸手一探就能触到似的,却又隔了一层胸腔,无论怎么急,怎么恨,也无法减轻这份难受一丝一毫。 易玲珑用大拇指的关节用力地顶了顶胸口,突如其来的痛意冲淡了一些那不痛不痒犹如石块般的感觉,她这才觉得好受了些。硬生生挤出一丝笑容,却一不小心失手打翻了面前的白瓷小碟。 “啪嗒”一声,碗碟摔碎在地上的声音脆响。 “怎的这般不小心?”宇文轩口中说着责备的话,可是那眼里流转出来的,为何却不是责备和不满,而是躲躲闪闪不敢看她的心虚? “小三子,再去那副碗碟来给郡主。”这难得出现一次的体贴,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他在表达他的歉意? 无事献殷勤?易玲珑在心中冷笑,古人诚不欺我,果然字字珠玑,一针见血。 “不用那么麻烦,就用哀家这副吧。”太后摆手叫住了小三子,吩咐随身的侍女将自己面前的那副纯金的碗碟端到了易玲珑面前,“哀家已经吃好了,你就用这幅吧。不用不安,哀家准你用的。” 今晚的太后也是出了奇的和蔼,不但让易玲珑用她的碗碟,甚至还亲自动手夹了菜送到易玲珑的碟子里:“这饯桃肉滋味不错,桃子剥了皮剔了核,中间夹了上品枣泥,吃起来酸酸甜甜很对哀家的胃口,你也来尝一个吧。” 易玲珑夹了桃肉咬了一口,肉厚多汁,枣泥松软,味道果然不错:“谢太后。” 怎么,连太后也觉得对她有些愧疚,要用这种方式补偿她么? 太后笑眯眯地又说了:“记得月前,宫里头一个南面过来的太医曾跟哀家提起过,说这枣很是补人,他们家乡的女人们哪,都把枣当做是好东西,每家每户都备着一筐一筐的陈枣,呵呵,也不是什么金贵的东西,值得那么着当宝贝一样么,你们说好笑不好笑?再说,就算是滋味再好的枣,放个一年两年的,从前的味道也早变了,总比不过当年的新枣。新枣年年有,陈枣迟早都是要被扔掉的。这种事哪,等活到哀家这般年纪,看到的可就多喽。” 咽下最后一口桃肉,易玲珑点头附和:“太后说的,极是。”不知道是因为脑子处在混沌的状态中的缘故还是因为别的什么,恍恍惚惚的,她觉得自己似乎听明白了太后的意思。 陈枣,桃。 趁早,逃。 第三卷、飞龙在天(完)!~! 一〇九、新的落脚之处 一一〇、易玲珑的王府生活(一) 宇文焉骤然觉得。他的生活开始出现了混乱的兆头。 下朝回家时,正看到府里头的一众家丁们拿扫把的拿扫把,拿鸡毛掸子的拿鸡毛掸子,连专管伙食的王大厨也两只手各操一把擀面杖,不知道在做些什么神秘的勾当。 待走得近了,才发现原来还有一个易玲珑正站在众家丁的中间,手里像模像样地挥舞着一面小旗子,一挥指到东,一挥又指向西,而众家丁们也随着她的指挥,动作整齐划一地,一会儿呼啦啦地全向了东,一会儿又呼啦啦地全朝了西,手舞足蹈的,不知道在跳着哪国传进来的奇怪舞蹈。 宇文焉摇摇头,懒得搭理他们,绕了道自去向母亲请安。 回房间换衣服时,透过碧绿的纱窗,宇文焉看见方才聚集的那些人已经散了,个个都神情亢奋,一边随手挥舞着手里的器具。一边有说有笑的,纷纷回到自己的岗位上去了。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平时难得一见的欢乐,身材壮硕的王大厨甚至还一边还一手握着一跟擀面杖上上下下地挥舞,一边兴高采烈地大声唱着什么:“哼哼哈嘿,快使用双节棍,哼哼哈嘿,习武之人切记,仁者无敌……” 唱完问走在他旁边的易玲珑道:“啥叫双节棍?” 那位敲着脑袋想了想,回答说:“双节棍,双节棍就是俩儿擀面杖栓一块儿。” 王大厨顿时更加高兴起来:“这么说,俺这做饭的厨子,也算是习武之人了?” 那位笃定地点点头,肯定道:“那是当然了,而且还是相当厉害的呢。王大哥,你可不要小看了你所从事的厨子这一行,厨子这一行,往大了说那叫关乎国计民生的美食文化业,民以食为天么,往小了说那是一日三餐油盐酱醋都离不开。再说,你们厨子不也是拿刀混饭吃的,不也是讲究刀工快慢的,不瞒王大哥你说,我好歹也见过几个所谓的武林高手,但说起他们的刀快慢,恐怕还不及王大哥你切白斩鸡的功夫。所以说,王大哥你简直可以算作是刀客里的高手,高手。高高手了!” 一番话说的王大厨舒畅无比,本就白胖的大圆脸上,鼻子眼睛都挤在了一起地笑,远远看上去,就像一个lou出了馅的豆沙包一样可爱。 抚抚额,宇文焉觉得他们太过聒噪了,伸手关了窗户。 上午时在书房,宇文焉手里握着狼毫,正在专心致志地勾画窗外池塘里一株的红莲。 此时入秋已有些时日,池塘中的荷花大多已经衰败,只留下一个个嫩绿肥大的莲蓬在池水之上频频摇曳不定,映着一池的碧绿荷叶,倒平添了几分幽静清凉的感觉,也衬得池塘中几株依然绽放的荷花显得越发的娇艳了。 宇文焉此时在画的那株红莲正开在好处,白里透红的花瓣一层一层交叠着,变换出好看的形状,花心一圈嫩嫩的绿,像一个身穿绿衫子的小丫头一般,害羞地躲在花冠中向外探望。一阵风拂过水面,荡起层层的涟漪,映在水中的红莲倒影也跟着扭出了弯弯的曲线。亦幻亦真,妙不可言。 真是不可多得的美景啊。如此美景,不入得画中,实在是白白辜负了大自然的一片苦心哪。 宇文焉一株红莲将将画出了轮廓,尚未来得及着色,正在一手执笔,一手遥望窗外,心中暗自打着底稿,想着这墨色究竟该用多少,方能画出眼前这株红莲的仙姿。底稿打了半响,心里终于有了主意,提笔在笔洗中蘸些水化了墨色,又在白瓷盘中调了调墨色,凝神凝气,悬腕正要往纸上画。 窗外忽然噗通一声巨响,画案也随着这声响动震了一震,宇文焉措不及防,没留神悬在笔尖的一滴墨汁就啪地一下滴在了红莲上,淡淡地墨色,不偏不倚,正滴在花心的莲蓬上,不管怎么弥补也无法掩饰了去。 宇文焉暗恼,抬头向窗外看去,正好看见易玲珑一手紧紧抓着一团白花花的东西,一手揉着屁股,一边哀声骂着一边从地上爬了起来。她爬起来的地方,旁边正是池塘边一株郁郁葱葱的大树,因为很有些个年头了,据说是在这王府盖起来之前。还是前朝的时候就已经栽种在这里了,树冠很大,枝繁叶茂的,要是里面藏着个不安分的小坏蛋,不站到树下面仔细看,还真不好看出来。 因一幅好画就此被毁了,宇文焉心中有些生气,遂沉了声问外面的人道:“你跑到这里做什么?” 窗外,易玲珑刚从地上爬起来,还在用脚连连地跺地,口中念念有词:“让你摔我,让你摔我,看我不踩扁了你!” 忽然听到有人说话,不觉也吓了一跳,噌地一下跳后老远,人在空中时还不忘将手里那件白花花的东西藏到身后,口中连呼:“不是我偷的,是我捡的,捡的!” 落地之后方才看清楚屋里面站着的是宇文焉,一边拍着胸口一边吁气:“吓死我了,吓死我了。” 说着话走近了窗户,探头朝里面瞧着宇文焉:“这屋里面的光线真暗,你要不出声。我还真没注意到你。嘿,我说,你一个人杵在这小黑屋里做什么?等着吓人玩么?呵呵,你的兴趣可真是,太特别了!” “这是我的书房,我正在作画!”宇文焉恨不得抡起胳膊来一把灭了眼前这个笑得没心没肺的女人。这家伙的脑袋里面填的是什么?稻草还是豆腐?怎么就这么的,这么的……宇文焉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来形容易玲珑,思索了片刻,觉得还是易玲珑的“特别”两个字比较贴切。 她怎么就这么的特别呢? 宇文焉带着这个疑问句,敲了敲画案,声音大了些。又重复了一句:“我正在作画!” “作画?作画好,作画好,作画可以怡情养性,作画可以陶冶情操,你没事就多做做啊,多做有益身心健康,多做有益阴阳协调,多做有益后院和谐不起火。饭后做一做,健胃消食助消化,睡前做一做,安神易眠睡的香,呵呵,坐坐更健康嘛。不过做归做,有两点可千万要记住。一是记得要好安全措施,别出了事才悔不当初,二是记得前戏后戏都要足,前戏固不可少,后戏也别有风味么。” 易玲珑一边说着,一边又将身子朝前探了探:“让我看一眼,你是怎么做的?唔,是荷花,挺像的么,所谓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果然有股仙风道骨的风味,不错不错,值得表扬。” 宇文焉本来强忍了好几回,方才将他想把易玲珑从窗户外面提溜进来,团吧团吧团成一个球儿,再抡起胳膊嗖地一下扔进池塘里,最后在跳进水里踩上几脚的冲动,转而却又听到易玲珑称赞他画的画。倘若她只是说那红莲画的好画得像那也就罢了,没想到她居然一语道破了这画的精髓,“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没错,就是这句话。他一直想要表达的,却又苦于找不到精准的词汇来形容的那种感觉,被这十二个字概括的淋漓尽致,多一字则多,少一字则少,既言简意赅,又形象丰富,一时让他有拨云见日的顿悟感,一时又让他又醍醐灌顶的畅快感,一时却又好像找不到词语来形容他此刻的心情。 宇文焉不禁重新打量了一番易玲珑,感慨地问道:“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你是怎么想到这个的?真是绝妙!”能吐出这等字字珠玑的话来,看来眼前这个女子,值得他重新考量,或许,她也不是如他之前一直认为的那样蠢钝。 易玲珑以为宇文焉问她为什么要说那句话,愣了一下,很自然地想道:称赞荷花不就是这一句话么?他画的不是荷花么?难道我看错了,他画的不是荷花?嗯,这么一想,再看一看,似乎,似乎的确不是荷花,是什么来着?白菜?太长了。甘蔗?头太大了。哦,我知道了,是一棵长得特别好的大萝卜!你看,这萝卜缨子上,不还卧着一直蝈蝈么,虽然画的胖了点,可是也许他是故意要画一直胖蝈蝈,表示个什么含义也说不定呢,以前的人不是都爱用个什么动物表示吉祥么,鱼是年年有余,这胖蝈蝈,又趴在萝卜的上面,也许就是国富民丰的意思。 易玲珑越想越觉得自己分析地有道理,忙指着宇文焉的那未完成的佳作连连夸赞道:“我刚才看错了,你别生气,别生气,其实你这棵萝卜画的还是挺像的,真的,真的很像,我刚才一眼就看出来是个萝卜了,第二眼才觉得是荷花的,但是,但是我发誓,这画的,还是比较像萝卜多点,而且当得起出淤泥而不染这句的,只要去掉后面那句就行了。你这只胖蝈蝈也画的很好,身子胖胖的,胖的那蝈蝈爪子啊腿啊什么的都快瞧不见了。意境抓得很到位哪,表现的也很形象。嗯,那个你要实在担心别人把你的蝈蝈萝卜图看成是荷花图,大可在这里写上国富民丰四个字。国富民丰么,蝈蝈不就得胖点,不胖怎么显得富有呢,萝卜不就得长点,不长怎么显得丰收呢。有水准哪,画得太有水准了!我对你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 嘭!恭维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完,眼前兀地一黑,面前的两扇窗不知道怎么的就给人从里面合上了。窗户那一面,还有宇文焉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几个字:“那不是蝈蝈,那是我不小心滴上的,一滴墨……”!~! 一一一、易玲珑的王府生活(二) 一一二、思念就像一首歌 就这么在宇文焉的王府里赖着待了有那么大半个月的光景。景阳城里持续了许久的动静渐渐平息了下去。 首先是景阳府尹的三天一小搜五天一大搜,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停止了。搜了半个多月,景阳城的居民们已然适应了白天搂着老婆睡觉,晚上在家正襟危坐等待官府盘查这种昼伏夜出的生活规律,这么忽然一下子停止了搜查,人民群众在家里眼巴巴地苦等了七八天都没有等到政府工作人员的莅临视察,私下里疑心是景阳府尹鉴于群众已经基本掌握了他们的行动规律,于是变换了工作时间继续采取奇袭方针,这么着一想,愈发地害怕了,白天晚上都不敢有所松懈,不眠不休地坚持了几天,终于通过坊间无所不知的小道消息网得知,景阳府尹他,已经将当前工作重心从搜查,转移到精神文明建设上去了,前天柳巷里新开张的两家勾栏院便是最好的证明,据说还有府尹大人的融资在里面。 跟着封闭了几天的东西南北四个城门也陆续敞开了,城外头的农副产品流进来了,城里头的手工艺品流出去了,贸易恢复了。市场流通了,经济活泛了,一连数十天居高不下的猪肉价格开始出现下调了,人民群众可以吃得起猪肉了。 再过了几日,当人们脸上蜡黄的菜色逐渐被红润的面色所取代后,闹腾了大半个月的搜查运动已经完完全全地被人们所遗忘,每日里的忙碌、劳作一如既往,仿佛那场掘地三尺的风波从来没有发生过似的。 坊间如此,朝堂上也如此。根据宇文焉的说法,宇文轩他依旧是子时入睡,卯时上朝,辰时去向太后请安,巳时在长德殿接见大臣,午时进膳,未时初会小睡片刻,之后就一直在长德殿处理政务,有时会找一两个大臣过去议事,申时后去御花园中散会步,有时一个人,有时陪着太后,有时则还有玉妃随行在左右。 在如此规律的生活作息调控下,宇文轩前一阵动辄便大发雷霆的性子也好转了许多,这些天来在朝会上笑语连连,对大臣们的过错也出奇地通融,不但不责备,有时还会宽慰勉励上一两句,不禁让一干受惯了他火爆脾气的大臣们多少有些不适应。纷纷怀疑这圣上最近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或是撞坏了脑袋,甚至还有人大胆地猜测,宇文轩他已经被什么人给穿越了,也就是通俗来讲的借尸还魂。 总之,这样的宇文轩,让底下的人很有一阵纳闷。然而纳闷归纳闷,三五天过去,大家也就纷纷适应,并十分欢喜顶头上司这样的改变了。也是,这世上难道还有人有那受虐症,不欢喜和气善处的主子,待见那动不动的挑错找茬处罚自己的主子么? “看来,你的小轩轩……”在王府了,宇文焉这样对易玲珑做陈词总结道,“已经完全把你给忘却了。据我手下的人回报说,这些天来,皇兄他,可是对你的玲珑阁连提都再没提过一句,更不要说过去看上那么一眼了。” “是么。”易玲珑侧着头问道,虽然是疑问句。用的却是陈述的语气。 也是了,他现在有公孙玉瑾陪着,哪里还能再想得起她呢?公孙玉瑾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他闷了,可以给他跳舞;他累了,可以陪他下棋;他乏了,可以给他弹琴;他想那啥了,还可以跟他那啥,而且从不会像她一样给他闯那么多祸,制造那么多的麻烦,简直就是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多合一大容量全自动便携式人才,而且造型美观操作快捷,实在是居家旅游,床上床下必备良伴,宇文轩哪里还想得起她这朵昨日黄花呢。 易玲珑感觉自己很悲催,人家公孙玉瑾那里都双核了,她这里还守着奔三停滞不前,那遥不可及的距离啊,恐怕就是她坐火箭也追不上了,何况现在的她连一辆马车都雇不起。 差距是这样的明显,绝望是这样的明显,心底渐渐滋生出来的冰凉是这样的明显! “其实,你也不用感到太难过了。”大概是易玲珑此时的模样太过忧郁了,与她一贯坚持的风格不太一样,以至于宇文焉不禁有些暗暗的担心,心里衡量了一下,拍着她的肩头宽慰道,“或许。我是说或许,皇兄他大概,对你,可能,还是有那么一丁点感情的也说不定。” 见易玲珑没有反应,忙搜肠刮肚地找证据,再接再厉宽慰道:“你看,你走了之后,皇兄他,不是也找了你好些个日子么。可见你在他心里,还是有那么一丁点份量的。” “你说的倒也有点道理。”易玲珑点头,又摇头,“不过,也许还有另一个可能,也许,也许他要找的不是我,而是我从皇宫里顺的那些宝贝。” 红着脸看向宇文焉,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我,我临走时,从皇宫里带了不少东西出来,主要也是考虑到我今后的生活无依无kao的,这人活在世上,手里没点子钱。心里就没有底气。再说我跟了他那么久,就这么一声不吭地就走了,也太说不过去了,拿他点东西走,一来给自己壮壮胆,二来,就当作是他给我的分手费吧。” “你……都顺,啊拿了些什么东西?”宇文焉问道。 “这个么……”易玲珑默想了一遍,逐一数道,“金元宝二十个,金链子二十个。金凤钗二十个,金步摇二十个,金瓜子二十袋,指头大小的珍珠十二串,南山产的翡翠镯子十二个,红玛瑙的朝珠十二串,宝石戒指十二个,龙凤玉佩十二个,各样的宝石扣子五袋,还有些金箔金叶子金耳环玉如意之类的小玩意十几袋子。这些东西,我想,应该值不少钱吧?” 宇文焉愣了半晌,合拢张开的嘴巴,长出一口气:“没错,的确是值不少,不少的钱哪。” “我想也是的。”易玲珑点头。要不是为了这些值钱东西,宇文轩那家伙怎么会折腾那么大的动静来找她?那个小气鬼,就为了这么点东西敢通缉她,也不想想他那条小命是谁从死人堆里给救出来的,就凭着一条,要他个十万八万的也不算过分吧,何况才这么一点点东西,整理整理也就将将打个小包而已,她一个人就能背得动。 瞧宇文轩着急的那个样子,也太没风度了,还派人挨家挨户地搜查。幸亏她运气好,躲在宇文焉家里,官府不敢进来,不然还没她的活路了。真要把她逼得无路可走逼得急了,她就到官府自首,然后当着大家的面把他那点丑事全都竹筒倒豆子,一五一十地说出来,保准不出一个时辰,全景阳城的酒馆茶坊里说书的段子都要更新为《万岁秘史》了。 然而,就算她这样做了,宇文轩他,就会放着如花似玉的美人不搂。想起她来么?如果她当时没有拿走这些东西,宇文轩他,还会满城满巷地找她么?转而这么一想,易玲珑的心情又再次跌到了谷底。 她不明白,她在宇文轩的心里,究竟算是个什么呢?救命恩人么?这世界上有哪个正常的有道德的人类会像宇文轩对她那样对待他的救命恩人?有利的帮手么?她虽不聪明,自知之明还是有的,精明如宇文轩者,从里到外从头发到脚毛,有哪一处非要有她的帮助不可的?那么,喜欢的人么?他喜欢她么?他喜欢过她么?如果他喜欢她,为什么她此刻会孤身一人寄人篱下,为什么她的心里会空落落地看不到底,为什么从那颗空洞洞的心里钻出来的名叫失落的藤蔓会把她的脖颈勒得这么紧,为什么她发现她开始想他思念他挂念他的时候,他却没有像故事里说的那样身披雷霆金甲,脚踏五彩祥云或者一身白衣骑着白马从天而降出现在她面前,为什么在她发了疯地想他的时候,得到的消息却是他吃得好睡的香完全没有把她放在心上还时不时地跟个别的女人游园? 曾经有那么一阵子,她以为自己终于弄明白了,可是过一阵子,她发现依然还是不明白。宇文轩的心思太深沉了,她本不是个精明的人,她想不明白他。从前没觉得怎样,只是顺其自然地觉得,既然想不明白,那就不要想好了,反正他就在她的身边,她相见的时候就可以见到,她不相见的时候也可以见到。可是现在,她前所未有地想要弄个清楚明白,却发现自己连着手的地方都有,这就好比一个一心想要尝尝螃蟹的美味的人,突然之间面前出现了一只小牛犊子一样大小的螃蟹,却压根就不知道该从哪里吃起。 更可悲的是,她自从来到这个世界,看到的、听到的、吃到的东西、人物无一不和宇文轩有这样那样的关联,比如午饭时吃得那道芙蓉鸡丁,就是她常陪宇文轩吃得一道菜;比如她现在坐着的这个团花金丝绣墩,就和她在玲珑阁里的那个如出一人之手;比如她现在手里不断撕扯着的这扇,那上面淡淡的墨香就和宇文轩的长德殿里的气味一模一样;再比如这个总在她眼前晃悠的这个人,那眉眼,那鼻子嘴巴,都带着几分宇文轩的模子,真是让人无处可逃哪。 每天睁开眼睛就能看到和宇文轩有关的事物,思维只要一运转,就会不自觉地想到他,想到他就感到心里空落落地疼,无论怎样努力,大声说话,大步走路,来回奔跑,没心没肺地笑,把自己折腾地精疲力竭,可是那思维,那不受自己意识控制的思维却总也停止不下来,总是一个劲地想他想他很想他,就算是身体已经累的动弹不得,思维还是在不知疲倦地想他。白天无休无止地想他,晚上睡着了做了梦,却依然不能停止这变态的思念,梦到的不是和他相见了,就是还在拼命地想他。不知道这样下去,会不会到了她死的那一天,墓志铭上刻得是:此女因思春成痴而亡。 既然他的心里没有她,可不可以,她的心里从此也没有他呢?易玲珑心思甫定,张口对宇文焉淡然道:“既然搜查已经停止,城也停禁了,可不可以,麻烦你,送我出城呢?” 留在景阳城里不走的理由已经没有了,她也该出发去寻找她的海阔天空了。!~! 一一三、你知道,谁是陈世美么? 一一四、相见还是不见 “为什么,为什么负心汉的血。也会是红色的,为什么不是黑色的,他们的心,不就是黑的么?”易玲珑口齿不清地呢喃着,说到后来,已经没有人能听得懂她在说些什么了。 “珑儿。”朦胧中似乎有人站在了她的面前,声音低沉且沙哑,“你怕是,醉了吧。” “嗯,我,醉了。”易玲珑点一点头,砰地一下头倒在桌子上醉了过去。 “皇兄,人我已经交给你了。”宇文焉也从凳子上站了起来。 他也不是傻子。宇文轩在景阳城摆出的这招明松暗紧他能看不出来?虽然撤走了城门的岗哨,停止了景阳府尹的搜查,但并不代表宇文轩准备就这样善罢甘休了。以他的观察,宇文轩对易玲珑,可不是一般的执着,而是不计手段不计任何代价也要达到目的的固执。 撤走城门的岗哨是为了让她有所松懈,停止搜查是因为搜了这么久,普通百姓家的陈锅老灶都被xian过来仔仔细细地查看过来,既然没有那就是真的不在那里。再说易玲珑来景阳城不久,也不会认识什么普通的老百姓,查下去也没多大的意思。反倒是景阳府尹不敢过问的官家皇家,才更有可疑之处。 而要说各个王公大臣之家可疑,那么首当其冲的应该就是成阳公主宇文娟和宣武将军萧逸之所住的驸马府。那两口子,男的是易玲珑的军中旧识,女的是她宫里的好姐妹,用脚指头想也应该是会藏到他们府里头的。所以这几天来宇文轩三天两头地不是派人传召萧逸之进宫,就是惦念妹妹要亲自驾临驸马府去“探望”。 只可惜,宇文轩要找的这个易玲珑,却不是一个用脚趾头站着想就能想到的女人,而是要头朝地脚朝天地倒立着用脚趾头想的。不过除了宇文轩以外,易玲珑认识的人统共也就那么几个,宇文轩早晚会怀疑到他的。与其让宇文轩查出来扣他个窝藏之罪,不如他先发制人,主动将易玲珑交出去,一来撇清了他和易玲珑出逃这桩事的关系,二来也正好趁此机会探一探,宇文轩他对这个易玲珑,到底有多少兴趣。 要瞒过易玲珑实在是太容易了,他在易玲珑的面前如此这般地说上一说,果不其然她就主动提出了送她出城的请求,然后他只要联系好宇文轩,就万事大吉了。为防万一,他还买通了这酒楼的小二,把事先准备好的药倒入酒里,几句话哄得易玲珑喝了酒醉到不省人事。那时就不怕她觉察出不对劲逃之夭夭,剩下他不好向宇文轩交待了。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宇文焉暗自松了口气,对宇文轩道:“皇兄明鉴,的的确确不是我撺掇这丫头逃出宫的,您可不要再制我个窝藏之罪才好。”虽是求饶的话,语气里却没有丝毫的在意。 “四弟说哪里话,珑儿在你府上叨扰了这么久,应该是我这个做兄长的向你道谢才是,怎么能反过来制你的罪呢。”一边说着,一边打横将烂醉如泥的易玲珑抱了起来,眼睛瞅了瞅易玲珑酡红的双颊,话里有话地说道,“多亏四弟在她酒里下了药,我还真不知道该拿这丫头怎么办才好。瞧她方才那气势,若是这会儿见着是我,还不知道要怎样一番惊天动地的闹腾呢。”虎头铡伺候么?呃——他不过就是偷了那么几次腥而已,也不用遭受这么残忍的惩罚吧。 “哪里哪里,臣弟这也是为皇兄考虑么。”宇文焉听出宇文轩的话音,满不在乎地笑笑。 宇文轩抱了醉倒的易玲珑,却没有立刻走远,只是向掌柜的要了三间上房。将易玲珑安置在其中一间内睡下,他自己和宇文焉一人一间,当下也在这观月楼里住了下来。 易玲珑这一觉睡得可真踏实,一直睡到掌灯时分方才醒转过来。睁眼时还有些醉酒的后遗症,脑袋昏昏沉沉的不得要领,一双大眼睛望着头顶上陌生的床帏久久无语,怔了半晌,方才悠悠地叹了一句:“他爷爷地,敢情我又穿了么?” 听得这边有响动,宇文轩掉转头,也不起身,只坐在桌子边望着易玲珑淡淡地问道:“醒了么?睡了很久啊。” 窗外天色已经昏暗,房内只点了一盏小灯,盈盈跃动地烛火中,并不能看真切宇文轩的脸。加上易玲珑躺在床上,离宇文轩坐着的桌旁尚有一段距离,她又刚刚醉醒过来,神志尚未完全清晰,迷迷糊糊中听到自己的房子里还有个男人在,先是吓了一跳,紧接着第二个反应就是:妈呀,真穿了,还是魂穿,不知道借了谁的身体,跟这男人有啥关系,jian夫还是仇人?为什么他会在这房子里,难道说刚才两个人进行过什么剧烈的双人运动?可是为什么一个在床上一个在床下?哦,明白了,一定是双人运动配合的不圆满。导致一方气结,于是迁怒于另一方,另一方不甘示弱奋起反抗,结果双人运动演变成了双人战争,再然后就可想而知了,一定是男人取得了战争的胜利,不然怎么会有她的穿越呢? 不过十一瞬间,思绪已经千回百绕地转了好几圈,易玲珑最终还是决定,面对这种情况,还是使用穿越女主的杀手锏招数最为稳妥,那就是——装失忆! “你,你是谁?我,我认识你么?我为什么想不起来了?天啊,我这是怎么了?”不得不说,当客观清醒需要时,易玲珑的演技还是很高超的。 只可惜,对方不上钩,那人听到她的话,冷笑了一声道:“喝个酒也能把脑壳给喝坏了?易玲珑,你要真不想理我,直接说好了,也不用装成这样。” 唉。原来没穿哪。易玲珑有点小小的失望。 “唉,我说小焉焉。”易玲珑揉着脑袋问道,因为光线暗看不清楚,她还以为是宇文焉在她房里呢,“咱们喝的那是什么酒?劲儿怎么这么大,我喝了几杯酒就给醉倒了,这会儿头还昏昏沉沉地疼呢。” 小焉焉?宇文轩心里猛地一沉,初见易玲珑时的欢喜顿时散了些去。不咸不淡地回答:“是陈年的老酒,确实容易醉人。你今后还是少喝点酒,酒多伤身。” “哦。”易玲珑点头,跟着话锋一转又问。“对了,小焉焉,我刚才好像看到那个负心汉了。他不会也到这里来了吧。那个没良心的,要让我看到,我,我,我……”一时想不出什么厉害的招数出来,我了半天,终于继续接道,“我就剥光他的衣服,把他双手反绑吊到城门口上示众,还要挂个标语在他身上,上面写着‘采花大盗,欢迎投石,投中者奖银十两’,那标语一定要挂在他的那话儿上,底下还要垂个大铁坨,不挂得他萎了,不举了我就不姓易!” ……好、可、怕!宇文轩不自觉地挪了挪身子,尤其将两条腿并得紧了,暗自决定,还是先不点破自己身份为妙:“是,是么?我好像也看到他了,可能是来找你的吧。” “他回来找我?”易玲珑一脸的不信,“怎么可能!一定是那没良心的东西又厌烦了玉妃,偷偷跑到这里来寻花问柳的。瞎,最好让他染上一身的脏病,那里痒啊痒啊,疼啊疼啊,治也治不好,说又不好意思说,最后就一点点地腐烂,流脓,啪啦啪啦一块肉一块肉地往地上掉,看他还拿什么出去风流快活!” ……宇文轩梗了下脖子,无端端冒了一身的冷汗。可怕,好可怕。太可怕了,这个女人,他跟她上辈子有仇么?她要这样子咒他,难道他萎了不举了,她就舒服了?还是说她已经重新找好了,下半辈子的幸福?不需要他努力了? 宇文轩那里正滋滋地往外冒着冷汗、醋意、怒气,易玲珑却已经再次转移了话题:“哎哟不好,小焉焉,要是被那个负心汉发现了我跟你在一起,岂不是会连累你?” 哦?这个时候还在替宇文焉担心?不正常。他怎么从来没有见过她为他担心了?宇文轩眉峰一挑,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芒。 那边易玲珑已经想好了对策:“实在不行,小焉焉,你就说是我拿刀威胁你,非要让你帮我逃走不可。你还可以去跟他们说,你本来早就想要出去揭发的,可是不幸的是全府上下男女老幼都被我下了毒,说出去就会毒发身亡,不得已,你才忍辱负重的。没问题的,你这样说的话,绝对绝对不会被他们怀疑的。” 这是,舍己为人么?不惜牺牲了自己,也要保全了宇文焉?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伟大了?宇文轩的心沉到谷底,心里的怒气越来越大。正要开口,房门却传来了响动。 “我说,这么白痴的话,你是怎么想出来的?”门口,一脸黑线的宇文焉抚着额问道。 咦?两个宇文焉?易玲珑只觉得本就不怎么清明的脑袋越来越大了,为什么房子里会有两个宇文焉?是他会分身术,还是她看花眼了? 不过来不及想通透为什么会有两个宇文焉的问题,易玲珑的动作总是快于思维的。 只听得她朗声答道:“在书里看来的呀,就是你书房里头,第三个书架,第二层,从左往右数第五本,里面内容可精彩了。什么采花贼夜入春闺觅芳踪啊,什么妙龄女竹林私会俊秀才啊,类似的故事还有很多呢,都写得很不错呢,叙事清晰,构思新颖,值得称赞的是,紧要关头该有的描写一点也没省略,笔触细腻,用词也很大胆,真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呢。你要是没看过,不妨去看下呀。喏,我最喜欢里面的这一段,你听听,你们听听,‘微微地,她张开了樱桃一般的小口,云鬓松动,香汗津津,一双杏眼迷蒙妖娆。双胸玉脂暗香,似罗罗翠叶,新垂桐子;盈盈紫药,乍擘莲房。起起伏伏如双舟穿浪,有纤褂一抹,即是红墙。对面的秀才……’” 宇文轩眼神犀利地:“居然还给她看这种书,四弟,你好兴致啊~~~” 宇文焉无声地呐喊:“不是啊,我是冤枉,真的是冤枉的~~~那本书,那本书,那本书不是三年前,皇兄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么~~~” ============================================ 热烈庆祝《犬夜叉》完结~~~~ 预祝大家愚人节快乐~~~~~!~! 一一五、天造地设的绝配 一一六、辰江城里的声色犬马生活 一一七、救命啊,有采花贼 一一八、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绑票事件 在宇文轩霸王硬上弓那啥了易玲珑这样的恶**件发生之后。鉴于易玲珑又一次成为了他的人的事实,又鉴于宇文焉这个冤大头荷包里的银子委实所剩无几的事实,勇猛果敢的宇文皇帝大手一挥,做出了一项重要决断——尽快回京! 于是,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清晨,赶着用最后一点银子雇来的一辆马车,宇文轩一行三人,兴高采烈地从辰江城出发,踏上了回京城景阳的形成。 马车行得飞快,嗒嗒的马蹄声伴随着咕噜噜的车轮声,以及车厢里三个人嘻嘻哈哈的说笑声,扬起一路的尘土。 照这个速度判断,如果路上不出什么岔子的话,应该能够如宇文轩所计划的那样,赶在中午时分回到景阳,正好可以坐在自己家里开开心心的吃种类繁多一样丰富的午饭。 可是,这样一辆载了一个皇帝,一个王爷,一个郡主,堪比美国空军一号一般重要的马车,在一大清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行驶在往来无人的官道上,倘若居然没有出事,那一定是老天爷他,还在打盹睡懒觉。 老天爷一向是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于是,十分有天理的的,这辆载有熙泽国元首级重要人物的马车,在没有设置任何防御设施的状态下,毫无悬念的,被劫持了。 十来把闪着明晃晃的寒光,能切西瓜能切人的宝剑齐刷刷对着马车的时候,驾车的车夫反应敏捷,在第一时间松开缰绳跳离了马车。马车是车行老板的,小命是自己的,哪个值钱,车夫心里跟明镜似的。 尽职尽责的马儿在无人驾驶的情况下勇敢地向前冲了数十米,终于不敌宝剑的锋利,喷了一口满是鲜血的马气之后,悲壮地发出一声长嘶,拖着身后的马车一起,如小山一般轰隆隆地倒下了。 易玲珑坐在车厢里,只觉得地动山摇般的晃动,跟着身子不听使唤地撞在车厢壁上,不等她来得及呼痛,脖颈处吃疼,眼前一黑就昏了过去。 兜兜转转不知经过了多少地方,再醒来时。已是夜色苍茫,身处屋中了。 屋子里没有点灯,刚睁眼时还有些不太适应的迷茫,看起东西来也有些艰难。脖子处还有没缓过来的疼痛,易玲珑极不舒服地哼了一声,抬手揉了揉脖子,意外地发现,自己居然没有被绳索绑着,嘴巴上也没有绑布巾。 难道不是应该把她的手跟脚都用麻绳捆了一圈又一圈,最后再打一个死结,以防她逃跑么?难道不是应该把她的嘴巴用布巾绑上,并且在脑后打上死结,以防她呼救么?而且那麻绳一定要有小手指那么粗的,太细的容易挣断,太粗的结打得不够结实,那布巾一定要是黑的,这样她流的口水什么就不容易被看见。 可是这些东西,怎么都没有在她身上出现呢?这绑票的人,也太不专业了吧。易玲珑觉得有些郁闷,穿来了这么久,终于千呼万唤地等来了这么一个被绑票的机会。这犯案的人却是个生手,票绑得不够彻底,未免让她觉得有些扫兴。这样掺了些水分在里面的绑票,就算最后终于被那穿着白衣骑着白马手持白光剑的翩翩佳公子给救了出去,终究不够精彩,不够刺激,不够荡气回肠传为佳话。 唉,人生不如意者十有**,聊胜于无吧。易玲珑默默地发挥着阿q的伟大精神。 “你终于醒了。”屋子里有女人的声音冷不丁地响起,将易玲珑吓了一跳。 循声望去,原来屋子kao窗的一角处还坐了个人。 看身形,应该是个年纪不大的女子,头上盘着繁复的发髻,却是妇人的式样。她侧着身kao在窗户旁边端坐着,话虽是对着易玲珑说的,眼睛却一直看向敞开的窗户外面,眼神没有焦点,不知道究竟在看着什么,身体在瑟瑟的秋风中微微颤抖,脸上神情是说不出来的落寞。 “你是……”易玲珑想告诉这女子,作为一个绑票者,她还需要加强业务训练。 “玲珑郡主,真是贵人多忘事哪,这么快就把我给忘了?”那女子一边说着话一边将头转了过来。 “夏曼雪!”易玲珑很吃惊,她的确想不到,绑架她的人竟会是早已远嫁到戈特国的夏曼雪,“怎么……” “怎么会是我,对不对?”夏曼雪笑着打断了易玲珑的话,“没错。就是我,就是我绑架了你。不过你不用害怕,我们的目的并不是你,你要是乖乖地听话,小命自然可以保得住。” 不害怕,我当然不害怕。易玲珑心里想到,长了这么大,还第一次被人给绑架了呢。通常这绑架不是为了要钱就是为了夺势,都会有个明确的目的性的,因此当绑票这种超豪华的奢侈待遇,是富人们,特权阶级们才能享受得到的。平头百姓一没有钱二没有权,一辈子都不会碰上这档子事,因为总不至于有人专门为了撕票而找人绑架玩吧,那就不是绑架,而是杀人了。 今天她能够躺在破屋中被人监视着一举一动,实实在在地被绑架,皆是因为她穿越了,她的身份改变了,再也不是平民百姓,而是所谓的贵族阶级了。易玲珑感到很开心,这次的绑架事件,让她第一次切切实实地感觉到了身份改变所带来的不同。 “看你的脸色。倒的确是不怎么害怕呢。”夏曼雪凝望着易玲珑,疑问道,“你真的不怕么?” “不怕不怕,当然不害怕了。不但不害怕,我还想送红花锦旗来感谢你呢。”易玲珑由衷地笑了。穿越者必会发生的三件事,把帅哥,遇采花贼,和被绑架,今天,她终于算是圆满了,了无遗憾了。“再说了,宇文轩一定会来救我出去的,我还有什么好怕的。” “是么,你是这样想的?你认为姐夫一定会来救你?”夏曼雪笑了,笑过之后又重新lou出了刚才的落寞神情,不知道是对易玲珑还是对她自己说道,“我一直在想,她究竟有什么好的,能让姐夫那么样地对她,宠着她顺着她,不惜任何代价都要得到她。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原来姐夫他想要的,不过是一个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一心想着他,相信着他,依kao着他的平凡女子。” “可惜,可惜我直到现在才终于明白。可惜,可惜已经回不去了。”夏曼雪的表情很奇妙,有点像是在笑,又有点像是在哭。她抬头,望着易玲珑,嘴角斜勾,发出凄厉地声音,“可惜,可惜这次姐夫要让你失望了。他不会来救你,因为他就关在对面的房子里!哈哈,哈哈,终于有一天,让他落在了我的手里。他那样对我,那样子地对我,把我远嫁到戈特去,把我嫁给一个我完全不认识不喜欢的陌生人,枉我为他做了那么多事,枉我对他一片痴心,为了他,不惜把自己的亲姐姐也……哈哈,最后换来的,只是他那样子的对我。报应吗?是报应吧。报应上次落在我身上,这次落在他身上,真是一报还一报,哈哈哈……” 夏曼雪一边高声笑着,一边扔下易玲珑,转身跑到了对面的房子里去。 转眼间,房子里便只剩下了易玲珑,这让她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作为人质的她,是该继续老老实实地当人质呢,还是应该向个正常的人质一样积极采取自救措施。一番考虑下来,鉴于进入暴走状态的夏曼雪着实有些可怕,易玲珑觉得,还是留在这里当人质比较保险。 更何况,她对刚才夏曼雪那番话很感兴趣呢。虽是寥寥几句含混不清的话,却似乎有一段血雨腥风的过往不曾被她知道。那段过往牵扯到了夫妻关系,姐妹关系,还有姐夫和小姨子的关系,实在是错综复杂的关系哪,如果经过艺术的适当加工,不失为一段茶余饭后用来消遣的好八卦啊。 对面的房间里,宇文轩手抚着膝端坐在床沿上,姿势工整,白衣白袍,气定神闲,仿佛不是被绑架,而是着了便装在和大臣们议事。 “我劝你别再费力了,你全身的穴道都被毅兄点上了,用的不是熙泽功夫的手法,你再用力也冲不开的,还是省点力气吧。”在宇文轩的对面,有个人翘着二郎腿坐在凳子上,皮笑肉不笑地说着话。 “这就是你们的绝妙高招?先是假装采花贼到我们住的客栈里去踩点,跟着是备下伏兵绑架了我们过来此处?呵呵,还真是绝妙的很哪。”宇文轩撇撇嘴角。 “不管咱们用的是什么招数,终究是成功地把你虏到了此处。”从门外又走进来了一个人,语音清脆,笑声盈盈,“俗话说的好,人在屋檐下身不由己,到了这里再想要做什么,可由不得了你了,我的好姐夫。” “噢,原来小曼雪也在?”见到夏曼雪进来,宇文轩偏着头笑了,“这下我就放心了。我还以为拓跋毅这家伙把咱们的小曼雪给扔到那寸草不生的戈特国以后就不管了呢,原来还带在身边,就算是干绑架熙泽国皇帝这档子事也还带在身边哪。看来感情不错么,我这个做姐夫的,终于可以放心了。” “你闭嘴!”夏曼雪狠狠地说道,“我落到现在这步田地,还不都是姐夫你所赐!是你,是你杀了姐姐,是你像扔破烂一样把我扔到了戈特国,我恨你,恨你,恨你!” “原来是因为恨我。”宇文轩挑眉,“原来你们把我劫到这里,是因为恨我。” “小曼雪,大哥,二哥,还有,拓跋毅,原来你们都恨我。”宇文轩说着一个人的名字,目光就扫到一个人的脸上,“看来我也太失败了,居然有这么多人恨我。” “不止我们四个,还有一个人。”宇文渊佯笑着放下了他的二郎腿,扬手拍了两声,开口唤道,“怎么还不进来,四弟?” 房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一个高大的身影走了进来。走到近处,冲宇文轩微微点一下头:“皇兄。” 正是宇文焉。!~! 一一九、绑架者的目的 一二〇、宇文轩和他女人们的故事 一二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一二二、光阴是个很奇妙的东西 一二三、血流的有点多了 一二四、灵异事件与肚兜门 一二五、心花开了,就怒放吧 一二六、一统江山一片红云 一二七、封妃 一二八、缠绵 那串据说是戈特国至宝的紫晶珠子在当天晚上就被送到了玲珑阁。用纯金的托盘供奉着,上面盖着明黄色的丝绸衬布,晶莹剔透的珠子在一片明黄色之中发出幽幽的淡紫色光芒,流光溢彩,好像流水一般由内而外倾泻而出。 和珠子一起被送到玲珑阁的,还有一道封妃的圣旨,小三子读起来时字正腔圆,每一句都说得冠冕堂皇,拖着长长的尾音。那圣旨黄纸黑色,满满的写得都是称颂赞扬的话,无非是说她品行端庄,贤良淑德,当封妃随侍圣驾云云,易玲珑却越听越犹如身坠冰窖,禁不住瑟瑟发抖。 她以为,尽管他怀疑她,调查她,可是至少,她在他心里还是有那么些分量的,他对她,应该还是有些不同的。却原来。她在他的心中,也不过是那千篇一律的四个字——贤良淑德。 这皇宫里住过的大大小小老老少少妃子们进宫的圣旨上都曾如出一辙地写过贤良淑德这四个字,可是她易玲珑,却是天上地下八荒六和古往今来独独的一个人!她不贤良,更不淑德,她想要的,却再也无法对他开出口。 是不是,当一切走向结局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一切,都该结束了? “娘娘?娘娘?”小三子总算念完了整篇圣旨,正一脸担忧地望着她。 还不太习惯这新的称呼,易玲珑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小三子原来是在叫她呀。易玲珑伸手从小三子手中接过那道昭示着自己身份改变的圣旨,规规矩矩地伏下身子叩头谢过恩,方才笑了笑:“还请三公公替我谢过皇上隆恩。”模样看上去略有些凄凉。 小三子矮了矮身子,搭手扶了易玲珑起身:“娘娘请起身。”顿了一顿,又道,“娘娘不要乱想,其实皇上他……” 似乎是想要说两句什么,终究还是将后半截话咽进了肚里,只反复交代易玲珑:“娘娘还请多保重身子,过不几日便要举行封妃大典了,这几天应该会有尚衣监的人过来为娘娘量制新衣,还会有各大大小小的命妇们来向娘娘道喜,打点的礼物不需娘娘操心,我自会派人送来,只不要太辛劳才好。一切都有皇……家来安排。” 易玲珑只讷讷地点头应着。至于听进去了什么话,却是一片木然。 好容易打发走了小三子,一应听到消息特地来道喜打趣的玲珑阁的侍女们,也在见到易玲珑一脸没精打采的表情后,很有眼色地告辞走了。 转眼间,玲珑阁里便又只剩下易玲珑一个人了。 吹熄了灯拖掉外套躺在床上,也不想盖被,易玲珑手里拿着那串紫晶珠子看得出神。 明明是三九的寒天,那珠子却入手微温,并没有想象中的冰冷。恰到好处的温度让她怀疑那上面是不是还残留着另一个女人的体温?宇文轩离开玲珑阁时已经将近二更时分,却还是赶在三更之前把这珠子从另一个女人的手腕上褪下送到她这里来。那公孙玉瑾等他等得也真是有耐心,已经有身子的人了,还这般不辞辛苦地熬夜,为的,不过是那个男人一夜的驻足。是不是今后,她也要像公孙玉瑾一样,在这玲珑阁里望穿秋水地等待着宇文轩的临幸? 不用了,不用了,她已经打定主意了。易玲珑眼睛望着珠子,忽然绽放了笑颜。 那串珠子也仿佛感应到了易玲珑的心情似的,发出的光芒逐渐地亮了起来。不多会儿竟能照亮整张床的范围了。淡紫色的光辉撒在易玲珑笑逐颜开的脸上,映得那笑容好像飘浮在空气中的紫色檀香烟,苍白而飘渺绵长。 就在那珠子光芒渐长的时候,易玲珑却一把合拢了手,从床上坐了起来。脸上表情纠结在一起,像是刚刚做出了什么重要的决定后又想要反悔,可是想要反悔又有些心有不甘,一左一右反复为难着。 透过指缝可以看到,那紫光又渐渐地淡了下去,直至又恢复了最初流水一般的光泽。 过了一会儿,易玲珑终于下定了决心,将那珠子往自己手腕上一套,赤着脚跳下了床,鞋也来不及穿上就一路着慌地向外跑去,到了外面也不停留,一路狂奔,好像身后有什么洪水猛兽在追着她似的。 一路未停的脚步到了长德殿外的时候,却变得迟疑不敢上前了。来来回回转着圈,没有穿鞋的脚在刚下过雪的地上踏出一串的五指脚印。天气冷,夜里寒气更胜,这么一圈下来,她的脚已是冻得有些麻木,她却感觉不到似的,依然不停地在殿门外转圈。 长德殿里火光甚弱,半天也没有声响传出来,也不知道里面究竟有没有人。夜已经这么晚了,他该不会是索性今晚就宿在了公孙玉瑾的寝宫? 正胡乱想着,长德殿的殿门却忽然吱地一声响,在这寂静地夜里显得格外宏亮。 “郡主……娘娘?”刚刚走出长德殿的小三子无不惊奇地喊了她一声。 哐!小三子话音刚落。长德殿殿门立即豁然洞开,只见宇文轩立在门中间,双手还保持着开门的姿势,脸上满是惊喜欣慰的表情:“珑儿!” “皇上。”易玲珑上前施礼,被眼尖的宇文轩一眼看到她赤着的双脚。 “我……”易玲珑尚未来得及出声解释,就已经被宇文轩打横抱了起来,语气里虽有几许责怪,更多的,却是温柔的心疼和宠溺,“你呀你,可叫我怎么说你好呢。” 敞开的殿门,早被小三子轻手轻脚地关上了,顺便带走了一干值班站岗的侍卫:“走,走,到远一点的地方站岗,皇上要做大事了,千万不能受到闲杂人等的干扰。” 易玲珑被宇文轩从殿门口一路抱到了内室,小心翼翼地搁在床上,目不转睛地瞧着,还觉得宠得不够似的,竟拿起了她的双脚慢慢地按摩起来,又往自己怀里捂。脚底沾着的积雪遇热化了开,将大片的龙袍氲渍湿了。他也不嫌,只叹了口道:“瞧着脚冻得,可是冻坏了?天这么冷,怎么能不穿鞋就跑出来呢?你这是存心要让我心疼么?” 冻僵了脚慢慢开化,知觉也重新回来,脚上如千针万针刺破般的疼了起来。易玲珑轻皱皱眉头,勾着脚趾将脚从宇文轩怀里拿了回来,手撑着床板,有些忐忑不安:“皇上……” “不要叫我皇上。”宇文轩手指点着易玲珑唇瓣,“还和从前一样,叫我小轩轩。珑儿。是我不好,我不该……” “小轩轩。”易玲珑打断他要说的话,猛地扑过去抱住他,“不要说,不要说,你什么都不要说了。”再说下去,或许,她就动摇了。 宇文轩被她这突然地动作惊了一惊,旋即神色大喜,也紧紧地回报住了她:“珑儿叫我不要说,那我就不说了。” 紧密到不能再紧密的拥抱,呼吸声响彻在彼此的耳畔,感受着彼此有力的心跳。一切又都回到了从前,仿佛他们从来不曾争吵过,他还是她的小轩轩,她还是他的珑儿。 过了许久,宇文轩方才轻轻松开了易玲珑。桃花眼中一片墨色暗沉,酝酿着汹涌的波涛。他的声音暗哑而性感,带着男性的诱惑力:“珑儿……可不可以?” 易玲珑抬起头,回望着他,表情生动柔和而坚定。她轻轻拉开宇文轩的手,十指抚上他胸前的纽扣:“这次,让我来。” 动作虽然称不上娴熟,但却是难得的连贯。易玲珑的手顺着龙袍衣缝的衔接处一路向下,一一解开龙袍上繁复的盘扣。棉袍之下是夹袄,夹袄之下还有亵衣,她丝毫不嫌繁琐,一层一层,认真地帮宇文轩拖去一件又一件地衣服。 衣服被她出去,裸lou出宇文轩结实有力的胸膛,健康的肌肤泛着诱人的色,胸肌不只是因为寒冷还是紧张绷得紧紧,一左一右两点殷红更是昂首立起,周围泛着凹凸的褶皱。平坦的小腹带着隐忍的力量藏于尚未除去的裤下。 易玲珑定了定神,双手搭上了他两侧的裤腰。 “咝——”宇文轩倒抽一口凉气,按住了她的双手,“我自己来。” 易玲珑却固执地摇了摇头。执着地坚持要由她来为他拖下。 宇文轩只好作罢,看着她有些羞涩的,坚定地解下自己的腰带,脸颊边泛起的红云在烛光的映照下煞是可爱,就如同他初见她时一般的神情,那心无旁骛的专注,那有点好奇又有点邪气的调皮,那自然得恰到好处的羞怯,是不是从那一刻开始,自己就被她所吸引了呢? 易玲珑似乎是打定了主意这次要由她来主动,除去宇文轩的衣物后,又拉着他的手将他领到床边躺下,俯身半跪在他身前,虽有迟疑,还是义无反顾地低下头去,张口含住了他胸前的一点殷红。 “唔——”宇文轩一声闷哼,忍不住就想翻身起来。 却被易玲珑按住了肩头:“不,说好了,这次,让我来。”虽然红霞满面,依然是固执的要命。 易玲珑一面吻着他,一面动手开始拖自己的衣服。她的吻如春分过后江南的雨水一般,细密而绵长,在宇文轩身上留下一处又一处欢爱的痕迹,连成一片爱的海洋。一只手从上到下,又从下而上地在他身上游走,仿佛不愿离开似的,带着浓浓地眷恋与不舍,虽然动作和技巧性都显得那么生涩,然而那热情却足以挑起他的**。 吻突然停了下来。宇文轩不解,不禁抬头看去。这一看,也不由得有些尴尬。只见易玲珑的脑袋正悬停在他的腰部以下,大腿以上的部位,目不转睛地看得很是入神。 他本就被她这撩人又磨人的动作挑逗得难耐,因她坚持,才不得不强自按捺住,一切交由她来。可是男人身体的有些部位毕竟不是光kao理智就能控制得住的,再被她这般眼睁睁地盯着,那部位受到如此刺激,不免就慢慢的胀大,挺立,直至——一柱擎天。此种情况下,纵然是他,也禁不住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了:“珑儿,不要……” “小轩轩。”易玲珑忽而抬头看向他,目光灼灼,生着异样光彩,像有两簇火焰在她眼眶里跳跃燃烧,“我想你记得,一直都记得,我是特别的,和别人不一样的。” 说罢,易玲珑抬起身子,朝着他那昂然的灼热,缓缓坐了下去…… 前所未有过的深入,伸至骨髓般的亲密,无法分开的两个人……都在,这一夜。!~! 一二九、回归(分离版结局) 接近燃烧的热情。紧密到没有一丝缝隙的结合,挥汗如雨的畅快淋漓,这几近疯狂的一夜。 这一夜的起起伏伏,一直闹到精疲力竭,启明星从天边升起,窗外早起的晨鸟叽叽喳喳地鸣起。 宇文轩侧卧在床上,一手支着下巴,一只手抚着易玲珑湿透的长发,看着她乌黑的睫毛和眼瞳因为沾染了汗气而变得湿漉漉雾蒙蒙的,心里感到前所未有的平静和满足。 忽而lou齿一笑,如繁星满天,乱花迷人眼,柔软的嘴唇在易玲珑额头上印下,“你这折磨人的小妖精,精力怎的这么好?”。 易玲珑脸上立刻飞起了红云,心里却涌起一片苦涩。抿嘴一笑,只目不转睛地看着宇文轩,并不说话。 殿外传来了小三子断断续续地催起声:“主子,主子,该起了,要赶不上早朝了。主子?主子?” 宇文轩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手抚上易玲珑的脸颊,像哄一个孩子似的对她说道:“折腾了一宿,定是累了。睡吧,我下了早朝就回来见你。”说完一顿,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着,“真是的,怎么刚想着要跟你分开,我这心里,就开始惦记着想你了?难道我竟成了那贪恋美色的昏君?” 易玲珑也跟着笑:“你若真是贪恋美色的昏君,那,祸国殃民的红颜祸水可会是我?” 宇文轩捏了捏她的脸蛋,笑着说:“要说这张脸祸国殃民,只怕天下人多数不会相信。唔,只有我自己怎么也看不厌就好了,其他的人,最好看也不想看。” 说笑间,殿外小三子已是催了两三遍了,声音一次比一次高。 宇文轩只好xian被起身,表情里竟有些懊恼和歉意。 易玲珑却也跟着起身,伸手从后面圈住宇文轩的腰,前胸贴在他的后背上,头贴着他的后脑勺,语气有些淡淡的幽怨地说:“在我的家乡,有人曾写过这样两句话来形容一个皇帝是如何宠爱他心爱的女人的,一句叫做三千宠爱在一身,另一句则叫做从此君王不早朝。” 宇文轩拿着衣服的手一顿,静静地听她继续往下讲。 易玲珑将头贴地更紧。继续说道:“我从没看过皇宫的日出,不知道坐在长德殿的屋顶上看太阳升起来,是怎样一番壮丽的情景?我,想你一起看这一次。” 短暂的沉默过后,宇文轩侧过身子搂住了她,仿佛是下定决心一般,郑重应承道:“也罢,就放纵你这么一回。” 再也不理会小三子一声高过一声,一声急过一声的催促,宇文轩动作迅速地穿好了衣服,又监督着易玲珑将衣服穿好,棉袄套上,大氅披上,风兜围巾一律系好,裹得圆滚滚的好像一个皮球一般,一手推开窗,一手携了易玲珑,几个腾挪之间,便纵身到了殿顶之上。 脚底下踩着黄澄澄的瓦片,凭着微亮的天光放眼望去,触目所及皆是一片红砖黄瓦。楼楼殿殿此起彼伏层叠不穷,几处楼殿前挑起的气死风灯此时已经亮起,依稀还可看到期间穿梭忙碌的人影,应是一些早起的太监侍女在做些生火做饭挑水劈柴之类的杂活。此时他们才像是这座宫殿里的主人,劳作的身影在蒙蒙的晨雾中显得那么平实而自然。至于那些平日里趾高气昂的主子们,此刻应该还是酣眠中吧。 其实自己,和那些劳作的太监侍女们有什么区别呢,一样是两只眼睛一张嘴,一样是这宫里的贵人们瞧不起的麻雀。唯一不同,是她这只麻雀有一天不小心捡了一条龙,这才狐假虎威地飞上了枝头。可是麻雀依然是麻雀,即使是飞上了枝头也变不成凤凰,倘若有一天那条龙离开她了,那条龙被别的麻雀或是凤凰吸引过去了,她这只无依无kao的小麻雀要怎么办?在那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高枝上做一只活活饿死的麻雀?还是做一只失足跌下枝头摔得粉身碎骨的麻雀?不管怎样,依然是只麻雀,活着的时候是,死后也是。 易玲珑居高临下,将四周宫殿挨着瞧了个遍,方才望着透着天光的东方,对宇文轩道:“昨晚星星亮得很,今天应该是个好天儿,正好可以看日出。” 宇文轩点点头,随了她坐在屋顶,一手越过易玲珑肩头搂住,问:“今天怎么好端端的,想要跟我一起看日出?” 易玲珑一边摆弄着腕子上的紫晶珠子一边回答:“没什么,只是想要了却我的一个心愿罢了。我一直想和喜欢的人并肩坐在高高的地方,看着太阳慢慢升起。一起迎接新的一天的到来。可惜我懒,一直没机会早点起床来看日出。今天,今天正好,我怕今天再不来看,往后,再没有机会。” 宇文轩搂着她肩头的手一紧:“怎么会没有机会,只要你起得来,就是要我天天陪你来看日出,我也会的。” 易玲珑却低下了头,不去看他眼睛里泛起的光彩。她将珠子从手腕上取下,拿在手里拨弄着。拨弄了好一会儿,忽然抬头,眼睛望着宇文轩,没头没尾地问了一句:“小轩轩,你是不是一直觉得,我很笨很傻?” 宇文轩一愣,立刻笑着宽慰她道:“怎么会?珑儿你怎么这样想?” 易玲珑无所谓地一笑:“其实就算你真的觉得我傻也不要紧。” 手里转珠子的动作一顿,隔了一会儿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唉,怎么说才好呢?我一直以为,如果做人傻一点,迟钝一点,有些事情就不会看穿看透。如果有些事情没有看穿看透。那就不会觉得有什么可难过的。那样的话,没心没肺也好,无忧无虑也好,我就可以永远地快乐下去,不会伤心,不会难过。” “可是小轩轩,为什么……”易玲珑转过身子,一手捂着胸口,脸上表情见者皆怜,“为什么我的心,还是这样地疼。明明我已经很笨很傻了。为什么看着你的时候,我的心还会揪成一团地疼?” “珑儿?”宇文轩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无措的表情第一次在他的脸上浮起,“你听我说,不要乱想……” 易玲珑却不给他说话的机会,表情已是出奇地平静:“其实,那次我被拓跋宏捉到戈特军营里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是你故意走漏消息出去,引得戈特军来偷袭。也是你故意将我送给了戈特军,因为一直以来你都做出一副对我青眼有加的样子出来,而那时,也正需要一个其实对你无足轻重的人去帮你拖住戈特军的脚步,以便你能全力打造木马实施你的木马计。而那个人,你选择了我。” “那时我想,不要多想了,只乖乖地听你解释就好。我太懒,也怕,怕想得太多,会真的看出些什么。唔,不对,应该说,其实那时我的私心里,就在奢望了,以为我在你心里,可以是不同的。” “后来,后来你将我带到皇宫里,还封赏了我做郡主,其实也是跟太后存了一个心思吧,随便给我个头衔,以备将来和亲之用。因为我是救过你的人,因为在别人看来我是你宠爱有加的人,所以即使是随便封的一个郡主,用作和亲联姻,也能让对方觉得倍感荣幸。可惜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你改变了主意不让我去和亲了,或许是你真的舍不得我了,或许是你觉得打发走夏曼雪远比打发走我要紧的多吧。私心里。我更希望是第一种。” “那次我离宫出走,你应该一早就知道我躲在宇文焉的府里吧。应该是第二天早上,或者当天晚上就知道了。可是你没去找我,你只是假装你不知道,在满景阳城里大加折腾地找我,似乎是很着急我很关心我的的样子。而实际上,只怕那些日子里,你更关心的,是住在长庆殿里的人吧。掐指算算,玉妃她,应该就是在那段日子有了的。可是至少,至少你还稍微顾及了我,让我自己避开了那尴尬的一刻,说明你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我的,所以我不恼你,真的,不恼你。” “然而,你做这些事,更重要的一个目的,却是要利用我,给你的出宫提供合情合理的借口。而你出宫,却是为了引出一直怀有二心的宇文渊,还有蠢蠢欲动希图复仇的拓跋毅。没错,与其说是他们等待着行刺你的机会,不如说是你处心积虑,给他们创造了行刺的机会。他们相信了,倾尽全力地举事了,正好方便你一网打尽,清除异己,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了。” “我唯一没有想通透的事情是,处理完宇文渊的事情后,为什么你还要留在外面和我一起在小木屋里待了三个月呢?是担心带着我回宫会引得玉妃不高兴,而那时还找到什么借口消弱公孙至明的兵权?还是怕我回宫见到身怀龙种的玉妃难过?又或者是,你在等待廖成风的归来,告诉你我的真实底细?” “你看,小轩轩。”易玲珑的笑容惨淡而无力,像午后香炉里溢出的一抹熏烟,“我不笨呢,这些事,我心里都明白呢。可是我却不想知道,我什么都不想知道,为什么偏偏要让我明白呢?” 宇文轩的脸色白地如一张透明的薄纸,他动了好几下嘴唇,方才苍白地说出口:“珑儿,你做得很好,你一直做的很好。再相信我一次,让我们重新开始,我可以……” 易玲珑双手不自觉地紧紧抓住紫晶珠子,此时天边已经透了些微红,太阳快要升起来了,紫晶珠子在阳光的映照之下,反映出明亮的紫光,一丝一丝从她指缝里透出来,如质地柔软的紫色丝线:“我有个故事说给你听。” “在很久很久以前,一条人鱼爱上了一个男子,为了他,她甘心舍弃了自己的家人,背井离乡来到男子生活的地方,无依无kao,爱着的男子就是她的天,她的地,她一切的一切,只要每天能够见到他,她就有了在异地他乡生活下去的勇气。她傻傻地以为,只要她爱着他,一直爱下去,终有一天他也会爱上她。可是她错了,男子并不爱她,他要和别的女人结婚了。人鱼伤心欲绝,最后终于在男子新婚的第二天早上,迎着初升的太阳,化作了一堆美丽的泡沫。” “珑儿!”宇文轩像是突然见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似的,脸上惊恐万分,一把将易玲珑抱进怀里,连声音都有些颤颤的,“不要乱想,我不许你乱想,好好地活下去,给我好好地活下去。” 易玲珑推了两次,都没能推开他,只好作罢,头搁在他结实的肩膀上,竟还有些留恋。她紧了紧手上的珠子,眨了眨眼,将眼眶里的泪水眨了回去,淡然一笑,道:“别担心,我不会做傻事。自然会好好的活下去。你不是一直都想知道我的家乡在哪里么?我告诉你,离这里很远很远,远得几乎没有办法可以到达。现在我要回去了,回到我的家乡去,在那里,我会好好的生活,认识新的人,和他结婚,生个健康的孩子,看着她慢慢长大,开始恋爱。小轩轩,我会很幸福,所以请你,也一定要幸福。” 手中的紫晶珠子光芒大盛,照的她整个人都变得似乎透明发紫了。易玲珑只觉得自己的身子越来越轻,似乎竟有些飘起来了。听觉越来越模糊,以至于她只看到宇文轩疯了一般地拼命摇晃她的身体,唇瓣一张一合声嘶力竭地喊着什么,可是她却听不见,她什么也听不见。 远方,太阳终于爬出了地平线,渐渐lou出了他红红的,圆嘟嘟的脸。她终于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看了一次日出呢。尽管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满足了,已经很满足了,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不是么?至少,她认识过一个妖孽一样的男子,并且她以为,他们曾经相爱了,这样,难道还不够么? 易玲珑不知道那具留在宇文轩怀抱里身体会变成什么样子,会不会也像小美人鱼一样化作一堆泡沫?最好那样,化作泡沫,蒸发成空气,一点痕迹也不留下,这样子,他才不会再往后的日子里想起她,才不会时不时的觉得伤心。 呵,直到最后,还是禁不住要想着他啊,真是拿自己没办法。 不过,这样也好。 ======================================================== 嗯嗯,觉得小轩轩欠抽欠扁,想看男女主分开,从此一种相思两地闲愁,你愁我也愁,谁先不愁谁猪头的童鞋们,看到这里就可以了。 并且请自行想象,从此以后,男主在古代寂寞深宫,孤老终生,尝尽相思之苦。而女主在现代吃香的喝辣的,泡帅哥开宝马活得风生水起…… 如果不满意这个结局,觉得小轩轩虽然欠揍,但鉴于他男猪的身份,还是勉为其难给他个老婆的童鞋,请继续期待下一章,正式版大结局。!~! 一三〇、不可逃离的幸福(大结局) 番外、拜见岳父岳母大人 番外、画未 窗外,将将传来了三更的梆子声。梆梆作响,带着余音,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脆响。 宇文焉揉了揉额头,搁下手里的朱笔,神色略有些疲惫。随手端起书案上的酽茶抿了一口,闭目养了会儿神,依然没多少睡意袭来。索性就站起了身转入了画室。 那画室本是一间连接着书房和寝宫,仅供休息的隔间。因着没摆几件器具,白白浪费了偌大地方,两年前皇兄便叫人在这里放了一张画案并几张春凳,案上置了文房四宝,再备上宣纸若干,就成了一所画室。 如今这画室四面的墙上——宇文焉抬头环顾了一周画室四壁,一张薄唇微微抿起,说不清是喜是愁——如今这画室四面的墙上,浅墨淡彩的,挂满了一张挨着一张的工笔仕女图,装裱的十分隆重华贵,看那手法,皆是出自一人之手。画末一方红泥小印,弯弯曲曲的小篆勾勒出一个轩字。再看那画中人儿。或笑,或颦,或怒,或伤,或喜,或忧,表情姿态各不相同,模样却如出一辙。那杏仁一般的大眼清澈如秋水潋滟,樱桃一般的红唇轻翘巧勾,带着一丝顽皮和得意,神情动作,莫不惟妙惟肖。 宇文焉心中一动,良久,轻轻叹了口气,信步走到画案前,从堆成一堆的宣纸中翻检出一张来展开,从头到尾凝神打量一番,喟然一叹,从案首拾了画笔蘸了墨,就着那未尽的画上,一笔一画勾描了起来。 看那画上,画着的是一处荷塘,塘中摇曳着几株亭亭玉立的荷花,塘边一棵苍天古树郁郁葱葱,占了画面大部分的布局。树下站了一个人,虽还未画完,但已初具规模。身形依稀是个女子,面貌尚未画尽,正背kao着树干,眼睛却微瞧着荷塘相反的方向,不知是在看着什么,一双杏眼水波粼粼,显然是精心描绘的,传神生动得很。若画画的人没在心中摩挲过千遍万遍,很难勾勒出如此活灵活现的一双妙眼,灵动地像是那画上的女子正大睁着水汪汪的眼睛瞧着看画的人一般,禁不住就叫人心头小鹿突突乱颤。 宇文焉在那画上补了几笔后,再下笔时却有些迟疑。笔尖悬在纸面上顿了顿,跟着一转却转到画末留白处,几个转折撇捺之间,两行蝇头小楷跃然纸上,道:“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停笔,宇文焉自怀中掏出一方田黄小印,空悬在那两行蝇头小楷之后印了几印,终是没有印得下去。嘴角边溢出一丝自嘲的苦笑,又将印章收回怀中。 将画推至一旁晾干。重又从那宣纸堆中抽出一张来,展开一看依然是尚未画完的一副,远处的鸽子近处的屋瓦皆勾勒享尽,仅余画中的女子身材婀娜,面目未辨,一双大眼流光溢彩。 宇文焉端详着这幅画,似乎一时没了计较,不知该从何下手似的,迟迟不见提笔。末了,抬眼扫过墙上的画卷,轻叹道:“罢了,既已放手,何苦痴求。我终是不能像你这般,即使见不得她面,还能将她的样貌申请画出,悬挂于高墙之上,日日夜夜对着画中的她述尽思念。” 这挂了满墙的仕女画,皆是他的皇兄宇文轩,在那玲珑郡主离去之后的三年一千多个孤寂深夜中,一笔一笔勾勒描绘出来的。皇兄把对玲珑郡主的思念融入笔尖,一点一点记录下来,那思念着了色有了形状,在皇兄的笔下渲染地如此绚烂,就如他的思念一般汹涌翻腾,倾泻而出。 而他的思念呢?这黑白分明别无它色的写意画,是不是预示着他对她的思念,只能如这深浅不均的墨色一般,隐晦在他的心里? 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子啊,竟引得他兄弟二人都为之魂萦梦牵如痴如醉?宇文焉捏捏额角。心里有些不甘,却又有些因为想到了那人而感到些许甜。 皇兄为了她,连辛苦得到的江山也不要了,一得到她的下落,就急惶惶地穿过去找她。皇帝也不要了,妃子也不要了,把偌大一座江山全数交给了他来打理。 其实也不能这么说。皇兄虽把江山托付给了他来打理,对外只宣称染病在身,朝中大小事物皆交由他这个摄政王全权决断,而他,也从王府搬入了皇宫里居住,连带着母后也重新搬回了长安殿里,俨然已是代理皇帝。 而实际上呢,也只有小三子这样少数几个知晓内情的人知道,他这个全权决断的摄政王不过是个代批奏折代判朝议的傀儡王爷罢了。一应关乎国运的大事,皆由他一一梳理好了列成条目,再待皇兄三日一次地穿越回来处理,或亲自批示,或耳提面命,若是那边不忙,偶尔还会出席一两回朝议亲自裁决,总之这真正掌控江山的人,从来就没更换过。 只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竟变得这样死心塌地的沦为皇兄的傀儡了呢?宇文焉抚额摇摇头。这时候吗,似乎不长也不短,大概就是从他见到了那位被皇兄如获至宝般宠着溺着的玲珑郡主开始的吧。 有那样的人儿陪在身边,沉寂如死水一般的日子都有了活气,虽然喧闹了些,却不感到烦躁,本以为只是起初的新鲜感,过不了几天便会厌腻无趣,哪知这许多日以后才知,原来有一种喧嚣竟如烟花绽放一般。响彻天地,铭刻于心。只是回首再寻觅那烟花绚烂的美丽,却已是迟了一步,唯有错过了。 那短暂如烟花一般日日夜夜与她相对相处的日子哪,那些个静静开着轩窗看她在窗外巧笑嫣然眉宇飞扬的午后啊,那些个见她深夜独处想起某人流如雨下时感到的满满心疼啊,依然犹如昨日一般充盈在他的记忆里,似乎只要有这样鲜明的记忆,便可以证明他也曾动过心,也曾真实地活过。只要有这样鲜明的记忆,他就可以放弃原则放弃身段,心甘情愿做皇兄的傀儡,只要能让她得到她想要的,只要能让她快乐幸福。 江湖大师是他引荐给皇兄的。不是没有想过,依照江湖大师的指点,以那紫晶为凭穿越过去寻她,只是,即使寻到了她又能怎样,他心里明白,她心里想见的,从来不是他。 犹记得那日,将临朝时仍不见皇兄驾临,百官不禁愕然。未几,只见小三子一人匆匆忙忙而来,慌慌张张撂下一句“今日圣上有恙在身不能早朝”遣散了百官,独独留下了他。 待他纵身跃上长德殿的屋顶寻到皇兄时,只见皇兄两手悬空,似抱了什么入怀,却空无一物,眼睛发直,双眼之中毫无焦点,呆呆望着高升的太阳,也不知有没有被那万射的阳光射伤了眼睛。 他待上前,皇兄却一个激灵站起了身,几个腾挪之间欺近了他身,双手死死钳住他的肩头,一口一句问道:“她走了。她真的走了,她竟真的走了,我该去哪里寻她?”又声声道:“是我错了,错了,我不该不信她,不该不信她。”一时语无伦次也不知说些什么,眼神依然没有焦点,也不知把他当成了谁。 许是被太阳晒得久了,这么闹了一阵,便昏眩了过去,正好让他和小三子一边一个架了下去修养。 自那以后,皇兄但凡有了空闲便在这画室中作画,宣纸画了一沓又一沓,幅幅画的都是玲珑郡主。画满了四面墙以后,便夜夜端坐在这画室中对着墙上的画儿说话,饿了就在这里吃,困了就手撑着画案睡。没过几月便消瘦了许多,神情也困顿萎靡了许多。 见他这样糟践自己,群臣劝过,太后骂过,玉妃闹过,可他一概置若罔闻,依然是吃住皆在这画室之中,日夜对着那画儿一问一答,痴痴笑笑,要么便是成队成队地派人出去,遍天下的寻人,寻玲珑郡主,也寻奇人异士。 那玉妃,本已有了五个多月的身子,见皇兄如此痴迷于玲珑郡主,又见他对自己冷落之极,再不似过去那般温柔备至,加之一月之内父亲被连削三次军权,一时气结,去太后那里闹了几次没能折腾出什么结果来,也不知听了谁的撺掇迷失了心窍,竟自己寻了碗打胎药来一捏鼻子灌了下去,到了半夜便听到长庆殿里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惊得太后也急慌慌地赶了过去,可是皇兄这边呢,也只是派了小三子过去询问。 后半夜里太医正来报,玉妃娘娘小产,性命虽得太医全力施救保住了,而五个月的身子却就此没了。加之小产后体弱,玉妃娘娘怕是有性命之忧。皇兄陛下大笔一挥,恩准玉妃回娘家休养生息。玉妃娘娘便就这样被请回了公孙娘家,从此后再没在宫里出现过。而皇兄呢,依然日日夜夜对着画像发呆。 从前曾听人说过,若是入情入得深了,人便痴了。过去他不信,后来看皇兄那般模样,他便信了。玲珑郡主走后,他虽也叹息过,辗转反复思念过,却终是不如皇兄这般情痴,竟终日如丢了魂似的想念她。 罢罢罢,君子有趁人之美。俗话说,宁拆十座桥,不毁一门亲。他宇文焉也不是铁石心肠之人,便将江湖大师领来见过皇兄吧。 今时今日,想起皇兄隔三差五地回来,面上总带着些或隐或明的笑意,连着见着他也亲切了许多,言语间喜意连连,偶尔提及一两桩玲珑郡主的事情,脸上宠溺温柔之色毫厘尽现,叫他又不免心生一丝妒忌,但却不曾悔过。 皇兄如此快乐,想必那一边,玲珑郡主也是如此的快乐吧。如今间或还能得些她的消息,他已是十分的知足了。隔些日子见着母后,再将玲珑郡主的那些事情说与母后听听,惹得母后呵呵一笑,他也没有什么可喟叹的了。 倘若再得一次机会,他倒宁愿,那次出征戈特,父皇派出去的人,不是皇兄,而是他。 “珑儿……妹妹。”宇文焉修长的手指拂过画中人模糊的面容,眼中柔情四溢,“只怕这一生,都听不到你再唤一声“焉哥哥”了。” “你,可曾想起我?不求如我想你这般,只求你尚还记得,曾有我这么一个焉哥哥。”宇文焉嘴边流lou出一丝微笑,抬手卷起了画卷,将其丢入那成堆的宣纸之中。 那堆积如山的宣纸中尽是,未曾画完的画卷,未曾说出口的思念。 ============================================= 后面还有一篇宇文轩的番外。 别的我就想不出来了,不知道亲们还想看什么?!~! 番外、江山美人 宇文轩,复姓宇文。单名一个轩字。乃熙泽国皇帝陛下的第三个皇子是也。 总会有那么一个两个不同嘴脸的人在他面前,或艳羡,或妒忌,或憧憬,或半开玩笑地,叹上一句:“这人哪,生来就有个高贵低贱之分。有些人命里就带着富贵,这却是寻常人等盼不的。”这种话听的次数多了,任谁都能听出那其中的味道来。 这感叹,不过是因了他的姓氏罢了,复姓宇文,熙泽国姓。 而对于宇文轩来说,生平最讨厌的,便是这个姓氏了。 对于六岁前的宇文轩来说,宇文这个姓氏,意味着的,是终日忙忙碌碌的东奔西跑,是终日不见天日的躲躲藏藏,是娘亲每夜里流不完擦不尽的眼泪,是睡梦中一句句若有若无的叹息,是一个他称呼为爹的人从不肯留驻下来的背影。 年幼时的他并不知晓。为什么他总是要随着娘亲,在一众侍从的护卫之下,从京城搬到京郊,从京郊搬到藩镇,从藩镇搬到村落,按照那人的意思,似乎是离得京城越远越好,离开人烟越偏越好,最好能躲在大山深处永世不要出来。最后他们也真的就搬到了大山深处,不见繁华之地。 大山里有的是高大挺拔看不到顶的苍天大树,有的是天上飞的地上走的飞禽走兽,有的是雨后密密麻麻冒将出来的各色蘑菇。没有的,是人声鼎沸,人影交错。 孩子总是渴望探索的,宇文轩也不例外。大山里藏着许许多多可以供他发现,探索,玩乐,回味的事情。撵兔儿,爬树,摘蘑菇,捕小兽,混世魔王一般的闹腾,任他玩得多皮多闹,娘亲从未制止过他。只是一旦他跑的离大山外头近了,便总是会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一两个侍从,客气又执着地“请”他回去,并不许他踏出大山一步。他不甘。回去告诉娘亲告那侍从的状,换来的却是娘亲一脸郑重地叮咛他万万不可跑出大山。 孩子也总是多多少少有些逆反的心理的。年幼的宇文轩最渴望的,就是到那人语喧嚣的闹市里,吃一串娘亲说与他听的又酸又甜的糖葫芦,喝一碗滑嫩如膏的豆腐脑,再买上一把木刻的大刀回家,虎虎生威地舞上一晚上。可惜每逢他将他的渴望说与娘亲听的时候,得到的却是娘亲断线珠子一般的泪珠儿一颗颗洒落下来,温热的手搂着他的小脑袋呜咽不已。几次下来,他便再不敢将这奢望说与母亲听了。 娘亲和他,随着一干随从的侍从们,就在那寂静不闻人语响的深山中,一住,就是五年。 五年的岁月不算短,却因着彼时年幼,实在没能留下什么太深的印象。唯一铭记在心的,是每双月逢了十五的那一日,一辆蓝布小棚的马车骨碌骨碌从大山外面驶将过来,在娘亲的木屋前停下车轮,蓝布车帘挑开,便有一个黑袍白面的男子迫不及待地跳下车来。脸上挂着笑,眼里尽是满满的焦急之色,又在见着娘亲的一刹那登时烟消云散,转而化作一缕温柔,目不转睛地盯着娘亲一个劲地瞧。 娘亲如花美貌,即便是终日布衣荆钗也依然光彩照人。然而平日里神情却总是郁郁,不见有多少欢颜显lou出来。却在见着那男子的一刻,如初夏里一朵徐徐绽放的荷花一般,整个人都透着由衷的快乐,脸颊边挂满了淡淡的红云,映得娘亲神采飞扬,竟似换了个人一般。 那男子若是来了,总会住上三四日后才会离开。他在的这段期间,也是娘亲最快乐的时光。终日里脸上挂满了笑意,一双细长的凤眼笑得风情万种,做事情有劲了许多,连说话也比着平时多了许多。 宇文轩他见那些随从娘亲的侍从们都那男子甚是恭谨有礼,言听计从,动辄便是一句“主子有令,属下莫敢不从”,便寻思着是否可从那男子处寻着出山的令牌。谁料他刚刚将他小小的奢望说出了口,那男子便也和母亲一般,一脸正色地反复叮咛他,不可走出大山一步,仿佛那大山外头有什么吃人的猛兽一般。 宇文轩他虽对那人没什么太好太坏的感觉,但却也知道,但逢着那男子来了这深山里,他的娘亲便能一扫平日里的阴霾,开开心心地过上好几日。这让年幼的他也禁不住开始期盼着每双月的十五这日快快到来了。 那人每回来,除了时时刻刻和娘亲守在一起以外,还有一桩事是必做的,那便是从马车里拎出大包小包的物事,献宝似的一一摊开了摆放在他面前,一脸笑意地直冲他嚷道:“轩儿,拿吧,尽管挑喜欢的拿。”倘若见他对那些铺满一床一地的物件不屑一顾,那人的神色就会黯淡下来,一旁娘亲瞅见了,忙随手捡起个什么来塞进他手里,拍拍他的头哄道:“轩儿,快说喜欢呀。”倘若他拿了哪一件,淡淡道了句“喜欢”,那人就立即如获至宝般笑逐颜开,欢喜地一把抱了他高高举过头顶,口中直道:“几日不见,轩儿又长高了,也重了许多,再过些日子,怕不是要赶上爹爹了?哈哈哈哈。” 那时的宇文轩以为,这般爽朗的笑声在大山深处回荡开来时,便是娘亲最快乐的时候。自然也是他最快乐的时候。 可惜的是,这种快乐却不得长久,每两个月里才只得那短短的三两日。余下的时候,便只有娘亲淌不尽的泪水和叹不完的叹息,还有一座缄默不语的大山与他为伴。情形是那么的对比鲜明,以至于总让他有种错觉,以为那个被娘亲教导着要称呼为“爹”的人从来没有出现过,一切的快乐不过是他时不时做的一个梦罢了。 娘亲在他过完六岁生辰后的某一个下雨的夜晚,终于流干了眼中的泪水,灯枯油尽,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她自己的木屋里。手里握着一块色泽均匀通体碧绿的龙形玉佩,死去了。 那一夜,雨下得奇大,雨滴打在树叶上啪啪作响,犹如一场惊天浩荡的哭泣,只是不知这哭泣是为了凭吊娘亲,还是为了将娘亲未来得及流完的泪水倾尽而出? 宇文轩记得,他见娘亲的最后一眼,犹觉得娘亲再也不会睁开的眼睛角处,仍然挂着一颗不曾滴落的泪水。 那蓝布小棚的马车第一次不是在双月十五这一天到来的。黑袍男子匆匆从车上跳下来,急慌慌奔进停放娘亲尸身的灵堂,一路跌倒无数,撞翻器皿若干,抱着娘亲早已冰冷了好几日身体静静地流了一天一夜的泪。然而,纵使他将娘亲为他流干的泪水再悉数流还给娘亲,娘亲那双顾盼生辉的凤眼,也再也不能睁开了。 那一次,蓝布小棚的马车驶去时,连同娘亲的尸身一起带走的,还有刚满六岁的宇文轩。 他终于如愿以偿地走出了大山,来到了人声鼎沸的京城,住进了金碧辉煌的宫殿。娘亲却已不在身边了。纵有金银成山,美珠成斛,金光交错,珠光闪烁,也比不过娘亲眼角一抹似怒还喜的笑意。 许多年以后,渐渐长大的宇文轩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他要和娘亲终日在那大山深处相依为命,如蝼蚁一般期盼着他曾经的爹爹,后来的父皇大驾光临。 那黑袍男子,原来竟是熙泽国的皇帝陛下宇文湘,而他的娘亲则是宫中一位专侍茶水的宫人。若没有那次十五圆月之下的惊鸿一瞥,惊为天人,或许,等待娘亲的命运,只是同万千普通宫人一般,在那深宫里苦熬,待到年纪大了。厚重的宫门敞开,施恩一般放出宫去,寻个老实本分的厚道人嫁了,踏踏实实的过一辈子,便不会有那无穷无尽的劳碌奔波,不会日日夜夜以泪洗面。 然而,假设总归是假设。父皇在月下巧遇娘亲,一时人间天上,明月佳人相映成趣,再难忘怀,夜夜入梦,日日相思,几经辗转终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可惜月有阴晴圆缺,月亮下定的誓约总是难守住的。二月过后,太医查出佳人怀了龙脉。本是件可喜可贺的事,却无端愁煞了熙泽的皇帝陛下。 那时皇帝刚刚纳了大将军公孙至明的姐姐为妃,封号懿德,妃位贵妃,在后宫中仅次于皇后一人,乃后宫众妃之首位。那时,军权旁落,全**队十之有七尽掌控于公孙家之手,是朝野尽知的事了。而懿德贵妃好妒心狠,也是后宫尽知的事,除了皇后她尚且动不得外,其他一应妃子,但凡哪个前一天伴过驾侍过寝,第二天便总会被懿德贵妃寻着一两个错处,轻则责骂扣俸,重则毒打一顿。 这宫人未经册封便怀有龙脉一事,如何敢让懿德贵妃知晓? 是以才有了后来的终日奔波躲藏。而那懿德贵妃也毕竟不是吃素长大的,这皇帝陛下金屋藏娇之事总被她捕风捉影地知道了些许,加之公孙家势力庞大,眼线处处皆是,一旦行踪暴lou,佳人与爱子的性命委实堪忧。 若不能护得自己心尖尖上的人儿周全无事,又有何资格口口声声说爱她呢?许多年以后,长大成人的宇文轩对他父皇当年这段风流帐很是不屑。 不屑归不屑,他还是心照不宣地照着父皇为他规划好的棋局一步一步走下去。 初入宫那年,明明知晓懿德贵妃就是逼迫娘亲离宫,不能与父皇朝夕相处的罪魁祸首,父皇却一纸令下要他改认懿德贵妃为养母,想必并不只是为了替年幼丧母的他,在宫中寻个kao山吧。在内,懿德贵妃多年无子,膝下只有一个女儿,在外,公孙家手握重军把持朝政多年,若是在立储之事上得他们相助,只怕,便**不离十了。 是以,虽然满心不情不愿,终究还是将满肚的恨意藏在了心底,恭恭敬敬地唤了那懿德贵妃一句“母妃”。 小不忍则乱大谋,父皇将他接进宫里时,第一件叮嘱的话,便是这句了。 十二岁那年,父皇将个瘦小柔弱的内侍赏了给他聊做贺礼。他看着那比女孩家还要娇小秀美几分的内侍,并没有多少上心,无所谓地挑挑眉毛,道:“看你脸上左右也没有三两肉,干脆就叫三两吧。”那内侍立刻就付下谢恩:“奴才李三两,谢三皇子殿下赐名。” 不久后方才知道,这看似娇弱的小三子,却是父皇一手暗中培养的杀手兼内侍,本身武功卓绝不说,还能调动父皇手下所有暗卫。得了他在身旁,无异于如虎添翼。 十八岁那年,父皇问他心仪谁家女儿时,他不过是随口说了句夏尚书家女儿甚好。其实也不过是因了前日里逛集市时,听闻人传夏尚书家二女儿弹得一手好琴罢了。他本无意于那些风花雪月儿女情长的事情,册封谁为翊轩王妃,对他来说不过是将要出现在他的王府里的女人面孔不同罢了。 没想到,临到指婚时,黄纸黑字上写的人名,却是夏尚书的大女儿。夏尚书的长女与太子有染,不仅他早已知晓,想必也不会瞒过他精明的父皇。 父皇的这番用意……是想欠他娘亲的,以这样的方式还给他吗? 若是想还,为何不趁娘亲在世的时候还,偏偏要让她心碎神伤,好好一副如花美貌竟活生生哭成了水做的一般。 江山美人,先得江山,而后才能护得美人周全,倘若连江山都握不紧在手里,又怎能护得美人万无一失呢?父皇究竟是一早就明白这个道理却无法做到,还是在娘亲去后方才恍然了悟的? 倘若有一日,他宇文轩也如父皇当年遇见娘亲那般,遇上了哪一个让他心动的人,那也必得先将皇位、江山一一抓牢了握在手里,方才敢放胆去爱。 爱她,便给她十足十的安逸。若做不到,宁愿从未放手去爱。 是以,他一定要将父皇还给他的江山抓牢了,哪怕不择手段,哪怕不惜任何代价。因为任何的代价也抵不上,那心中人儿浅浅的回眸巧笑,顾盼生辉。!~! 番外、宇文轩的幸福生活 卷一、见龙在野 五十、宇文轩被气得脸都绿了 经历过短暂的石化状态,萧逸之率先恢复了过来。 他不在意地冲一脸尴尬的易玲珑笑笑,从容不迫地将肚兜重新叠成方方正正的样子,又将它小心仔细地收好,淡然道:“谢谢。果然很漂亮。我很喜欢。” 他说他……很喜欢! 正在四处找缝钻的易玲珑听到这句“很喜欢”,被无情的事实打击蔫了的身子一振,变得跟打了鸡血似的亢奋。小小的脑袋周围咕嘟咕嘟冒出了一大堆标志着“喜欢”“很喜欢”“我很喜欢”等字眼的彩色肥皂泡泡,载着她越升越高,越生越高……忽然间所有的泡泡一起爆裂,爆出一朵朵五颜六色的鲜花,铺成一篇花的海洋。而她,就在这半空中的,花的海洋中,自由无阻地畅游。 实在是太惬意太幸福了!简直幸福到不可思议的地步了! 所以易玲珑不相信地睁大了眼睛望着萧逸之的嘴巴,眼巴巴地问道:“萧将军,你,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萧逸之笑着重复道,“这手帕的颜色很淡雅,花样很漂亮,样子,样子很别致。我很喜欢。我收下了了,谢谢你。” 样子很别致?他很喜欢?谢谢她?易玲珑被感动地快要把持不住哭了。她觉得她真的太应该找个机会好好拜拜佛祖,谢谢他老人家大发慈悲,赐了萧逸之这么一个相貌堂堂又善解人意的超完美男人到她跟前,实在是三生有幸,五百年难修到的缘分哪。 那边萧逸之还在说着话:“玲珑姑娘,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刚才你说,那天在城墙上,我替你挡了一箭,对我而言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其实不是这样的。其实我……我……其实我想说,那一箭,若是那一箭当时射向的是其他别的人,我可能就,就不会有那样的勇气去替他挡箭。只因为是你,我才会连想也来不及想就挡了过去。” “也就是说……”易玲珑强按着咚咚直撞的心口,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她感觉着她就要窒息了,心脏像是要把胸腔撞破似的跳得她难受。 “也就是说……”萧逸之忽然探身上前,凝望着易玲珑的双眼,神色很是认真,“玲珑姑娘,我对你……” 话刚说到要紧时候,门外忽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沙哑的嗓音,低沉的语调,一迭大声唤道:“易玲珑,你在里面么?殿下吩咐你去给拓跋王子送饭的时候到了,赶紧过去吧。要是耽误了殿下交待的事,你可清楚会有什么样的下场。”正是廖成风本尊在发话,口气严厉,不容抗拒。 廖成风整天板着张脸不苟言笑,说起话来瓮声瓮气带着天生的威严,叫人不由得联想到庙里头的金刚天王。此时他的声音隔着一道门传进来,更是显得有些发闷,话里头似乎还带着一丝明显的不悦和引人不发的怒气。 吓得易玲珑心也不跳了气也不喘了,赶紧伸直了脖子冲门外答应道:“知道了。我马上就去,马上就去。”喊完又冲着萧逸之点头哈腰赔不是道:“萧将军,真是不好意思。那啥,我先走了,改天再过来跟你聊天。记得一定要等我哦。” 萧逸之并不计较,点头笑着叮嘱她道:“好,我等你。路上小心,仔细脚下别摔倒了。”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正当易玲珑跟萧逸之在房间里情意绵绵你侬我侬之时,相隔不远的另一个房间里,满身寒气的宇文轩正低着头一动不动地听汲风报告易玲珑的去向动静。 “离开这里以后,她立即就过去找萧逸之了?”他整个人都隐在光线之外,更看不出脸上表情如何。语气,也是很淡很淡的。却让生性冷漠,从来不知道恐惧为何物的汲风平白无故打了个冷战。 汲风答了声“是”,垂首继续说下去。 他每说一句,笼在宇文轩周围的阴影就浓重一份,房子里的光线就退后一步。说着说着,连汲风也隐隐觉察到了主子的不对劲,停口不敢再说了。 “她说她绝对绝对不会忘了萧逸之救了她一命?”吐出来每一个字,都好像是在嘴里咀嚼了无数次,嚼烂了才用舌头强顶着从牙缝里顶出来。 “是这样说的。”汲风答道。 “她说萧逸之曾经送过她一方手帕?就是那方淡蓝色的?”“萧逸之”三个字说的很是艰难。 “是的,什么颜色的却没听见她说。”汲风答道。 “她买了一件,一件肚兜送给萧逸之?”哪里响起的霍霍磨牙声?房间里的温度怎么降得这么低?还没过夏天,就已经进入到冬天了么“ 汲风终于有些慌乱了,不知道该怎样回答这个问题才能保证平安无事。 忠心耿耿,唯主子命是从的暗卫汲风,第一次对自己这种不加条件的忠诚,产生了更深一层的思索:这样做究竟是对还是错呢? “汲风,回答我的话。”那磨牙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这一次听起来有些空洞洞的,就像是透过另一个世界传过来的幻听似的。那幻听冷冷问道:“她真的买了一件,淡蓝色的,上面绣了一株迎风兰草的肚兜,送给了萧逸之!” 汲风面色发白,眉头皱起,双手握拳,像是正在经历着什么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对主子趋于无穷大的忠诚度,以压倒性的胜利抵抗住了和平共处思想的猛烈冲击。点点头,坚定无比地回答道:“是。” “呵,呵呵,呵呵呵。”宇文轩忽然开口笑了,笑得快活无比,笑得酣畅淋漓。 笑得汲风心惊胆战。 很好,姓萧的送她手帕,她送姓萧的肚兜,这信物倒是交换地够快。对了,不能忘了的,姓萧的还送过她一条亵裤,是借了他的名由送的。宇文轩忽然觉得自己很是可笑。这么两个大活人在他鼻子底下做些你来我往蝇营狗苟的勾当,他居然被蒙在鼓里不知道!还一心一意地以为那妮子只会对他一个人示好? 怎么?在为了引诱他什么招数都使上了以后,见还无法得手,于是就打了退堂鼓,转而求其次又贴上萧逸之了么?一条亵裤,一件肚兜,这东西倒送的很有新意哪!呵呵,贴身之物,是怎样一个贴身法呢?他倒很是好奇呢。 不过,易玲珑,既然够胆子来招惹他,就要够胆子来承受下面所发生的一切。 ==================================================== (易玲珑(哭天抢地地):冤枉啊~~~我才没有招惹过你~~~ 宇文轩(威严地):我说招惹过就招惹过!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 易玲珑(委屈地):呜呜呜,伦家比窦娥还要冤哪~~~ 宇文轩(笑意绵绵地):易玲珑~~~ 易玲珑(语气坚定地):招惹过招惹过,绝对招惹过!) ============================================================================ 最近的网速啊,真是不敢恭维。我看吧,如果下午网络允许的话,2点左右还有一更。 明天回家休息两天养养病,不更了,回来以后继续双更。 争取月底上架,握拳!!~! 卷一、见龙在野 五十一、这个鸿门宴吃得惊心动魄 在跟戈特大军的背水一战中取得压倒性胜利过后的第十天,熙泽大军的营地搬出了陵阳城,一路浩浩荡荡地凯旋班师回朝请功了。 在熙泽大军搬出陵阳城的第三天,一支崭新的充满生气的戈特大军犹如从天而降一般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并以闪电般的速度迅速占领了陵阳郡城,遥遥直追回朝的熙泽大军方向。 同一天,熙泽的军队在班师回朝的路上,迎到了久盼不至的押粮官。 再过了一天,在接到新戈特大军星夜奔驰蓄意雪耻的消息不过一炷香左右功夫之后,从熙泽国都过来,传令“宇文轩即日率军班师回朝接受封赏不得有误”的传令官也赶到了。 用廖成风的话来说,这可真是“倒来得够齐全”。 宇文轩只微微一笑,挥手吩咐底下的人设宴为两位远道而来的朝官接风,转身回了营帐。 傍晚的时候,宇文轩端坐在他的主帅营正中上位,廖成风、萧逸之分左右而坐,下面依次坐着过来陪酒的一干武将和两位满脸笑容,一迭声恭维着“王爷英明”的朝廷命官。 眼风向下扫扫坐了一帐子的官员,宇文轩唇角挑挑,率先端起酒杯干了。 下面的人忙不迭也端起酒杯陪着干了。 宇文轩继续不说话,继续端,继续干。 下面的人见元帅不发话,也就不敢先开口说话,只好跟着端,跟着干。 于是便在一片沉寂中酒过了三巡。 三巡过后,宇文轩终于放下了酒杯,整个人惬意地靠在身后那张又宽又大的椅子背上,歪着头,对两位客人似笑非笑客气道:“军中事忙。本王责任大琐事多,没能及时为二位摆酒接风洗尘,怠慢之处万望海涵,还请恕罪。” 两个绿豆小官哪里担得起目前熙泽国最炙手可热的王爷的歉意,连忙欠身离座,口中连说“不敢不敢。” 宇文轩不接话,手里拿着个玲珑剔透的白玉杯不住地左转右转做经典的把玩动作。待两个绿豆官回到了座位上,方才弯了弯桃花眼,笑得和蔼可亲,道:“行军途中食少物寡,不及京城物产丰富。今天晚上这顿虽说是给二位的接风宴,恐怕还不及二位在京城家中的家常便饭可口。万望海涵,还请恕罪。” 两个绿豆小官一口菜尚来不及入口,又忙着欠身离座,口中说着“哪里哪里,不敢不敢。” 宇文轩又不答话,继续转着手里的白玉杯发呆,等到两颗绿豆回了座位刚拿起筷子,又道:“本王领的这一仗打得很有些日子。为了本王及众兵士,辛苦两位风餐雨宿颠簸一路了。万望海涵,还请恕罪。” 绿豆只好再次放下筷子,欠身离座,迭声告罪。 王爷啊,您就不能把这个“万望海涵,还请恕罪”一次给说完么?开席到现在,除了喝了几杯空腹酒,一口垫底菜都来不及吃,饿得头昏眼花还要不停地起身坐下,累得两双老眼呦,晕啊晕啊,四条老腿呦,抽啊抽啊。 宇文轩依然在滴溜溜地转杯子。转着转着,也不知道把个玲珑剔透的白玉杯想成个什么东西或动物了,脸上怒气闪现,手腕抖地一翻,把个白玉杯拍个粉碎。 下面一众人不知因为何事,见元帅动怒,忙一齐起身离座跪下。当然,包括那俩绿豆。 宇文轩却又阳光灿烂地笑开了:“不敢?田洵,你倒说说,你不敢的是什么?” 那个叫田洵的押粮官听见宇文轩单点他的名,连忙把头磕得跟捣蒜似的,连称“王爷饶命”。 宇文轩笑意更胜,连嗓音里也带了笑,道:“本王问你不敢什么,怎么你不答,反倒先求起饶了?好像本王喜欢滥杀无辜似的。” 田洵冷汗直冒,惧意更甚,直挺挺怵在哪里连磕头也忘了。 “你不说?还是你尚且不知道?那本王说来给你听听,可好?”宇文轩一挑桃花眼,笑得人畜无害,“若是本王记得不错错,本王挂帅离京的日子是正月初五,刚刚过了年还未出十五的日子,而大军开到边境见到戈特**队的日子才不过是正月二十四,全程一共也就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而你押运着大军的粮草,又是哪一天离的京?哪一天交的差?” 说完,不待田洵求饶,又问另一颗绿豆,传令官,道:“李裕齐,你跟本王说说,你是哪一天离的京,哪一天交的差?” 此时绿豆李裕齐已经回过味来,知道这促起的变故跟他没有关系,他不过是不幸跟个倒霉蛋蛋一前一后来了军中。遂在心底偷偷摸了一把老汗,挺身回答道:“回王爷的话,下官乃是三月初三离的京,今天,也就是三月十七交的差。”声音甚是洪亮。 宇文轩点着头道:“哦,那你倒是比本王走得更快一些。”又对田洵道:“这本王就要好奇了,是什么原因使得田侍郎在只有二十天左右的路程上耽搁了近两个月之久,命名是二月初就押着粮草离开了京城,怎么竟跟三月初三才动身的李副尉只早了一天来到?” 脸色陡寒,厉声喝问道:“田洵,你是打算将本王和这二十万的大军活活饿死在战场上么!本王问你,贻误军机之罪,你可担待得起?!” 田洵顿时瘫在地上,一边叩头一边辩解道:“王爷明鉴。这押后粮草贻误军机之事,便是给下官一万个胆子下官也不敢去做啊。实在是因为,因为……” “哦?因为什么呢?”宇文轩又恢复了风轻云淡地脸色,弯下腰身子靠近田洵,一副好奇的神情。 田洵私下里飞快做了一番计较,狠狠心,出口招认道:“是四皇子他吩咐下官……” “田洵,做了便是做了,有胆子做就要有胆子承认。事情闹大了再去攀咬别人是没用的。”宇文轩随手拍拍田洵的肩膀,截断了他的话 田洵面如死灰,却依然不死心,拽了宇文轩袖子,道:“王爷,下管说的可都是实情……” “是么?”宇文轩那双好看的桃花眼弯得几乎看不到眼仁。只见他贴近了田洵,压低了声音,浅笑道,“我问你,单凭你的官阶、背景、势力,便是说出来了,扳得倒四弟他么?还是你打算反戈一击,就此投靠了二哥?可是,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再说了。”带着戏虐的笑容仿佛是猎人在看垂死的狐狸,宇文轩低声道,“你若不死,我明天开拔征讨戈特军时,要拿什么祭旗呢?” ========================================== 二更毕,闪人~!~! 卷一、见龙在野 五十二、两个首脑级人物的亲切会谈 宇文轩站在辕门外抬头望天,写着斗大“翊”字的军旗在风中猎猎作响。 正午时分的阳光很是刺眼,眩得他有些眼花。 宇文轩望着太阳眯了眯眼,不自觉地就笑了。 五天以前,他和拓跋毅的秘密谈话又浮现在了脑中。 那一天的晚些时候,心情差到了极点的他独自一个人走进了关押着拓跋毅的,由民房临时改建成的牢房中。 平心而论,身为俘虏的拓跋毅生活待遇还是不差的。熙泽军的士兵三顿饭改作了两顿,拓跋毅依然是一天三顿白花花的大米饭管饱,逢了双日还能享受上有酒有肉的小康生活。住宿的条件就更不错了,本身就是清清白白的民房一间,虽然改了牢房转了黑,床依然是宽的,被褥依然是软的。所以虽然拓跋毅贵为皇子娇生惯养,对他的阶下囚生活也没有过任何抱怨之词。 这样的状况所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对于孤身前来的敌军首领宇文轩,拓跋毅十分到位地表现出了身为一个国家重要的首脑人物所应该表现出来的大度和热情。 当时他正滋溜溜饮着一壶小酒,就着刚送过来的油炸花生米嘎嘣地很有滋味。见到宇文轩进门,只略愣了愣,抬手说:“坐。”举起手里的酒杯,道:“桂花酿,来一口?”放下杯子跟着又说:“可惜我这儿只有这一个杯子。”自然地跟这里就是他家,他原本就在这里住了十几二十年似的。 宇文轩就道了谢坐下,顺手拿起桌上的酒壶,就着壶嘴滋溜就是一口。抿完咂巴咂巴嘴,评价道:“味道太淡了,不似陈酿喝着香醇。但在此时也算难得。” 拓跋毅望了他一眼,夺过酒壶给自己又倒了一杯,一饮而尽,说:“嗯,不错,的确难得。这还都要多谢你了。” 宇文轩再没有去拿酒壶,只偏着头看拓跋毅当仁不让地自斟自饮。待他一壶酒下肚,一碟子花生米吃净,酒也足了饭也饱了之时,这才从袖子中取出一把匕首来,黄金打造的刀鞘上镶嵌了不少价值连城的宝石,红红绿绿的很显华丽。 宇文轩双手将匕首递过给拓跋毅,口中道:“原物奉还。” 拓跋毅接过匕首,刷地一下抽出刀刃在空气中比划了比划,还刃入鞘:“确实是我不见的那把宝刀。原来是落到了你手里。没想到堂堂熙泽国的翊轩王竟然是个偷人匕首的贼。” 宇文轩不在意地笑笑,接口道,“毅王子说错了。这把匕首,不过是我的随从偶然间在战场上拾了交给我的,怎么能说是偷呢?倒是毅王子你,这么贵重的匕首,又是心爱之物,怎么就能随随便便给别人占了去呢?未免太大意了吧。” 碰巧有那么一件东西很中你的意,而且它只属于你的,你也认为它理所当然应该只属于你。然而却在某一天,有某一个人横空杀了出来要抢那件你中意的东西,而你却迟迟没有察觉。等到有一天你终于察觉了,那人却已经把本来属于你的东西抢到了手。倘若真是这么一个情况,不是自己大意了还能是什么呢?不过,既然那件东西注定只能属于一个人,而你又委实很中意它,虽然被别的人抢走了,只要再抢回来便是了。即使抢不回来了,那也不能眼睁睁叫它落在别人的手里! 宇文轩接着对拓跋毅说:“这把匕首的确是把削铁如泥的宝贝。只可惜……毅王子,自古名剑朴实无华者为多,你却非要给这样宝贝的匕首配上个富丽堂皇的刀鞘,难免就削弱了匕首本身的戾气。在下以为,观兵刃可知将帅,像毅王子这样的性格实在并不适合领兵。” 观兵刃可知将帅。只看拓跋毅将小小一把匕首雕金镶玉装饰得价值连城,就可以推测出其人必是个好大喜功,虚荣好胜的个性。所以一直以来他都装做拒敌不力,一路溃败一路撤退,诱使拓跋毅虚荣心高涨,以为自己当真是个军事天才,无敌将军,禁不住就涨大了胃口,将一场原本是扰边的战事无限扩大,想要趁机一举攻破陵阳灭了熙泽国。 接着他在陵阳城让拓跋毅吃尽苦头,大拂拓跋毅的威风。本来,出征以后已经掠夺了比先前预料得多的多得土地和财务,后来又对着一座固若金汤的城池损兵折将久攻不下,若是别的将领遇到此种情况,早就该鸣金收兵,回国邀功去了,虽然攻不下陵阳城,但之前所取得的战绩也是天大的功劳了。然而,若是主帅的换成了拓跋毅这样的人就不能这样了。若是没能攻下陵阳城就回去,那之前夸下的海口许下的壮志豪言又该怎么办?面对满朝众口的诘问,面子岂不是要丢个精光? 而最后城墙上射下去正中拓跋毅盔上红缨的一箭更是叫拓跋毅颜面尽失,大有不雪此辱难以为人之势。而他宇文轩,只需要在这时候再推波助澜一把,抛出一招空城计,把个敌帅病逝城中无人的假消息放给拓跋毅,还能不叫急于雪耻立功的戈特二王子乖乖入瓮? 以逸待劳,欲擒故纵,暗渡陈仓,空城计,还有一招回马枪,嗯,常听说书果然大有好处,常听说书,统兵布阵就会时不时有灵感如泉水一般汩汩涌出。难怪某人常常念叨:“子曾经说过,说书是进步的阶梯,(高尔基子),是智慧的结晶。平时要多听书听好书,正所谓,知识者,力量也(培根子)。”原来某人说得果然不错。 该死的某人!!! 拓跋毅手里把玩着失而复得的匕首,听了宇文轩的话后淡淡一笑,不以为然道:“哦,是么?那依翊轩王爷之见,在下不适合统兵打仗,却适合做什么呢?” “适合为君为王。”宇文轩立即答道,“为君者的一切起居用度均关乎着一国的尊严脸面,若是太俭朴不够奢华反而不行,倒很适合毅王子的性格。” 拓跋毅眼波一闪,旋即沉寂下去,并不接口,只望着宇文轩等他说出下文。 只听宇文轩道:“在下以为,毅王子实在是戈特国国君的最适合人选。只不过,如今看来是无法如愿了。” 拓跋毅波澜不惊的脸第一次出现了冰崩般的裂痕。问道:“此话怎讲?” 宇文轩站直了身子,一双桃花眼望向别处淡淡开口说道:“今早我派出去的探子回报说,边境处此时又有一支庞大的戈特国大军出现,估摸有二十万之众。挂帅的,正是毅王子的那位王兄,拓跋宏。”望着拓跋毅笑问道:“毅王子,你看宏王子他,是来救你的么?” 拓跋毅的脸顿时变得煞白,咬着下唇一字一句答道:“不是。他是来叫你杀我的。” 宇文轩便很适时地回给拓跋毅一个宽慰的笑容,表示他也早已了然了拓跋宏的动机。 原本,当他通过那把华丽丽的匕首,得知被戈特国君视为掌上明珠,最有望接任国君之位的戈特二王子拓跋毅也在军中时,就认为这是上天赐给他的一个绝好的机会,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熙泽和戈特连年不断的边境之争。 大败戈特大军,并活捉拓跋毅,用他的性命要挟戈特国君从此后向熙泽国称臣纳贡,以戈特国君对这个二儿子的溺爱程度,也不是多么困难的事。 实际上也确实如此。据潜伏在戈特国的探子回报说,在拓跋毅被俘虏的消息传到戈特国国都之后,戈特国君立即就召集了文武大臣,并筹备了无数奇珍异宝要和熙泽议和。哪知道大王子拓跋宏却趁他老子担心焦虑小儿子安危无心其他之时,领着自己麾下的一彪人马逼宫,软禁了老子,黄袍加身抢先做了戈特国的国君。 这样一来,拓跋宏虽然做了戈特国国君,却也由此担上了犯上忤逆的嫌疑。拓跋毅的存在更是对他皇位的直接威胁,不能不除。然而他和拓跋毅终归是一父所生的亲兄弟,若是明目张胆地除掉这根眼中刺,恐怕就又要背负上了弑弟的骂名。但是若这个刽子手由宇文轩来做,就又是另一番的说法了。 所以拓跋宏初登大宝来不及整理朝纲,征调了戈特国国内剩余的最后二十万大军,打着雪耻复仇营救拓跋毅的旗号,御驾亲征,长驱直入不断进犯熙泽国腹地,其目的却是要激怒了宇文轩,叫他在盛怒之下杀了拓跋毅祭旗。 拓跋毅惨白着脸沉默了很久,终于抬起头,眼中流露出的神情就像赌桌上输光了一切,就算赔上身家性命也要继续再赌下去的赌徒一般狂热。不成功,则死。退无可退。他定定望着宇文轩,一字一句问道:“若是在下帮翊轩王败了拓跋宏,能从你这里得到什么样的好处?” 宇文轩勾起嘴角,神色也认真了起来,说:“毅王子又把话说错了。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若是在下帮毅王子夺回了国君之位,在下能从毅王子那里得到什么样的好处?” ======================================================= 这一章告诉我们,当两个腹黑人物碰在了一起会触发多么严重的后果啊。 所以,为了人类的和平,为了社会的和谐,坚决不能让腹黑凑成了一对,而是应该用小白的力量感化他们,化解腹黑分子。比如用易玲珑软化宇文轩。 话说,貌似这两天都没有易玲珑的戏份呢。下一章该把她拉出来遛遛了。 p:下午还有一更!~! 卷一、见龙在野 何日君再笑(萧逸之番外) 卷一、见龙在野 五十三、一不小心就当俘虏了 卷一、见龙在野 五十四、稀里糊涂成了钓饵 倒霉蛋儿拓跋毅真的听从了易玲珑的建议,在众目睽睽之下刷地一下,很豪迈很大气很威风地亮出了他前二王子,现二王弟的身份,当然,也包括曾被敌军活捉的倒霉蛋儿身份。 这样一来,拓跋宏虽然忌惮他在朝中的势力,却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假借斩杀战俘之名除去这个亲弟弟。暗地里咬了咬牙,骂了声“晦气”,眨巴眨巴眼睛挤出几滴眼泪,干嚎一声:“二弟哎,你可受苦了。为兄担心死你了。” 拓跋毅立即配合了一声:“大哥哎,你可受累了。弟弟想念死你了。” 傻站在一旁完全捞不到戏演的易玲珑只能在心底疑惑:“为什么都要说‘死’呢?难道这是今年最新的流行趋势?” 拓跋宏精心筹划地一场夜袭战没能抢到想要的救急粮草,反而抢回来一个不想要的拓跋毅,心里很有点窝火。只好转而希望能从抢回来的另一个大活人易玲珑那里得到些有价值的情报。 (宇文轩:指望从她嘴里套出点东西?亏你想得出来。我真的真的很佩服你。 易玲珑:为啥就不能?死妖孽轩你看不起人! 宇文轩:妖,孽,轩? 易玲珑(眼神开始飘忽):谁在说话?谁在说话?喂,现在是审讯时间,保持肃静,不许再说话啦!) 眯了眯眼睛,拓跋宏疑道:“女人?”口气很没把握的样子。(易玲珑:没把握……) 站在拓跋宏身后一个留着老鼠胡子师爷模样的中年男子忙踮着脚尖越过拓跋宏伸头瞅了瞅易玲珑,瞅完了揪着他的老鼠胡子嘬着牙花沉吟道:“回王的话,看她模样,像女人。看她身材,不能确定;看她穿着,是男人。”(易玲珑:什么叫像女人……) 拓跋毅闻言扭头,把易玲珑从头到脚细细打量了一遍,又从脚到头仔细鉴定了一番,终于肯定地点了点头,证实道:“没错,的确是女人。”(易玲珑:需要这样认真么-_-!) 拓跋宏也跟着点头,摆出一副洞察一切的模样对易玲珑说:“那就姑且先认为你是个女人吧。”(易玲珑:姑且……) 拓跋宏无视易玲珑幽怨的小脸,不知是问他自己还是在问别人:“奇怪了,熙泽军里怎么会有个女人?” 拓跋毅立即接口道:“这个事,弟弟倒有所耳闻。 拓跋宏眉间一皱,有些不满:“哦,二弟倒知道?这里面还有什么本王不知道的内幕么?” 拓跋毅顿时面色一僵,末了刻意忽略拓跋宏话里明显的刺儿,装作不在意答道:“这里面的内幕大哥确实不知道。她是萧逸之的女人。” 拓跋宏眼前一亮,也就忘了拓跋毅用词上的不敬,急问道:“萧逸之?就是烧了我军粮草的那个萧逸之?” 拓跋毅点头:“应该就是。据熙泽的士兵传说,这女人是萧逸之从小就订了亲,如今尚未过门的未婚妻。” 拓跋宏精神大振,两眼亮得发光,道:“二弟快讲。”耳朵支起,做洗耳恭听八卦新闻状。 拓跋毅望着易玲珑笑了笑,便将军中传说的那个流传甚广的“未婚妻情深意重,女扮男装混入军营照顾夫婿”的故事添油加醋声情并茂地对拓跋宏讲了一遍,中间萧逸之城头舍命挡箭救妻的那个桥段更是被他渲染地感天动地煽情万分,直把易玲珑和萧逸之说成了是一对不离不弃生死相随的苦命鸳鸯,其情比金坚,其义薄云天。 也把个易玲珑听得感动地一塌糊涂,一边擦着鼻涕眼泪一边暗自唏嘘道:“呜呜呜,原来萧将军早就已经有了‘一个风儿一个沙,缠缠绵绵到天涯’的未婚妻了;呜呜呜,看来我是一点机会也没有了;呜呜呜,也只有这样的奇女子才能配得上萧将军那样的人物;呜呜呜,瞧人家这一对,那真是小龙女配上了杨改之,祝英台遇上了梁山伯,潘金莲勾上了西门庆,锅底灰粘上了无烟煤——多么般配啊~~~呜呜,我衷心地祝福他们白头偕老幸福美满多子多孙万事如意龙马精神吉星高照招财进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宇文轩:“珑儿,你在拜年么?”) 那边拓跋宏见易玲珑原本好好的听着听着就哭了,心想:原来二弟说的这些确实真有其事。瞧这丫头哭成这样,一定是听了自己的遭遇,又心挂萧逸之,情不自禁就哭了出来。唉,可怜啊可怜,可怜天下有情人!于是心中也就更加相信了易玲珑的确是萧逸之青梅竹马未婚妻的身份。 感慨了一把,拓跋宏转头对着师爷压低声音道:“元琦,你说,若是我用这个女人为饵……那萧逸之会不会上钩?” 师爷立即领会了拓跋宏的意思,眉飞色舞道:“王英明。既然那萧逸之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替这女子挡了一箭,说明他骨子里也是个重感情的人。若以她为饵,依属下之愚见,萧逸之必然会中计。到那时……呵呵,劝降,或是杀了,还不都是由王说了算?那萧逸之是不可多得的军事奇才,熙泽军离了他,就只剩下一个只会讲仁爱贤德的翊轩王爷,根本不足为患。” 拓跋宏听了这话,笑意更甚,频频点头说:“不错,正是这样。看来这个女人,我们倒是抓对了。” 师爷跟着凑到拓跋宏耳边建议道:“王,既然要用这女人来钓萧逸之,那现在就先不能委屈了她。要好好善待。” 拓跋宏很以为然,同意道:“说得不错。这事就交给你去办。先给她安置个妥当的住处,闲杂人等一概不许靠近,一日三餐不可委屈了她。再派个机灵点的人去熙泽军那边探探消息,看看萧逸之知不知道他的女人现在在我们手里。若是还不知道,就透个风给他。” 师爷忙矮身领命,不住赞着:“王英明,王英明。” 他二人说这番悄悄话的时候,拓跋毅就在一旁不说不动也不去听,挺着身站在远处,望着易玲珑浅浅地笑,弯得好似月牙一般好看的眼睛里,有那么一瞬间,有狠戾之色一闪而逝…… ================================================================== 码这一章的时候心情不好,码完自己有点不满意,忽然抓不准这文的感觉了,唉,功底太差,反省去…!~! 卷一、见龙在野 五十五、传说中的木牛流马